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圣经《不可不管教你的孩子》3. 合乎圣经的管教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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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章当中,我们已寻求表明管教孩子的必要性。圣经告诉我们,孩子需要指导和纠正,而提供他们所需的管教首先是父母的责任。不管是学校、教会、童子军或其他任何组织都不能取代父母在这一重要领域的责任。神把这一责任放在了父母肩上,只有他们才能给予孩子合宜的管教。

在本章中,我们要思考一下合乎圣经的管教动机。我们必须自问一下这些问题:圣经中关于管教孩子的动机是什么?我们有什么理由行使杖打?我们想通过管教达到什么目的?

本书题目所引自的经文为本研究提供了最直接的动机,而且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动机:“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箴言23:13-14)。

不可否认,现在这个动机被嵌入了一些消极的内容。我们用杖打孩子,是为免除更坏的情况:为了把他的灵魂从地狱中拯救出来。稍后我们要用一种更积极的方式来看管教动机,但我想还是应该从这个最直接的动机开始,这也很有必要。

不久前,我最大的孩子拿单刚开始在附近的公园学上下滑梯。有一天,他设法爬到了滑梯的最上面。他一级一级地爬上去,可是当他爬到最上面的横挡时,他松开了手,身体向后倒去。这时正值我的警惕有所松懈——我站在他后面,但没有预料他会掉下来。我本能地伸出胳膊接住他,减弱他下降的力量,以免他在下面的台阶上撞坏大脑。当时我并没有特别想到要用什么正面的教导方式来教导孩子;我更多想到的是,别让他得到负面的,甚至灾难性的受教经历。我必须出手阻止。我必须接住他,我必须停止他向下坠落。

父母们,我们的孩子正在坠落!等待他们的可不是滑梯下的地面,他们是在坠向地狱!他们正在坠落,我们本能的反应应该是伸出手臂接住他们,使他们停止坠落,改变他们的方向。我们必须先阻止他们向下坠落,然后才能给他们正面施教,使他们能够向上爬。正是根据这个真理,我们要实施管教,因为所罗门说:“不可不管教孩童,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箴言23:13-14)。家庭管教就是那能改变孩子坠落的方向,或至少能减低他一直坠落之惊人速度的阻止力。基于对这一事实的认识,所罗门可以告诉我们:“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儿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箴19:18)

可是,实施管教会伤害父母,当你合宜地实施管教时,孩子会哭;但所罗门叫我们要塞耳不听。不要让孩子的哭声动摇神赋予你的管教责任。当你实施杖打的时候,你要明白你在做什么。当我抓住拿单时,不管我是抓着他的肋骨还是他的脖子,他都可能受伤;但不管怎么样,他是被抓住了,这使他免遭了更大的灾难。不要让孩子的哭声动摇神赋予你的管教责任,因为你实施杖打是在使他免遭更大的灾难——也许是把他的灵魂从地狱中拯救出来。

这种合乎圣经的管教动机源自神赐予父母对孩子的爱。神使我们对自己的后代有一种天生的爱与温柔的情感。拿单两个月大的时候,他需要做个手术。我们带他去医院,把他留在那里接受各位医生和护士的持续照料和护理。有人告诉我们,这么大的孩子意识不到谁在爱他,只要有人爱他就行。但是当我们把自己的头生子放进医院以后,我们每天都去看他,我们站在婴儿室外面透过窗户看他。每次我看见一个护士过来采他的血样(他们切开婴儿的后脚跟来抽血),我都恨不得把拿单抱出来,我来代替他让护士割脚后跟。神使我们对自己的后代有一种天生的爱与温柔的情感。我确信,所有做父母的都有同样的情感经历。当你的孩子发高烧,或得了什么非常难受的病,你会希望你来替他生病,替他承受痛苦。

这没什么不寻常的,使徒保罗对他所爱的一些人也有这种情感。他们不是他的孩子,但是一些他非常爱的人。他在罗马书第九章中告诉我们他的这种情感。他说:“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罗9:1-3)”。保罗在这里告诉我们,当他看那些照肉体说是他亲人的那些犹太人时,他对他们有这样一种强烈的爱,乃至希望他们被赦免,宁愿自己代替他们下地狱。这是多么伟大的爱!这就像父母对孩子的爱,情愿忍受不幸、痛苦、悲伤,乃至忍受永恒地狱之苦,只要我们的孩子能够幸免。但这不可能。对使徒保罗来说那是不可能的。因此,为了看到他的亲属免于地狱之苦,保罗必须到他们中间去,给他们传那能将他们从地狱中解救出来的福音。如果我们想看到自己的孩子幸免,我们必须到他们那去,用爱实施合乎圣经的管教。我们代替不了他们。因此我们必须尽我们力所能及,实施一切合乎圣经的管教,以将他们从地狱中解救出来。

然而,管教还有更积极的动机。保罗在《以弗所书》六章四节中告诉了我们这一点:“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6:4)。在这一节中,保罗为合乎圣经的管教提出了更积极的动机。父母的一切教导和管教行为必须约束于这段经文。这段经文具有合乎圣经教导的权威性,如果我们使用这杖的时候不考虑保罗在这里所说的,我们的教导仍然不符合圣经。所有的管教,所有的教导,甚至推而广之到所有的教育,都必须用以弗所书六章四节的标准来衡量。

保罗一开始告诉父亲们,什么不是管教的正确动机。在圣经中,我们经常发现正确观点和错误观点的对照。例如《哥林多前书》中,使徒保罗告诉我们,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唯恐我们误解,他又告诉我们他的意思是,不准她们在教会中说话(林前14:34)。在《以弗所书》第六章中,保罗对父亲们说,要用主的教训和警训抚养我们的孩子,他的意思是,我们不要惹儿女的气(弗6:4)。父亲不应当因为过于严厉,或管教不公,或反复无常及滥用权威而使孩子生气或产生挫败感。管教不是给父母,特别是父亲们以孩子为代价建立自我的机会。实施管教不是让我们张扬怒气或发泄挫败感,却让我们的小家伙付上代价。

实施管教也不是让我们在绝对意义上实施权威,仿佛我们是暴君一般。一些父亲在工作中处于图腾柱的底端,然而他们的心却渴望支配和统治。于是当他们五点以后回到家里,便开始扮演老板的角色,坐在安乐椅上发号施令。每个人最好遵令而行,否则斧子就会落下来。那是独裁者,而不是一个爱家庭、只因真爱孩子而依照圣经对他们实施管教的父亲。

敬虔父母的责任是“用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6:4)。这是什么意思?“……养育他们,”这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应该明白保罗所说用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的含义。

管教或养育这个词含义相当广泛,它指的是教育孩子的整个进程。它在以弗所书第六章中被翻译成管教(discipline);在提摩太后书第三章中被翻译成教导(training);而在《希伯来书》第十二章中则被翻译成管教(chastenting)。因此,它指的是整个教育进程。养育包括教导、斥责和管教。在教育孩子进程的任何阶段从事教育的所有的人,都应该按照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这包括牧师、教师、临时看孩子的人、祖父母,叔叔阿姨,尤其是父母。按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就是用主所规定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这绝不仅仅是把他们送去主日学,其含义远不止把他们送去主日学和教会。用主所规定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的意思是,我们有责任在一个完全用圣经的训导和原则控制的环境中抚养我们的孩子。这真理的建立真正基督教学校方面关系巨大,但这里我们主要考虑的是家庭的情况,因此我打算放弃那个诱人的主题,而专注于我们目前最关心的领域。

《申命记》第六章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合乎圣经家庭的图景。《申命记》六章四至九节这样说:“以色列阿,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也要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又要写在你房屋的门框上,并你的城门上”。这段经文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完全用圣经的训导和原则来管理的理想家庭。看看父母们在做什么?第七节中说,“你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我们要将神传给我们儿女的道教导他们,无论我们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这不是一个仪式化的家庭,而是一个有着正式和非正方式教导神话语的家庭画面。在这样的家里,讨论属灵的事是很自然的。那并不是说我们总是摊开圣经,从里边找出的话来教育孩子。我们的孩子可能带着这样一个问题到我们身边:“萨米说,他想到琼斯有果园的树上摘些苹果,我能去么?”此刻的教导未必是我们需要打开圣经给孩子讲上半个小时,直到他们明白;我们仅需跟他说话,给他解释圣经上关于这样的事是如何教导的。

最近有个人跟我说(经常有这种反对意见):“我不能把时间都用在祷告、读经和坚持不懈地教育我的孩子。我有生意要经营,有百叶窗要钉,有房间需要粉刷。我无法过你所定义的这种基督徒生活。”看看经文中提到的父母,第六节中这样写道:“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那些遵行圣经训诫的父母有真理在他们心中。很容易表明,这真理已成为他们生命中的重要部分。他们接受圣经教导已到了这样一种程度,根据圣经来安排生活成为很自然的事;因此用圣经的教训引导和指教他们的孩子也是很自然的事。一个人首先必须转变自己,然后才能将所摆放在他面前的责任教导别人。圣经上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他会很自然地用神的道教导其他人。圣经上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因而他将神的道路教导他人是很自然的事。有人这样说到约翰•班杨(天路历程作者—译者注),无论你刺破他什么地方,他流出的血都会充满圣经的馨香。这不应该只是班杨和其他一些不同凡响的传道人的真实情况,而应该是所有属基督之人的真实情况。如果我们身体的任何地方被割开,如果我们的心被赤裸裸地展现在世人面前,我们的里面也当有圣经的馨香:被神的道掌管着,用圣经的原则教导我们的孩子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教育我们孩子的目的是什么呢?“这些话你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哪些话?明显就是这之前提到的话,就是第四第五节中所说的:“以色列阿,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我们给孩子的所有教导,作为父母或老师,我们给予孩子的所有引导和指导,最终都是为了让他们爱主,他们的神。

这把我们带到《以弗所书》第六章另一段经文:“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6:4)以弗所书第六章中的教训或警戒是两个希腊文单词的合并,意思是“放在头脑中”。在圣经中被翻译成劝告、训诫、警告。几年前曾是普林斯顿神学院系统神学教授的查尔斯•霍奇这样说,“这是就一个人的错误和责任提醒之”。请注意这一点:我们要用神话语中的训诫来抚养孩子,可不仅仅是提醒孩子他的错误和责任。我们不仅仅是训诫他们,那成了唠叨。经常地在孩子面前提起他们的错误,说,“你这个笨蛋,什么事也做不好,是吧?”那不是合乎圣经的训诫,那是罪恶的唠叨。合乎圣经的训诫是警告他们,劝告他们,用主的训诫来养育他们。这就意味着,当我们提醒孩子他们的错误和责任时,必须劝诫他们承担起向神所负的责任。我们不能仅仅指出他们的失败,而必须提醒他们在神所赋予的责任上的失败。

这是我们从孩子初生到以后对他们所有教训和警戒的最大的动机。我们教训孩子的动机是为了把他们带到从属于永活神之权柄的关系中,而不仅仅是从属于我们。如果我们仅寻求让孩子服从我们自己,那我们就没有履行圣经中赋予我们责任。而且神说,我们应该让我们的孩子顺服他。我们所有的管教、培养、教训和警戒,都必须建构在这一框架之内:把他们带到一个能使他们成为基督耶稣顺服的门徒的地步。从这你可以看出,合乎圣经的管教不仅是为了把我们的孩子解救出地狱(尽管这是其中一部分目的);更重要的是,要把他们带到基督耶稣的生命中。

看看这种方法在实践中是如何奏效。保罗在谈到如何训诫孩子时说的是什么?“你们作儿女的,要听从父母,因为我告诉你们……”?保罗不是那样说的,他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1-3)。当保罗训诫孩子时,他把他们与藉着诫命彰显出来的神的权柄联系起来。他没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听从父母,因为我告诉你们”,他说的是,“要听从你的父母,因为神给了一条诫命,要求你这样做,神给了你听从父母的责任。”查尔斯•霍奇指出,应该让神的权柄“不断地、不失时机地与孩子的头脑、心灵和良知相触。”这就意味着,我们作为父母不应该以知识的最终来源,或判断真理和责任的权威而自居。我们作为父母所拥有的任何权柄都是神所赐的,我们必须意识到这一点。神给了我们孩子,又赐予我们管理孩子的权柄,但我们的权柄只有藉着基督耶稣才赋予我们,他拥有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我们必须以非常实际的方式不会鼓励孩子们顺服,不是要求他们:“做这个,因为我让你这么做;”而是说“做这件事,因为神说‘要在主里听从父母,’做这件事,因为神说你必须做,你要对他负责。”

我们必须设法总把我们的孩子和神的权柄联系起来,有时这被看作是权柄伦理,伦理背后的权柄是神!我们需要记住这一点。

总而言之,我们实施管教一方面是为了阻止我们孩子目前的方向。没有什么比用杖管教更能产生那样的效果。第二,也是更重要的一点,我们管教的极大动机是把我们的孩子带到从属、顺服于神的权柄的关系中。

但我们首先自己得服在神的权柄这下,然后才能做到这一点。你认识基督耶稣吗?除非你认识他,否则你训练不了你的孩子。你不能以荣耀神的方式抚养你的孩子,除非你自己首先认识基督耶稣。你认识他吗?认罪了吗?信靠他了吗?你在寻求顺服他吗?那么你可以开始实施和教,好把你的孩子带到你与神的那种关系中。如果你和神没有那种关系,你必须立即悔改。神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这命令是发给所有读到这里的人。如果你还没有在神面前准备好你的心,请不要往下读第四章。远离恶事,使你得活。现在,只有一个词给你:悔改、悔改、悔改。

复习题:

1.管教孩童合乎圣经的动机是什么?
     眼前动机
     长远动机
2.主的管教是什么?
3.训诫的含义是什么? 

思考题:

1.按照圣经上的教导,学会按圣经管教我的孩子对我是否很重要?
2.我们家是否象申命记第六章中所记载的家庭?为什么象?为什么不象?
3.我能做什么来实际地将我的孩子与神的权柄联系起来?
4.我是否对耶稣基督有足够的认识,可以让我的孩子认识他?

(选自《不可不管教你的孩子》,本文收录在《如何教养儿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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