因为本书高举耶稣和他的道,我把此推荐给你,愿它成为你祝福的源泉。 成为父母是一件令人兴奋和有意义的事,而作父母则是一种相当持久的经历。 对于父母来说,孩子这件礼物永远改变了他们的身份,他们再不仅是丈夫和妻子,他们被冠以一个极好的称号:“父母”。 拥有一个新生儿的光荣与魅力在几个月之内会渐渐减光,而加在“父母”两个字上的责任感,只要我们还活着,就永远持续着。以利要对他儿子们的行为负责任,尽管他已经非常老,而他的儿子们已经是成年人。 《不可不管教你的孩子》——这本书告诉家长:用合乎圣经和易于实践的方法来驾驭我们的孩子,而将荣耀颂赞归给我们的神。 前言 本书对当今市场上许多有关儿童培养的错误观念作了有益的纠正。父母与基督徒教育者们应会很高兴看到本书的出版。在《以弗所书》第六章中,保罗引用了给子女的诫命,并指出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为了真正让孩子遵行这个诫命,给他们适当鼓励的重要性不可低估。同时,这条应许中也带着威胁(如果你不孝敬或不顺服你的父母,你的日子就不会长久)。过去在以色列,悖逆的孩子会被处死,因而没有少年犯罪问题。 此外,在这一段当中,保罗用富有特征的对称语句强调要照主的教训和警戒(用强制的手段当面管教)来管教孩子(弗6:4)。那就意味着,如果需要,可以用鞭子让他们顺服,而他们也有义务顺服,不仅是因为主,更因为他为他的民舍了命。渐渐地,在信主以后,他们就会由害怕惩罚升华到愿意叫主喜悦,因为主如此爱他们,以至为他们舍命。 因为本书高举耶稣和他的道,我把此推荐给你,愿它成为你祝福的源泉。 J.亚当斯 序言 照顾婴儿与儿童的书在超市和杂货店中随处可见。许多医学方面的简装书会告诉你如何处理常见的疾病或紧急情况,并会教你如何训练你的孩子体格健壮、精神活跃。现在,心理学又开始成为出版领域的龙头,专家们把他们的发现和见识迅速变成书籍。为什么这又是一本关于儿童培养的书?因为基督徒父母需要的更多。他们需要知道怎样把孩子培养成为道德正直、信仰活泼的人;以及怎样以一种取悦于神的方式将孩子抚养成人。 我不是临床医生,也不是心理学家,我只是一个父亲和牧师。因而,我只能从这样的角度来探讨儿童培养问题。对我而言,圣经才是处理儿童教育及其他生活问题的准则。当然,我并不否定医师和心理学家们的贡献,我也买他们的书,因为我想明白我可以我三岁的孩子寄予什么希望,或者当我的孩子出了疹子,我知道该怎么做。但是,需要说明的是,为了对孩子有益处,他们的著作必须服从神的道。医生们视出生经历为生物学的进程、一系列的安全步骤和可能产生的并发症;心理学家则把出生看成是一次受伤的经历,不管是对于经历分娩痛苦的妇女,对改变了环境的婴儿,还是对增加了账单的父亲。但对于我们这些认识神的人,一个孩子的出生既是生理和心理的,同时又是属灵的重要事件。我们知道,孩子是神赐给我们的礼物。 成为父母是一件令人兴奋和有意义的事,而作父母则是一种相当持久的经历。对于父母来说,孩子这件礼物永远改变了他们的身份,他们再不仅是丈夫和妻子,他们被冠以一个极好的称号:“父母”。拥有一个新生儿的光荣与魅力在几个月之内会渐渐减光,而加在“父母”两个字上的责任感,只要我们还活着,就永远持续着。以利要对他儿子们的行为负责任,尽管他已经非常老,而他的儿子们已经是成年人。神公义的审判临到他的家,“因他知道儿子作孽,自招咒诅,却不禁止他们”(撒上3:13)。父母拥有的不仅是一份全职的工作,而且是一份终身的工作。尽管这份工作占用了我们全部的时间,我们所能获得的实战准备却是非常之少。我们或者用父母教育我们的方式,或反其道而行之(完全不同于我们父母的方式),依据一本我们能找到的最新出版的畅销书来教育我们的孩子。 那么,这些方法是不是真的令人满意呢?我们父母教育孩子的方式是否总是正确(或总是不正确)的呢?我们在尽力完成主对基督徒父母的呼召时,我们父母的方法应否作为我们管教孩子的绝对准则呢? 基督徒所蒙的呼召是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遵行神旨意。那赐给我们孩子的神在他的话语中告诉我们,当如何看待他赐给我们的孩子,并如何以蒙他喜悦的方式将孩子抚养成人。 孩子到底是什么?这个夺了我们的心、彻底改变了我们生活的蠕动的小东西是谁呢?我们给这个问题的答案必将决定我们以何种方式培养孩子。举例来说,假如我们相信某位广受欢迎的心理学家,认为我们的孩子只是一种高级动物,是进化过程的产物,我们只需借用埃斯顺服学校中训练德国牧羊犬的成功方法。如果这是真的,行为控制就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我们所选择的心理学家在理解儿童天性上有误,如果我们的孩子不只是智能动物,那么在他们进入成年后,我们将会为在子孙精神和感情上所做恶事付上巨大的代价。 另外,如果我们假设孩子天性无辜(没有错误,也没有个人的罪),直到他们大致进入该对自己为负责任的年龄,我们当如何解释他们从幼年时就有的愤怒、挫败感和自私?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我们假设他们不是罪人,我们当如何指导帮助他们正确处理每天都要经历的愤怒和挫败感?当我们的孩子为设法处理生活中的严酷现实问题而伤害自己身心的时候,难道我们只能站在一边无助地看着他们?一些家庭问题专家说,不,我们可以离开屋子,等他发完脾气,然后我们用其它事情来转移他的注意力。难道这就是我们作为父母的呼召?仅仅袖手旁观,等着收拾残局?或者,我们蒙召要用一种更能影响他们发展的方式去引导和指导他们走上正路?我们怎么知道到底该怎么做呢? 神在他的话语中告诉我们,他用他的形象造了我们(男人女人)。那就意味着,我们的孩子也拥有神的形象。我们必须抵制一切怂恿我们把孩子当作智能动物对待的方法论。这种训练方法在今天非常普遍,甚到被某些基督徒心理学家引入我们的信仰当中。如果我们要完成作为基督徒的父母呼召,我们必须全面按照神话语的亮光来认识我们的孩子,而不是去捕捉现代人模糊的概念。 我们的孩子们跟我们一样,都拥有神的形象,但这形象并不真实,而是被扭曲了。亚当,作为人类的始祖,因他一个人的悖逆,而将全人类陷在罪的愁苦中(创3)。我们拥有的形象是亚当犯罪以后的形象,是破裂扭曲的形象。这不是一个真实的映像,而是如同在狂欢节的小节目中看到的哈哈镜中的滑稽样子。这一定会影响我们如何看待孩子和怎样教育他们。我们必须纠正他们,努力使他们归回拥有神形象的正路上来。如果我们认为他们拥有完全的,而不是扭曲的形象,我们就不会纠正他们,因而我们就在作为基督徒父母的呼召上失败。合乎圣经的管教给父母以极大的希望。一对夫妇收养了一个身体有残疾的叛逆的四岁女孩,他们写信来说,当他们开始坚持用圣经的原则来管教孩子,他们女儿的个性改变了99%,开始变得听话,他们的家得到安宁,最后,爱也很自然地在父母和孩子中间产生了。 无论是准父母,年轻的父母,拥有成年的孩子的父母,甚到祖父母,都需要知道神关于如何管教孩子的话语。的确,任何与孩子有关的人都应该学习怎样根据神的旨意来管教孩子。孩子的姑姑、叔叔、老师,甚至临时照顾孩子的人都将发现,一份符合圣经的教育资料何等有价值。 但是到哪里去找这一类详细指导的书呢?有时在基督徒家中的许多巨著中间,会藏有一章关于管教的内容。但至多仅有几页是实际应用于儿童管教的,其中被提到的显而易见的法则也就几个而已。作为基督徒父母,我们需要自问几个别的父母不提的问题:我们的孩子究竟为什么需要管教?我们管教他们的目的是什么,我们想达到什么目标?神说我们该如何管教孩子?到底用什么方法能使用我在主面前完成我做父母的责任,而最终把我的孩子带到耶稣的脚前? 我们曾用一个夏天的时间在教会中讨论并试图回答这些问题。我们查考圣经,神旨意权威的启示告诉我们,当如何安排我们的生活和我们的家。以下的章节就是我们已经找到的答案,并已将之付诸实践。作为一个年轻的牧师和父亲,我出版这本书意在用合乎圣经和易于实践的方法来驾驭我们的孩子,而将荣耀颂赞归给我们的神。我非常感谢其他教会的牧师和父母们所给我的鼓励,也感谢我曾经参加并做过演讲的讨论会。有几位牧师还曾用这本书的草稿作为婚前辅导的教案。 许多人为本书的出版过程付出了很多劳动,在此不能一一感谢。我的同工,包括改革宗浸信会维明顿教会,迪拉维尔教会,还有华盛顿科克兰朱尼塔社区教会的弟兄姊妹和孩子们也给予了我很多帮助。在这里,要特别感谢J.亚当斯博士,他的著作和案例促使我用更合乎圣经的方法思考这些问题。荣耀归于神。阿们。 布鲁斯·科克兰 华盛顿1978.1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我们在加利福尼亚的戈尔登国家高速公路上向北行驶,火辣辣的阳光照在我的肩上。好在我们的黑斑羚汽车里有空调。我们从卡斯塔克拐下高速公路,很快便轻松地停在一排整齐的黄色灰泥小房前的车位上。我打开车门妻子出来,在她臂弯里是我们最珍贵的财产。“欢迎你出院回家,儿子”。 我们给他取名纳撒尼尔,意思是神的礼物。可是当我把装着他的蓝色小篮子拿进屋的时候,我却禁不住惊奇地问:“你是谁?” 他看起来就像一朵新开的花一样脆弱,但又如钢铁般强壮。他是我的肉中之肉,却又有自己独立的身体。他是我们爱的结晶,然而又与我们截然不同。到底什么是孩子?你知道么? 这听起来有点儿傻。毕竟你从孩子还没出生就知道他了。母亲怀胎九月,感受过他第一次的微弱胎动;在长达几年的时间中你喂他、帮他打嗝、给他换尿片、给他洗澡;你知道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他对什么敏感;他有什么习惯;你比这世上其他任何人都更了解他。但是,你会像神那么了解他么? 你的孩子是按着神的形象造的。 人之所以有别于动物而成为独一无二,是因为他有神的形象。科学家常常因为人与动物在生物上和化学上的相似性而把他们混为一谈,但从圣经的角度那是错的。人,是神按他的形象造的,而动物不是。人的起源和本质都非常不同,不能把人简单地看作高级动物。在神完成了植物和动物的创造以后,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创1:26)。人是神用手所造,他是被特别造成的(创2:7)。作为神在地上的管理者,他享有与神之间的特殊关系。而动物却没有和神之间的这种关系。神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创1:27)。 但是,拥有神的形象意味着什么?这是一个神学上的严肃话题,我们不想在这一点上描述得过于简单。 我们都知道形象是什么。我们每天早晨在卫生间的镜子里看到的就是。但我们所见到的不是我们自己,而是一个形象,一个像我的映像。他们有许多相似之处,也有许多非常明显的不同。我和我的映象看起来很像,一样的头发,一样的眼睛,一样的鼻子,架着一副同样的眼镜。可是当我举起我的右手时,我的映像却举起了左手。我有血肉之躯,我有看量,我的映像却和一片玻璃一样薄,而且在天平上没有一点刻度显示。当我离开这里去另一间屋子时,我的映像不会跟我走。我们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同时我们又是如此不同。 现在让我们简单地补充一些想法,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明白我们是按着神的形象被造的含义。以下所列并非详尽,它只提供一些建议。 1.神是今在永在的。人是有自觉意识的生物,哲学家会为了存在的问题苦苦探索,而神不会。除非在课堂上,否则我们也不会。我们都知道我们是谁,我们的确存在,我们都有自我意识,从这一点我们知道我们是神的映像,那位今在永在的神。我们的孩子在他们会说话的时候就有自我意识的早期表现。一些词,如:“我”、“我的”,就是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最喜欢的词汇。 2.神是那永恒的LOGOS,是道;人类是一种理性的存在。道表达思想的结构,人有大脑能够思考。 3.神可以和人类交流思想,这是道的另一面;人类也可以与神或其他人交流。儿童很快就学会用声音来交流他们的思想和意愿。当你的婴儿不高兴时,你能知道;为了强调和表达细节,很快,在声音之外又加上了手势。一两声嘟哝和指向饼干桶的手指,谁都明白他想要什么。再加上一些技能,比如书写,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出人是如何反映神——道的形象。 4.神是创造者,人也有创造的能力。从技术上说,创造这个词应该为神独有,他能从无中创造出万有,人却不能。人能用现有的材料,把它们组成新的关系。这不是真的创造,而是制造。不过,在通用语言中,我们也会谈到一个人的创造力,儿童把积木块组成新的关系,建造城墙,城堡,甚至整个城市。从潦草的涂写到可辨认有意味的几何图形,再涂上一些颜色,每个人都喜欢苏西的创造。她的图画中反映了神创造世界时所用的所有形状和颜色。 5.神是至高的君王,他拥有一切的权柄。人行使在地上的管辖。你知道为什么孩子们喜欢拥有宠物——各种各样的宠物么?并不单是因为它们有暖和的身体让人愿意抱着(并不是所有的宠物都这样),而且因为拥有神形象的孩子们在试图反映神的最高主权,实现自己对动物王国的统治。(创世记1:26) 6.神是完全公义;人是有道德的存在,对自己的行为有责任感,人不能回避良心的谴责和辩护。孩子是有道德的存在,因而能够也必须学习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7.神是永恒的,而且无所不在;人类却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真是这样么?想象力的恩赐是怎样的?孩子们在玩的时候并不是浪费时间,他们在触摸永恒。他们可以做他们想做的任何人(消防队员,牛仔,医生或者护士),可以成为任何时代的人(古代西部或未来的城市),可以到任何他们想去的地方(德克萨斯或是火星)。他们用想象摆脱时间和空间的束缚,以此反映神的永恒和无所不在。 孩子确实是主赐给我们的美好礼物,他们是神为荣耀他自己的名而创造的,拥有他形象的小生命。我们从他手中接过这些孩子,他们是神的恩赐。我们到底对他们知道多少呢? 复习题 1.我们如何知道神眼中的孩子是怎样的呢? 2.神的形象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3.孩子们在哪些方面反映了神的荣耀? 思考题 1.我是如何看待我的小孩子的姓名的? 2.我是否尊重我的孩子们并视他们为独特的个体? 3.我是否认为他们和我一样拥有神的形象? 4.为了遵从圣经,我要在哪些方面改变我对孩子的态度呢? (选自《不可不管教你的孩子》,本文收录在《如何教养儿女》里)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如果小孩子是按照神的形象创造的,那我们为什么还有必要管教他们呢?既然他们身上传承着造他们的主的形象,为什么他们还是不能自然而然地做正确的事呢?为什么主在圣经中要求所有的父母要管教他们的孩子,说:“不可不管教孩童……”?(箴23:13)如果我们可以从圣经中发现这种管教的必要性,那么藉着神的话语,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去寻求一条既让主喜悦又有益于孩子的管教之路。在圣经中至少有四个因素可以证明,一个基督徒家庭管教孩子是绝对有必要的。在这一章我们要来论证这四点。 第一,孩子的天性需要这种管教。几个世纪以来,哲学家们总在喋喋不休的向我们灌输:“孩子生来天真,他们没有罪也没有罪恶感。”也许哲学家约翰•洛克在他1690年的著作《关于人类的理解力》中的论述最为清楚。他说婴儿的心灵就像一块白板,有待于周围环境和他自身经历的涂抹。孩子生来是中性的,他没有经验,没有道德准则,没有思想,也没有什么观念。他等待着社会在这块白板上形成烙印,将来也会按照社会的意志形成他的性格。如此看来美国总统约翰.F.肯尼迪在达拉斯被刺杀,马丁路德金在孟斐斯的一个阳台上被枪击中,应该被谴责的不是那些杀手,而是那个社会。电台、电视和各个传媒的误导使整个社会都走入一个很痛苦的时代。人们哀叹:“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啊,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悲剧仍在上演。当罗伯特•肯尼迪在拉斯维佳斯的电视现场直播中被杀;乔治•威利斯在马里兰被刺伤,受到谴责、被审判、为这些血腥事件负罪咎的是社会。按照那个哲学家的想法,毕竟这些杀手都曾是在大人膝间嬉戏的小孩子,他们生来是一张白纸,是社会塑造了他们,所以该上绞架的应该是社会,而不是这些个人。 现今我们也在思索,如果我们可以正确地教育孩子,在这些孩子白纸般的心里留下正确的东西,那么所有的罪恶、暴力、血腥的事件就都可以被制止了。长期以来我们都认同这种想法,于是我们在美国建立了世界上最昂贵的义务公共教育系统。但结果如何呢?结果是,美国拥有了世界了最多受过教育的罪犯!看吧,这就是人的智慧,这就是人不听神的话语,按自己的想法行事的结果!人是那么的愚昧无知啊,这么明摆的事都看不见。但神在他话语中所描述关于造我们的神给予人的特性又是何等不同。 当打开圣经,我们会发现,按神的形象所造的人类身上发生了恐怖的事情。人类并没有保持好起初主造他们时所赐予他们的正义感。在创世纪第3章,作为人类总代表的亚当做了背叛神的事情。当他作为人类的代表而犯罪的时候,整个人类也因他而陷入罪恶和悲惨的境地。神学家称此为“堕落”,的确如此。亚当从他所拥有的一切中堕落了,一个有着神形象的人,一个神的帮手,一个正直的人就这样堕落了。 从创世纪5章1-3节,我们可以看到这次堕落对拥有神形象之人类的影响。神是按照他的形象来造人的。但亚当堕落之后,他的儿子便是按亚当已经堕落的形象而造成。塞特,作为一个堕落之人的堕落的儿子,他的形象是破碎、扭曲的。就像你从一面凹凸不平的镜子里看狂欢节中的房子,虽然你可以依稀辨认,但这是模糊的、不准确的。虽然堕落前后的形象还是有一些相同的地方,但总的来说,堕落后的形象就像一幅奇形怪状的扭曲的漫画,它和最初的形象已相去甚远。接下来,我们依照前文所提的几个方面来看这次堕落究竟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1.人类的自我意识已被扭曲为骄傲、自私和偏见。 2.本来被用来接收神启示的理性,现在被用于策划阴谋,陷害别人。 3.交流的能力也被无情的腐蚀了,现在它被用于诅咒、说谎和辱骂他人。孩子对别的孩子的残酷无情是很明显的。 4.创作力变成了破坏力。小孩子充满了撕裂和破坏和欲望。不管玩具是旧的还是新的,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他们都想把这些玩具弄坏。用积木垒城堡就是为了最后把它推翻掉! 5.统治变成了暴政。我们现在都知道恃强凌弱,小孩子也是。他们也很快就学会了利用自己身高和体重的优势来为自己获得一些特权。 6.道德变成了不道德。我们根本不用教小孩子怎么撒谎,或去拿本不属于他们的东西。他们的本性趋向邪恶,并自然地行出来。而我们的时间和精力都用来教育孩子要做好的事情上了。 7.甚至一些很美好的东西,比如想象力,也在这次堕落中破坏掉了。约翰就用想象力为自己开脱责任。他说他迟到是因为“七只熊在街道上追赶他,他不得不等到海滩上什么都没有了才回来。” 孩子到底是谁呢?他们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但他们并非清白无辜,他们是堕落的罪人。约翰•洛克所说的是绝对错误的。造我们的主说:“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创世纪8:21)罪恶的根在内心,而不在于周围的环境。新生婴儿的内心并非白纸一张,相反,它充满了不可言说的罪恶、怨恨和邪恶。 也许有人会反对说,创世纪第8章中的“youth”指的是青少年,它可能包括13到19岁的孩子,但绝不包括婴儿!但神的话语不允许我们做如此狡辩。在诗篇五十八篇第三节中,大卫明确无误的对此进行了阐述,他说:“恶人一出母胎,就与神疏远;一出母腹,便起错路,说谎话。”(诗58:3)“恶人被疏远……”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它的意思是,人与神之间有一条很深的沟壑[hè]。那么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呢?它不是从人开始有责任感的那一天开始的,也不是从21岁或18岁开始的,也不是从人6、7岁开始的,甚至也不是从人一出生就开始的,这种人与神之间的疏远从人在母胎里就有了!是什么造成了这种疏远、分离,这种人与神之间的紧张局面呢?归根结底,是人从很小的时候,他的想象力就带着罪。正如经上所说,在母腹中的婴儿已经是一个反抗神的罪人了。婴儿一出母腹就开始走入歧途说谎话。另一段经文也印证了这个事实,它说,“他们一出生就开始犯错、说谎话。”当孩子开始学会用肢体语言表达他们自己时,他们就开始犯罪了。孩子在母腹时我们看不到这种反抗行动。你可以听见孩子在母体中的心跳,可以感觉他们一会儿踢腾一下,但你看不到他们有任何反抗神的示威行动。但是,小孩子一出世,他们就开始说谎了。你看见过小婴儿说谎吗?我知道小婴儿还不会说话,但他们会哭。母亲们告诉我说,不同的情况下小孩子的哭声也是不一样的,甚至有时候父亲们也可以从孩子的哭声中判断出孩子到底是怎么了。我们可以分辨小孩子是因为疼痛而哭,还是因为生气而哭。但很多时候新生婴儿会假哭。他们的哭声听起来在表示他们很疼痛或不舒服,但当母亲过去查看,却发现他们的小屁股干干爽爽的,没有任何事情让他们疼痛或不舒服。所以,小孩子哭听起来似乎是因为疼痛,实际是因为生气。由此可见,刚出生的小孩子刚学会表达自己就开始撒谎了。当他开始学说话,他就开始说谎。我们不用教小孩子怎么说谎,他们自然而然就会。从很好的教会环境中长大的孩子也会说谎,从小父母就极力为之提供一个诚实环境的孩子也会说谎。为什么?因为他们本性已经被破坏了,他们很自然地干不好的事情。 根据圣经,大卫是合神心意的人。但他也不是生来就合神心意的。他自己就在诗篇五十一章第五节告诉了我们他的经历:“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呢?是说他母亲性交这一行为是有罪的吗?不是,在圣经中,婚后性交是无罪的。在创世纪第3章中人类所犯的罪不是因为性,而是因为亚当和夏娃违背了神的命令,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其实在人类堕落之前神就应许人类的后代会多如繁星,所以性交是必要的。大卫在这里所说的受孕时的罪是指他的父母本身从祖先那里就带有的罪。当精子和卵子结合,卵子受精,一个罪人就被孕育了。当一个生命,人的生命一产生,这人的罪性就随之而来了。 接着,大卫告诉我们他是怎样“在罪孽里生的”。和我们一样,大卫也是在母亲的子宫里被孕育。他想表述的就是周围的环境对他没有什么影响,但随着他在子宫里的发育,他的机体组织就渐渐具备了实施他心中罪恶意图的能力。随着他的肢体和手指逐渐发育完全,他就这样在罪恶中慢慢被塑造成了:他在母体中被预备完全,一出生就开始遵从自己肉体的淫欲,表达自己罪恶的本性。大卫所说的这些的确令人惊骇。也就是说,我们是罪人不是因为我们犯了罪,而是因为我们生来就有罪。使徒保罗说,我们都是“悖逆之子”。因着我们的罪,我们生来就是死的,我们的灵是死的。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告诫法利赛人,并通过法利赛人告诫所有没得救的人,不管他们自己或别人认为他们多么正直,事实上他们只是魔鬼之子,撒旦之子。 小孩子生来就邪恶悖逆,与神与人都相悖,所以我们需要管教孩子。正如主在箴言二十二章第十五节所说:“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驱除。”(箴22:15)因此,孩子的天性就决定了管教的必要性。 第二,孩子成长的方向需要修正。和成年人一样,小孩子也充满了罪恶,两者最后的处罚也是一样的,那就是灵上的死亡。一个10岁的孩子杀死他的父亲,一个30岁的成年人杀死他的父亲,世上的法庭会对这两种情况做出不同的判决,但在神的眼里,这两个人都是杀人犯,都应该接受第二次死的审判,被永远地打入地狱,所以在箴言二十三章第十四节中神教训我们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箴23:14)如果任其发展,孩子的成长方向就是走向地狱。我们必须认识并理解这个事实,从而督促我们热切地为孩子祷告,勤奋地寻求管教孩子的正确方法,为他们树立好的榜样。 当代教育家呼吁,要让孩子表达自我。我们被告知:不要限制小孩子,而要鼓励他们表达自己。但圣经上却说,我们鼓励孩子所表达的竟是罪恶的“自己”。这种表达罪性的自我只能带来破坏和伤害。比如在大城市,很多学校需要全副武装的警察来维持秩序;在郊区,很多母亲不愿把孩子送到学校,因为怕他们在那里受欺负;一些学校的老师在为自己的性命担忧,因为他们害怕会被学生殴打甚至杀害;一些学校所在的区域年复一年的抱怨,因为他们每年都不得不加大投入来修复被蓄意破坏的化学实验设备、窗户和艺术品。这就是我们鼓励孩子表达那个罪恶“自我”的结果。事实上,圣经不提倡这种放纵,这种放纵只有魔鬼才提倡。J.C.莱尔早在一百年前就对这种放纵有所论述,他警告父母们说: “请记住,孩子生来就对罪恶有一种偏爱,所以如果你们让孩子自己选择,他们肯定会选错的东西。妈妈不知道她可爱的宝宝将来是高是矮,是强壮还是孱[chán]弱,是聪明还是愚蠢,这些都是不确定的。但有一件事母亲可以很确定,那就是他会有一颗被破坏的、充满罪恶的心。对于我们来说,做不好的事是很自然的。正如所罗门所说:‘愚蠢与孩童的心相伴而生。’‘孩童使他们的母亲蒙羞。’我们的心灵就像我们脚下的土地,如果任其生长,它就会杂草丛生。” 在《箴言》二十二章第六节我们可以看到下面的话:“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箴22:6)这个章节通常被看作是神给我们的承诺,同时它也总被那些寻求虚空安逸的人诽谤。 有些人是这样理解这句话的:如果一个孩子在他小的时候接受了很好的训练(符合圣经的),那么他一生都不会脱离这个训练。一般而言,这种说法是对的。不管神是否使他获得了重生,这个人从小接受的道德观念会陪伴他一生,但这并不是《箴言》二十二章第六节的教义。 另外一些人这样理解这句话:如果一个小孩子在小的时候接受了正确的教育,但长大后误入歧途,将来随着年纪的增大他会重新回归正路。持有这种看法的人往往对安逸有错误的理解。我有两个朋友居住在另外一座城市,他们有几个孩子。他们的大女儿在很小的时候就做了信仰表白,回归了主。我的朋友送她到另外一个州在基督徒学校上学,毕业后,女孩对她的父母宣布:“我对你们没有什么好感谢的。现在我完成了自己的学业,我自由了,我要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她加入美国的一个共产主义政党,在那个公社中过着混乱的生活。她给她的父母带来了极大的失望,但对于女儿这种精神状态,这对夫妇却不怎么关注,也不以此为负担。当我跟他们解释这种情况,并试着按圣经给他们一些忠告时,他们却告诉我们说,女儿已经进行了信仰告白,他们也已经把女儿领进了耶稣基督的家里,随着年纪的增长,总有一天女儿自己会回来的。他们不担心女儿的变化,也没有祈求神去怜悯女儿的心。另一个例子是一个男孩。他在一个良好的教会环境中长大,也进行了信仰告白的。他结婚是因为他让那个女孩怀孕了,婚后不久他离开了她。后来他又回到他妻子身边一段时间,但最终又离开了。他们对此的看法也一样:不要管他,随着年纪的增大,他会自己回来的。他们认为,根据《箴言》二十二章第六节,神有义务把他带回来。 这样的父母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很多人对这段经文有误解,类似这样的例子也不计其数。对于基督徒父母来说,箴言二十二章第六节与其说是一个应许,不如说是一个警告。《箴言》二十二章第六节中的“他当行的路”在希伯来文的圣经中是没有的。希伯来文的圣经中说:“教育孩子走自己的路,到老他也不偏离。”教育孩子走他自己的路,允许他们表达自己,做与不做由他们自己选择,如此这般,他们小时候形成的习惯会贯穿他们的一生。如果从小他们就没有从父母那里学到好的生活原则,那么也不要奢望他们在成年后会学会这些事情。这是一个警告。如果你偏要把这当作一种应许,那它也是一个很消极的应许。如果你让孩子肆意妄为;如果你拒绝在必要的时候教训他们;如果你没能成功的管教他们;如果你没能成功的教育他们如何做大事和小事;如果你让孩子自己决定吃什么不吃什么,穿什么不穿什么,做什么不做什么,什么时候做什么时候不做,那么将来这些孩子将会是放纵、无原则的、不顺从主的。这是一个非常严厉的警告。杰伊就在他的著作《劝告能力》中指出:“这段经文是警告而非承诺。如果家长对孩子养成的不好习惯。因为孩子生来就有罪,对他们放任自流,他们很自然地就会养成一些很不好的习惯。一旦这些坏习惯在孩子的幼年形成,那就会根深蒂固,难以根除。教育孩子走他自己的路,到老他也不偏离”。如果真的让孩子走自己的路,允许他们为所欲为,那只能会导致他们灵魂的毁灭。因为孩子是不可能打破常规的。孩子的天性是走向地狱的,所以我们必须对他们进行管教。 第三,管教孩子是神给父母的责任。每个特权都带有相应的责任。在我的皮夹子里有一张华盛顿州的驾照。在拥有这张驾照的同时我也担负着一些责任,比如要保证我的车安全性能良好,车辆运行要完全在我的掌控之中。养狗作宠物的人也知道,你在拥有宠物的同时,也要保证你的宠物不会伤害到你的邻居或邮递员。这是你的责任。 孩子并不是与结婚证相伴而来的。圣经上说,孩子是神所赐的礼物,“所怀的胎是他所给的赏赐。”孩子的形成有一个自然孕育的过程,这是神的旨意。归根结底,只有神才能决定我们育或不育。那些想要孩子或避免有孩子的人应该清楚,最终的决定权在主手里。即使最成功的避孕手段也有失败的时候。有些夫妇特别想在某个特定的时候有自己的孩子,但他们试了很多次都失败了,几个月后,主喜悦了,他们才怀上了自己的孩子。我们能否有孩子,主有至高无上的决定权。为什么?因为孩子是主给我们的恩赐。接受这种恩赐是一种特权,当然也会有相应的义务。在《以弗所书》六章中,保罗提醒父母,特别是父亲,要按主的旨意履行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关于如何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关于如何抚养、教育孩子,《箴言》二十三章十三至十四节有部分的论述:“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箴23:13-14) 对于父母来说,不管教孩子似乎是更自然的事,因为他们可以用这些精力去干别的事情或去别的地方。但神要求基督徒父母,特别是基督徒父亲,按他话语所启示的去管教他们的孩子。对于父母,特别是父亲来说,拒绝管教孩子就是对我们所爱的主和孩子的一种犯罪。拒绝必要的管教就是背叛主。我们不能推卸自己的责任,而应该乞求主的帮助,从而可以很好的完成他所赋予我们的责任。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孩子的灵魂就掌握在我们的手里,按照神的旨意管教孩子,我们就可以救他们远离地狱。如果我们拒绝管教孩子,那我们就是葬送孩子灵魂的凶手。 第四,我们作为父母对孩子的爱要求我们要管教孩子。爱自己的骨肉是很自然的事情,但这种爱,这种舔犊之情不能成为我们逃避责任的借口。如果我们理解,我们的孩子生来就有罪,并会走向地狱,如果我们能完完全全的体会主给基督徒父母的责任,真爱会促使我们去管教我们的孩子。 神在《箴言》十九章十八节中要求我们:“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儿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箴19:18)在有指望的时候管教你的孩子。只要你还可以控制他,只要他还与你同住,即使他已经不与你同住了,你也要管教孩子。以利在他的儿子已经搬离了他的帐篷,并有了自己的妻儿的时候还是应该继续履行管教儿的责任的。以利有责任和教他的孩子。那我们呢?我们在孩子还有希望悔改,有希望回归主耶稣,有希望被救赎的时候也要管教我们的孩子。只要还有希望,只要孩子还活在世上,我们就有义务给他们引导、原则和修正。“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儿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箴19:18)知道是自己造成了孩子的痛苦是一件很难过的事。但孩子现在若不受点苦,将来他们却不得不永远忍受地狱的煎熬,这对我们做父母的来说会更痛苦。现在苦一点总比将来哀哭切齿要强很多。最好就在现在还有希望的时候管教孩子,以免在审判的日子中很后悔的说:“如果我们当时管教孩子,他们现在就不用受这种永恒的折磨了。” 圣经《箴言》十三章二十四节说:“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箴13:14)“不,”你马上反对说,“这不对,我爱我的儿子,所以我才不打他屁股,不用棍棒教训他。”事实上你这样做是在轻视他的灵魂的永生。不管你如何坚持,主所说的正相反,作父亲的若爱自己的孩子,就当尽早管教他们。小婴儿刚刚显示反抗主反抗人的苗头时,爱孩子的父亲就应该开始管教他们了。如果你真的爱你的孩子,那就请记住:管教不是恨恶,而是爱。想让孩子服从我们,是因为我们爱他们;想要他们成为好孩子,是因为我们爱他们;想让他们顺从主,是因为我们爱他们,我们想让他们认识主并得永生。这是我们管教孩子的原因。除此以外,我们不能因其他原因管教孩子,因为那不符合圣经上的教训。圣经上所说的对孩子的爱是需要这种管教的。 一些父母让自己的个人情感控制住了自己,溺爱孩子,没有履行管教孩子的职责。在圣经中我们可以看到大量这样的例子。莱尔主教在他的著作《论父母的职责》中谈到了两个这样的例子: 天下的父母,我在这里很明确的告诉你们,如果孩子犯错你们却不惩罚他,那你们就在犯一个悲惨的错误。我警告你们,自古以来很多圣徒就是在这里触礁翻船的。我奉劝你们要清楚的记住这一点。让我们来看看以利的例子吧。他的儿子何弗尼和非尼哈“使他们自己蒙羞,但他却没有制止他们。”以利本应该很严厉的谴责儿子但他却一带而过。总之,他是尊重儿子过于尊重主。结果怎么样呢?他的儿子在战争中双双丧命,他不得不在余生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伤。 另一个例子就是大卫。读过圣经的人都会为他的孩子及他们的罪感到痛惜。暗嫩的乱伦,押沙龙的谋杀和背叛,亚多尼雅诡计多端的野心,这些都是这位合神心意之人的伤心处。但大卫自己对此就没有一点责任吗?当然有。在《列王纪上》第一章第六节我们可以看到:“他父亲素来没有使他(亚多尼雅)忧闷,说:‘你是做什么呢?’”这是后来所有悲剧的根源。大卫是一个过度放纵自己孩子的父亲,他对孩子的父亲,他对孩子放任自流,最后不得不自食其果。 旧约记载这些事是让我们引以为戒的。我们可以从以利和大卫王的经历中学到一些教训。这些话语不是为了记载大卫王家事的八卦,也不是让我们怀疑大卫的灵性,而是为让我们避免重蹈覆辙。记载这些事是为了让我们留意,注意主对我们生活中各个方面的要求,也包括管教孩子,以避免以后的痛苦。如果你有孩子,并且非常爱他们,你就会知道主的吩咐,理解主对基督徒父母的要求是何等正确,管教孩子对孩子、对神的荣耀何等必要。“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使他的灵魂免下阴间。(箴23:13)”管教孩子是主对所有顺服的父母的一个明白无误的要求。 复习题 1.约翰.洛克认为小孩子的天性是什么? 2.神认为小孩子的天性是什么? 3.如果人被造的时候就是正直的,那么小孩子为什么还需要被纠正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4.神按他的形象造人,但那次堕落对人身上的主的形象有什么影响呢? 5.孩子什么时候为自己是一个罪人承担责任? 6.神希望谁来训练和管教孩子? 7.爱和管教是相冲突的吗? 思考题 1.既然孩子是神赐予的礼物,我应怎样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呢? 2.这一章对我为孩子(你的孩子的名字)的祷告有什么帮助呢? 3.我是通过哪个重要方式来表达我爱孩子? (选自《不可不管教你的孩子》,本文收录在《如何教养儿女》里)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在上一章当中,我们已寻求表明管教孩子的必要性。圣经告诉我们,孩子需要指导和纠正,而提供他们所需的管教首先是父母的责任。不管是学校、教会、童子军或其他任何组织都不能取代父母在这一重要领域的责任。神把这一责任放在了父母肩上,只有他们才能给予孩子合宜的管教。 在本章中,我们要思考一下合乎圣经的管教动机。我们必须自问一下这些问题:圣经中关于管教孩子的动机是什么?我们有什么理由行使杖打?我们想通过管教达到什么目的? 本书题目所引自的经文为本研究提供了最直接的动机,而且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动机:“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箴言23:13-14)。 不可否认,现在这个动机被嵌入了一些消极的内容。我们用杖打孩子,是为免除更坏的情况:为了把他的灵魂从地狱中拯救出来。稍后我们要用一种更积极的方式来看管教动机,但我想还是应该从这个最直接的动机开始,这也很有必要。 不久前,我最大的孩子拿单刚开始在附近的公园学上下滑梯。有一天,他设法爬到了滑梯的最上面。他一级一级地爬上去,可是当他爬到最上面的横挡时,他松开了手,身体向后倒去。这时正值我的警惕有所松懈——我站在他后面,但没有预料他会掉下来。我本能地伸出胳膊接住他,减弱他下降的力量,以免他在下面的台阶上撞坏大脑。当时我并没有特别想到要用什么正面的教导方式来教导孩子;我更多想到的是,别让他得到负面的,甚至灾难性的受教经历。我必须出手阻止。我必须接住他,我必须停止他向下坠落。 父母们,我们的孩子正在坠落!等待他们的可不是滑梯下的地面,他们是在坠向地狱!他们正在坠落,我们本能的反应应该是伸出手臂接住他们,使他们停止坠落,改变他们的方向。我们必须先阻止他们向下坠落,然后才能给他们正面施教,使他们能够向上爬。正是根据这个真理,我们要实施管教,因为所罗门说:“不可不管教孩童,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箴言23:13-14)。家庭管教就是那能改变孩子坠落的方向,或至少能减低他一直坠落之惊人速度的阻止力。基于对这一事实的认识,所罗门可以告诉我们:“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儿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箴19:18) 可是,实施管教会伤害父母,当你合宜地实施管教时,孩子会哭;但所罗门叫我们要塞耳不听。不要让孩子的哭声动摇神赋予你的管教责任。当你实施杖打的时候,你要明白你在做什么。当我抓住拿单时,不管我是抓着他的肋骨还是他的脖子,他都可能受伤;但不管怎么样,他是被抓住了,这使他免遭了更大的灾难。不要让孩子的哭声动摇神赋予你的管教责任,因为你实施杖打是在使他免遭更大的灾难——也许是把他的灵魂从地狱中拯救出来。 这种合乎圣经的管教动机源自神赐予父母对孩子的爱。神使我们对自己的后代有一种天生的爱与温柔的情感。拿单两个月大的时候,他需要做个手术。我们带他去医院,把他留在那里接受各位医生和护士的持续照料和护理。有人告诉我们,这么大的孩子意识不到谁在爱他,只要有人爱他就行。但是当我们把自己的头生子放进医院以后,我们每天都去看他,我们站在婴儿室外面透过窗户看他。每次我看见一个护士过来采他的血样(他们切开婴儿的后脚跟来抽血),我都恨不得把拿单抱出来,我来代替他让护士割脚后跟。神使我们对自己的后代有一种天生的爱与温柔的情感。我确信,所有做父母的都有同样的情感经历。当你的孩子发高烧,或得了什么非常难受的病,你会希望你来替他生病,替他承受痛苦。 这没什么不寻常的,使徒保罗对他所爱的一些人也有这种情感。他们不是他的孩子,但是一些他非常爱的人。他在罗马书第九章中告诉我们他的这种情感。他说:“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罗9:1-3)”。保罗在这里告诉我们,当他看那些照肉体说是他亲人的那些犹太人时,他对他们有这样一种强烈的爱,乃至希望他们被赦免,宁愿自己代替他们下地狱。这是多么伟大的爱!这就像父母对孩子的爱,情愿忍受不幸、痛苦、悲伤,乃至忍受永恒地狱之苦,只要我们的孩子能够幸免。但这不可能。对使徒保罗来说那是不可能的。因此,为了看到他的亲属免于地狱之苦,保罗必须到他们中间去,给他们传那能将他们从地狱中解救出来的福音。如果我们想看到自己的孩子幸免,我们必须到他们那去,用爱实施合乎圣经的管教。我们代替不了他们。因此我们必须尽我们力所能及,实施一切合乎圣经的管教,以将他们从地狱中解救出来。 然而,管教还有更积极的动机。保罗在《以弗所书》六章四节中告诉了我们这一点:“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6:4)。在这一节中,保罗为合乎圣经的管教提出了更积极的动机。父母的一切教导和管教行为必须约束于这段经文。这段经文具有合乎圣经教导的权威性,如果我们使用这杖的时候不考虑保罗在这里所说的,我们的教导仍然不符合圣经。所有的管教,所有的教导,甚至推而广之到所有的教育,都必须用以弗所书六章四节的标准来衡量。 保罗一开始告诉父亲们,什么不是管教的正确动机。在圣经中,我们经常发现正确观点和错误观点的对照。例如《哥林多前书》中,使徒保罗告诉我们,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唯恐我们误解,他又告诉我们他的意思是,不准她们在教会中说话(林前14:34)。在《以弗所书》第六章中,保罗对父亲们说,要用主的教训和警训抚养我们的孩子,他的意思是,我们不要惹儿女的气(弗6:4)。父亲不应当因为过于严厉,或管教不公,或反复无常及滥用权威而使孩子生气或产生挫败感。管教不是给父母,特别是父亲们以孩子为代价建立自我的机会。实施管教不是让我们张扬怒气或发泄挫败感,却让我们的小家伙付上代价。 实施管教也不是让我们在绝对意义上实施权威,仿佛我们是暴君一般。一些父亲在工作中处于图腾柱的底端,然而他们的心却渴望支配和统治。于是当他们五点以后回到家里,便开始扮演老板的角色,坐在安乐椅上发号施令。每个人最好遵令而行,否则斧子就会落下来。那是独裁者,而不是一个爱家庭、只因真爱孩子而依照圣经对他们实施管教的父亲。 敬虔父母的责任是“用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6:4)。这是什么意思?“……养育他们,”这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应该明白保罗所说用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的含义。 管教或养育这个词含义相当广泛,它指的是教育孩子的整个进程。它在以弗所书第六章中被翻译成管教(discipline);在提摩太后书第三章中被翻译成教导(training);而在《希伯来书》第十二章中则被翻译成管教(chastenting)。因此,它指的是整个教育进程。养育包括教导、斥责和管教。在教育孩子进程的任何阶段从事教育的所有的人,都应该按照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这包括牧师、教师、临时看孩子的人、祖父母,叔叔阿姨,尤其是父母。按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就是用主所规定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这绝不仅仅是把他们送去主日学,其含义远不止把他们送去主日学和教会。用主所规定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的意思是,我们有责任在一个完全用圣经的训导和原则控制的环境中抚养我们的孩子。这真理的建立真正基督教学校方面关系巨大,但这里我们主要考虑的是家庭的情况,因此我打算放弃那个诱人的主题,而专注于我们目前最关心的领域。 《申命记》第六章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合乎圣经家庭的图景。《申命记》六章四至九节这样说:“以色列阿,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也要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又要写在你房屋的门框上,并你的城门上”。这段经文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完全用圣经的训导和原则来管理的理想家庭。看看父母们在做什么?第七节中说,“你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我们要将神传给我们儿女的道教导他们,无论我们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这不是一个仪式化的家庭,而是一个有着正式和非正方式教导神话语的家庭画面。在这样的家里,讨论属灵的事是很自然的。那并不是说我们总是摊开圣经,从里边找出的话来教育孩子。我们的孩子可能带着这样一个问题到我们身边:“萨米说,他想到琼斯有果园的树上摘些苹果,我能去么?”此刻的教导未必是我们需要打开圣经给孩子讲上半个小时,直到他们明白;我们仅需跟他说话,给他解释圣经上关于这样的事是如何教导的。 最近有个人跟我说(经常有这种反对意见):“我不能把时间都用在祷告、读经和坚持不懈地教育我的孩子。我有生意要经营,有百叶窗要钉,有房间需要粉刷。我无法过你所定义的这种基督徒生活。”看看经文中提到的父母,第六节中这样写道:“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那些遵行圣经训诫的父母有真理在他们心中。很容易表明,这真理已成为他们生命中的重要部分。他们接受圣经教导已到了这样一种程度,根据圣经来安排生活成为很自然的事;因此用圣经的教训引导和指教他们的孩子也是很自然的事。一个人首先必须转变自己,然后才能将所摆放在他面前的责任教导别人。圣经上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他会很自然地用神的道教导其他人。圣经上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因而他将神的道路教导他人是很自然的事。有人这样说到约翰•班杨(天路历程作者—译者注),无论你刺破他什么地方,他流出的血都会充满圣经的馨香。这不应该只是班杨和其他一些不同凡响的传道人的真实情况,而应该是所有属基督之人的真实情况。如果我们身体的任何地方被割开,如果我们的心被赤裸裸地展现在世人面前,我们的里面也当有圣经的馨香:被神的道掌管着,用圣经的原则教导我们的孩子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教育我们孩子的目的是什么呢?“这些话你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哪些话?明显就是这之前提到的话,就是第四第五节中所说的:“以色列阿,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我们给孩子的所有教导,作为父母或老师,我们给予孩子的所有引导和指导,最终都是为了让他们爱主,他们的神。 这把我们带到《以弗所书》第六章另一段经文:“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6:4)以弗所书第六章中的教训或警戒是两个希腊文单词的合并,意思是“放在头脑中”。在圣经中被翻译成劝告、训诫、警告。几年前曾是普林斯顿神学院系统神学教授的查尔斯•霍奇这样说,“这是就一个人的错误和责任提醒之”。请注意这一点:我们要用神话语中的训诫来抚养孩子,可不仅仅是提醒孩子他的错误和责任。我们不仅仅是训诫他们,那成了唠叨。经常地在孩子面前提起他们的错误,说,“你这个笨蛋,什么事也做不好,是吧?”那不是合乎圣经的训诫,那是罪恶的唠叨。合乎圣经的训诫是警告他们,劝告他们,用主的训诫来养育他们。这就意味着,当我们提醒孩子他们的错误和责任时,必须劝诫他们承担起向神所负的责任。我们不能仅仅指出他们的失败,而必须提醒他们在神所赋予的责任上的失败。 这是我们从孩子初生到以后对他们所有教训和警戒的最大的动机。我们教训孩子的动机是为了把他们带到从属于永活神之权柄的关系中,而不仅仅是从属于我们。如果我们仅寻求让孩子服从我们自己,那我们就没有履行圣经中赋予我们责任。而且神说,我们应该让我们的孩子顺服他。我们所有的管教、培养、教训和警戒,都必须建构在这一框架之内:把他们带到一个能使他们成为基督耶稣顺服的门徒的地步。从这你可以看出,合乎圣经的管教不仅是为了把我们的孩子解救出地狱(尽管这是其中一部分目的);更重要的是,要把他们带到基督耶稣的生命中。 看看这种方法在实践中是如何奏效。保罗在谈到如何训诫孩子时说的是什么?“你们作儿女的,要听从父母,因为我告诉你们……”?保罗不是那样说的,他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1-3)。当保罗训诫孩子时,他把他们与藉着诫命彰显出来的神的权柄联系起来。他没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听从父母,因为我告诉你们”,他说的是,“要听从你的父母,因为神给了一条诫命,要求你这样做,神给了你听从父母的责任。”查尔斯•霍奇指出,应该让神的权柄“不断地、不失时机地与孩子的头脑、心灵和良知相触。”这就意味着,我们作为父母不应该以知识的最终来源,或判断真理和责任的权威而自居。我们作为父母所拥有的任何权柄都是神所赐的,我们必须意识到这一点。神给了我们孩子,又赐予我们管理孩子的权柄,但我们的权柄只有藉着基督耶稣才赋予我们,他拥有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我们必须以非常实际的方式不会鼓励孩子们顺服,不是要求他们:“做这个,因为我让你这么做;”而是说“做这件事,因为神说‘要在主里听从父母,’做这件事,因为神说你必须做,你要对他负责。” 我们必须设法总把我们的孩子和神的权柄联系起来,有时这被看作是权柄伦理,伦理背后的权柄是神!我们需要记住这一点。 总而言之,我们实施管教一方面是为了阻止我们孩子目前的方向。没有什么比用杖管教更能产生那样的效果。第二,也是更重要的一点,我们管教的极大动机是把我们的孩子带到从属、顺服于神的权柄的关系中。 但我们首先自己得服在神的权柄这下,然后才能做到这一点。你认识基督耶稣吗?除非你认识他,否则你训练不了你的孩子。你不能以荣耀神的方式抚养你的孩子,除非你自己首先认识基督耶稣。你认识他吗?认罪了吗?信靠他了吗?你在寻求顺服他吗?那么你可以开始实施和教,好把你的孩子带到你与神的那种关系中。如果你和神没有那种关系,你必须立即悔改。神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这命令是发给所有读到这里的人。如果你还没有在神面前准备好你的心,请不要往下读第四章。远离恶事,使你得活。现在,只有一个词给你:悔改、悔改、悔改。 复习题: 1.管教孩童合乎圣经的动机是什么? 眼前动机 长远动机 2.主的管教是什么? 3.训诫的含义是什么? 思考题: 1.按照圣经上的教导,学会按圣经管教我的孩子对我是否很重要? 2.我们家是否象申命记第六章中所记载的家庭?为什么象?为什么不象? 3.我能做什么来实际地将我的孩子与神的权柄联系起来? 4.我是否对耶稣基督有足够的认识,可以让我的孩子认识他? (选自《不可不管教你的孩子》,本文收录在《如何教养儿女》里)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在上一章中我们总结出,从孩子出生到成年,我们管教他们是为把他们带到归属于永活神的关系中。换句话说,表达得更简单些,所有根据圣经管教孩子的目的都是为了帮助他们成为主耶稣顺从的门徒。所以,实行引导和管教的父母都必须受制于这一最高动机,这便使实施管教的方法具有非常重要的含义。 我们在家里如何实施管教?我们在主里养育、训诫孩子之事实的第一个含义是这样的:我们必须在神的权柄之下来教育我们的孩子。这意味着几件事。在神的权柄之下管教或纠正我们的孩子首先意味着,我,作为父亲,必须经常提醒自己,我所拥有的任何权柄都是由神的良好意愿委托给我的。我所拥有的任何权柄都不是因为权利,我作为父亲拥有的权柄仅仅是因为神将之授予我。我们每个人都有些专制,有些人有机会通过在职业中实施统治权来表现这种欲望。可能他们拥有自己的公司,或者管理一公司中某一部门。也许他们手下仅有一两个人,但是我们的公务提供了足够的机会让他们行使统治权。也有些人没有这样的机会,他们不位于公司相关部门的上层,他们处于底层,唯一能让他们实施统治的是笤帚。于是,他们就寻求在家里实行专制,用铁腕来统治妻子和孩子。他们一回到家,妻子和孩子就怕他们;他们一开口,妻子和孩子就得立即执行他的命令。女性也不可避免的有这种作暴君的欲望。有些妇女通过控制丈夫来实践,另一些则通过控制孩子来实践。她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跟孩子呆在家里,如果她们的丈夫不体谅人,必须对他们凡事顺从,有时她们就会把愤恨发泄到孩子身上,像暴君那样统治他们。孩子同样也有统治的欲望。我们会看到孩子到处对狗发号施令,对猫大打出手,对小鸟大声吼叫,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效法爸爸妈妈。 我们能够,也应该实行的不是这样一种权柄。这是罪。惟有神才有绝对最终权柄。我最为父亲所拥有的权柄仅仅是因为神将之授予我。我不是暴君那样行事。我必须意识到,作为父亲,我仅属于神,我仅能行使他赋予我的权柄。我不能确立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在我的家中,我只能宣告神说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我不能确立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作为拥有神所赋予权柄的家长,我在家中只能对孩子宣告神说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当我们开始掌握这个原理,这对我们有很大的意义。我必须意识到,我拥有权柄不取决于我比孩子更年长、更高大或更聪明。我知道这些父母认为他们的权柄就是凭借于此;于是,当他们的孩子长大到他们不能再打屁股的时候,他们就失去了对孩子的控制。或者他们认为,当孩子的学业长进到高中或大学的程度,超过了他们的最高学历,这时他们将会失去对孩子的控制。总而言之,当孩子长到比你高大,比你聪明的时候,你怎么实施控制?这种看法令人不快的后果是:一些家长任由孩子无法无天,他们的家也毫无秩序。我们作为父母的权柄靠的并不是能迫使孩子顺服的体力和智力。作为家长和老师,我们必须意识到,我们之所以实施做父母的权柄,是因为神通过赐给我们孩子而赋予了我们这样的权柄;我们实施管教的杖是以顺服神为前提。只要我们还是孩子的父母,我们的权柄就永远存在,因为这是神所命定的。我们的权柄是建立在神的权柄这上,而不是建立在年龄优势、体力或者智力优势之上。作为父亲,我必须意识到,我拥有权柄,仅仅是因为神将之赐给我。 第二个含义是,我们的孩子也必须知道神的最终绝对权柄,用查尔斯•霍奇的话说,神的权柄“应当与孩子的头脑、心灵和良知有经常直接的接触。”作为父亲,我不仅必须意识到我拥有权柄是因为神将之赐给我,我还必须做工,让孩子与神的权柄有经常直接的接触。 我们必须以非常现实的方式(我们也要现实)鼓励孩子顺服,而不单是“因为我这样说”,而是因为神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弗6:1) 这不是一下子就能学会的。它需要作为父母和老师的我们为此劳苦努力——学习怎样将神的权柄带入与孩子直接的接触中。我们只有这样做,合乎圣经的训诫才算得到实施。简单地把孩子打一顿,并说:“再也不许你这样做了,”这不是合乎圣经的训诫。只有当我们努力用神的权柄对他们施加影响时,那才是合乎圣经的训诫。这一原则只有当我们每天脚踏实地去实施才能奏效;也只有当我们和孩子一起成长,细查他对神的话语的理解程度,不断将神的权柄运用到他身上时才能奏效。对我们有些人来说,这件事异常难。我们必须屏弃许多错误概念和原理以便将真理运用出来。父母对孩子实施管教时将神的权柄彰显出来,这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极其重要;我们历经痛苦艰难作自我调整,这对孩子极其重要。 看看保罗在《以弗所书》六章一节中是如何说的:“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弗6:1)保罗是如何支持这一原则的呢?他在这里是对孩子说话,对不对?他是如何开头的呢?他是对父母说吗?不是;他是对传道人说吗?不是;他是对主日学的老师说吗?不是,他直接和孩子说话。他说:“孩子们,小家伙们,你们要在主里顺从父母,因为这是对的。”紧接着,他立刻用神的权柄来支持他的观点,告诉孩子们说:“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2-3)”。父母们,你们看到了吗?保罗在这里是怎样教导孩子们的?他对他们说话:孩子们;然后他确立原则: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然后他引用旧约的经文来直接应用神的权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弗6:2-3)。他不是引用道貌岸然的陈词滥调,他也在第二节中括号内解释“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他提醒他们,给这条诫命的神同时也给了一条应许——就是应当实施训诫的方式;这正是我们应该管教孩子的方式。看看保罗是怎么做的:他直接和孩子说话;他建立原则;他用神的权柄来支持他的原则;然后他解释从他的话语中选出来的那段话。 老实说,我们有没有经常花时间用这种方式教育孩子?当孩子违背律法的时候,我们是否经常认真寻求用神的话语去劝勉他们?当我们对孩子行惩罚的时候,我们是否经常用圣经的训诫来责备他们?如果我们疏忽这一点,我们就犯了错误。如果我们没能行使合乎圣经的管教,我们就没有顺服神,这样对待孩子也不公平。哦,这谈何容易,这很难。但是把神的权柄经常直接地带入孩子每天,每时每刻的生活,这对他非常重要。我们必须效法使徒保罗训诫孩子的榜样。 《箴言书》在将经文运用于一些特定情况方面尤其有价值。例如,如果你的孩子们互相捉弄,就要打起来,不要只是说:“够了,到此为止;分开,你坐这边,你坐那边!”要警告他们,但要用《箴言》十七章十四节的话警告他们:“分争的起头,如水放开。所以在争闹之先,必当止息争竞。”(箴17:14)要和你的孩子们解释这节经文,要提醒他们以前筑泥巴水坝或堤防时的情景,让他们回忆一下,他们如何用手指在上面刮过,水就溢了出来,顷刻间冲毁了堤坝,形成了一片汪洋。跟他们解释,互相捉弄、挑逗激烈争论就好像他们在堤防上挖的那个洞,水就要倾泻而出;如果他们不立刻停止,某个人就会落得头破血流的下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马上运用圣经,运用神的权柄。 如果你的孩子总是一刻不停地惹人烦,在主日崇拜,或者某些你希望他安静坐下的地方坐立不安,不要只是拍拍他们的腿说:“安静,别乱动!”何不打开圣经《箴言》二十五章二十八节对他们使用神的权柄,主在这里宣称:“人不制伏自己的心,好像毁坏的城邑,没有墙垣。”(箴25:28)“毁坏的城邑,没有墙垣”,其意义何在呢?圣经中提到的所有坚固城市都有城墙,没有城墙的城市就失去了防护。任何人、任何东西都可以任意践踏这座城市。告诉你的孩子,如果他们不能控制自己的意志,如果他们控制不了自己,那什么事都随时会发生,任何人都可以过来把他们引入歧途。警告他们,为了管好他们的灵魂,他们必须控制他们的身体。如果你已经跟孩子解释过这节经文,在敬拜中提醒他们是很容易的事。你只需打开圣经《箴言》二十五章,指向二十八节。一束亮光就会“唰”的一下进入他们的头脑,说:“是啊,神说我该控制我自己,我最好改正。” 可能你一直为孩子总跟你讲一些时而真,时而假的事而头疼。“妈妈,约翰尼打我了。”“妈妈,约翰尼没坐他该坐的那级台阶——他向上挪了。”诸如此类的事。在这种情况下,你该怎么办呢?你可能会翻到《箴言》十七章,提醒他们神在第九节中所说的话:“遮掩人过的,寻求人爱。屡次挑错的,离间密友。”(箴17:9)“听着,苏珊,你想让约翰尼成为你的朋友么?你这样可不行。”“听着,比利,约翰尼是你的弟弟,你必须和他住在一起,你最好现在就明白,‘遮掩人过的,寻求人爱。屡次挑错的,离间密友。’神说了,如果你继续搬弄是非,就没法和别人相处。神教我们如何交朋友,你这样做可不行。”或许你想看看《箴言》十八章八节:“传舌人的言语,如同美食,深入人的心腹。”(箴18:8)提醒你的孩子,当他总是跑过来打约翰尼的小报告,甚至添油加醋,使事情比真实情况更糟时,他会带给约翰尼很大的伤害、痛苦和烦恼。或者你可以打开《箴言》二十六章。(看看是不是如我所说,《箴言》有特别的价值?)《箴言》是应该背诵下来的。我们应该和孩子们一起记得这些经节,等到了相应的情形,我们可以通过引用这些经节来应用神的权柄,我们可以引用开头部分,让他们来补充完整并解释这些经文。《箴言》二十六章二十节说:“火缺了柴,就必熄灭。无人传舌,争竞便止息。”(箴26:20)“啊,苏珊,你说你和约翰尼相处不好,他不喜欢你。但如果你不总在我面前打他的小报告,或许你们会相处得更好。火缺了柴,就必熄灭。无人传舌,争竞便止息。你没几个朋友,那是因为你爱搬弄是非。神说如果你想拥有朋友,你必须表现得好一些。” 也许另一个孩子给你的儿子起了个难听的绰号,你儿子便开始以牙还牙。也许他的反应激烈——甚至对那个男孩大打出手!一个词就够了;仅一个词就足以让孩子,甚至让大人为此争斗。你要用《箴言》十五章一节所说的指导你的孩子:“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语暴戾,触动怒气。”(箴15:1)“当别人叫你一个难听的外号,你给他一个外号来反击;他就会再给你起一个外号,你也再给他起一个。这样,你们的火气就会越来越大,到最后还打起来。——但是,约翰尼,要是你用柔和的言语来回答那难听的外号,你就能胜了他;因为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样,你就已有效的阻止了一场灾难。因为比利毕竟比你强壮,而你却已控制了当时的情形,你已用神所说的“回答柔和”去应对。” 假如你的孩子想在主日开一个柠檬摊,而你确信这种活动在基督徒当守安息的日子进行是不合宜的。你不要这样说:“给我回家,我不会让你这么做的——不行,不行,不行!”为什么不简单地用《箴言书》十六章十六节教导他呢?让他明白得智慧胜似得金子,选聪明强如选银子(箴16:16)。为什么不用这段经文教导他,告诉他,在主日回家参加家庭敬拜,一起祷告读经,让它成为一个家人相聚的日子要比卖柠檬挣几分钱要重要的多呢?和他一起打开圣经,教他几首歌。请务必保证他手边有足够的读物,这样,如果他想要一些时间独处的话,他可以到一边自已读那些书。向他展示,并渐渐向他灌输这种态度:在主日做这些事情要比出去卖柠檬好。这样做岂不是更好么?这岂不是直接用神的权柄来解决他的问题么? 如果你的孩子说了亵渎的话,或者说了谎,让他们翻到《出埃及记》二十章,向他们解释神的律法。让他们看一看在圣经中神如何对待违背律法者的例子。对,让他们看一看。让他们看看,在旧约中,神会因今天下午约翰尼所做的事而灭人性命!让他们看一看,在旧约中,若一个人亵渎神,他会被带到营外,用石头打死。让他们看一看,如果孩子咒骂他的母亲,或者公然反对他的父亲,表现出似乎难以控制的叛逆之灵,他将被带到营外,用石头打死。要让孩子知道,是神不喜悦这事,而不是你不喜欢。要应用神的权柄,让孩子们明白是神不喜悦这类活动。 解释过律法之后,再让他们看神在旧约中如何处理这类事的例子,警告他们,再这样做下去的话就会把他们引向地狱,并用杖管教他们,以使教训更加深刻。如果没有这样做,管教就不算完成。要让他们对此教铭心刻骨,好让他们明白神不喜悦这种行为。让他们明白,每次他们表现出这种邪恶、任性的本性,都必定要受管教,因为这是神所要求的。 如果你的孩子是在某个具体的方面不顺服,而你想不到任何特定的经文,那就再让他看《以弗所书》六章,用保罗的方法让他谨记:“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弗6:1),六章一节可以说是一剂万用良方。要是你就某个具体的情况想不到具体的经文,你可以用这节经文,而不是仅仅说:“我不想你这么做,因为我不想你这么做。”你仍有责任运用神所赐的权柄,你若用《以弗所书》六章一节去管教孩子,就能有效的运用它。“约翰尼,我要你听我的话,因为神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弗6:1)你说:“因为神这么说,所以你要照做”比你说:“因为我这么说,所以你要照做”更容易,也更好。通过用《以弗所书》六章教导你的孩子,你就让他和神的权柄有了直接接触;如果我要管教孩子们,他们必须意识到,他们冒犯的是神。他们必须去跟神解决问题,我作为父母和老师,只是作为神的使者,神的代表管教他们。 再次,在神的权柄之下养育我的孩子们意味着,父母的指导和管教意在反映神对他的属灵后裔的管教。孩子们不仅应该看到父母的权柄背后有神的权柄,而且也应该看到,当父母以神的名义管教他们的时候,反映出来的是神的方式和态度。从父母的管教方法中应该能看出神对他子民的善良、公义、怜悯、慈爱及关注。从效果上来看,通过依照圣经实施管教,父母是在向他的孩子传道,所传的道及关乎神的性情,人的性情(尤其是孩子的),罪的特征和本质,对罪的审判及罪的后果。这就使得依照圣经的管教成为一种显著的信仰行为,其实我们甚至可以说,依照圣经对孩子的管教是一种对神的敬拜行为。怎么是这样呢?因为顺服神就是荣耀他,这向孩子显明、指示、表明了神的性情和本质。 父亲们,你们有没有意识到,你们实施管教是一种敬拜行为呢?你们有没有以这种想法去实施管教呢?当你举起杖的时候,是否着意于准确描绘神的性情呢?你心里有没有记住你的最高动机,就是要使你的孩子顺服于神的权柄呢?父亲们哪,你们在家中定要有主耶稣基督的形象,就如基督是教会的头一样,你要做你家里的头。 你们要在家中作先知。你们有没有在教导孩子们呢?你有没有用责打教导他们,就是用杖管教他们,劝惩他们呢?在管教时,你有没有用圣经的话语呢?还是光打他们耳光,捶他们,踢他们呢?你的劝惩是在敬拜神的心境下,还是出于你的愤怒和沮丧?你有没有准确地反映出神出于爱而管教他儿女时的柔和怜悯?还是你打过他们,然后就把他们抛在一边,以至他们认为神就是象你这样刻薄、暴虐呢?这一点实在是太重要了。 父亲们,你们要作家中的祭司,你们要为孩子们代求。当你责打他们时,有没有为他们代求呢?当你早上起来的时候,你有没有切切地为你的孩子今天能明白神的话语并顺服它而祷告呢?你有没有祈求在你实施劝惩的时候,能把他们带入与基督的联合呢? 父亲们,你们要作家中的君王,你们要在家中掌权,但不是暴君的权威。神已任命你在家中作王,你要行使你的王权。你有没有因为妻子和孩子在一起的时间多,就把所有管教的事都留给她了呢?还是你承担了神所交付你的责任?把管教的责任推给他人这很诱人,不是么?妈妈们会禁不住这样说:“等爸爸回家再说,” 让爸爸去当恶人。爸爸有时很可能这样说:“老婆,你干吗不制止他呢?你难道不可以做点什么吗?你跟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比我多,你该和他们,我不想给我的孩子留下一个坏印象,弄得我一在他们面前出现,他们就以为我想打他们。”如此,作爸爸的从来没有举起过他的杖。这是不对的。丈夫们,你们要作王,你授权你的妻子在你不在场的时候行使任何管教;但当你在场,并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的时候,实施管教,彰显神的态度和方式是你的责任。 这管教的王国真的是一片神圣的土地,我读有关这方面的圣经越多,就越觉得我在过去常常犯错,越觉得这种管教是多么神圣。我们若要在管教孩子的方式上反映出神的性情,我们最好去了解神的性情。我们在依照圣经实施管教之前,最好先确信我们自己是在神的权柄之下;最好先使自己的呼召和拣选坚定不移;最好先问一问自己:“我知否真的已经信了?我有没有藉着神的灵重生?我有没有为罪悔改?我有没有远离罪,服侍那是不是你所追求的行事与生活的准则呢?如果我们自己没有伏在神的权柄之下,没有放下我们好斗的武器,没有停止悖逆神与之抗争,我们绝对,绝对,绝对不可能在家中恰如其分地依照圣经实施管教。圣经宣告说,全世界在他面前都有罪;圣经宣告说,在全地上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在遍布全地的千百万人当中,没有一个人是生来是义人;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圣经上说,世人都犯了罪,罪的工价乃是死;圣经上说,我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我们本是可怒之子,只配受神的愤怒和咒诅。 不管你是父亲、母亲还是老师,离开了耶稣基督,你就被卷入沉向地狱的漩涡中。若你自己也在走向地狱这门,你无法做到通过依照圣经实施管教,把任何一个孩子的灵魂从通往地狱之路上拯救出来。想想吧,要是你自己也在下沉,你怎能救别人安全上岸呢?要是你自己身上还烧着火,你怎能救别人出火坑呢?要是你自己背弃神,你怎么能使孩子伏在神的权柄之下呢?紧紧跟随主耶稣基督,不管你是谁,紧紧跟随他,因为“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罗3:25),还因为圣经宣告说,耶稣基督是人与神之间唯一的中保;其他任何人、天使、先知、教会或组织都不能保证你在神面前罪得蒙赦免。耶稣基督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惟有来到主面前,在他面前跪下,承认他做我们至高的救赎主,并学会依赖信靠他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为我们而流,作为赎罪祭的宝血的人,才能得救。只有这样的母亲、父亲、师傅或传道人,才能成为使孩子们伏在神的权柄之下的工具。啊!愿神赐恩给每一个读了本章的人,让他们俯伏在耶稣面前,让他们承认主对我们拥有至高的统治权,主权和王权。愿神使我们每一个人都因他的缘故顺服,不仅因他的缘故,还因所托付给我们照看的所有孩子的缘故。 复习题: 1.我们作为父母的权柄来自什么? 2.使徒保罗是如何责备孩子们的? 3.从哪种意义上来说,管教也能被称为一种敬拜行为? 思考题: 1.我曾否有意识地将神的权柄带到我的孩子身上? 2.我是不是表现得像一个终极权柄?还是意识到我的权柄是在神的权柄之下? 3.如果我是父亲,我是否已经接受了我在家中的地位和责任呢? 4.如果我是母亲,我是如何帮助我的丈夫成为先知,祭司和君王的呢? (选自《不可不管教你的孩子》,本文收录在《如何教养儿女》里)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祷告和劝惩孩子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我们认真对待上一章所谈的,祷告就意味着一切。因我们都活在神的权柄之下,我们的作用就是作他的管家。管家就相当于经理,他并不拥有自己的财产,而是为财产的真正所有者服务,管理各项事宜,处理所有者的财务问题,照看他的财产,并且监督他的其他仆人和雇员。所有者必须信赖他的经理,经理则需表明他尽职尽责。神已将生育的事托付给我们——在所有的创造中,再没有比这更有价值的了。神使人生育,把一个或几个孩子赐给丈夫和他的妻子,让他们管理,把他们养大,这就是管家的职责。尽管孩子是我们身上掉下来的肉,我们却并不拥有他们,他们不属于我们。我们只是负责替另一位管理他们,那位因自己的缘故创造了他们的。 这责任非常重大,且是最大的。如果我们打理生意失败,这将意味着经济上的困窘,和暂时有些艰难。但若我们没有管好我们的孩子,接踵而来的是几代人的苦恼,我们能完成好这项任务么? 当我们陷入困境时该怎么办呢?经理会咨询所有者的意见,对于我们基督徒父母来说,这就意味着祷告。我们需要常常定期与我们奉他的名作工的“业主”商讨,祷告是与神的权柄一同赐下的,对于依照圣经劝惩是绝对必要的。 “业主”不但告诉了我们必须做什么,还用他的道告诉我们必须如何做!我们当管好这些交给我们照看的孩子,用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还好!至少这一点是很清楚的!我们作神的管家,要完成我们的工作,不用把代表人的各种想法和见解的所有书搜个遍。我们真正需要做的是,去找到神对我们作父母的心意,就是做在圣经中所启示出来的。 在行使劝惩方面,圣经(我们很快就能看到)为想认真负起管家责任的父母们设立了很高的标准,给予了很高的期望。我们很多人还要做大量的反思和调整,使我们的方法能顺服于神的话语对我们的教导。 我们需要祷告,首先是为我们自己祷告。若没有我们主耶稣基督持续的恩典,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在生活的任何方面顺服于圣经。靠我们自己肉体的力量,我们无法达到神的要求。我们需要恒切的祷告,求神在我们里面动工,改变我们,好让我们在家中能正确依照圣经行使管教。当我们缺乏智慧,或不能按“智者”的话去做,我们需要记住:“神能照着运行在我们心里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弗3:20)。这给了我们希望(信心)。作为父母,我们的使命是很艰巨,但我们的神更伟大!事实将证明,他的恩典足够我们所用。 其次,我们要为我们的孩子祷告。我们当记住,我们管教的目标是救他们的灵魂免下阴间,让他们伏在神的权柄之下。换句话说,我们希望成就的是使他们脱离罪的辖制,使他们得到拯救。从这种意义上来看,依照圣经的管教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施恩的手段,一根能将孩子们带入与主有活泼关系的管道。 所罗门告诉了我们神使人相信的另外两条管道:神的话语和恒切、有功效的祷告。《箴言》第二章非常奇妙,它向我们展开了人的责任和神的至高主权之间的关系。接受神的话语和祷告明显是人的活动箴2:1-5,但若没有神至高主权的相应行动与之相随,它们就一无所成箴2:6-9,人可以藉着神的话语和祷告认识,这完全是因为“耶和华赐人智慧”。若不是神愿意施恩于人,在人心里做大能的工作,没有人能藉着读经和祷告得救。我们的孩子们也是一理。我们在神的权柄之下实施管教,我们在爱中矢志不移,但若不是神用恩典在孩子们心里作工,我们将一无所成。我们要为我们的孩子祷告,求神藉着管教,通过人的负责行为,施恩拯救他们;祈求我们的孩子能获重生,在圣灵全备的恩典中茁壮成长;愿神使他们悔改信主,以免你为管教而作的所有努力徒劳无功。我们绝不能一厢情愿地认为,若我们合理地养育我们的子女,他们将自动成为基督徒。圣经中有太多敬虔的父母却有邪恶后裔这样的例子。司布真曾说过:“受人尊崇的父亲也会有让人蒙羞的儿女。”我们需要为我们的孩子祷告,使他们能认识主。 我们还需要和我们的孩子一起祷告。依照圣经管教离不开恒切的祷告。我们的目标是让我们的孩子真正面对永生神的权柄。他们需要明白,他们不顺服不仅仅是冒犯了我们,更严重的是,他们冒犯了神。因此,当他们承认自己的罪并祈求原谅时,他们需要向神认罪,求神赦免。孩子们不仅需要确信你对他们的爱,更要确信神对他们的爱。这确信在祷告中涌流出来,它只能是来自神本身。因此,在用你的杖管教孩子时要尽可能祷告,一定要和他们一起祷告。 这一章很短,但是不要因此认为它不重要。在西奈山领受的十诫,我们的主把它概括成两条。言语的多少不总代表重要性的大小。不得益于祷告的管教必然是失败的前奏。如果我们基督徒父母殷勤在祷告上下工夫,我们惨败的可能性很小。愿神乐意在我们家中作工,坚固他的百姓,好在这世上没有得救的人当中彰显他的大能。只有沐浴在祷告中的管教才是符合圣经的。 复习题: 1.何为管家?在什么意义上父母相当于管家? 2.我们希望通过依照圣经的管教成就什么? 3.作为父母,当我们陷入困境时该怎么做呢? 4.我们当如何为自己祷告?如何为孩子祷告? 5.管教之杖和祷告之间的关系如何? 思考题: 1.当我教育孩子受挫时,在做些什么呢? 2.我该求主在我心中做些什么呢? 3.我有否为孩子们恒切祷告呢?我该求主在他们心中做些什么呢? 4.当我管教孩子的时候,有没有和他们一起祷告呢?我该什么时候开始呢? (选自《不可不管教你的孩子》,本文收录在《如何教养儿女》里)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本章我们继续来看如何在家里按圣经实施管教的一些具体方面。我们已经看到,我们作为父母所拥有的权柄只是代表主。我们的作用就是作为管理者,引导我们的孩子每天直接接触神自己的权柄。我们也看到,如果我们没有不住地祷告,不住地与至高的主相交,我们就不可能指望事有所成。依照圣经管教孩子的第三个原则是,必须在爱的前提下去实施。 你若爱,就必须管教。“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箴言23:13-14)我们是否爱神交给我们负责的孩子?我们是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被丢入地狱,还是想看到他们免去神的愤怒?如果我们爱他们,愿意他们免去神的愤怒,神说,我们必须实施管教。管教是爱的证据。 在《箴言》九章十五节中,所罗门这样写道:“杖打和责备能加增智慧,放纵的儿子使母亲羞愧。”(箴9:15)我们想让自己的孩子有智慧吗?我们希望他们充满的神智慧吗?如果我们不依照圣经去管教,我们就无法帮助他们;离开言语的责备和管教之杖,我们无法帮助他们。“杖打和责备能加增智慧。”(箴9:15) 所罗门《箴言》十九章十八节中又写道:“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儿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箴19:18)你明白实施管教的必要性了吗?从字面上来看,这是生死攸关的事!你爱你的孩子吗?那就趁有指望管教他们。如果你爱他们,在他们尚年幼的时候就惩戒他们。因为随着他们越长越大,指望也越来越小。确实,只要他们还活着,就有指望;但如果我们不从婴儿时期就担负起实施管教的责任,指望会越来越渺茫。 我们真爱自己的孩子吗?《箴言》十三章二十四节中说:“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箴13:24)或者趁早。在家中对孩子实施管教,这尤其是作父亲的责任。神说,你若爱你的孩子,就必须管教他们。爱和管教并不对立。有人告诉我说,他们太爱孩子了,不忍用杖打。他们说爱和管教是完全对立的两方面。但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按神全权的话语,我可以说,管教就是表达爱。因为神说:“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箴13:24)尽管另一方面我们尽力保护孩子,如果我们任由孩子走他们自己的路而不实施管教,这对世界,对孩子,对神表明我们轻看他们的灵魂,满足于看见他们一步步走向地狱。 爱要求我们管教。而依照圣经的管教是要在爱的前提下去实施。事实上,依照圣经的管教就如拥抱和亲吻一样,对孩子都是爱、保护和接纳的象征。你有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出于爱对孩子实施杖打,这对孩子是保护的象征。那是爱的保障;是表明父母接纳他的像征。《希伯来书》十二章为我们设定了样式。记住,我们是在神的权柄之下行使我们的权柄;我们是在反射他的方式和态度。希伯来书12章描写了神在管教他的属灵后裔时的方式和态度,即依照圣经的管教。在《希伯来书》十二章六至八节中我们读到:“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你们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的呢?管教原是众子所共受的。你们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儿子了。”(希12:6-8)保罗在这段经文中鼓励我们,作为基督徒,当神责备我们的时候,我们不应丧气,也不应忽视;而要把神管教的手看为他爱的表达。神如此爱我们基督徒,他绝不会让我们偏离正轨。神管教他的每一个孩子,当然,对各人的程度不同,但他管教他每一个孩子。所以,受神管教的孩子当把这看成是神爱他,接纳他的标志。这是一个确据,一个恩典的记号,表明神确实关注我们,当我们犯错时,他纠正我们。但如果我们没看到神的管教,那就意味着神对我们没有更深的爱,也就意味着我们是私子。“神放弃他们了”,正如《罗马书》一章中所记。对于所有自认为是神的孩子,但没有重生到神圣洁家庭中的人,他都如此行。 我们在家庭中所实施的管教是反映神的管教。因为如果我们的孩子没有管教之杖的成圣影响,那就表明他们是不被认可,不被爱的私子。想通过对孩子放任自流来表达爱孩子的父母,事实上是把孩子当私生子,而不是亲子对待。他们实际上是把他们当作私生的,被厌弃的人对待。我们必须将主耶稣在《启示录》三章十九节对他的教会所说的话告诉孩子:“凡我所疼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他,所以你要发热心,也要悔改。”(启3:19)我们必须这样对孩子说:“焦尼,玛丽,凡我疼爱的,我就责备管教。所以你们要发热心,在神面前悔改你们的行为。回到正轨上来并且持守,因为神说你们必须这样做。” 也请注意,神的管教本身意在纠正,而不是惩罚。我们来看《希伯来书》十二章十二和十三节。“所以,你们要把下垂的手,发酸的腿挺起来,也要为自己的脚,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至歪脚,看他们得痊愈。”(希12:12-13)可以肯定,神的公义要求他惩罚罪恶。他会这样做。在那个黑暗的大审判日,当他的愤怒上涨,他将掩面不施怜悯,将人的身体和灵魂都投入地狱。这是惩罚。但对于他的儿女,神的目标总是纠正。这不是报应或报复。他这是惩罚。他管教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他们所犯的罪惩罚他们;他是从纠正他们、使他们的脚走回正道、让他们再走上那条笔直的窄路的眼光来责备他们。 《哥林多前书》五章中的淫乱分子被赶出了教会,被交给撒旦,败坏他的肉体。这是为什么?让他尝尝地狱的厉害来惩罚他的罪?在《哥林多前书》五章五节中我们看到,这样做是为了最后“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此人受惩戒不是为受惩罚,而是纠正,为的是使他的灵魂得救。对他肉体实施杖打是为了使他悔改。但对于恶人则不是这样。神惩罚恶人,连悔改的余地都没有。但神管教他的儿女。惩罚和管教有时在形式上看起来一样,但目的完全不同。在惩罚和管教过程中都有哀伤、痛苦和忧愁。所不同的是,惩罚之中没有盼望;而管教的目的完全是为了纠正。认识这一点对于我们很重要。 保罗也讲到许米乃和亚历山大,说要把他们交给撒旦,为什么?是为了惩罚吗?在《提摩太前书》八章二十节中他说,这样做是为了使他们学会“不再谤渎”。这样做并不是将神公义的报应倾倒在他们身上,而是为了纠正他们,为了让他们吸取教训,不要继续沉溺在使他们偏离正路的罪中。 我们经常动不动就痛打孩子,因为他们使我们难堪或让我们伤心。此时我们所关注的与其说是要纠正他们,还不如说是要他们为自己所犯的错吃点苦头。一旦我们是出于难堪或生气,而不是出于爱去管教孩子,我们就是在惩罚,而不是在纠正了。作为父母,我们所关注的应当是看见自己的孩子被纠正:看见他们态度和行为上的改变;看见他们歪斜的脚回到正道上,朝神要他们追寻的方向前行。如果我们想把神赋予我们管教孩子的权柄转变为滥用此权的许可证,愿神赦免我们,我们没有那个权利。我们所行使的任何管教,任何依照圣经所做的纠正,都必须服在神的权柄之下。而且必须在爱的前提之下去实施。 作为父母,我们在责打孩子的过程中有责任去控制局面,并产生关怀和爱心,这是基本的依据圣经的管教之道。一场责打过后,也就是孩子哭声停止后,父母和孩子要尽快用身体和言语表在他们的爱,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实施杖打的手过后要将孩子拉到自己怀中,让孩子确信刚才的杖打不是出于愤恨,而是出于爱孩子,是为了孩子好。吉米很确信:“爸爸打我是因为爱我。”有些父母打过孩子这后就把他扔在一边,让他象狗一样舔着自己的伤处;当孩子被打之后依然凑向爸爸,以确信挨打之后他仍然爱他,可那父亲却气呼呼,冷冰冰地不以理睬;我一看到这些情景就不寒而栗。难怪有些孩子在挨了这样一顿打之后,会跑进自己的房间,砰地一声把门关上,喊着说:“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他们需要确信,我们打他们是出于爱他们。我们打过孩子之后,立刻去抚慰他们,拥抱他们,亲吻他们,告诉他们我们是因为爱他们才管教他们,这样他们才会得到确信。 父子之间冷漠、愤恨、关系紧张并互相敌对,这怎么能反映神管教他属灵儿女的态度呢?绝对反映不出。我们从来就没有被神这样管教过。神绝对不会责罚我们,然后丢弃我们。他有这样做过吗?我想挑战任何一个认识耶稣基督却说“耶稣基督管教了我,并离弃了我”的人。我们不能说这样的话。换一个角度,如果让我问一些小孩子,“你们当中有谁敢说,你们的父母管教了你们,然后就撇下你们;让你们感到你们的世界七零八落,没人帮你们收拾残局?”有多少孩子敢这样说:“一点没错,这就是我的经历”? 我们在神面前的责任是在他的权柄之下行使管教,不折不扣地反映神用爱去管教他所爱的儿女的方式。依照圣经的管教只能是在爱的前提下行使;在此之外的都不是依照圣经的管教。那可能是管教,也许是纠正,或者带纠正性质的影响,但那些都不是依据圣经的管教,那不是服从神的命令。 依照圣经管教的另一个原则是,对于行为的纠正必须足够坚决。尽管这是以爱为前提,在神的权柄之下去行使,但仍必须足够坚决,令被纠正者得到深刻的教训。而且,我们必须去看神管教他子民的方法,以便使我们明白如何去纠正我们的孩子。 在《使徒行传》第五章中,我们看到亚拿尼亚和撒非喇这对夫妇欺哄圣灵,然后被神当场击打而死,以此作为对教会的警戒。信徒会把这当作轻轻忽忽的责备吗?当他们被主管教之后会一笑置之吗?《使徒行传》五章十一节中说:“全教会和听见的人都甚惧怕。”(徒5:11)全教会都甚惧怕:管教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以后再也没有人敢欺哄圣灵了。为了教会的益处,纠正得以坚决地实施。当我们把大儿子拉到一边责打,过后他会笑着跑开吗?其他孩子会跟着一起笑吗?全家会认为这是个大玩笑吗?有时候我们看不到纠正的预期效果,因为我们行使管教时不够坚决。 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中,哥林多教会有些人轻视或不认真对待基督的身体,或教会其他肢体,而且这发生在领受圣餐的时候。在圣餐开始之前,有些人已经酒足饭饱,而坐在桌子另一边的人却仍旧饥饿。因此,神对哥林多教会实施管教。他以什么方式管教他们呢?《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三十至三十二节中这样说:“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睡)。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林前11:30-32) 这不是为了惩罚他们,而是纠正他们。这是很厉害的管教,是个惨痛的教训。但原则得到了坚固,教会得到了整顿。有时候,为了管教或纠正他的子民,神不得不让人付生命的代价! 神要我们用杖管教孩子远比这宽容。你我不可以用死来管教孩子,我们没有这个权柄。我们也没有权柄用让孩子生病来纠正他们。神给了我们杖,那是我们管教的工具。这远比疾病和死亡轻省。如果神都发现有时有必要用疾病和死亡来管教他的子民,我们用杖管教孩子时就不要手软。“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听他发出的声音好像会死,但他不会;“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箴言23:13-14)在《箴言》十九章十八节中又说:“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儿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直译为:你不可因他哭泣而心软)(箴19:18)一个人在管教自己孩子的时候若不心疼,那他不能称为人。打疼自己的孩子,自己的血肉,你不会不心疼。但神说:“你不可因他哭泣而心软。”(箴19:18)如果你用杖打他,他肯定会哭,但他死不了。行使管教必须足够坚定。 当然,不可能为坚定到何种程度定一个标准,如,杖打的强度必须达到多少千瓦。没有这样的衡量单位,也不可能有。因为发出的力量很不一样;每一个孩子对疼痛的承受度也各不相同。父亲的手比母亲的手重。我们无法用任何可定义的单位来衡量杖打应达到什么强度。我见过一些父母(相信你也见过),他们在管教孩子时,只是轻轻拍拍他们的屁股,如果有苍蝇在上面,恐怕都拍不死。有些父母用我们所称之“爱之拍打”在家中管教孩子,这样的“管教”注定是失败的。因为这在孩子里面产生不了忧伤痛悔,或悔改;他们只会继续我行我素,而父母还纳闷这是为什么。“啊,我知道了,珠迪是累了,才会这样做。她对今天晚上的管教没有反应是因为她累了,或觉得不舒服,或今天过得不太好。”当我们需要坚定管教,使孩子有所反应时,我们却在为孩子找种种借口。 任何一种纠正,若想要被称为依照圣经的管教,它必须达到依照圣经管教的标准。在《希伯来书》十二章十一节,我们发现了对于管教的最低要求:“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喜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希12:11)在这节圣经里我们看到,依照圣经的管教有两个要求。你两个要求都看到了吗? 第一个是:“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喜乐,反觉得愁苦。”(希12:11)如果没产生愁苦,就谈不上管教,你的孩子在受管教时有没有在大笑,或觉得好玩?那我们打得不够重;或者,他们有没有发怒,并冲我们大喊大叫:“我不要挨打,我讨厌你,你这个大坏蛋”?那我们管教得还是不够坚定。依照圣经管教的标志是忧伤痛悔,不是大笑或发怒。“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西3:21)但如果我们没有足够坚定地对孩子进行管教,我们就是惹儿女生气。你若把孩子打得太重了,你也见不到他生气,因为他已被打的意志消沉,没力气生气了。我们必须学会足够坚定地管教,既不要太重,也不要太轻;我们需要纠正;我们需要弄清楚,我每个孩子在管教到什么地步就会为自己的悖逆产生忧伤痛悔;因为忧伤痛悔是依照圣经管教的标志。 第二个标志也在第十一节中:“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喜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后来却……结出平安的果子。”(希12:11)如果我们恰如其分地实施管教,后来必定会有结果——不是有时,不是偶尔,而是必定——用义来训练的必然结出义的平安之果。如果我们只给孩子带来了忧伤和痛悔,我们就没能成功地依照圣经行使管教。是不是我们定的标准太高了?不错,但这管教的标准是圣经里定的,任何没有达到这标准的都不能算是依照圣经的管教。记住,依照圣经的管教的最终意图是,使我们的孩子服从神的权柄;我们使用杖管教的所有目的是,使他们服从命令和神话语中的戒律。经过用杖管教之后,我们的孩子是听从了呢,还是依旧悖逆?他是不是立即去做,并且服管,还是仍不愿意听从?如果他心里仍有反叛情绪,那我们管教得还不够坚定;尽管他有忧伤,痛悔,泪流满面,但如果他仍没有听从,我们仍没做到依照圣经行使管教。他是即刻愉快地听从,还是勉强听从,仍然保留着一些悖逆之心?我一个朋友记得他小时候,他妈妈对他爸爸这样说:“再给他来点,他还不够愉快。”他说他小时候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但现在他能领会其中之意了。只有到孩子以正确的态度毫不迟疑地听从,才算是做到了依照圣经行使管教。如果你必须打他第二次,那说明你第一次没能将信息传递出去。第一次就做好,你就不必打他第二次了。要做得足够坚决,平安的果子就会随之而来。 或许你注意到,在以上各段落中,圣经十分强调杖的作用。杖是一样器具,一个工具,是帮助我们坚决行使管教的手段。它可以是跟字面意思一样的棍子;也可以是一个乒乓救拍,裤腰带,一把尺子(有些父母发现尺子很管用)。尽管手是随时都能举起来用的,但它却最无效。如果我们用手打孩子,会出现几个情况。一是,所有的臂力经过向下运动,再分散到五根肥胖的手指,力量已经分解得所剩无几了。如果孩子穿着裤子和内裤(也许还有两三块屁片),你打他的力量不够重的话,他几乎都感觉不到;如果力量再分解到五根手指,那根本没什么感觉,至少感觉不痛。 另一点是,当我们用手打孩子,会震动孩子全身。要用手打疼孩子的屁股,这需要使出很大力气,因而震动孩子的全身。乱打一气会造成严重受伤。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妈妈让女儿弯在桌子上挨打,女儿大哭着,但她打的不是她的屁股,而是她的肚子。这真会把孩子打伤。只可打肉垫很厚的屁股,不要打背部(会打伤肋骨)、腿部、脸部、或其它部位。 杖的作用是这样:不管是用乒乓球拍,还是枝条、棍子、腰带、或是尺子,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在那细小的范围,不会分解到五根胖手指;用尺子顶多也就分解到一英寸宽。你行使管教时就不必使太大力气,而且感觉更痛。用杖也定位更准,由于用力过度造成伤害的可能性也小得多。 杖比手要有效得多,但如果不巧你的乒乓球拍没放在衣兜里,这并不意味着你得等过两三个小时到家后再纠正孩子。你的手在那,如果当时那是唯一的杖,那就用上。小心地用;留着点心;清楚它的局限性和危险性;但还是要用,因为用杖管教必须坚定及时。 但怎样管教大一点的孩子呢?对于小孩子,用杖正好管用;但你怎么管教六年级学生和青少年呢?我们已讨论过的基本原则,即神的权柄、祷告、爱、乃至杖,这一切对所有年龄段的孩子都适用。青少年并非例外。 杖的主要作用是训练。《希伯来书》告诉我们,那些经训练过的人将会享受“义和平安的收成”(来12:11 NIV)。被父母训练听话的孩子将会与他们的父母(还有家里其他人)和平相处,因为他们听话。父母若与正在转变的青少年时期的儿女享有良好关系,说明他们在早年打好了稳固的基础。 真正有盼望的年份(箴19:18)其实比我们大部分人想象的要短。自上学的第一天,我们许多孩子的性格特征就已定了型。“幼苗折弯,树形即定。”在幼儿园就开始说谎的孩子到初中时期就会成为心地刚硬的骗子。这就是为什么立即依照圣经管教孩子如此重要,从出生就当开始。因为越到后来越艰难,甚至悔之晚矣。 若在孩子可塑性强的早期杖打得勤勉,到他们转变时期及青少年时期,就不必那么频繁使用了。注意,我只是说“不那么频繁”,不要急于把杖收起来!当一个孩子在爱的管教中成熟起来,他会培养出回应和听从父母的态度。他不久就认识到,这是在家里经历平安和喜乐的方法。他每天都直接面临神向他的宣称,随着他对神话语的了解和理解渐渐增多,他最终明白,听从是毕生享受平安和喜乐的关键。“信而顺服,此外别无他途。”孩子们都爱唱这个,的确是真的。除了信靠顺服,再没有别的方法能使人快乐和平安。 有人说,青少年时期的反叛现象很自然,他们总有成长的烦恼。不要轻易相信。其实许多青少年在这个时期比他们小时候更愿意听从父母。这个时期,身体和心理都发生了巨大的变他。来月经、开始长毛、恋爱。青少年们想要,也需要稳定的家庭生活。他想自己划浆、扇翅试飞;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好的。有心的父母会给孩子一些空间,加上许多爱的建议和指点。但青少年也需要知道界限。他们可以飞多远?他们在外面可以呆多久?有时他感觉象个王子,有时感觉象个青蛙。他出了粉刺,长了胡须,你仍象以前一样爱他吗?他需要不断确信。确信你关注他,当他犯了错时仍会去管教他。“我所爱的,我必责备管教。” 此时,杖的作用已不再那么显著。因为他已经受了训练听从回应。现在要使他走回正道,常是言语上责备就足够了。但如果言语不管用,那说明他需要重新训练。必须再把杖拿出来,让他皮肉吃点苦以记住这个教训。他不喜欢杖,但还是会敬畏它,会对它有回应。杖是我们爱孩子,关注孩子的记号:他一直都在靠它接受训练。 有些家庭出现了问题,是因为他们没能把用爱心管教孩子坚持到青少年时期。当孩子长成了大块头,并开始练举重的时候,我们有些父母便退却了。他们忘记了。他们所拥有并必须行使的权柄是神赋予他们以代表神的;并不是因为他们个子更大,年纪更大,或更聪明。父母对那初中生一下宽松下来,他感到很纳闷:难道他们不再爱他了吗?这怀疑的种子会长大成几十年都不能拔除的毒根。 为什么还得用杖呢?为什么不可以换其它纠正手段,比如,剥夺某个特权或者隔离?难道这对大孩子不比杖更管用呢?最近有个老朋友,也是个亲爱的弟兄,来跟我讨论的恰恰就是这个问题。他说,他儿子犯了一个相当严重的错,为此,他被隔离了。他被关在家里两周之久,不得与他的朋友和邻居来往。他父亲这样对我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比简单的杖打要求还要高。让他反省两周时间会他有好处。” 我同意我朋友的看法,但只是部分同意。所犯之错的性质要求的不仅仅是打几下而已:依据圣经的纠正必须和所犯之错的程度成比例(见第八章)。你严肃地把他关起来就当严肃地纠正他。然而,他认为隔离能达到纠正的目的,对这一点我不敢苟同。隔离不能作为有效的纠正手段,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隔离不可能作为推动力。如果你真要有所纠正,那必须是有推动力的。比如,如果你无法让吉米穿上矫正鞋,那就别指望他的脚能被矫正。就在我和我的朋友在门廊上讲话的当儿,他的儿子正和我儿子的后院打球。他既能摆脱一次隔离,这给了他能够再次钻到空子的指望。因而,管教便前功尽弃了(见第十章),他儿子不会再把隔离当作严肃而不可逃脱的纠正手段。千万不要拿你根本不会去做的事来威胁孩子。否则不久你就会失去孩子对你的尊敬。 其次,隔离会使孩子和父母之间存在长达几天,乃至几个星期的罪恶而不正常的紧张感。爸爸妈妈想到要努力持续隔离状态,便一直对孩子拉长着脸。这种冷漠会毁掉在本章前面所建立起来的一切。那种负面态度只会造成伤害,不会产生纠正,因而不能准确地反映神管教的手。 再次,对于用体罚不足以产生纠正效果的情况,经上已提供了正确的做法。 圣经的原则不是隔离,而是偿还。偿还是可见的,如《出埃及记》二十二章一节,偷牛并把它拿去卖了的人必须照五倍赔偿原主。“但我儿子并没有偷什么东西呀,他只是朝邻居小女孩扔了几颗石头而已。”也许是这么回事,但偿还的原则不止针对偷窃,而是针对任何损害。或使他人及他人之物处于危险状态的情况。因此,如果某人点火烧掉了邻居家的禾稼,“那点火的必要偿还”。如果你儿子在街上朝女孩扔石头,或朝杰克逊太太家的窗户撒尿;或骑自行车轧过她的花坛,那你应当使他为财物受至损坏或处于危险当中的那家人做点什么特别好的事情来补偿(比如,更换所毁坏的部分)。纠正的功用在于把孩子从错误的做法中挽救出来,并使他重新回到为自己行为负责任的正确道路上来。隔离不能做到这一点;而偿还作为圣经里的纠正手段能够做到。偿还要求个人即刻做出立即的、合宜的行动;而隔离只提供反省时间(可能还会预谋报复)。 “但是,”我的朋友说,“让他为自己所做的事反省两个星期,这总对他有一些好处啊。”但他想得更多的可能会是,他父母多不公平,多小气;他如何才能摆脱他们给他施加的捆绑;下次干这事怎样才能不被逮着;而不是思考如何避免再犯给他带来这么多麻烦的过错。体罚纠正和偿还都是快速而有效的纠正手段。而隔离效果很缓慢而迂回,远不能做到依照圣经去纠正。最近的民意调查显示一个有趣的现象:许多青少年宁愿挨杖打然后得饶恕,而不愿忍受象隔离这样把他们关起来的做法。 让我们来一起祷告,愿神在我们当中作工,使我们能够有爱心,但坚定地纠正我们的孩子,使他们的灵魂免下阴间。愿神喜悦在你们作父亲、母亲、老师的心里做工,使你们明白如何工作并且做好;愿神喜悦在你们孩子们心里做工,使他们认识耶稣基督,将他们从罪恶当中拯救出来,使他们能够顺服你们,去做神眼中正确的事。 复习题: 1.我们能否太爱孩子以至于不忍心管教他们? 2.依照圣经的管教如何是爱与保证的象征? 3.我们从哪里能找到真正依照圣经管教的模式? 4.惩罚和管教的区别在哪儿? 5.我们怎么判断一顿杖打打得够重?成功管教的两个标志是什么? 6.为什么管教时用手打没什么效果,甚至有时很危险? 7.为什么隔离不能成为依照圣经的管教手段? 8.我们如何管教青少年? 思考题: 1.当我管教孩子的时候有没有对他们表达爱? 2.我是不是常满足于达不到悔改和顺服的标准的回应? 3.我是在惩罚还是在纠正孩子? 4.我管教得是不是足够坚定? (选自《不可不管教你的孩子》,本文收录在《如何教养儿女》里)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依照圣经管教的第五个特征是,用体罚纠正必须伴随言语上的责备。许多父母打孩子的时候甚至根本不说明为什么。多年以后。我见到那些前来我办公室咨询的已长大成人的孩子,我告诉他们,那可以避免。其中一个人告诉我,他母亲一生气就打他,然后一连几天甚至几个星期对他不理不睬。如果他问她,他到底干了什么使她这么生气,她便以就事论事的口吻说:“你自己知道。”但他真的不知道。他不明白,因为她根本没跟他说。 这样的时候杖倒是用上了,但还是没有依照圣经去管教。依照圣经的管教是纠正,意思就是孩子的行为模式必须通过公义的指导得到改变。必须让他看到他的错处,并把他引导到正路上来。这需要解释和指导。依照圣经管教要求使用言语。 管教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有点像讲道,是反映神的本性、人的罪以及所必须承担之后果的信息。试想一下一堂没有言语的讲道。讲员充满热忱,注重所表达的内容,也精力充沛。但这一切都毫无意义。福音信息不能通过敲讲台,或在空中挥舞胳膊来传达。我们需要言语,孩子们也需要。如果我们不花时间告诉他们他们错在哪儿,他们应该怎样做,那我们的管教就只不过是一场痛苦的哑剧表演。杖打而不用言语责备就像不用语言的讲道,完全不能作为施恩的方式,不能达到希望的效果。 “杖打和责备,能加增智慧。”(箴29:15)。缺了任何一样都不行。没有言语的杖打不能教孩子分辨是非;光说不打则是肤浅,空洞的说教。我们必须确保孩子们总能明白,他们究竟为什么受管教。 情况一有可能,我们就应当跟孩子说清楚以下几点,尽管不是每次都有可能做到: 第一,一定让他明白他到底做错了什么。让他动动脑筋弄清楚。如果他需要帮助,就提醒一下他。“吉米,你干了什么?”“我打了苏珊。”或“我骂了福来帝。”让他说具体。不要满足于“我不顺服了”或“我做了不该做的事”之类的话。这类笼统的回答不能说明他们究竟明白没有,那些可能只是应付之辞。他知道,如果他不顺服就要受管教;现在他正在受管教,那他肯定不顺服了。如果他不知道具体纠正的是什么,他就得不到纠正。如果他不明白,那你就等着他再犯同样的错。 第二,直接拿出神的权柄来。问他一个问题:“对这样的事,神是怎么说的?”再给他一个思考的机会。让他动动脑筋,看能不能想起他学过的经文。如果他想不起来,我们需要帮助他。这是我们实施曾讲过的话将具体的条文运用在他行为上的机会。“吉米,你为什么要打苏珊?你不记得神说过,‘回答柔和能止息怒气’吗?”或者,在另一个场合,我们可以跟他解释:“吉米,雅各书上不是说,‘舌头是不止息的恶物,满了害死人的毒气’吗?我知道你也听人说过,‘棍棒和石头能打断骨头,而骂得再响,不能伤我半根毫毛。’但这话错了。被打断的骨头还能接好,打上石膏渐渐复原;但‘舌头有给人生死的力量。’你想一想,福来帝,现在是什么感受?”当他违背了一条主的诫命,提醒他那条诫命,并跟他解释其中之意。帮助他明白他所做的事是得罪神。你这样做过几次之后,你真会为他的反应感到吃惊。我们是在他意识中建立一种模式,并按圣经给他引导。不久他自己就能认识到他的罪,并明白那是在跟主作对。这正是我们通过管教所要成就的。 第三,帮助他按照圣经的亮光判断自己的行为。再问他一个问题:“那么,你的行为按照圣经是对还是错呢?”我需要教我们孩子分辨对与错。许多人从来没有学会这一点。他们好象认为,分辨只是一些人的恩赐,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但神在圣经中给了我们实验石。从前的矿工要实验金银的纯度,他们把金或银在一黑石头上摩擦,然后通过它们留在黑石头上的条痕来判断。我们也可以将人的行为和观念放在圣经上摩擦,以此来判断它们的纯度。我们的孩子需要在他们早年就受这样的训练。在此过程中他们将明白,不是你们的判断他,而是神通过他的话语在判断他。记住,“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主)审(判)了。”(林前11:31)。 第四,帮助他明白,他犯了罪就需要被纠正。问他另一个问题:“你不顺服就要怎样?”他的回答还是需要很具体:“要挨打,”或“要受管教。”让孩子认识,并用自己的话说出来,管教真是他们所需要的,就如同他需要一日三餐和充足的睡眠一样,这很重要。纠正在他们发育过程中是根本的需要,也是他们毕生要经历的。主管教我们,是“要叫我们得益处”(来12:10),我们的孩子需要明白,管教是他们生命中美好的一部分。 第五,让他看到,你代表神管教他,这是你的义务。我总在此时问孩子:“你的爸爸在神的权柄之下必须做什么?”我的孩子会回答:“你应该打我。”现在清楚了。我们的孩子违背了神的诫命,因此他需要作为代表神之权柄的父母去纠正他。他认识到,我们别无选择。我们也在神的权柄之下,正如他在我们的权柄之下一样。当他犯了错,神要求我们纠正他,如果我们不这样做,我们自己将要被主管教。我们的孩子需要明白,我们管教他们是因为我们代表神,不是因为我们喜欢挥棒打人。 最后,我们打过他,对他表达过爱之后,要跟他解释他该怎么做,这样就可避免以后再次受管教。 以下还是那些问题: •你干什么了? •对这件事神是怎么说的? •按照圣经,你所做的是对还是错? •你不顺服就要怎样? •你爸爸/妈妈服在神的权柄之下必须做什么? •你以后该怎么做? 当然,我们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的年龄和不同的状况调整具体的做法,但不管我们对付的是十四个月的婴儿还是青少年,基本的原则是一样的。不管是大孩子还是小孩子,甚至成年孩子,他们必须听对他们所说的话,明白为什么他们要被父母,被主管教。 复习题: 1.纠正的目的是什么? 2.杖打而没有言语责备如何象不用语言的讲道? 3.我们责备孩子时需要记住哪些要点? 思考题: 1.我肯定我的孩子明白我为什么纠正他吗? 2.我有没有花时间好好跟他们谈管教的事? 3.以上所列的几个要点中,我在我的孩子身上需要注重哪几点? (选自《不可不管教你的孩子》,本文收录在《如何教养儿女》里)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依照圣经管教的第六个原则是,在实施过程中必须适度。请允许我解释一下。体罚性的管教必须足够坚定以让他得到教训;但这并不意味着每次给他教训时都得一样坚定。 如果我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一个轮胎稍微压了点黄线,我能毫不费劲地立刻纠正;但如果我的整个车子冲入了对面的车道,使我面临朝着我开过来的车子和某种毁坏,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我得迅速行动来个急转弯,使我回到我的车道上来。如果我被突然拉向了左边,我得用力地转向右边以使我回到高速公路上我自己的车道上。我必须十分小心,不要转得过轻或过猛;如果我转方向盘过猛,我会有翻下公路的危险;如果我转得不够急,我就会有被迎面而来的大卡车撞上的危险。两方面的差错都会是致命的:我作的纠正必须和我犯的错误相符。 在属灵的领域也是如此。在圣经所记载时期,神使用击打人的肉体,甚至取人性命去纠正当时的状况。我很高兴,他越来越多地使用他的话语柔和但坚定地责备管教我们。有时候人们偏离神太远太远了,以至他必须让一个教会死掉以纠正他的子民。但通常来讲,传讲神的话语足以使他们回到正道上来。 这也必须是我们在家里行使纠正的方式。有些过犯只需父亲或母亲瞪他一眼就能纠正。孩子们明白那是什么意思,也知道他们最好还是赶紧改正。 对有些过犯,你只需弹响手指,要是你训练孩子对这个信号做出反应的话。当内森刚开始学爬的时候,我们要教他呆在一个房间里。我们不想让他到我们看不见的地方去。于是我们训练他对我们弹手指的声音做出反应。只要他一出房门,我们便弹响手指,他便立即停止了。他知道,这个信号的意思是停止任何活动,抬头看我们,等我们给他一个指令。然后我们指示他回来,从门口往回爬,然后我们告诉他该作什么。弹手指从学爬时期到任何儿童阶段都适用,我们的孩子现在对它还做出反应。他们一听到弹手指的声音,就立即停止活动,并看着我们给进一步的指示。这个信号在百货商店或其它公共场合真是太棒,你的管教不会惹人注意。父亲或母亲只消说一个词就足以纠正当时的情况。 对大部分不顺服行为,杖打到一般的程度就行,坚定到足以令他吸取教训即可。但对有些严重的过犯,若不狠狠地打不足以在孩子身心留下深刻的印记。我一个好朋友告诉我,他一般从来不用皮带打孩子,直到有一天,他向他撒谎。他感到孩子这次背离得太厉害,只有严厉的杖打才足以让他吸取教训。 所以,杖打的程度应该和犯错的严重程度呈比例。如果只是一般的背离,只需看他一眼,弹一下手指,讲一个词,或一般地打一打就足以使他回到正道。但如果是十分严重的背离,那可能需要很重的压力才能把他带回正道。 查尔斯•布里治曾十分精辟地说:“杖是药,不是饮食。当身体偶染疾病时,靠它能得医治;但它不是日常生活所需的营养。如果把药变成了每日所需的饮食,久而久之就破坏了身体本身的免役力。”如果每一次你都把孩子按在腿上使劲打,那会渐渐把孩子打皮掉;以后他若有更严重的过犯,要再使他得到教训,那会很难很难。在家里,我们通常是用尺子,等孩子犯错更严重时再用皮带。 布里治进一步警告我们,“在铁杖面前孩子会变刚硬。严厉态度和严酷做法使他们把心封闭起来。最危险的莫过于使孩子怕我们。”我们的孩子对杖应该有种健康的敬畏。他们应当害怕挨打;他们应当害怕使父母和神不喜悦;但他们若从此害怕我们,那将十分危险。 在行使杖打时,需要在爱的前提之下;也要依犯错的严重程度和孩子的承受力适度进行。这可能很难,但我们必须学会根据过错的程度控制落杖的力度。老是不分青红皂白就给孩子一顿狠打,这会挫败他们,激怒他们,使他们灰心丧气。当保罗给在歌罗西的父母们写信时,他心里很清楚这一点。他说:“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西3:21)。当我们纠正得过火,我们的孩子会丧失希望。他们会认为我们总是厌恶他们,在我们眼里,他们总是一无是处。因此,要万分小心:我们可不要把他们撵出道外! 复习题: 1.对每一次过犯是否要用同样的纠正方法? 2.还有什么不同的做法引导孩子? 3.如果我们对孩子过于苟刻结果会怎样? 思考题: 1.我能不能分辨过犯的程度? 2.哪些事是我认为比其它事更严重的? 3.我以前使用杖打是作为药还是作为饮食? 4.我的孩子是不是怕我?我必须做什么来纠正这一点? (选自《不可不管教你的孩子》,本文收录在《如何教养儿女》里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依照圣经纠正的第七个原则是,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去纠正。所有父母纠正孩子所依据的模式仍然是神管教他属灵后裔的样式。《诗篇》一百零三篇十三和十四节中说:“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他的人。”为什么?“因为他知道我们的本体,思念我们不过是尘土。”我们必须了解我们每一个孩子的本体,他们每一个人从身体上、灵性上和情感上都是独特的。在我们处理每一个孩子的问题时,必须认真考虑许多个别因素。 他们的身体状况能否达到我们期待的目标?他们个子够高吗?体魄够强吗?他们身体有足够的协调性去按我们要求的去做吗?这不仅针对刚在学习使用肌肉的学步期幼儿,许多青少年在从童年到成年的转折时期都有笨手笨脚的经历。在餐桌上打翻杯子并不都是因为不小心。有时候是因为身体缺乏协调性。作为父母,我们需要能够分辨真正的原因。吉米是因为粗心大意,还是正在经历学会身体协调的成长过程,以至他有时碰翻桌子,或老掉东西在地上?我们必须留意每一个孩子的身体发育状况。 我们也得问,他们在思想上能否达到我们所期待的标准。举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我能期待三岁的女儿端着洗衣篓下楼,并指望她把所有的衣服放进洗衣机,如果她做不到,就打她吗?这个例子当然有点极端,但请听着,在她这个年龄不是有很多能力的。事实上,靠着一把椅子的帮助,她拥有完成这样一件工作的所有体能。乔安娜有搬东西的体力和精力。她能够爬上爬下,并把东西放进洗衣机,而且她喜欢摁按钮。她能做到。她有做这件事的体能,但一个三岁的孩子没有足够的脑力去协调不同的体力活动,并按正确的次序,把一堆要洗的衣服放入洗衣机。这在很多不同方面都能说明问题。我们的孩子是否真有体力,有脑力来达到我们所期待的目标?我们是不是在叫他们做他们无法理解,或在脑力上无法协调的事呢?依照圣经管教必须在期待合理的范围内进行。 但这一原则不能作为逃避管教的借口。我们老想说,我们的孩子不明白,也做不到我们要求他们的。有不满周岁婴儿的父母会受蛊惑得出这样的结论说,他们的宝宝不能理解,所以当他们不顺服的时候,不应该去纠正。那是致命的错误。孩子还不会说话,并不等于他不理解。有很多来自别国的人不会讲我们的语言,但他们很明白我们所说的。我们绝不要得出结论说,因为某人不能讲那语言,所以他肯定听不懂。婴儿所能理解的远超过我们的想象。婴儿和大孩子一样,需要杖打和言语上的责备,因为圣经上告诉我们,“恶人一出母胎,就与神疏远”(诗58:4)。而且他们一离母腹,便走错路,说谎话。从他们刚开始吃母奶的那天起,他们就应该不会“不”这个字的意义。我们若看到他明白了“不”的意义,那么他每不顺服一次,我们需要更坚定一点。直到我们看到和平的顺服之果。 不应容劳累和疾病而免除杖打的成圣影响。劳累和疾病也许是造成不顺服的因素。它们会使孩子产生惰性,或情绪不稳,但仍必须视不顺服为罪性的基本表现,每一个罪性的表现都应当纠正。在这样的时候若不杖打,会产生以下两种结果。 首先,孩子不顺服后,为了逃避挨打,他会学装累,装病。有些孩子真能把人骗住。即使他没装,我们也会为他们遮掩。“哦,她今天太累了,这次我不打她。但是莎丽,再也不要那样做哦。”当我们孩子的行为令我们难堪,而我们又想打圆场时,我们通常会往这方面想。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因为孩子会得知,如果他累了,或觉得不舒服,他就会免于挨打。那么,当他不顺服,我们朝他走过去要打他时,他会上前对我们说:“妈妈,我头疼,”或“爸爸,我好累,”认为这样就可以免于杖打。劳累和疾病绝不能作为接受罪性行为的借口。 其次,在他真的生病,或累过之后,要恢复管教将会变得极其艰难。当他因为累了或病了而得以免除杖打,他感觉好了以后,要再使用杖打去矫正他将会变得极其困难。所以我们宁愿在任何情况下,疾病或是疲乏,都坚持用杖管教的原则。当然,要认识到孩子生病是导致他不顺服的部分原因,所以杖打要适度,或许比平常要轻一些,但仍然要打,免得他设法逃脱。“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箴 23:13)这一原则不管是在他生龙活虎,还是生病疲乏时都是一样的。 在孩子声称自己病了或累了的时候,挺管用的一招是马上让他上床睡觉。这并不是在惩罚,我坚决反对任何隔离的做法;但这能起到纠正作用。如果一个孩子真的生病或疲乏,那他需要的就是休息;不管他多大,还是什么时候。应该让孩子知道,在这个时候身体是需要休息的,同时,绝不要用让他上床睡觉取代杖打。如果孩子是假装的,你打过他之后再让他去睡觉,他不久就明白,假装并不合算。他还是挨了打,更糟的是还得上床!那可是他最不想要的,除非是真的困了。 有时候,要让孩子为自己的恶劣态度负责,这并非没有道理。父母常专注于纠正孩子的行为而忽略了更大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孩子的态度。我们倾向于这样想,我们对孩子的内在态度鞭长莫及,但事实上我们能。使徒保罗曾说:“先知的灵乃是顺服先知的”(林前14:32),这表明我们能够,也必须控制自我。自我控制是成熟的一个标志,也是我们必须让孩子学会的。 不约束自己的态度易产生犯罪行为。我们再来看看世界上首例谋杀案的过程。该隐是个农夫,他兄弟亚伯是个牧羊人。有一天他们都向神献祭,神看中了亚伯的祭物,但看不中该隐的。经上说:“该隐就大大地发怒,变了脸色”(创4:5)。该隐的态度全写在了脸上,让众人看见。 但是主责备他,以寻求纠正他的态度和行为。“你为什么发怒呢?你为什么变了脸色呢?你若行的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创世记4:6-7)。 看到没有。该隐必须制伏自己的态度,否则那会导致更严重的罪。他的回应应该是献合适的祭物,这样他所献的就也能蒙悦纳。 但该隐却没有制伏自己的态度。他闷闷不乐,任由嫉妒之心渐渐膨胀,直到有一天,“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的兄弟亚伯,把他杀了”(创4:8) 错误的态度在引发更大的罪之前必须纠正。不要怕像纠正行为那样去纠正他们的态度。他们需要学会自我控制。 如果我们是在神的权柄之下行使管教,那么我们的孩子必须知道,在任何非常情况下的罪神都不喜悦。他不会因为人累了或感觉不舒服就不予追究。如果我们爱孩子,我们绝不容任何事情干预神说必须要做的纠正。管教必须合理,但一定要管教。 复习题: 1.我们如何确定对孩子的期待是否合理? 2.生病或疲乏能作犯罪的借口吗? 3.纠正是否仅局限于外在的行为?我们是否也应对付他们里面的态度? 思考题: 1.我对孩子的期待有哪些方面是孩子体力和智力上达不到的? 2.我曾否因孩子累了或生病了而对他的行为不予追究? 3.当孩子说他累了的时候,我该怎么办? 4.我曾否为惩罚孩子,或不想让他缠在身边而让他去睡觉?这对不对?我应该怎么办? (选自《不可不管教你的孩子》,本文收录在《如何教养儿女》里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依照圣经管教的第八个原则是必须持之以恒。“不可不管教孩童。”并不是你管教的严厉产生顺服,而是管教的确实性能带来预期的效果。你行使管教要持之以恒。千万,千万不要只在口头上吓唬或发布命令,而不采取实际管教行动。 我们应该期待孩子立刻顺服,并且每次他们不顺服时,要用杖来坚定我们的决心。不要受人蛊去构建什么“预先警告体系”。有些父母总得跟孩子说两三次之后他们才会听从;也有些父母非得提高噪门孩子才会听;还有一些一定行数一、二、三之后孩子才会顺服。“如果我数到三你还不去做,你就要倒霉了!”他们数着:“一、二,”孩子没有动;“二又二分之一,”孩子还是没动。孩子赢了。要让孩子即刻顺服,不要另添什么预先警告体系。 有时候,孩子的生命都系于对我们的立刻顺服。我读过一篇报告,讲述的是加利福尼亚南部一个家庭在外野营度假的事。他们呆在野营地,孩子们则在附近的岩石边玩耍。当父亲去找他两个儿子的时候,他忽然看见,五岁的麦克无意间挡住了一条响尾蛇的去路。响尾蛇已盘成一圈,作好了攻击的准备。父亲语气坚定地说:“麦克,站着别动!”孩子一听到父亲这话,便立刻一动不动。他立刻顺服了。然后父亲拿过枪,把蛇打死了。想一想,如果父亲非得这样对孩子说结果会怎样:“麦克,如果说我数到三你还不停下不动,你就会有很多麻烦!”那他的儿子就会有生命危险。有时候,孩子若不立刻听从,他们会有生命危险。 我们的孩子除非在正常的情况下已习惯了对我们发出的第一声命令做出反应,否则在危机时刻他们不会这样做。我们的孩子应该认识到,我们说第一次就是认真的;否则他们就会等我们数到三,或说两次,或提高嗓门后才会当真。要训练孩子听见我们说第一次就顺服,并且是用正常的声调说。如果他们不顺服,立刻管教。 持之以恒并非易事。这需要付出大量的精力去坚持。常将箴言十三章二十四节摆在你眼前:“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箴13:24)在神面前这样定意,你的孩子将会明白,你这样殷勤持久地管教他是多么爱他。 持之以恒并不容易,我们必须认识到那些分散我们注意力的东西。 我们倾向于在大的过犯上严厉管教,而会对小的过错不太在意。但正如神以他的圣洁不放过一个罪一样,我们作为有责任反映神心意的父母,必须小心纠正每一个不顺服的罪性行为,不管看起来是严重还是琐细。 将近一百年前,J.C. 莱尔曾警告他的听众说: “你们要留心,不要以为过错太细小而忽视之。在训练孩子上无小事可言;所有的事都很重要。野草一冒芽就当拔除。你忽略它们,它们不久就会疯长。” 我们有多少人家里有后花园?你们是持这以恒地去拔除杂草,还是任由某些杂草一整个夏天猛长?现在就去将它们拔除。当它们的根还不大,扎得不深的时候拔除并不困难;但我们忽略它们这么久,乃至现在它们根深苗壮,拔除它们是让人腰酸背痛的苦活。 训练孩子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们现在对一些细小的事不在意:妈妈跟在孩子身后收拾:捡玩具,捡袜子,收拾脏衣服。你若一直忽略这件事,他结婚之后,这将成为他们婚姻发生摩擦和纠纷的主要起因。你任由孩子小时候懒散,他大了以后也会懒散。许多婚姻的问题就出在这里。大部分的婚姻问题并不是因为什么大事,而是诸如这样小事的累积。 这些小事在他们还小的时候能很容易纠正。这是我们的责任,在每一件小事上训练他们。告诉孩子收拾好玩具。如果他把一辆小卡车或小轿车留在房间当中,指给他看;如果他还不把它捡起来,就管教他。他应当捡起每一件玩具。务必让他看清玩具都在哪里,然后看着他让把每一件都拾起来。在每一件小事上训练他。这就是为什么管教如此之难。有时候我们觉得,我们所做的就是对吉米吹毛求疵;但那些日子虽然艰难,终久必得到回报。我们必须愿熬过这段时间,这样吉米终能在主里长大成熟。持之以恒极其重要。 这种忽视不顺服的倾向常与父母的秉性有关。有些父母具有我所称谓的“茶壶脾气”。茶壶脾气的特征是外表平静,而里面热气翻腾。从外表看,一切都很正常,但里面却有许多小事情开始搅动沸腾,到最后,许多吵闹声从壶顶那个小气孔冲出来。我们忽然怒气大发,一把抓住小吉米,将他摁到腿上,开始狠狠地教训他。吉米好象还从来没这样挨过打。我们以为,打他这一顿就能弥补他那一天当中惹我们生气的所有事。 但这样做是没用的。我们是使用了杖,但并没有纠正什么。吉米当天做的事有一半他都忘记了。他没法把这顿挨打与他犯的什么事联系起来,顶多就最后一件。如果一天当中他犯了许多事我们都放过了,然后忽然间我们将淤积的所有怒气一股脑向他发泄出来,这是对他惩罚;打他是发泄我们的怒气,不是在纠正他。我们把挫败感发泄到他的屁股上,就这么回事。 没有什么能取代持之以恒的管教。到一天的最后跟他算总账绝对取代不了一天当中对他随时当场管教。我们当中有茶壶脾气的人必须尤其注意,我们需要神的恩典去逆着我们的秉性,以至与神的话语保持一致。 其次,灰心丧气也使我们倾向于不持之以恒地管教。有时候,我们好象一直在勤勉地打小吉米,但他并没有比街上那些父母听之任之的孩子行为更好。有时候,我们好象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纠正小吉米上了,但我们所花的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并没有使他变得更好。查尔斯•布里治劝勉我们说:“尽管看起来不奏效,还是要坚持不懈。”顺服神是我们的责任。如果神说我们不应停止管教孩子,那我们就当顺服,期待他能有长进。这是神的工作;我们的任务是按神的话去做,把结果交给神。在我们看来不奏效,但也许那是神将孩子带到他面前的计划中的一部分。神会使他长进,只要我们顺服他。“你要专心仰赖耶和华,不可倚靠自己的聪明”(箴3:5)。 但如果我们的管教不断失败,也许我们该检查一下自己:“我是不是真顺服神?我是不是在尽我的本分?我是否在有意识地行使管教,将神所赋予我的权柄直接不断地运用在我的孩子身上?我在用杖管教之后,有没有给他一个爱的拥抱,让他知道,我是因为爱他,要他靠近神才管教他?或者,在管教完之后,我对他是否心存着愤恨,把他撇在一边,对他不理不睬?我在行使杖管教时是否足够坚定?” 一位父亲告诉我,他的管教明显一点也不奏效。他拿他的孩子毫无办法,直到有一天,他终于扒下孩子的裤子用杖打。于是开始起作用了,因为孩子感觉到了。隔着一条裤子,还有橡皮裤,再加两片尿片,用杖打他根本感觉不到。那位父亲以为他打得足够使劲了,但却不能穿透。杖打的时候要检查,你有没有让孩子明白为什么挨打?你的孩子是不是感觉到了?杖打之后有没有看到依照圣经管教的标记——他有没有忧伤痛悔,随后是甘心地降服?那个学到扒下孩子裤子的父亲现在喜乐了,因为现在他不必经常打孩子,而且每打一次都很管用。他的儿子现在已顺服得多了。依照圣经去管教才能奏效。 有时当事情不对头时,我们逐条检查,但还是查不出问题所在。很多时候答案就是持之以恒,坚持下去。 有一天,我们带苏珊娜去银行,出纳员给了她一根棒棒糖。她没有说“谢谢”,我们便叫她把棒棒糖还给人家。然后我们把她带到银行外面,跟她讲道理,管教她,拥抱她。回到银行后,我们迅速重复同样的过程,苏珊娜仍然拒绝说“谢谢”。 很明显,那天发生的事是她生命中十分严酷的考验。苏珊娜是我们几个孩子中最固执的一个。她已下定决心,不管我们打她多少遍,她就是不说“谢谢”。有三天之久,我们把她放在她知道必须说那几个字的场合下,如果她不说,我们就打她。那是我生命中最难过的三天。除了坚持下去,我也不知道还该做什么。最后,到第三天,她终于说了。那对我们所有人是何等高兴的时刻!这对苏珊娜是何等的改变!连她自己都高兴得跟教会一个姐妹打电话说:“南希阿姨,我顺服了,我说了‘谢谢’,我现在很快乐!” 管教是我们和孩子得以在这个堕落的世界快乐生活的一个方法。当我们纠正罪,我们和孩子便得以自由地享受天伦之乐。那些不懂得依照圣经管教孩子的家庭仍处在捆绑当中。坚持下去。当你不知道你还该做什么,坚持去做你知道该做的。信靠神能给你结果。 复习题: 1.是管教的严厉性还是确实性能产生顺服? 2.不断的顺服是否不太现实?我们是否应该暗示孩子我们是认真的? 3.是什么事情使我们不能坚持管教? 4.当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时,该做什么? 思考题: 1.我在管教孩子的时候是坚持不懈还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2.我是不是有“预先警告体系”?是什么?怎样去掉? 3.使我不能坚持管教的因素是什么?我能做什么来克服它们? (选自《不可不管教你的孩子》,本文收录在《如何教养儿女》里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在《创世记》第一章中,当神按照他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时,他授权他们两个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在创世记第二章对造男造女的具体记载中说,女人被造是作为男人的配偶,来帮助他做管理工作的。女人和男人一同分担管理的工作和责任。这一点在家庭里看得再清楚不过了。如果在家里有任何形式的神圣管教,父母总得一起配合。爸爸和妈妈必须对如何管教孩子意见一致,而且这还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上,父母必须不断去实践。 即刻的顺服只能通过即刻的管教才能达到。管教绝不应迟延,因为迟延会使孩子有侥幸逃脱的指望。基督还没有再来,有人理解为他永远不会再来,他们永远不会为自己的罪受审判,受惩罚。当然,那是一个曲解了的盼望。我们必须小心,别给我们的孩子有类似盼望的余地。 如果爸爸不在,妈妈应该像爸爸一样坚决地实施杖打。作妻子的应避免这一类的恐吓:“你等着,看你爸爸回来怎么收拾你!”那会怎样?丹尼会看看墙上的钟,算一算还有多长时间爸爸才会回来。然后他可能会做两件事:要么他在以后的时间乖得不得了,希望妈妈忘记她的恐吓;要么他想,反正逃也逃不过,便更加懒散!不管他做哪样,妈妈都有损失。丹尼也受了亏损。 这一做法的另一个问题是,这使妈妈看起来象一个没用的蠢妇,而爸爸则象个总是一到家就发怒的可怕的怪物。如此,妈妈、爸爸和丹尼都蒙受了亏损。这不是孩子对他父母有的健康看法。丹尼必须领会,他必须像顺服爸爸那样立即顺服妈妈;而妈妈也当象爸爸那样迅速坚定地实施杖打。在家中,父亲和母亲必须配合工作。 女人的权柄是委派的,但这权柄仍不打折扣。如果让丹尼感到父亲并没有用强有力的膀臂支持母亲,那将是对全家的灾难。我们绝不能让儿女不尊敬或恶待他们的母亲。顶嘴必须看作是最严重的冒犯。神的律法将其列为处以死刑的大罪。“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21:15,17)。如果这条律法今天仍然实施的话,那不知道有多少家庭要哀哭了。对这一点必须防患于未然,肩负此责的必须是作父亲的。 作为管理伙伴也意味着,父亲或母亲必须明白另一方在做什么,而这往往是被忽略的一点。小丹尼并不笨。我们的孩子并百浑然无知,他们大部分都非常聪明,很擅长跟父母左右周旋。如果丹尼问妈妈要一毛五分钱买冰棍,妈妈说不;丹尼再到正在车房做事的爸爸那去要,如果他成功了,丹尼的生活就定性了。他知道上哪儿能找到容易甜头。我们最小的女儿偶尔会试探我们,要看我们的联合阵线里是否有裂缝。所以,要常去问配偶,看他(她)有没有回答孩子的问题。如果丹尼的妈妈已经说了不,那么爸爸就需要为他试图破坏父母阵线而管教他。经过几轮杖打管教之后,丹尼终将会明白,父母任何一方说了什么,另一方绝对会站在同样的立场上。 在这一点上,我们需要提醒诸位留意。如果我们需要跟配偶统一口径,我们必须去做。丹尼有时候觉得自己就象乒乓球。他问妈妈,妈妈们叫他去问爸爸;去问爸爸,爸爸又叫他去问妈妈。这样翻来覆去,弄得小丹尼完全摸不着头脑。他左也不是右也不是,也不知道家里究竟谁说了算。如果没有预先定好策略,那就让父亲作最终裁决。 如果你们意见不一致那该怎么办?事后再去跟配偶私下说;或者,如果事情紧急,就请他(她)给你几分钟时间。但在孩子面前,你们必须坚定地站在同一立场上。孩子看父母为给他们指点和带领的一个联盟。绝不能让他们看到父母之间有裂缝,让他们撬开那联合阵线。父母必须协同做工,作为互相支持的伙伴,共同管理自己的家。 复习题: 1.丈夫和妻子是什么时候成为管理伙伴的? 2.在管教的事上,妻子当作的部分是什么? 3.延迟管教对不对?为什么? 4.保持联合阵线是否重要? 5.如果你跟配偶意见不一致,你该怎么办? 思考题: 1.我在管教孩子方面积极参与了多少? 2.我在家里怎样才能更好地支持丈夫或妻子? 3.在管教的时候我们如何处理不同意见? 4.我们有没有建立一套双方都同意的管教方案? (选自《不可不管教你的孩子》,本文收录在《如何教养儿女》里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教会是一个扩展的属灵大家庭,信徒们都当在管教孩子方面彼此劝勉、彼此鼓励、彼此帮助。我赞美神,因为在我们这块土地上,恩典的教义已重新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我恐怕,如果人们看到在我们家庭中,改革宗的教义并没有使我们孩子的行为与他们的孩子有什么不同,那改教真理的影响将大大丧失。 在刊登在“真理的旗帜”杂志中的一篇文章中,阿尔伯特.N.马丁牧师警告我们: “考虑到人们很自然会反对恩典教义,再加上阿民念主义已有一定市场,并对此持有怀疑;如果人们去看改革宗基督徒的家庭,见其有秩序,有凝聚力,有对权柄的尊敬,与当前日益渗透进教会的,以人为中心的低劣、肤浅的思想形成鲜明的对照,那将是对我们所宣信之真理最有说服力的一个论据;也是让反对我们的人闭口的最有效方法之一。但如果我们的家庭中没有这样的见证,热爱改教真理,热爱圣经真理的亲爱的福音同工和众信徒们,我们所宣称的将会大量流产,归于徒然。” 我们的孩子在教会崇拜中、在学校、在街坊邻里以及在家里的表现能反映我们教会讲台上所宣告的真理。它反映出的是圣经中所启示的真理。如果不信的人看我们的家庭,见并没有比别的家庭有更高程度的敬虔,他们就会说,我们的圣经徒有虚名,基督徒有虚名,我们所坚守的真理不切实际。这是很重的责任。在神鉴察之下,我不愿让耶稣基督教会外的人因为我的家庭或我的生活而说神的话不真实。在神面前,我们有责任让我们的家庭有秩序,使他们为真理作见证。我们并非只作为个人而承担这个责任,也作为整个教会。我们有责任在管教孩子方面互相帮助,彼此鼓励。 为了真理和耶稣基督福音的缘故,我们必须毫无顾虑地在这方面每天彼此劝勉。但这往往是我们每天最难以启口的话题。J.C.莱尔曾评论说:“作为牧师,我不得不说,好象人们没有比在孩子的问题上更执拗的了。有时候,有些敏感的基督徒父母迟迟不肯承认他们孩子有错,或该受责备,这令我惊诧不已。对不少父母,宁愿指出他们自己的罪,也不跟他们说他们的孩子做了错事。”愿神救我们脱离这种态度。 如果一个牧师不敢在抚育孩子方面帮助教导人,这是不健康的。我们若不能毫无顾虑地彼此帮助,就不能产生属灵的益处。在抚育孩子方面我们都需要帮助。我们在基督里的弟兄和姐妹、父亲和母亲们当然应能前来给我们帮助,而不使我们毛发倒竖。 尤其是在主日聚会崇拜的时候,我们都能彼此帮助。父母可以带去教会的孩子的年龄不同教会各有不同。有的教会没有照顾幼儿的事工;有的教会只照顾两三岁以上的孩子;有一个教会的布告栏上这样作广告说,他们照顾18个月以及以下的婴幼儿。言下之意,如果你的幼儿超过了18个月,“现在正是训练他在教会长凳底下睡觉的时候!” 在这方面圣经上有没有给出一些指导?关于孩子在教会这方面的确说得不多,但有一些章节能对我们有些帮助。 在以色列人攻取了艾城之后,他们被召集起来赞美神。约书亚向所有人宣读摩西律法书上所有的话(的确是很长的事工)。我们来注意一下当时到场的人是什么人,这很有意思。首先提到的是长老,然后是官长,接着是以色列的审判官(书8:33)。然后对会众进行了进一步的描述(书8:35)。里面包括“妇女、孩子,并他们中间寄居的外人”。我们特别感兴趣的是那个译为“孩子”的词。那个词的词根来源于希伯来文,意思是用小而不稳的步子走路,或者说是蹒跚学步。那些“孩子”就是我们所说的蹒跚学步者。当人们聚集前来敬拜耶和华,听律法书上所有的话时,学步者也包括在内。 在《历代志下》20章中,犹大地遭到了摩押人和亚扪人的联合入侵。国王约沙法立即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宣告犹大全地禁食祷告。人们从犹大各地涌进约沙法王亲自带领会众祷告的殿中。第十三节告诉我们,“犹大众人和他们的婴孩、妻子、儿女,都站在耶和华面前。”我们再次看到“婴孩”(蹒跚学步者)和大孩子都包括在聚会的人当中。神的殿并没有禁止小孩入内。他们加入他们的父母,一同听神的话和祷告。 尼西米也用这样的话描述从被掳之地回归的人:“七月初一日,祭司以斯拉将律法书带到听了能明白的男女会众面前”(尼8:2)。后面那个词无疑指的是跟着父母来聚会的孩子们。这里聚会的模式跟约书亚记中的很相似:向会众宣读律法书。尼西米进一步告诉我们:“众民侧耳而听”,尽管聚会从清晨一直持续到响午(尼8:3)。 这段经文并没有具体说明,孩子到什么年龄才能参加聚会,但这里的确告诉我们,当人们聚集加敬拜神,听他的话语时,学步者也是会众当中的一部分。而且这里并没有说,孩子来就是为了在长凳底下睡觉!他们来是为了和其他人一样敬拜神。当然,他们对所做的一切不是都明白,但他们被训练去肃静,去留心听,并参与他们所能做的,以经历集体敬拜的现实。随着身量和年岁的增长,他们参与的事情也随着增加。他们并没有因为是孩子而被排除在外。 到了新约时期,我们立刻被一个事实打动了:我们的主耶稣总是花时间在孩子身上,尽管他的门徒都不以为然。三部对观福音书都记载,当一些父母把小孩子带到耶稣面前请他祝福时,他的门徒就责备他们。马太和马可都说,“小孩子”被带到他面前;路加补充道,“有人抱着自己的婴孩(还在吃奶的婴儿)来见耶稣”(路18:15)。门徒们显然认为,基督是为着成年人,而不是为小孩子的。当耶稣恼怒(可10:14),并责备他们时,他们多么吃惊啊!耶稣不理会他们,他抱过小孩子,开始给他们祝福。 新约中的书信当时写出来后,都拿到各处去念给聚集敬拜神的众教会听。有一点我们不容忽略,这些书信的作者都希望小孩子来参加聚会。事实上,保罗在两封信中直截了当讲到此事。在以弗所和歌罗西两城的孩子们都得到劝勉要顺服父母,以此作为他们对神的事奉(弗6:1;西3:20)。很明显,当保罗写信的时候,他正勾勒出一张张与大人一起听道的小脸,并特别为他们留了一些话。 孩子不应该从会众中分开。讲员应该学会在讲道中时时提及对孩子们的教导和运用。坦率地说,我很怕那些将会众按年龄分段的教会活动安排。如果我们中间有了代沟的话,那是我们在小学教会,初中教会和老年人教会事奉的分门别类中形成的。若看到老年人、年轻人、小孩子们聚在一起扬声赞美主,这是何等美好的情景啊! 但孩子们要被训练参加敬拜。他们不会自然规规矩矩地坐着注意听讲。那我们该怎么办呢?我给你们几条建议。 在胡安尼塔,我们有一个照看两岁以上孩子的托儿部。当孩子到了两岁,他就升级到训练堂。这训练堂(原来被称为哭叫房)处在教堂的尾部,中间以一面很大的花玻璃将之与大堂隔开,声音能通过扬声器传过来。父母在这里训练他们的学步者安静坐着并注意听讲。对于面前所发生的一切,他们都听得见,也看得见。我们站立,他们也跟着站立;我们坐,他们也坐下。当我们欢乐扬声时,他们也高兴地喊叫。这一切都不影响会众主体。如果孩子们在讲道过程中需要站起来伸展四肢,他们可以做,而不会影响任何他人。在这样的时刻,他们渐渐体会到的是,敬拜也是他们的事。 但他们不能永久呆在训练堂!这只能是一个过度阶段。一般来讲,过了几个月后,父母就准备带孩子到大堂去试试了。细心的教会会把最后几排座位留给带小孩子的父母。训练阶段还没完全结束,还很有必要为管教孩子或上洗手间准备紧急出口,尽管孩子们正在学习在聚会前要上好厕所。这一阶段的主要问题是父母要作调整。他们对孩子的每一次扭动或声响都会感到非常紧张,极度敏感。正是在这一阶段,我们能给予他们一些帮助。 如果三岁的苏茜转过身,朝着后面的人掰起小鼻子,不要也朝她作鬼脸。她喜欢玩小花样,而她的花样会使坐在后五排的人转移听神话语的注意力。但也不要完全无视她。用你的食指悄悄指示她回转头注意听讲。我们不必拍她父母的肩膀向他们汇报,他们已经够紧张的了。我们不要令他们沮丧,而要帮助他们。 如果小比利从楼下飞跑进教室,而他父母正在跟琼斯长老谈正经事。那该怎么办呢?我们应该打断他们的谈话而报告比利的行为吗?“史密斯先生,你知道你的孩子在楼下干什么吗?”他肯定不知道比利在干什么,如果他知道,比利就不会干了!但我们能为了激怒他父母而打断一次高度属灵的谈话吗?为什么我们不可以自己阻止比利,告诉他该做什么?我们可以过后再跟他父母说。 如果教会真是神的大家庭,我们就要当真。我们都来担当一些责任,互相关照,管好孩子们。如果我的弟兄或姐妹在我不在场的时候纠正了我的孩子,我没有理由不高兴;我应该谢谢他们帮助了我。如果一个弟兄得当着我的面批评我的孩子,我该感到尴尬;但我仍要谢谢他的帮助。我所得到的真爱的帮助都是我所需要的! 复习题: 1.我们孩子的行为如何反映我们的信仰? 2.在旧约中,小孩子到多大就参与敬拜? 3.新约中的看法如何? 4.在教会中我有没有责任帮其他父母管孩子? 思考题: 1.我的孩子有没有参加会众敬拜?为什么? 2.我们教会关于孩子在敬拜中的政策是怎样的? 3.在我们聚会中,训练堂这样的地方能对父母有帮助吗? 4.如果我看见比利在做有破坏性或危险的事,我该怎么做? (选自《不可不管教你的孩子》,本文收录在《如何教养儿女》里)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上述几章所陈述的原则既符合圣经又切合实际。当我们不断地,持这以恒地,合理地付诸实施,一定会有成效。但是,记住很重要的一点:神话语中完美的原则是通过属地的器皿——不完美的人来倾倒的。 还记得我们说过,由于孩子里面带着堕落的罪性,首先就得纠正他们吗?我们作为父母,也带有那同样的罪性。尽管我们靠耶稣基督的恩典得蒙救赎,我们还得跟执政的、掌权的、以及空中的邪灵争战。我们必须跟我们里面罪的倾向作斗争。路德曾说,罪就像人的胡须,你今天剃了,它明天又冒出来。 这意味着,当我们努力依照圣经履行管教的时候,我们必须作好经常可怜失败的思想准备。但不要泄气,因为顺服终将给你带来丰厚的回报。就象我们的孩子因为是罪人而不能完全顺服,我们也因为是罪人,同样不能做到完全顺服。然而即便我们不完美,又经常失败,只要我们学会用符合圣经的方式去处理。它们仍能使神得荣耀,使孩子得益处。 我们会有错怪孩子的时候。这很可悲,但避免不了。有一次我太太将小女儿苏珊娜绑在活动桌上,自己到洗手间去了。苏珊娜的大哥哥照看着她。忽然传来一阵令人血液凝结的哭喊声,把我从书房的希腊文新约世界带到婴儿室。苏珊娜正哭得满脸通红,不知是痛还是生气还是二者都有。内森说不是他干的,但我们没找到任何证据表明苏珊娜会自己弄疼自己,于是我们得出结论,是内森不小心用手指碰到了苏珊娜的眼睛(他以前就这样干过)。于是根据律法(我),大哥哥被判定有罪,必须为他的冒失行为承担后果。但那天下午我太太发现,那个说明问题的红抓痕很可能是苏珊娜自己用小手指甲抓出来的。 如果你错怪了你家的小男孩该怎么办?你害怕跟他道歉会失去你的权柄吗?记住,我们作为父母拥有的任何权俩都是代表神的。如果我们的孩子明白,我们跟他们一样是在神的权柄之下行事,那么我们一错怪他们,立刻向他们道歉,这不会有所失,只会有所得。神至高的权柄得到了坚固,连爸爸都不敢不悔改而违背之。这让我们的孩子看到,我们没有像现在许多家庭那样持守虚伪的双重标准。通过向孩子认错,神得到了荣耀,爸爸也赢得了孩子的尊敬。 你会怎么做呢?当晚,我和家人一起吃饭的时候,我跟内森说起上午发生的事,并为错怪他而道歉。内森知道了我的责任是反映神的管教态度;但他也明白了,我也是个蒙恩得救的罪人,在履行那个责任的时候,难免也会出错。 在孩子面前作好榜样,这一点的重要性和价值怎么高估都不过分。J.C.莱尔有力地提醒我们:若没有你自己的生活方式作证据,你再给孩子指点、提建议、下命令都收效甚微。如果你自身的行为与你所说的不相一致,你的孩子绝不会相信你的诚信,你也别指望他们会听从你。提洛森大主教说得好:“给孩子好的教导,却给他们留下坏的榜样,这好比用头召唤他们走进天国的道路,却用手牵着他们走向地狱。” 我们都认识,或有些人有这样的父母,他们的人生哲学是“按我所说的,不要照我所做的去做”。如果你一边在口袋里摸找打火机,一边对吉米说:“千万别染上吸烟这个臭毛病。如果你拿烟被我逮着,看我不打死你!”这会在他身上造成什么影响?看到你这般赤裸裸的虚伪行径,他该有多寒心,多反感哪!他的父母该为自己得罪孩子,得罪神的恶劣行经感到多么羞耻!作为基督徒父母,我们必须躲避这类公开明显的虚伪行为。 另一方面,如果你听信了某些讲道人的话,你会发誓说,基督徒父母很少犯罪,当然绝不会在孩子面前犯罪了!这有道理吗?真符合圣经吗?如果我们教导孩子们,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那他们就明白,爸爸妈妈也和其他人一样,都是罪人!他们作好了爸爸妈妈会犯罪的思想准备,当他们真犯罪时,他们就不感到吃惊了。的确,如果我们有责任在凡事上作孩子的榜样,那就意味着,我们在犯罪后立即悔改方面也当作孩子的榜样。 我不是说要我们的孩子模仿我们的罪性行为模式!我的意思是,当我们犯了罪,我们可以在他们以后如何处理罪的问题上给他们立一个好榜样。他们需要以一个很实际,很直观的方式看见,将来如何处理家庭生活里出现的挫败、发怒、忧虑以及其它罪。如果他们从来没见过我们认罪,求主赦免,请求饶恕,作补偿,那我们就没能让他们看见,神是如何面对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问题的。我们在所有事情上都没能为孩子作出好榜样。 一个人的家是他的堡垒,但他不能垒起坚固的墙壁把堡垒中与他一起生活的人阻挡在外。你真的相信,如果你们关起卧室的门,孩子们就察觉不出,爸爸和妈妈又在闹别扭吗?孩子在还不会说话,不会走路时,就能感觉到他们父母之间的紧张关系。 我们都不是完美的父母。我们都不能完全摆脱罪,直到主耶稣基督向我们第二次显现,那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我们(来9:26)。我们都不完美,是老与同伴相争,冤枉孩子的被造物。我们会错怪他们,草率判断他们,不公平地折磨他们,不经意地扰乱他们。 尽管如此,作为在神权柄之下的父母,如果我们谦卑地寻求顺服神的话语,当孩子犯错时,凭着爱坚持去纠正他们;而当我们自己失败时,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的错,我们会藉着我们的圣洁榜样给孩子以极大的影响。不完美的父母仍能是敬虔的父母!神一直看重顺服他诫命的人。 复习题: 1.只有完美的父母才算敬虔的父母吗? 思考题: 1.在我家里,在哪些具体方面我没能实施依照圣经去管教? 2.我能做什么来改变以上所述的每个问题? 3.我的孩子有没有见过我认罪,在我错怪他们时,我有没有请求他们原谅? 附录 一、使孩子接受福音 管教和使接受福音很接近,因为两者都是因着罪的缘故成为必要。每一次管教都是一次机会,把孩子引向神他们的创造者;以及基督他们唯一的救赎者。我们每天都有很多这样的机会。 我们该告诉孩子些什么呢?总要讲真理。我们需要告诉他们人的堕落,及其给人带来的影响。我们需要告诉他们,他们是罪人。有时候当我们问孩子为什么他要做某事,他会回答说:“我不知道。”他的确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必须依据圣经告诉他为什么“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箴22:15)。我们需要告诉他们关于基督和他钉十字架,关于重生、信心和悔改。我们需要告诉他们一些关于神之所是及所行的基本真理。多年前,安德烈•波拿曾说过:“我告诉他们:‘你们都是罪人,暴露在神的愤怒和咒诅之下。你们不能救自己;但神自己的儿子能救你们。他亲身担当了那愤怒和咒诅。’”我们将完整的福音告诉他们。 当他们回应福音的命令并承认相信基督,我们如何来判断他们所承认的呢?以下几点我们必须记住: 1.从某个意义上来讲,我对我孩子信心的承认从来就不满意,直到他成了自己的家并且坚持努力向前。只要他还在我的屋檐下,我无从绝对知道他的信心和顺服是对基督,还是对我的回应。孩子身上压力很大,要不辜负很多人的期望(父母、老师、牧师、主日学老师,等等。)我们需要十分小心不要鼓励他们作虚假的承认。 2.孩子可塑性很强,因而能够回转。基督教是为成年人,也是为孩子。主确实救了很多孩子。 3.但一个孩子表达悔改和信心的方式并不像成年人的见证那样准确、有见识而老练。孩子毕竟是孩子,必须让他们以自己的方式去表达。我们不能要求孩子用成年人的宗教语言去说话。 4.然而孩子身上仍有某些基督救赎工作的迹象。 5.看看他们对基督的事情是不是自发兴趣。当你发现孩子自己想去参加属灵活动,而不是父母要求他们去,这就是真实盼望的基础。 6.看看他们是否表达了对救主单纯的爱并有所献身。 7.看看他们是否愿意按圣经的标准去要求自己。小基督徒和大基督徒一样,也不完美;但他们一般愿意顺服主,以及他们的父母。 二、杖及管教 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他若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责打他,用人的鞭责罚他。(撒下7:14) 我就要用杖责罚他们的过犯,用鞭责罚他们的罪孽,(诗89:32) 明哲人嘴里有智慧;无知人背上受刑杖。(箴10:13) 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箴13:24) 愚妄人口中骄傲,如杖责打已身;智慧人的嘴,必保守自己。(箴14:3)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箴22:15) 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箴23:13) 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箴23:14) 鞭子是为打马,辔头是为勒驴;刑杖是为打愚昧人的背。(箴26:3) 杖打和责备能加增智慧;放纵的儿子使母亲羞愧。(箴29:15) 亚述是我怒气的棍。手中拿我恼恨的杖。(赛10:5) 我是因耶和华愤怒的杖遭遇困苦的人。(哀3:1) 你们愿意怎么样呢?是愿意我带着刑杖到你们那里去呢?不是要我存慈爱温柔的心呢?(林前4:21) 三、父母分主题参考经文 以下所列主题以及相关经文只意在帮助你有个开始。我们留了充足的余地,让你自己增加主题以及你能在孩子身上运用的经文。 1.一般的不顺服 出20:12; 弗6:1-2; 西3:20。 2.具体的罪 生气 创4:1-8; 诗37:8; 箴14:17,29;15:1,18;16:32;17:14;19:11,19;20:3;22:24,25;25:28;29:11;30:33; 太5:21,22; 可3:5; 弗4:26-32 雅1:19,20;4:1-3 态度 创4:1-7; 箴25:28; 林前14:30-32; 加5:22,23; 彼后1:5-9 欺骗(见偷窃) 交流 弗4:25-32 承认 箴28:13; 各5:16; 约壹1:9 醉酒 箴20:1;23:20,21,29-35; 弗5:18 嫉妒 诗37:1-11; 箴3:31;14:30(AV);23:17;24:1,19;27:4; 歌8:6; 雅3:14-16; 彼前2:1,2 饶恕 太6:14,15;18:15-17,21-35; 弗4:32; 西3:13; 约壹1:8-10 友谊 箴17:9 ,17;18:24;22:24-25;25:17;27:6,9,10,17; 传4:9-12; 摩3:3(AV); 约15:13-15; 林前15:33 同性恋 创19; 利18:22;20:13; 罗1:26-32; 林前6:9-11; 提前1:8-11 盼望 箴10:28;19:18; 罗15:4,5; 来6:11,17,19; 谦卑 箴15:33;16:19;22:4;29:23; 腓2:1-11; 彼前5:6,7; 懒惰 箴6:6-11;12:24;23:4;25:29;28:9;20:4;24:30-34;26:13-16; 太25:26; 贴后3:6-12 撒谎 出20:16; 诗52:1-4;58:3; 箴6:16-19;12:19,22; 弗4:25; 西3:9; 启21:8 聆听 箴1:8;2:1-5;5:1-2;13:18;15:31;23:22,23;29:1 骂人 太5:21,22; 各3:9,10 顺从 出20:12; 撒上15:22; 徒4:18-20;5:29; 弗6:1-2; 腓2:8; 西3:20; 来5:8;13:17 骄傲 箴6:16-18;8:13;11:2;13:10;16:5,18,19;18:11,12;21:4;15:27;27:2;28:25; 可7:20-23; 罗12:3; 林前4:5-7;10:12; 加6:3; 提前3:6; 雅4:6 和好 太5:23-25;8:15-17; 路17:3-5; 弗4:31,32; 悔改 代下7:14; 尼1:9; 诗51; 箴28:13; 赛55:6,7; 可2:17; 路15:7;18:13,14; 徒2:38;3:19;5:31;17:30; 林后7:9,10; 贴前1:9 责备 利19:17; 诗141:5; 箴6:23;9:8,9;10:17;12:1;13:18;15:5,10,31,32;17:10;25:12;27:5,6;28:23;29:15; 太18:15-17; 路17:3,5; 提前5L1,2,20 愤恨 箴26:24-26; 来12:15; 赔偿 出21:28-36;22:1-15; 利6:1-5; 数5:6,7; 箴6:30,31; 结33:15,16; 路19:8,9; 偷窃 出20:15; 利19:11; 申23:24,25; 箴6:30,31;28:2;29:24;30:7-9; 耶7:9-11; 太6:19,20; 罗2:21; 弗4:28 搬弄是非 利19:16; 诗15:1-3; 箴11:13;16:28;17:9;18:8;20:19;26:20-22; 顶嘴 出20:12;21:15,17; 申21:18-21 (选自《不可不管教你的孩子》,本文收录在《如何教养儿女》里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