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我们继续来看如何在家里按圣经实施管教的一些具体方面。我们已经看到,我们作为父母所拥有的权柄只是代表主。我们的作用就是作为管理者,引导我们的孩子每天直接接触神自己的权柄。我们也看到,如果我们没有不住地祷告,不住地与至高的主相交,我们就不可能指望事有所成。依照圣经管教孩子的第三个原则是,必须在爱的前提下去实施。 你若爱,就必须管教。“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箴言23:13-14)我们是否爱神交给我们负责的孩子?我们是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被丢入地狱,还是想看到他们免去神的愤怒?如果我们爱他们,愿意他们免去神的愤怒,神说,我们必须实施管教。管教是爱的证据。 在《箴言》九章十五节中,所罗门这样写道:“杖打和责备能加增智慧,放纵的儿子使母亲羞愧。”(箴9:15)我们想让自己的孩子有智慧吗?我们希望他们充满的神智慧吗?如果我们不依照圣经去管教,我们就无法帮助他们;离开言语的责备和管教之杖,我们无法帮助他们。“杖打和责备能加增智慧。”(箴9:15) 所罗门《箴言》十九章十八节中又写道:“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儿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箴19:18)你明白实施管教的必要性了吗?从字面上来看,这是生死攸关的事!你爱你的孩子吗?那就趁有指望管教他们。如果你爱他们,在他们尚年幼的时候就惩戒他们。因为随着他们越长越大,指望也越来越小。确实,只要他们还活着,就有指望;但如果我们不从婴儿时期就担负起实施管教的责任,指望会越来越渺茫。 我们真爱自己的孩子吗?《箴言》十三章二十四节中说:“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箴13:24)或者趁早。在家中对孩子实施管教,这尤其是作父亲的责任。神说,你若爱你的孩子,就必须管教他们。爱和管教并不对立。有人告诉我说,他们太爱孩子了,不忍用杖打。他们说爱和管教是完全对立的两方面。但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按神全权的话语,我可以说,管教就是表达爱。因为神说:“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箴13:24)尽管另一方面我们尽力保护孩子,如果我们任由孩子走他们自己的路而不实施管教,这对世界,对孩子,对神表明我们轻看他们的灵魂,满足于看见他们一步步走向地狱。 爱要求我们管教。而依照圣经的管教是要在爱的前提下去实施。事实上,依照圣经的管教就如拥抱和亲吻一样,对孩子都是爱、保护和接纳的象征。你有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出于爱对孩子实施杖打,这对孩子是保护的象征。那是爱的保障;是表明父母接纳他的像征。《希伯来书》十二章为我们设定了样式。记住,我们是在神的权柄之下行使我们的权柄;我们是在反射他的方式和态度。希伯来书12章描写了神在管教他的属灵后裔时的方式和态度,即依照圣经的管教。在《希伯来书》十二章六至八节中我们读到:“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你们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的呢?管教原是众子所共受的。你们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儿子了。”(希12:6-8)保罗在这段经文中鼓励我们,作为基督徒,当神责备我们的时候,我们不应丧气,也不应忽视;而要把神管教的手看为他爱的表达。神如此爱我们基督徒,他绝不会让我们偏离正轨。神管教他的每一个孩子,当然,对各人的程度不同,但他管教他每一个孩子。所以,受神管教的孩子当把这看成是神爱他,接纳他的标志。这是一个确据,一个恩典的记号,表明神确实关注我们,当我们犯错时,他纠正我们。但如果我们没看到神的管教,那就意味着神对我们没有更深的爱,也就意味着我们是私子。“神放弃他们了”,正如《罗马书》一章中所记。对于所有自认为是神的孩子,但没有重生到神圣洁家庭中的人,他都如此行。 我们在家庭中所实施的管教是反映神的管教。因为如果我们的孩子没有管教之杖的成圣影响,那就表明他们是不被认可,不被爱的私子。想通过对孩子放任自流来表达爱孩子的父母,事实上是把孩子当私生子,而不是亲子对待。他们实际上是把他们当作私生的,被厌弃的人对待。我们必须将主耶稣在《启示录》三章十九节对他的教会所说的话告诉孩子:“凡我所疼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他,所以你要发热心,也要悔改。”(启3:19)我们必须这样对孩子说:“焦尼,玛丽,凡我疼爱的,我就责备管教。所以你们要发热心,在神面前悔改你们的行为。回到正轨上来并且持守,因为神说你们必须这样做。” 也请注意,神的管教本身意在纠正,而不是惩罚。我们来看《希伯来书》十二章十二和十三节。“所以,你们要把下垂的手,发酸的腿挺起来,也要为自己的脚,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至歪脚,看他们得痊愈。”(希12:12-13)可以肯定,神的公义要求他惩罚罪恶。他会这样做。在那个黑暗的大审判日,当他的愤怒上涨,他将掩面不施怜悯,将人的身体和灵魂都投入地狱。这是惩罚。但对于他的儿女,神的目标总是纠正。这不是报应或报复。他这是惩罚。他管教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他们所犯的罪惩罚他们;他是从纠正他们、使他们的脚走回正道、让他们再走上那条笔直的窄路的眼光来责备他们。 《哥林多前书》五章中的淫乱分子被赶出了教会,被交给撒旦,败坏他的肉体。这是为什么?让他尝尝地狱的厉害来惩罚他的罪?在《哥林多前书》五章五节中我们看到,这样做是为了最后“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此人受惩戒不是为受惩罚,而是纠正,为的是使他的灵魂得救。对他肉体实施杖打是为了使他悔改。但对于恶人则不是这样。神惩罚恶人,连悔改的余地都没有。但神管教他的儿女。惩罚和管教有时在形式上看起来一样,但目的完全不同。在惩罚和管教过程中都有哀伤、痛苦和忧愁。所不同的是,惩罚之中没有盼望;而管教的目的完全是为了纠正。认识这一点对于我们很重要。 保罗也讲到许米乃和亚历山大,说要把他们交给撒旦,为什么?是为了惩罚吗?在《提摩太前书》八章二十节中他说,这样做是为了使他们学会“不再谤渎”。这样做并不是将神公义的报应倾倒在他们身上,而是为了纠正他们,为了让他们吸取教训,不要继续沉溺在使他们偏离正路的罪中。 我们经常动不动就痛打孩子,因为他们使我们难堪或让我们伤心。此时我们所关注的与其说是要纠正他们,还不如说是要他们为自己所犯的错吃点苦头。一旦我们是出于难堪或生气,而不是出于爱去管教孩子,我们就是在惩罚,而不是在纠正了。作为父母,我们所关注的应当是看见自己的孩子被纠正:看见他们态度和行为上的改变;看见他们歪斜的脚回到正道上,朝神要他们追寻的方向前行。如果我们想把神赋予我们管教孩子的权柄转变为滥用此权的许可证,愿神赦免我们,我们没有那个权利。我们所行使的任何管教,任何依照圣经所做的纠正,都必须服在神的权柄之下。而且必须在爱的前提之下去实施。 作为父母,我们在责打孩子的过程中有责任去控制局面,并产生关怀和爱心,这是基本的依据圣经的管教之道。一场责打过后,也就是孩子哭声停止后,父母和孩子要尽快用身体和言语表在他们的爱,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实施杖打的手过后要将孩子拉到自己怀中,让孩子确信刚才的杖打不是出于愤恨,而是出于爱孩子,是为了孩子好。吉米很确信:“爸爸打我是因为爱我。”有些父母打过孩子这后就把他扔在一边,让他象狗一样舔着自己的伤处;当孩子被打之后依然凑向爸爸,以确信挨打之后他仍然爱他,可那父亲却气呼呼,冷冰冰地不以理睬;我一看到这些情景就不寒而栗。难怪有些孩子在挨了这样一顿打之后,会跑进自己的房间,砰地一声把门关上,喊着说:“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他们需要确信,我们打他们是出于爱他们。我们打过孩子之后,立刻去抚慰他们,拥抱他们,亲吻他们,告诉他们我们是因为爱他们才管教他们,这样他们才会得到确信。 父子之间冷漠、愤恨、关系紧张并互相敌对,这怎么能反映神管教他属灵儿女的态度呢?绝对反映不出。我们从来就没有被神这样管教过。神绝对不会责罚我们,然后丢弃我们。他有这样做过吗?我想挑战任何一个认识耶稣基督却说“耶稣基督管教了我,并离弃了我”的人。我们不能说这样的话。换一个角度,如果让我问一些小孩子,“你们当中有谁敢说,你们的父母管教了你们,然后就撇下你们;让你们感到你们的世界七零八落,没人帮你们收拾残局?”有多少孩子敢这样说:“一点没错,这就是我的经历”? 我们在神面前的责任是在他的权柄之下行使管教,不折不扣地反映神用爱去管教他所爱的儿女的方式。依照圣经的管教只能是在爱的前提下行使;在此之外的都不是依照圣经的管教。那可能是管教,也许是纠正,或者带纠正性质的影响,但那些都不是依据圣经的管教,那不是服从神的命令。 依照圣经管教的另一个原则是,对于行为的纠正必须足够坚决。尽管这是以爱为前提,在神的权柄之下去行使,但仍必须足够坚决,令被纠正者得到深刻的教训。而且,我们必须去看神管教他子民的方法,以便使我们明白如何去纠正我们的孩子。 在《使徒行传》第五章中,我们看到亚拿尼亚和撒非喇这对夫妇欺哄圣灵,然后被神当场击打而死,以此作为对教会的警戒。信徒会把这当作轻轻忽忽的责备吗?当他们被主管教之后会一笑置之吗?《使徒行传》五章十一节中说:“全教会和听见的人都甚惧怕。”(徒5:11)全教会都甚惧怕:管教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以后再也没有人敢欺哄圣灵了。为了教会的益处,纠正得以坚决地实施。当我们把大儿子拉到一边责打,过后他会笑着跑开吗?其他孩子会跟着一起笑吗?全家会认为这是个大玩笑吗?有时候我们看不到纠正的预期效果,因为我们行使管教时不够坚决。 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中,哥林多教会有些人轻视或不认真对待基督的身体,或教会其他肢体,而且这发生在领受圣餐的时候。在圣餐开始之前,有些人已经酒足饭饱,而坐在桌子另一边的人却仍旧饥饿。因此,神对哥林多教会实施管教。他以什么方式管教他们呢?《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三十至三十二节中这样说:“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睡)。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林前11:30-32) 这不是为了惩罚他们,而是纠正他们。这是很厉害的管教,是个惨痛的教训。但原则得到了坚固,教会得到了整顿。有时候,为了管教或纠正他的子民,神不得不让人付生命的代价! 神要我们用杖管教孩子远比这宽容。你我不可以用死来管教孩子,我们没有这个权柄。我们也没有权柄用让孩子生病来纠正他们。神给了我们杖,那是我们管教的工具。这远比疾病和死亡轻省。如果神都发现有时有必要用疾病和死亡来管教他的子民,我们用杖管教孩子时就不要手软。“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听他发出的声音好像会死,但他不会;“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箴言23:13-14)在《箴言》十九章十八节中又说:“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儿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直译为:你不可因他哭泣而心软)(箴19:18)一个人在管教自己孩子的时候若不心疼,那他不能称为人。打疼自己的孩子,自己的血肉,你不会不心疼。但神说:“你不可因他哭泣而心软。”(箴19:18)如果你用杖打他,他肯定会哭,但他死不了。行使管教必须足够坚定。 当然,不可能为坚定到何种程度定一个标准,如,杖打的强度必须达到多少千瓦。没有这样的衡量单位,也不可能有。因为发出的力量很不一样;每一个孩子对疼痛的承受度也各不相同。父亲的手比母亲的手重。我们无法用任何可定义的单位来衡量杖打应达到什么强度。我见过一些父母(相信你也见过),他们在管教孩子时,只是轻轻拍拍他们的屁股,如果有苍蝇在上面,恐怕都拍不死。有些父母用我们所称之“爱之拍打”在家中管教孩子,这样的“管教”注定是失败的。因为这在孩子里面产生不了忧伤痛悔,或悔改;他们只会继续我行我素,而父母还纳闷这是为什么。“啊,我知道了,珠迪是累了,才会这样做。她对今天晚上的管教没有反应是因为她累了,或觉得不舒服,或今天过得不太好。”当我们需要坚定管教,使孩子有所反应时,我们却在为孩子找种种借口。 任何一种纠正,若想要被称为依照圣经的管教,它必须达到依照圣经管教的标准。在《希伯来书》十二章十一节,我们发现了对于管教的最低要求:“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喜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希12:11)在这节圣经里我们看到,依照圣经的管教有两个要求。你两个要求都看到了吗? 第一个是:“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喜乐,反觉得愁苦。”(希12:11)如果没产生愁苦,就谈不上管教,你的孩子在受管教时有没有在大笑,或觉得好玩?那我们打得不够重;或者,他们有没有发怒,并冲我们大喊大叫:“我不要挨打,我讨厌你,你这个大坏蛋”?那我们管教得还是不够坚定。依照圣经管教的标志是忧伤痛悔,不是大笑或发怒。“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西3:21)但如果我们没有足够坚定地对孩子进行管教,我们就是惹儿女生气。你若把孩子打得太重了,你也见不到他生气,因为他已被打的意志消沉,没力气生气了。我们必须学会足够坚定地管教,既不要太重,也不要太轻;我们需要纠正;我们需要弄清楚,我每个孩子在管教到什么地步就会为自己的悖逆产生忧伤痛悔;因为忧伤痛悔是依照圣经管教的标志。 第二个标志也在第十一节中:“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喜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后来却……结出平安的果子。”(希12:11)如果我们恰如其分地实施管教,后来必定会有结果——不是有时,不是偶尔,而是必定——用义来训练的必然结出义的平安之果。如果我们只给孩子带来了忧伤和痛悔,我们就没能成功地依照圣经行使管教。是不是我们定的标准太高了?不错,但这管教的标准是圣经里定的,任何没有达到这标准的都不能算是依照圣经的管教。记住,依照圣经的管教的最终意图是,使我们的孩子服从神的权柄;我们使用杖管教的所有目的是,使他们服从命令和神话语中的戒律。经过用杖管教之后,我们的孩子是听从了呢,还是依旧悖逆?他是不是立即去做,并且服管,还是仍不愿意听从?如果他心里仍有反叛情绪,那我们管教得还不够坚定;尽管他有忧伤,痛悔,泪流满面,但如果他仍没有听从,我们仍没做到依照圣经行使管教。他是即刻愉快地听从,还是勉强听从,仍然保留着一些悖逆之心?我一个朋友记得他小时候,他妈妈对他爸爸这样说:“再给他来点,他还不够愉快。”他说他小时候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但现在他能领会其中之意了。只有到孩子以正确的态度毫不迟疑地听从,才算是做到了依照圣经行使管教。如果你必须打他第二次,那说明你第一次没能将信息传递出去。第一次就做好,你就不必打他第二次了。要做得足够坚决,平安的果子就会随之而来。 或许你注意到,在以上各段落中,圣经十分强调杖的作用。杖是一样器具,一个工具,是帮助我们坚决行使管教的手段。它可以是跟字面意思一样的棍子;也可以是一个乒乓救拍,裤腰带,一把尺子(有些父母发现尺子很管用)。尽管手是随时都能举起来用的,但它却最无效。如果我们用手打孩子,会出现几个情况。一是,所有的臂力经过向下运动,再分散到五根肥胖的手指,力量已经分解得所剩无几了。如果孩子穿着裤子和内裤(也许还有两三块屁片),你打他的力量不够重的话,他几乎都感觉不到;如果力量再分解到五根手指,那根本没什么感觉,至少感觉不痛。 另一点是,当我们用手打孩子,会震动孩子全身。要用手打疼孩子的屁股,这需要使出很大力气,因而震动孩子的全身。乱打一气会造成严重受伤。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妈妈让女儿弯在桌子上挨打,女儿大哭着,但她打的不是她的屁股,而是她的肚子。这真会把孩子打伤。只可打肉垫很厚的屁股,不要打背部(会打伤肋骨)、腿部、脸部、或其它部位。 杖的作用是这样:不管是用乒乓球拍,还是枝条、棍子、腰带、或是尺子,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在那细小的范围,不会分解到五根胖手指;用尺子顶多也就分解到一英寸宽。你行使管教时就不必使太大力气,而且感觉更痛。用杖也定位更准,由于用力过度造成伤害的可能性也小得多。 杖比手要有效得多,但如果不巧你的乒乓球拍没放在衣兜里,这并不意味着你得等过两三个小时到家后再纠正孩子。你的手在那,如果当时那是唯一的杖,那就用上。小心地用;留着点心;清楚它的局限性和危险性;但还是要用,因为用杖管教必须坚定及时。 但怎样管教大一点的孩子呢?对于小孩子,用杖正好管用;但你怎么管教六年级学生和青少年呢?我们已讨论过的基本原则,即神的权柄、祷告、爱、乃至杖,这一切对所有年龄段的孩子都适用。青少年并非例外。 杖的主要作用是训练。《希伯来书》告诉我们,那些经训练过的人将会享受“义和平安的收成”(来12:11 NIV)。被父母训练听话的孩子将会与他们的父母(还有家里其他人)和平相处,因为他们听话。父母若与正在转变的青少年时期的儿女享有良好关系,说明他们在早年打好了稳固的基础。 真正有盼望的年份(箴19:18)其实比我们大部分人想象的要短。自上学的第一天,我们许多孩子的性格特征就已定了型。“幼苗折弯,树形即定。”在幼儿园就开始说谎的孩子到初中时期就会成为心地刚硬的骗子。这就是为什么立即依照圣经管教孩子如此重要,从出生就当开始。因为越到后来越艰难,甚至悔之晚矣。 若在孩子可塑性强的早期杖打得勤勉,到他们转变时期及青少年时期,就不必那么频繁使用了。注意,我只是说“不那么频繁”,不要急于把杖收起来!当一个孩子在爱的管教中成熟起来,他会培养出回应和听从父母的态度。他不久就认识到,这是在家里经历平安和喜乐的方法。他每天都直接面临神向他的宣称,随着他对神话语的了解和理解渐渐增多,他最终明白,听从是毕生享受平安和喜乐的关键。“信而顺服,此外别无他途。”孩子们都爱唱这个,的确是真的。除了信靠顺服,再没有别的方法能使人快乐和平安。 有人说,青少年时期的反叛现象很自然,他们总有成长的烦恼。不要轻易相信。其实许多青少年在这个时期比他们小时候更愿意听从父母。这个时期,身体和心理都发生了巨大的变他。来月经、开始长毛、恋爱。青少年们想要,也需要稳定的家庭生活。他想自己划浆、扇翅试飞;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好的。有心的父母会给孩子一些空间,加上许多爱的建议和指点。但青少年也需要知道界限。他们可以飞多远?他们在外面可以呆多久?有时他感觉象个王子,有时感觉象个青蛙。他出了粉刺,长了胡须,你仍象以前一样爱他吗?他需要不断确信。确信你关注他,当他犯了错时仍会去管教他。“我所爱的,我必责备管教。” 此时,杖的作用已不再那么显著。因为他已经受了训练听从回应。现在要使他走回正道,常是言语上责备就足够了。但如果言语不管用,那说明他需要重新训练。必须再把杖拿出来,让他皮肉吃点苦以记住这个教训。他不喜欢杖,但还是会敬畏它,会对它有回应。杖是我们爱孩子,关注孩子的记号:他一直都在靠它接受训练。 有些家庭出现了问题,是因为他们没能把用爱心管教孩子坚持到青少年时期。当孩子长成了大块头,并开始练举重的时候,我们有些父母便退却了。他们忘记了。他们所拥有并必须行使的权柄是神赋予他们以代表神的;并不是因为他们个子更大,年纪更大,或更聪明。父母对那初中生一下宽松下来,他感到很纳闷:难道他们不再爱他了吗?这怀疑的种子会长大成几十年都不能拔除的毒根。 为什么还得用杖呢?为什么不可以换其它纠正手段,比如,剥夺某个特权或者隔离?难道这对大孩子不比杖更管用呢?最近有个老朋友,也是个亲爱的弟兄,来跟我讨论的恰恰就是这个问题。他说,他儿子犯了一个相当严重的错,为此,他被隔离了。他被关在家里两周之久,不得与他的朋友和邻居来往。他父亲这样对我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比简单的杖打要求还要高。让他反省两周时间会他有好处。” 我同意我朋友的看法,但只是部分同意。所犯之错的性质要求的不仅仅是打几下而已:依据圣经的纠正必须和所犯之错的程度成比例(见第八章)。你严肃地把他关起来就当严肃地纠正他。然而,他认为隔离能达到纠正的目的,对这一点我不敢苟同。隔离不能作为有效的纠正手段,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隔离不可能作为推动力。如果你真要有所纠正,那必须是有推动力的。比如,如果你无法让吉米穿上矫正鞋,那就别指望他的脚能被矫正。就在我和我的朋友在门廊上讲话的当儿,他的儿子正和我儿子的后院打球。他既能摆脱一次隔离,这给了他能够再次钻到空子的指望。因而,管教便前功尽弃了(见第十章),他儿子不会再把隔离当作严肃而不可逃脱的纠正手段。千万不要拿你根本不会去做的事来威胁孩子。否则不久你就会失去孩子对你的尊敬。 其次,隔离会使孩子和父母之间存在长达几天,乃至几个星期的罪恶而不正常的紧张感。爸爸妈妈想到要努力持续隔离状态,便一直对孩子拉长着脸。这种冷漠会毁掉在本章前面所建立起来的一切。那种负面态度只会造成伤害,不会产生纠正,因而不能准确地反映神管教的手。 再次,对于用体罚不足以产生纠正效果的情况,经上已提供了正确的做法。 圣经的原则不是隔离,而是偿还。偿还是可见的,如《出埃及记》二十二章一节,偷牛并把它拿去卖了的人必须照五倍赔偿原主。“但我儿子并没有偷什么东西呀,他只是朝邻居小女孩扔了几颗石头而已。”也许是这么回事,但偿还的原则不止针对偷窃,而是针对任何损害。或使他人及他人之物处于危险状态的情况。因此,如果某人点火烧掉了邻居家的禾稼,“那点火的必要偿还”。如果你儿子在街上朝女孩扔石头,或朝杰克逊太太家的窗户撒尿;或骑自行车轧过她的花坛,那你应当使他为财物受至损坏或处于危险当中的那家人做点什么特别好的事情来补偿(比如,更换所毁坏的部分)。纠正的功用在于把孩子从错误的做法中挽救出来,并使他重新回到为自己行为负责任的正确道路上来。隔离不能做到这一点;而偿还作为圣经里的纠正手段能够做到。偿还要求个人即刻做出立即的、合宜的行动;而隔离只提供反省时间(可能还会预谋报复)。 “但是,”我的朋友说,“让他为自己所做的事反省两个星期,这总对他有一些好处啊。”但他想得更多的可能会是,他父母多不公平,多小气;他如何才能摆脱他们给他施加的捆绑;下次干这事怎样才能不被逮着;而不是思考如何避免再犯给他带来这么多麻烦的过错。体罚纠正和偿还都是快速而有效的纠正手段。而隔离效果很缓慢而迂回,远不能做到依照圣经去纠正。最近的民意调查显示一个有趣的现象:许多青少年宁愿挨杖打然后得饶恕,而不愿忍受象隔离这样把他们关起来的做法。 让我们来一起祷告,愿神在我们当中作工,使我们能够有爱心,但坚定地纠正我们的孩子,使他们的灵魂免下阴间。愿神喜悦在你们作父亲、母亲、老师的心里做工,使你们明白如何工作并且做好;愿神喜悦在你们孩子们心里做工,使他们认识耶稣基督,将他们从罪恶当中拯救出来,使他们能够顺服你们,去做神眼中正确的事。 复习题: 1.我们能否太爱孩子以至于不忍心管教他们? 2.依照圣经的管教如何是爱与保证的象征? 3.我们从哪里能找到真正依照圣经管教的模式? 4.惩罚和管教的区别在哪儿? 5.我们怎么判断一顿杖打打得够重?成功管教的两个标志是什么? 6.为什么管教时用手打没什么效果,甚至有时很危险? 7.为什么隔离不能成为依照圣经的管教手段? 8.我们如何管教青少年? 思考题: 1.当我管教孩子的时候有没有对他们表达爱? 2.我是不是常满足于达不到悔改和顺服的标准的回应? 3.我是在惩罚还是在纠正孩子? 4.我管教得是不是足够坚定? (选自《不可不管教你的孩子》,本文收录在《如何教养儿女》里)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