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前也是无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样私欲和宴乐,常存恶毒(或作阴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但到了神我们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爱显明的时候,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藉著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圣灵就是神藉著耶稣基督我们救主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好叫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著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提多3:3-7) 福音的核心包含了两大奇迹:一是《称义》,借此,被定罪的犯人,在这位公义圣洁的大法官眼前被称为义;二是《重生》,借此,充满恶毒、仇恨、身不由己的罪人,被改变成为既爱神又爱人的新造的人。这两个神迹,或显明或隐约,在新约的篇幅当中到处出现。我们若要正确的理解所信的福音和基督徒生活,就必须要明白这些基本要义。然而,可叹,今天许多人(甚至连真信徒在内)对这些宝贵又叫人得自由的真理,却一知半解、糊里糊涂。 以下的篇章,试图将圣经中《称义》与《重生》的本质与特征阐述清楚。 首先,在第一章,我们先要思考为什么全人类都如此迫切的需要这两个神迹,这就会涉及到讨论人类实际的罪咎和里面败坏的罪性的问题。 因为全人类都犯了罪,又被罪玷污了,所以他若要得救,就必须先解决一个道义上的难题,就是:一个公义的神怎能称不义的罪人为义呢?他若这样做,他自己岂不成了不义吗?第二章,就探讨了这个难题和它的解答:即神在他的智慧中,如何藉着主耶稣基督的身份与工作,解决了这个棘手的问题。第三章,更进一步从圣经七个有关称义的真理中,查考了称义的本质与特征。 圣经对《重生》的讲解也极其周详。从第四到十三章,我们要查考圣经对这个大奇迹的九种描述,每一种描述都从不同的角度在观看这同一件荣耀的事实,并将其角度特有的光泽表明出来,好叫我们更清晰的理解重生的真意。 在十四章里,在新约“律法与恩典”的大前提下,我们要一起思考《称义》与《重生》。最后,在结尾的一章,我们更要从“在基督里”这个首要的总前提下,再思这两个教义。基督教就是基督,一切属灵的福分都在“他里面”,包括《称义》与《重生》的祝福,没有一件好处是在他之外的! 整本书当中有许多重要的经文,都注明了出处,以供读者参考。 查理士莱特(CharlesLeiter)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神学家与平信徒之间,似乎有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把他们隔绝了。尽管神学家可以攀登真理的喜马拉雅高峰,又可以被那天上的异象更新改变了,然而,当他传达那属灵的异象时,他的语言却往往高不可及,超越我们。因此,我们只有可怜巴巴地任凭基督教圈子里流行的畅销书,来摆布我们的思想。可叹,往往这些畅销书的内容,不外乎一些怪诞的见证故事、离奇的实用“神学”、或一些披着宗教外衣的世俗心理学而已。 其实,当今美国教会不是需要更多的策略、方法、步骤、或基督徒生活的“诀窍”。教会真正需要的是真理。说的更明确一点,教会需要的是正统基督教信仰世代传承的基本要道。在查理士•莱特牧师的这本书中,他用通俗的言语,将圣经中这两个最重要的教义和基督徒生命中最大的神迹,解释的很浅白,却不失其原意。这实在是作者对当今教会的一大贡献。 当我阅读这本书的原稿时,我不得不因它的精炼与广度而惊叹。“称义”与“重生”这两个伟大的基本教义,需要在神学的大范畴中,与其它伟大的教义(如:神圣洁公义的属性、人类的败坏、神的挽回祭、还有悔改、信心、成圣、等等)同时查考,才能正确的理解。莱特牧师不仅对每个教义都有平衡的讲解,而且更示范了这些教义如何息息相关,彼此交织,共同建立了基督徒信仰的牢固根基。 对我个人来说,最发人深省的是他对“重生”这个教义的阐释。在现代布道中,这宝贵的教义已被人的举手、决志、走到台前、认罪祷告、等等外表的形式取代了。结果,导致了大多数美国人都自以为“重生得救”了,然而,他们的思想言行,却仍与神的本性和神的旨意背道而驰。莱特牧师清楚的说明重生是神超自然的大工,借此,罪人本来那颗败坏、麻木的石心,被另一颗能回应神大爱并乐意顺服神旨意的新心取代了。其次,莱特牧师也按着正意、顺理成章地解释了罗马书六和七章。他的言语浅显易懂,深入浅出。我的弟兄对这两章伟大经文的亮光,成了我多年来行走灵程的一大力量、喜乐与安慰的源头。 这本书付梓之前,我已多次阅读。从中我受益匪浅,并由衷推荐给你。但愿神的灵光照你的心思意念,好叫你不仅明白其中所讲解的经文,更让它成为你生命中的实际。 保罗华许(Paul Washer)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要正确的理解称义或重生,我们必须先从“罪”开始,因为这是圣经的起点。人类所有的罪恶都源于他那被扭曲的欲望:他想要篡夺神的王位,以自己为中心,以自我为标准,来分别善恶,来判断是非(创 3:4-5)。 根据(提多3:3-7)没有重生的人,天生的境况本是“无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样私欲和宴乐”,他身不由己,“常存恶毒(阴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然而,他非但意识不到自己失落的光景,还自以为心地善良,“基本上不错”。除非神施怜悯,让他看见自己昏暗的心,要不然,他就无可救药了。岂不知唯有罪才是人类最终极的问题,罪是我一切问题的根源,也是你所有问题的源头。 圣经的“罪”观圣经对罪讲述甚多。若我们要正确的了解罪的本质,就必须让圣经的启示之光照明我们昏昧的理性,更软化我们麻木的良心。你想一下,根据圣经,罪是…………。 绝对普世化 全人类都被圈在罪中。“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赛 53:6)“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 3:10-12)你我可能未曾相识,但彼此介绍之前,可以肯定一件事,就是我们都是罪人。不论男女老少,世人都犯了罪。甚至孩童,若任凭他们偏行己路,也可能冷酷无情地虐待动物或彼此相残。 世上也没有一个种族或国籍是与罪绝缘的。最文明的文化与最野蛮的土族,都可能草菅人命。现代人的毒气室,不过是代替“野蛮人”挥舞大弯刀的“文明”凶器而已。世上也没有所谓的“高尚的蛮夷之邦”或“快乐的落后民族”。正如一位前宣教士所说的:“我起初到宣教工厂,是为了阻止一位恶神把好人送入地狱。然而,一旦到了那儿,我才恍然觉悟:原来世人的罪孽如此深重。”问题不是:世人有没有机会“接受耶稣”;问题乃是,他们有没有机会虐待宣教士,并弃绝他所传的信息,因除非圣灵特别动工,他们肯定会拒绝福音的(太 22:1-6)。罪,确是人类普世的通病。 无所不及 罪的问题,不但普及全球,而且也无所不及:它玷污了人性的每个层面,也影响了人类整个生活方式。 人的理性被罪蒙蔽了。“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著他们……。”(林后4:4) 人的意志也被罪腐蚀并瘫痪了。“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 6:5)“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 5:40)“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到我这里来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 6:44) 人的情感更被罪干扰并扭曲了。有些人的心,常常耿耿于怀、充满苦毒仇恨;还有些人则惶惶不可终日,昼夜不得安宁。 许多人该哭的时候,却莫名的笑;还有人无缘无故地痛哭流涕、情不自禁。这些现象都是那无所不及的罪,对人性,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大搅乱。 不可理喻 罪是不讲道理的。多少无价的长子权,因着一碗红豆汤被出卖了(来 12:16);多少美满的婚姻和幸福的家庭,为了放纵一夜情而破坏了。为了毒品所带来的一时的刺激,最杰出的头脑被不断的、永远的毁掉了。想想我们自己从前犯罪的历史,就足以证明罪的无理性。浪子的离家就是如此疯狂,所以他悔改之时,也是他“醒悟过来”之刻(路15:17)。 迷惑人 罪有极大的欺骗性。圣经论到“有人被罪迷惑,心里就刚硬了。”(来 3:13)正如一切的谎言,受害者对自己所处的骗局总不知不觉。正当他自以为“富足,已经发了财,一样都不缺”时,其实他却是“困苦、可怜、贫穷、瞎眼、赤身的。”(启 3:17)他“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罗 1:22)。 叫人心地刚硬 犯罪,最可怕的后果之一就是,它有能力叫人的心麻木、刚硬(来 3:13)。一个人陷入罪中越深,就越不以为然。正如圣经说的,他的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提前 4:2)。每个犯罪人都会发现,他竟然在犯他从前所鄙视的罪;而且,他如今所鄙视的罪,有一天他也会犯。当你想起希特勒曾经是个乖宝宝,跟其他小男孩一起戏耍时,你会难以置信!人可以知道犯罪的起点,但没人知道犯罪的终点! 叫人受到辖制犯罪的人必被罪辖管。“……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 8:34)无人能救自己脱离罪的捆绑。罪“作王”管制罪人,象暴君一样骑在罪人身上,直到最终把他带下毁灭与死亡的深渊(罗 5:21)。如果你不是基督徒,那你颈项上正拴着一条比任何物质的铁链更可怕的铁链。尽管你可能戒除一样罪,但另一样罪会立刻取代它,往往是因你自以为可以改变自己的自义或骄傲的罪。是的,罪令人不能自拔。 令人卑贱 罪可以把最高尚的绅士与娇贵的淑女拉下可耻又下流的深渊。那曾经坐在办公室沙发椅上、西装笔挺的少年人,如今因着犯罪,不修边幅、躺卧在自己的呕吐中。那曾经天真无邪、干干净净的小姑娘,如今又因着犯罪,变得放荡、肮脏、卑贱、一文不值。那本按着神的形象受造,为要追求不朽、思念永恒的男男女女,如今因着犯罪,被贬低到,象猪一样,在泥沼中打滚,就为了混口饭吃。罪,把天使变成魔鬼(太 25:41);罪,把人类变成“没有灵性的畜类”(彼后2:12;犹 10)。罪,叫人降卑。 令人玷污 最后,罪可以玷污人(可 7:20-23)。犯罪不是儿戏;不是可爱的事;不是好玩的事。罪是极其可恶与乖谬的;它“恶极了”(罗 7:13)。所有的罪都是扭曲的、丑陋的、肮脏的。我们应该为着人类的罪孽而震惊,也为着自己对罪孽的麻木而震惊!但我们已经习以为常了、麻木不仁了!人类第一个生产的婴孩,长大了变成一个谋杀自己弟兄的凶手(创4:8)。从此,人类的历史成了一条永不止息的、充满战争、贪婪、仇恨、凶杀、强奸、变态、虐待、残暴的长河。我们实在很幸运,因为我们不知道昨天晚上、我们城市中所犯下的罪孽!若知道了,我们会被玷污到超越我们所能忍受的限度。 然而,我们必须面对现实:如今的世代败坏、人心不古,不是因为几个象希特勒那么坏的人;乃是因为世界充满了象我们这样的人群。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充满了深重的罪孽。有时,神会藉着似乎很小的事,显明这罪之大。对奥古斯丁而言,不是他后来放荡的生活方式,乃是他年幼时放纵自己去偷窃邻舍的梨子,不是为了充饥,乃是为了好玩,这件事向奥古斯丁显明了他内心的全然败坏。他犯罪,没有任何理由,不是为了赏赐,只是单纯为了罪中之乐。这样的罪性,从人类的内心深处发出,使我们无一例外,都被玷污了。 人类罪的问题的两个方面 罪,是人类一切问题的唯一根源。但这个罪的问题,有两个明显的方面,一是外面的,另一是里面的。 里面的问题:一个败坏的良心 主耶稣告诉我们,人本身是败坏不洁的。“从人里面出来的,那才能污秽人;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 、骄傲、狂妄。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且能污秽人。”(可 7:20-23)这就是没有基督的人,每一个人的光景。若把我们过去的思念(不要提过去的行为了)拍成电影,放映在大荧幕上给亲友家人看,那么每个人都会抱愧逃离。每个不信主的人(在他自己里)要比他想象中更加叫那圣洁的神反感。 但是人类罪的问题,要比这个更深一层。假设罪人,通过一个神迹,能够变成一个新人,从此不再犯罪了。即便如此,他肯定还是要下地狱。你想,一个惯例的杀人犯,即便他真诚的洗面革心,放下屠刀,他仍然要为过去的罪行付代价。 换言之,在神的律法之下,人不仅有个败坏的良心,更有个不良的案底。 外面的问题:一个不良的档案 每个罪人都在逃避公义的追讨。无论他现今内心的光景如何,在神的律法之下,他仍有外面的、客观的罪咎与罪责。虽然他可能没有“罪咎感”,但他仍在神面前“有罪”,且被“定罪”,因他过去所犯的一切罪,大声疾呼,要申讨他:要求罪债还清,要求公义满足。这申讨声是基于神的本性、神的公义、神的公平。 正因为神深深刻在人心版上的正义感与公平观,所以当一个罪大恶极的人被判无罪释放时,我们才会义怒填膺、忿忿不平。为什么一个杀人强奸犯,只被罚一块钱是不义呢?虽我们不能“证明”他的罪应得更重的报应,但我们本能的知道如此。这是我们里面、不能抹杀的良知,这良知比任何理论的证据更有说服力、更有权威性,因它是人性的最绝对、最基本的东西,它反映了神自己的本性。 我们应该深入地探讨神本性的公义,尤其在今天这社会公义几乎荡然无存的时代,更应如此。为什么罪恶应当遭报呢? 有三个基本原因: 一、为了满足公义的要求(因为罪有应得); 二、为了社会的公益(防止罪恶蔓延); 三、为了罪人的益处(帮他改邪归正)。这三个原因当中,第一个(满足公义的要求)是最首要的,也是其他两点的基础。若对罪的刑罚本身不是公平的、相称的,那么就不能防止罪恶的蔓延,也不能帮助罪人的改变。 在今天这个时代,惩罚罪恶最基本、最重要的第一个原因(为了满足公义的要求)几乎完全被抹煞、被否定了。只有第二和第三个原因仍然存留,而且还主次颠倒了。“改造”犯人,如今成了最重要的原因,而且监狱也不再称为监狱,反倒称为“改造所”。甚至那些仍然相信:为了社会的安定要惩罚罪犯的人,如今也坚持杀人犯应当受罚,不是因为他杀了人,乃是为了要防止他杀更多人。这样的理论是邪恶的、错谬的,因为是基于一个谎言,就是人类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了。 不难明白,为什么今天的世界会堕落到如此地步,因为人妄想自己作神(创 3:4-5),他受不了一个至高无上的立法者,他不愿意向神交账,所以,他想尽办法要压抑那无法逃避的(在他周围环绕他和在他内心的)认识神的知识(罗1:18),他要宣告神不复存在了(诗 10:4;14:1;53:1)。一旦否定了神的存在,他就可以更容易假装没有是非的标准,那么,他就不再是恶贯满盈的罪人,而是身不由己的无辜的受害者。既然如此,为了满足公义而惩罚罪就变得不可思议了;人就可以为所欲为,并且无需交待了。 然而,不论人如何压抑他的良知,他内心深处仍有个抹不掉的是非观念(罗 2:14-16),他知道必要为他的错误负责任,他也知道犯罪必遭报应(罗 1:32)。他内心直觉的知道那公平的称,有一天必须要摆平(徒 28:4)。如果你还不个基督徒,正在读这些话语,那么,此时此刻,你生命中公义的天平一定失去了平衡,基于神的本性与公义,你可以确知:他绝不会放过你。除非你悔改归正,他必要追讨你到底,直到你进入阴间为止。他若不将你打入地狱,那么这整个宇宙的道德基础就要崩溃了。 这就是圣经讲论“神的忿怒”的背景。神的忿怒不是他突然失去了自控,也不是他自私的发一顿脾气,而是他对罪恶神圣、炙热的愤恨,是神圣洁的本性对一切邪恶的反应与排斥。神的忿怒与神的公平是息息相关。这是他追讨罪恶、摆平不义、拨乱反正、施行公义的决心。因此,神的震怒“常在”不信的人身上(约 3:36)。他们越坚持犯罪,就越发“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出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罗 2:5)至终,神的忿怒必要“倾倒出来”,因他是公义的审判官,他决不容让罪恶永远猖狂下去。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这里,我们遇到人类救恩上可以想象到的、最大的障碍:就是,一位绝对公平公义的审判官,怎能称一位绝对有罪的犯人为义呢?有罪的人类怎能逃脱地狱的审判呢?神的话明明告诉我们:“定恶人为义的,定义人为恶的,这都为耶和华所憎恶。”(箴 17:15)假设一个父亲回到家中,发现全家都被谋杀了。他拼命追逐之后,终于抓到凶手,又把他带上法庭受审。法官认定他是元凶,证据确凿,无可置疑。然而,到了最后宣判的时刻,法官竟然说:“的确,这人犯了滔天大罪,责无旁贷,然而,我慈悲为怀,满有怜悯,所以我决定宣判他无罪释放,不但如此,从律法的角度,我更要宣判他是义的。”岂有此理!这样不义的法官,与那杀人的凶手有什么两样?是的,他“定恶人为义”,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 若在人的法庭上,这都是不公不义,何况是神的法庭呢?我们这些被罪玷污、罪咎难辞的亚当的后代,怎能侍立在审判全地的公义的大法官(上帝)面前呢?他怎能“称罪人为义”,而不陷自己于不义呢?“对恶人说:你是义人的,这人万民必咒诅,列邦必憎恶。”(箴 24:24)神若对你我这样的罪人说:“你是义人”,他怎能不违背自己公义的本性? 他怎能救我们脱离“他自己”,即他自己的公义和公平呢?这个难题,给一切被罪疚感困扰的人,带来了无穷的烦恼。这也是先祖约伯的一大困惑,他说:“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若愿意与他争辩,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伯 9:2-3)“人是什么,竟算为洁净呢?妇人所生的是什么,竟算为义呢?神不信靠他的众圣者;在他眼前,天也不洁净,何况那污秽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伯 15:14-16)“这样在神面前,人怎能称义?妇人所生的怎能洁净?在神眼前,月亮也无光亮,星宿也不清洁。何况如虫的人,如蛆的世人呢!”(伯 25:4-6) 没有比悔罪之人,更能感受到这难题的千斤重担。他深知自己罪有应得、该下地狱,正如常有人宁可向政府自首,坦白交代,接受公义的裁决,也不愿继续忍受罪咎感的煎熬。是的,痛悔的罪人,知道自己配受刑罚;若不受报,就违背了天理。他知道神不能睁只眼闭只眼,把他的罪过掩盖起来。因此,他从内心深处呼唤:“公平的上帝怎能对我微笑呢? 我的罪咎怎能除去呢?神祝福怎能临到我呢?如我这样不堪的人,怎能在神面前称义呢?” 担当罪孽(imputation) 这难题只有一个解答,就是必须有人甘愿为罪人偿还罪债,因为公义必须得到满足!所以,只有两条出路:要不就罪人自己下地狱永远受罪,来满足公义的要求,要不就有人替他受罪。 令人惊叹的好消息是,那“人”竟然出现了,就是主耶稣基督,“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 2:24)。“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 53:4-5)这个大交换,是如何成就的呢?要明白这点,我们必须先研究一个字“impute”。这个字可以翻译作:“算”“看”“归”或“担当”。我们可以从保罗写给腓利门,有关他归还一个奴仆阿尼西母的一段经文当中,略略体会这个字的含义。保罗说:“你若以我为同伴,就收纳他,如同收纳我一样。他若亏负你,或欠你什么,都归在我的账上。”(门17-18)这里保罗嘱咐腓利门,不论阿尼西母欠他什么,都要“归(原文:impute)在他的账上”。这原不是保罗欠的债,但他愿意代替阿尼西母,承担债务,因此就算在他的账上了。 现在,与这同一字根(impute)相关的字也用在《罪》上。例如,圣经说,“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算在我们的账上)”(罗 5:13)。又一次,罗马书四章,保罗说,“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impute)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impute)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 4:5-8)荣耀的交换!我们的罪,不算在我们的账上,却算在基督的账上。他代替我们承担罪债,如同自己的一般。他偿清了我们的罪债! 旧约里“担罪”的观念,也表达了同样的真理。在赎罪的大日子,要牺牲两只公羊,一只要流血、赎罪(利 16:16),另一只(活的)要担罪到一个无人之地(利 16:22)。“亚伦要把那拈阄归与耶和华的羊献为赎罪祭,但那拈阄归与阿撒泻勒(担罪)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华面前,用以赎罪,打发人送到旷野去,归与阿撒泻勒(担罪的公羊)。”(利 16:9-10)这里,神用两只羊教导我们一个有关主耶稣基督赎罪的真理。一方面,他为我们的罪而死;另一方面,因着他的死,他更有效的除去了我们的罪,远离神的面。 请注意“担当罪孽”(imputation )这荣耀的真理如何在此阐明的:亚伦“两手按在羊头上,承认以色列人诸般的罪孽过犯,就是他们一切的罪愆,把这罪都归在羊的头上,藉著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旷野去。要把这羊放在旷野,这羊要担当他们一切的罪孽,带到无人之地。”(利 16:21-22)我们每个人应该扪心自问的问题是,“我曾否将信心的双手按在主耶稣身上,让他为我担当我的罪孽到旷野无人之地呢?” 正如《以撒华滋》的诗歌所言:在犹太人的祭坛上,所有被杀牲畜之血,不能安抚愧疚良心,不能洗净罪孽痕迹。 唯有基督一次献祭(天上羔羊,超乎万名)宝血功效,远胜牛羊,足以担当一切罪愆。 让我举起信心双手,按在亲爱圣首之上,带着忧伤痛悔之心,承认我的诸般过犯。(Isaac Watts)一位替罪者已为我们死了!“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53:6)因此,这位公义的神,可以在天上的法庭,称终身监禁的犯人为义。他打开了我们的账簿,将我们的欠额归在他爱子的头上,不但如此,更藉着他的爱子,还清了我们一切的罪债。哈利路亚!因着他的大爱(约 3:16;约一4:9-10),为我们开了一条出路,叫我们藉着他独生爱子的替死,可以从神自己的义怒中得救! 福音的核心 这些事实就是福音的关键。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三章21-26节中阐释了这些道理。虽然这段经文似乎复杂,但一旦理解了上述所讨论的“担当罪孽”(imputation)的含义,就不难明白其中的奥妙了:“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著耶稣的血,藉著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这里,保罗宣布,基督为我们舍命赎罪,偿还罪债,因此,神就可以称罪人为义了,同时,他也可以保持自己的公义。 整本旧约当中,罪不过是暂时“遮盖”“宽容”了。他们先时所欠的罪债,年复一年,不断地推延,直到神的羔羊来到,唯有藉着他的替死,罪债才能彻底还清(来 9:15)。在此等候期间,似乎神屈枉了正直,公义没有伸张,因为他称旧约的圣徒(如:亚伯拉罕、大卫)为义,却没有满足公义的要求。因此,如今基督必须公开受死,在十架上充分地伸张公义,好向世人显明神的义。从这个角度来说,基督的死,不仅称人为义,更称神为义,因他十架的受死,彰显了神称他的百姓为义是绝对公平的!基督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平息了神公义的忿怒,我们就“白白的称义”(我们不用付任何代价),“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基督却付出了重价)。我们接受了神“所赐之义”(罗 5:17),而被称义,“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罗 3:22)。 请问,此时,你是否仍背负着罪咎的重担?此刻,你是否仍活在神的震怒之下?“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负)世人罪孽的!”(约 1:29)看哪,有一“洗除罪恶与污秽”的泉源(撒 13:1)!“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一 1:7)不论你的罪孽多么深重,基督无价的宝血都可以洗的一干二净(彼前 1:17-18;徒20:28)!“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 5:20)来吧,他邀请你来!他吩咐你来!你不要怕不请自来,“来!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 22:17;太 11:28)来到他面前,资取生命的水!将你的罪担交给他,信靠他做你的替罪羔羊。“当信主耶稣,你……必得救。”(徒 16:31)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 53:4-6) 我们已经看到,《罪》是人类最大的问题,这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内在,他有一个败坏的良心;二是外在,他有一个不良的记录。换言之,对非基督徒而言,罪不但玷污了他里面的人格;而且也审判了他外面的行为。一方面,罪的权势在他里面控制他;另一方面,罪的刑罚也要追讨他至死。纵使他能从罪的权势中得释放,他也不能从罪的刑罚中得解脱。 唯有当一个人知道了:罪可怕的下场,“耶稣(救主)”的名字才会对他产生意义。“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耶和华拯救),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 1:21)主耶稣要拯救他的百姓脱离罪:罪的刑罚(称义)与罪的权势(重生)。 第二章中,我们开始查考“称义”。罪人如何在神面前称为义呢?这个难题,搅扰了历史历代千千万万的人心。它催逼马丁路德一步一跪地爬上了罗马的“圣阶”;它也促使中古的修士穿上嵌满鱼钩的毛衣来赎罪。直到如今,为要解决这罪的难题,南洋群岛上的土人仍将鸡的血祭洒在他们的神像前;在一些所谓比较“文明”的国家,也有人藉着“上教会”“做好事”想要将功赎罪。不论人在哪里,都想方设法,为自己的罪辩解或开脱。 人可以在神面前称义吗?只有一条出路:唯有藉着主耶稣的生命与替死,罪人才能被称为义。“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 2:24)“神使那无罪(无罪:原文作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 5:21)唯独基督能使我们在神面前称义(约 14:6;提前 2:5-6;徒 4:12)。这一章,我们要看看有关《称义》的七个原则。 一、称义的依据是耶稣的血 “现在我们既靠著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罗 5:9)“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一1:7)这句话“称义的依据是耶稣的血”是什么意思呢?它是说,称义是基于偿还了的赎价、基于满足了的公义。换言之,当神称一个人为义时,他不是看上那人本身的功德,乃是看在基督之血的份上。我们是“靠着他的血称义”!神不会因着人自己的义而称他为义。说的更明确一些,神不会因着一个人自己里面的素质、或任何的长处、或丁点的虔诚,而称他为义。罗马书 4:5 说的很清楚:他“称罪人为义”。这话,令人膛目结舌!你是否自觉不配呢?是的,的确如此!你每个细胞都在定自己的罪,你确实不配称义!除了基督的血和义,你别无指望! 神在人里面(包括他的信心与悔改中)找不到任何称他为义的理由。他的悔改不能赎罪。一个犯人再懊悔他的过失,也不能满足律法公义的要求。同样,他的信心也不能弥补他的罪孽,唯有耶稣的血才能偿还罪债。他的血是我们称义的唯一依据、唯一理由。 纵我眼泪永远流,纵我热心能持久,这些不足赎愆尤;必須你來施拯救。(奥古斯丁 Augustus)这解答了为什么一个人信心虽微弱,却仍然能称义。想象两条跨越鸿沟的桥梁:一条很危险、摇摇欲坠;另一条很坚固、扎扎实实。然后有个人,怀着坚固的信心,踏上了那靠不住的桥梁。他的大信心,却不能救他脱离万丈深渊的死亡。反之,另一个人,怀着软弱的信心,战战兢兢的走上那坚固的桥梁,虽他小信多疑,但却仍安全稳妥。他只需要有足够的信心踏上去,就可以确保安全。所以,当有个人对戴德生说,他一定是个大有信心的人时,他回答说,“不!我不过是个极小信的人,但我却信靠一位极伟大的神。” 逾越节的夜晚,当死亡的使者经过埃及遍地时,神只在寻找一件事,就是门框上的血。“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出 12:13)那些呆在室内的人,或许心中惶恐不安,然而,只要有血在门上,他们就安然无恙。在苏格兰传道人《麦雅各》(James McKendrick)的自传“看见又听见”中,他讲述了一个臭名昭著的大罪人《马乔治》(George Mayes),奇妙得救的经历。不久之后,麦雅各又回到马乔治的家乡,发现他落入了灵性的低潮。乔治哀叹说:“我感觉不象从前那么好了!”雅各说,“乔治,如果你口袋里有一先令(英国货币,相当于 12 便士),你因此很高兴,请问,这一先令会变成 15 便士吗?”乔治回答,“不会。”“那么”雅各问他,“它值多少呢?”乔治说,“还是 12便士。”雅各继续,“好,那么假设你情绪低落、感觉不好,那么请问你口袋里的先令会不会贬值为 9 便士呢?”再次,乔治回复,“不会。”“那么它值多少呢?”乔治答,“仍然 12 便士。”“明白了吗?你的喜乐不能加添一个先令的价值,你的忧虑也不减少它的成分。不管你感觉如何,它仍然值 12 便士。”乔治说,“是,我相信。”“好,那么请告诉我:是什么洗除了你的罪?你美好的感觉或基督的宝血?”乔治回答,“当然是基督的血啦!”“好,你明白了吗?”雅各总结,“当你感觉美好时,你并不因此更稳妥一点;反之,当你感觉不好时,你也不因此就不稳妥了。是基督的血除去了你的罪,也是他的血使你平安稳妥,他的血更要保守你一直到底。”我们唯有回应:“哈利路亚!” 我听闻爱之语,我注目主之血。 我仰望十架赎罪祭,便得与神和好。 此乃恒久平安,如主名般坚立。 如他宝座安定在天,永远都不变更。 乌云时来时去,骤雨横扫晴空, 然而主之血约不变,十架我心常存。(伯纳Bonar) 基督徒啊,你是否在你自己里面寻找稳妥的把握?你永远也找不到!正如舰艇上坚实的锚,若不抛下大海,就起不了作用。你必须抛锚于船外,抛锚在基督上!全心全意地信靠他!唯有他的义才是你的保障与指望。 二、称义的意思是“宣告为义” 称义的意思是“宣告为义”;不是“使之成义”。当神称我们为义时,他从法律的角度,宣判我们为义人。这个“义”指的是外面的、客观的事实,而不是里面的、主观的感受。称义,不能使我们里面变好、成为义人。当然,神确实使我们里面改变,但这涉及“重生”(成为新造的人)的教义,“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 4:24)称义的教义,反之,涉及的不是里面的改变,而是外面的宣布,我们如今在神律法的眼中,被算为义人;这是律法对我们身份的宣告。 从“称义”与“定罪”的对比当中,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出,“称义”是神对我们身份的宣告、地位的宣判。“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罗 8:33-34)当一个法官定人有罪时,他不是从里面改变这个人。相反的,他是从外面指控这个人有罪;从律法的眼光,定这个人有罪。同样的,当一个法官称人为义时,他也不是从里面改变他;他只是从法律的角度,宣判他为义人。 三、称义没有程度上的差异 一个人,要不就百分之百被称义了,否则他就被定罪了。若一个谋杀犯,被告七次杀人,只有一次成立,他仍是个被定罪的人。读者啊,就算你只有一个罪过需要补偿,你就要永远被关在地狱里受刑。然而,对基督徒而言,他已不再被定罪了。对他来说,没有任何罪状可以成立!“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 8:1)如果你是属基督的,你已百分之百在基督里称义了,没有丝毫定你罪的根据了。而且,你在神律法前所拥有的“义”,不仅只是“好”而已,乃是基督自己的义;是神的义(绝对的义)。“神使那无罪(无罪:原文作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 5:21) 称义,没有程度高低之分!哦,基督徒,盼望你抓住这个真理!魔鬼想方设法叫你以为,至少你被神的律法定了一点点罪。不!你完全不被定罪!真是奇异恩典!虽使徒保罗比我们更加认识神,但他不比我们更称义一点,就连主耶稣也不例外,他也不比我们更加称义,因他的义如今已成了我们的义。我们的称义是完全的、是绝对的、百分之百的。 耶稣的血,耶稣的义,我的秀美,我的锦衣。 四面楚歌,我披此袍,欢然昂首,朝见天父。 纵使年岁,悄悄消逝,洁白义袍,永不褪色。 尽管万物,日渐陈旧,基督白衣,日久弥新。(青岑多夫 Zinzendorf) 四、称义胜于赦免 不少政府都赋予总统或首长宽恕罪犯的特权,称之为“行政特赦权”。历史上,曾有现任总统特赦前任总统的先例;也有州长在下台之前,释放所有死囚的先例。因此,就产生一些问题,例如:“当这些人被赦免时,他们的罪债,偿还了吗?”答案是,没有!“那么,法律所判处的刑罚,执行了吗?”答案又是,没有!“公义的要求,满足了吗?”还是没有!好,这些否定的答案,都因为“赦免”并非建立在罪债偿还基础上,只是凭靠关系,放了罪人一马而已,即因着执政者的特权,就不执行罪的刑罚罢了! 称义,恰恰相反,是一位法官的宣判。它是建立在公义的基础上。基督徒啊,当神称你为义时,他不仅是“网开一面、放你一马”而已,他也没有把你的罪“挂起来、悬在半空”罢了,他更不是睁只眼、闭只眼,假装你的罪债偿还了。不!他确实偿清了你的罪债,分文不留,并且根据这个事实,宣称你为义。他的宣告是有根有据的,要不然,信徒就抬不起头来了。想想那美国众所周知的卡萝 Carol Everett,她的堕胎中心谋杀了成千上万的婴孩,她竟悔改了;还有大卫David Berkowitz 那臭名远扬的链环杀手,他也信主啦;还有你,你也称义了。想想……! 一个悔改的罪人可以抬起头来的唯一理由,是他确知自己的罪债已经偿还了。如果他认为自己不过是法律上的漏网之鱼而已,那么他宁可下地狱来满足公义的要求,也不愿羞羞愧愧地苟且偷生。亲爱的基督徒啊!也许他因着过去所犯的罪,有痛苦的回忆,但你可以肯定:那些罪已不再“悬在半空”了,主耶稣已经担当了你的罪孽(赛 53:6);他实在付清了你的赎价。“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 2:24) 五、称义有正负两面 称义,既是正面的,又是负面的。罗马书 4:6-8 阐明了这两个方面。“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首先,称义有消极的一面:神“不算为有罪”。我们的罪已被“遮盖”,不算在我们的账上了。神可以如此做,只因我们的罪债都归在基督的身上,他偿还了我们的欠债。从主耶稣的教导当中,我们学到罪的亏欠,从一个角度,好比所欠的债务。他说:“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太 6:12)我们每个人都大大地亏欠了神公平的标准。这债务有多大呢?马太 18 章,耶稣讲了个比喻,将我们欠神的罪债比做一个人亏欠君王的一千万两银子,这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164000年的工资(不把主日和假期算在内)。这是天文数字!我们缺欠神公平实在太大了!然而,主耶稣在十架上为他的百姓偿还了债务、取消了亏欠,我们就收支平衡了,没赤字了,不欠账了。我们的账簿上写着“零”,但同时,我们银行中也没有盈余,没有积蓄。 然而,称义还有积极的一面:神将他的“福”加在我们账上;我们“蒙神算为义”了。换言之,基督不只还了我们欠的债务,他更放了一笔巨额款项在我们的户头上。身为人子,藉着他完全的顺服,他在神眼中赢得了正面的“义”,他又将这“义”算在我们的账上。基督成了“末后的亚当”(林前 15:45),在第一个亚当打败的仗上,他反败为胜。“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 5:19)要理解这一点,我们必须记得,律法也有正负两面的功用。一方面,律法威胁:“犯罪的,他必死亡。”(结18:4) 另一方面,律法也应许:“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加3:12;利18:4)这个“活着”的应许,对犹太人有个当时的应用,就是只要他们外表顺服摩西律法的要求,就可以继续“活”在神赐给他们为业的土地上。但这应许还有更深一层的意思,它不仅关乎“地上的生活”,更关乎“永生”。主耶稣也多次表明了这点。“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耶稣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路 10:25-28) 同样的,当那“少年官”问耶稣说:“我该做什麽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稣的答复是“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太 19:16-17)换言之,若有人可以遵行律法的义,十全十美,万无一失的话,他就可以赢得永生、赚取永生(腓 3:9)。“摩西写著说: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著。”(罗 10:5)人类有史以来,只有一个人达到了这律法的义的要求,就是基督,其他人都惨败了。唯独基督尽了“诸般的义”(太 3:15)。他不仅为我们替死来还清罪债;他更活出了一个完全“义”的生命。他的“义”就算在我们的账上。我们既“蒙所赐之义”,就可以承受“生命”(罗 5:17)不仅我们当受的咒诅落在他身上,而且他当得的祝福也降在我们身上。奇妙的交换! 罗马书 5:1-2 中,保罗如此表达了《称义》正负两方的结果:“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称义的第一个果效是负面的:我们不再活在咒诅之下,我们已经“与神相和”了,不仅我们这一方与神和好了,而且神那一方也与我们和好了。双方都和好了!当一个罪犯放下手枪投降时,追击他的警察决不会这样便宜他;他会继续用枪顶住罪犯,确保他锒铛入狱,公义伸张为止。那时,警察才会放下武器。但《称义》的奇妙就在于此:就是神不再与我们为敌了,公义的要求满足了,我们的罪债还清了,神已偃旗息鼓、放下兵器、不再追讨我们了!如今,他已与我们相和了! 称义第二个果效是正面的:如今我们可以“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满有把握地期盼天国。我们不仅不再受咒诅,而且如今我们更有了永生。永生,不是有一天将要承受的东西,而是我们现有的实际。“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 5:24)荣耀归神!基督赢得的祝福已白白地赐给我们了! 六、称义是一次成就的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罗 5:1)原文时态是完成式!我们已经因信称义了,这是一次性的、一劳永逸的、持续不断的、永远有效的。一个人不会称义了,又被定罪,再被称义,反反复复。不!称义是一次成全的!换言之,称义将我们放在一个新的地位上,使我们与神有了一个新的身份、新的关系。“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我们又藉著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基督徒如今站在一个全新的立场上,即恩典的地位上。 这“一次性的称义与恩典的新地位”的大奇迹,可以用这样一个比喻来说明:假设一个信主的丈夫,一早起来,对妻子有些不耐烦,但他没意识到自己的罪,直到下午才醒悟过来,他就求神赦免,也请妻子宽恕。(尽管他还没有完全察觉,但他起初的确是犯了罪。)再假设,这个人还没醒悟认罪,就已经死了,请问,他会下地狱吗?当然不会!他起初的悔改认罪,“父啊!赦免我的不耐烦”就已经显明了他一直都站在神儿女的地位上。 很多人会同意这样的分析,但很少人会静下心来,思考其中的含义,即基督徒总是持续在一个称义的光景中,即使在犯罪之后与认罪之前,他仍站在恩典的地位上。换言之,没有任何罪,可以算在他的账上。 我们可以用一个更强烈的例子来说明。假设这个信主的丈夫一早起来,和妻子吵了一架,他知道自己错了,但他不但不认罪,反而气呼呼的去上班了。整个早上他都心烦意乱,终于,他忍无可忍,就向神低头认罪,之后又打电话向妻子认错。好,假设这个人还没机会认罪就死了,他会下地狱吗?答案又是,绝对不会!为什么他一早上都烦躁不安呢?这岂不证明了他是神的儿女,他有一个新心吗?所以当他不听话时,才会没有平安! 这些例子的用意,是要说明:真基督徒每时每刻都持续在称义的状况中。为什么?因为他在神面前有一个全新的地位。 基督徒,已不再是个罪犯,不再活在神的忿怒之下。如今,他是一个爱子,活在父的眷顾之中(加 4:4-7)。正如世上的慈父,天父有时也必须管教他的儿女。然而,慈父的管教与法官的审判,不能同日而语。严格来说,审判是为了满足公义而加的痛苦;而管教则是为了受教者的益处所加的疼痛。二者有天渊之别。 称义是一劳永逸的、一次永远成了的!若不是如此,我们犯一点罪,就都要失去救恩。那么,我们就会受到永刑的威胁,直到我们再次认罪悔改,然后才能重新称义!这就违背了“称义”一次性的本质,也违反了基督徒生命的本质。 希伯来书的作者阐明了“称义”一次成就的本质。“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藉著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若不然,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因为礼拜的人,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但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来 10:1-4) 请注意作者这里的论点:“因为他们需要年年重复献上同样的祭物,所以我们知道:牛羊之血不能除罪。”也许有人会反驳说,“这不能说明什么!既然年年都会犯新的罪、并且带来新的定罪,所以当然需要重复献祭啦!”但根据希伯来书,这样的反驳,恰恰显明了对《称义本质》的误解。敬拜者一旦“被洁净”了,“就不再觉得有罪了”;基督的血一旦涂抹了,我们就永远“得以完全”了。“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因为他既已说过:主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又要放在他们的里面。以后就说: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来 10:14-17)换言之,这新约的应许:神“不再纪念我们的罪”意思是说,从律法与公义的角度而言,我们在神眼里,永远不会再被定罪了。信徒的良心(来 9:9;13-14),已经“得以完全”了,也“不再觉得有罪了”(来 10:1-2),就不再惧怕神的忿怒了。因此,我们在新约中就不会“想起罪来”(来 10:3)。“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来 10:18)“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来10:10)这个事实,对我们每天的生活有什么意义呢?意义是,身为基督徒,我可以清早起来,确知我在基督里得蒙悦纳了,因我是神的儿女,天父喜悦我,我的罪咎已经石沉大海了。没错,若我犯了罪,我会感到“罪咎”,但不是因我是个被定罪的囚犯,乃是因我是个天父的孩子。我认罪,是儿子向父亲认罪,不是罪犯向法官认罪。这有本质的不同! 因着基督的血,我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来 10:19-22)。“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罗 8:33-35) 七、称义是因信领受的 “我们既因信称义……得与神相和。”(罗 5:1)称义的依据是基督的血,但唯有藉着信心的渠道(途径),我们才能接受这“所赐之义”(罗5:17)。“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当信主耶稣,你……必得救。”(徒 16:30-31)信心是什么?信,不是一种我们操纵的力量或蕴藏的潜能,借此我们可以施展大能或成就大事。不!不像一些假师傅所传授的,没人可以“发挥他的信心”。恰恰相反,使人称义的信心,不是努力去成就什么,乃是放弃一切的努力,全然投靠神的怜悯。 我们可以从一个经过挣扎后,终于安息在基督里的姊妹身上,看到这样的见证。起初,她知道自己失落的光景,就竭尽全力想要救自己脱离地狱,然而,却无能为力。她说:“我觉得好像自己的手指攀在悬崖的边缘,即将坠入地狱的万丈深渊。我不想下去,所以拼命挣脱,甚至精疲力竭。最后,我撑不住了,只好放手,就坠入……耶稣慈爱的膀臂中。” 这就是信! 请注意,我们不是因着“信”本身而得救,乃是因着《信基督》才得救。有人信靠他过去的“决志信主”,但“决志” 不能赎我们的罪。还有人信靠他的“受洗”,或信靠过去一些情绪高昂的宗教经历,甚至信靠自己的“信心”。当有人问起一个自称信主却不结果子的老人家说:“你是否为永恒的归宿而惶恐不安?”他回答,“我一点儿都不担心,因为圣经说,只要你有信心,就可以得救。我有的是信心!”这个人所信靠的是什么呢?不是基督,不是宝血,乃是他自己的“信心”。然而,基督徒的信心却不是这样!若此时此刻,我们脚下的地土突然崩陷,每个真基督徒都会呼求“主耶稣啊!”,他不会呼叫“我的信心!” “信心”是一双看不见自我的眼睛。信心所关注的是它所信的对象,这对象就是主耶稣基督。“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约 3:14-15)主耶稣告诉我们,这段经文里挂在杆子上的蛇,预表的就是他自己挂在十字架上。百姓如何藉着这蛇得救呢?“凡被咬的,一望这蛇,就必得活。”(民21:8)信是什么意思?就是“望”!相信就是仰望!一望,就活了!只要你定睛仰望主耶稣基督,就可以得救! 望而活,我的弟兄, 望耶稣,立刻得活! 这话记在经上,哈利路亚! 你只需要:仰望就得活!(W.A. Ogden奥登)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一切都更新了 我们已经看到,人类一切问题的根源就是罪!这罪涉及两个方面:里面和外面。每个堕落的亚当的后裔,不仅里面有一个败坏的本性,外面(在神的律法下)也有一个不良的记录。罪玷污了他,也审判了他。换言之,罪的权势在他里面控制他;罪的刑罚也必追赶上他。因此,人类既无助,又无望。他的境况真是无可救药!然而,在这漆黑绝望之中,有一大光照耀(太 4:16):主耶稣来了!他要把他的百姓从罪的刑罚与权势中拯救出来,而且他必能拯救(太 1:21)!首先,藉着《称义》,他救他们脱离了罪的刑罚;紧接着,又藉着《重生》,救他们脱离了罪的权势。 第二和第三章里面,我们已经查考了圣经中《称义》的教训。现在,我们要开始查考《重生》的主题。《称义》是在天上,神的法庭中发生的;而《重生》则在地上,人的心中发生的。《称义》是一位法官法的宣告;《重生》则是则是一位全能的创造主的再造之工。 大学的比喻 大学生奋发图强,努力学习,为要在学期终了,获得卓越的成绩毕业。我的学生时代,也是如此,唯一例外的科目,就是物理化本科生修的一个高级课程,当时只有四、五个学生。上课的头一天,教师就出人意料之外地宣布:“不用担心成绩,你们都已经拿到满分了 现在,直管定下心来,好好享受课程吧!” 这正是在《称义》中,神为我们所成就的。基督徒生命一开始,神就给了我们满分!我们没必要拼死拼活到人生的终点,才能赢得永生;我们已经拥有永生了(约 5:24)。如今,我们欢喜快乐,因我们心脏一旦停止跳动,我们就立刻在天堂里了(罗 5:2)。 失落的宗教人士,对这《称义》的教义,有两个基本的反应。第一,律法主义者痛恨它。这些自义的法利赛人努力“行善”,为要在人生的终点,赢得满分,进入永生。当然,若是可能,他宁可享受罪中之乐,然而,他却不敢放肆。因此,他耿耿于怀。所以,他反对说:“若基督徒生命一起步,神就赐人永生,那么还有什么能阻止人继续犯罪的呢?若在学期一开始,他就给了满分,那么,谁还会好好学习呢?”(罗 6:1)第二,无法无天者却喜欢这“因信称义”的教义。 他说:“太好啦!我已经得满分了!现在我可以丢掉我的课本,不理我的教师,干我自己的事儿了!”这样的人,“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犹4)他把“神白白的恩典”当做“犯罪的许可证”。尤其在今天的美国:这人人都轻松地说“信”的时代,全国上下的教会都充斥着这样失落的人,他们自以为是“属肉体的基督徒”,其实他们根本就没入门、没得救。 律法主义者与纵欲主义者,这两者的逻辑错在哪儿呢?神是否一开学就给我们打满分,好叫我们可以继续逃学,却仍然名列前茅呢?神是否藉着《称义》弥补了罪人法律上的责任,好叫他可以继续杀人、放火、奸淫、偷盗,只是如今他可以逃避罪责、不用受罚了呢?绝对不是的!那么,到底神做了什么呢? 他在学期开始,在赐我们满分的同时,也改变了我们的里面,赐我们一颗喜爱学习的心。换言之,当神称一个人为义时,同时也重生了他。《重生》与《称义》是息息相关、同时并进、不可分割的。这就是保罗给犹太律法主义者与纵欲主义者的同一个答案。律法主义者说:称义的教训会导致“继续犯罪”;纵欲主义者则说:这会给人为所欲为的机会;保罗却说:“这样,怎麽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著呢?”(罗 6:1-2)根据保罗,每个基督徒都经历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改变,以致他不可能再继续犯罪下去了。这个改变是在《重生》中发生的。所以,真正的“恩典”总是“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多 2:11-12)这是一个真正与神和好的人必然表现的特性,即他一定立刻开始,并且一生一世寻求又跟随如今他所爱的神。(腓 3:10)反之,那自以为与神和好、其实却在自欺的人,一旦以为稳妥了、不用下地狱了,就立刻回到自私的追求中。然而,真基督徒绝不会利用恩典成为他的“犯罪许可证”;他已经厌烦犯罪了! 因此,基督徒行善,不是为了要求神给他们满分,而是因为神已经给了他们一颗新心,所以如今他们“喜爱学习”了。 这应该导致我们严肃地扪心自问:我读经祷告,是否出于不得已?我不与世人同流合污,是否觉得自己亏了?在我里面是否有单纯爱神的心?或喜爱良善的渴望?或爱慕属神的事情?你对这些问题的答案,可以表白你灵魂的真实情况。 圣经中重生的比喻 圣经涉及《重生》的篇章甚多。以下,我们会查考经上的九个重生的比喻。(另外,在附录A中,又简单地总结了两个比喻。)每个比喻,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观看同一件荣耀的事实、同一个伟大的神迹,但却看见不同的侧重点与其独特的光泽。当我们查考经上不同的《重生》的比喻时,我们需要切记,他们所描述的、那看不见的灵界的事实,正如我们肉眼所见的物质世界、暂时世界、一样的真实。其实更胜一筹:那眼不能见的灵界,比这暂时的世界更加切实,因为属灵的领域才是永恒不变的。(林后 4:18)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重生》是什么?根据圣经,就是成为“新造的人”。当神重生一个人时,这神迹与他创造天地的神迹同样之大(林后4:6)!甚至,从道德层次来说,重生是个更大的奇迹。重生是神的再造之工! 每个基督徒都是个新造之人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于神……。”(林后 5:17-18) 这里我们看见,圣经称基督徒为“新造的人”。换句话说,当神“造”一个基督徒时,他“使无变有”,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一个崭新的人!不但如此,重生永远是一个创造的神迹!“若有人”无论何人、何时、何地“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没有例外;若他不是新造的人,他就不“在基督里”!这不仅是一副美好的图画而已,这乃是一个事实:的确“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另一个版本直译作“那旧系统已经过去,新天地已经开始了。”对基督徒而言,万物都更新了;如今,他从一个新眼光看待万物,甚至路旁边的碎石头与渠道中的啤酒罐,都顿然变色了。 “仰视晴空色清蓝,青翠绿荫铺大地,万紫千红满生机,无神之眼看不见。”(G. Wade Robinson) 我们自己不能创造这个神迹,自己不能重生自己;一切都是神的作为!“一切都是出于神。”(林后 5:18)这是个何等大的神迹!圣经一次次称之为受“造”之工。 受造为要行善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以弗所2:8-10) 当保罗论到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时,他用“创造”的词汇来形容这个救恩。这十分关键!圣经明说,基督徒是“他的工作”(创造的杰作)!若我们对救恩的概念仅仅是人的“决志”(从下地狱的队伍中走出来,步入上天堂的行列中),那么我们对救恩认识就很肤浅、很欠缺了。其实,基督徒是“在基督里造成的”新人! 这个新造之工的本质是什么呢?首先,他是“在基督里”,意思就是,他是在与基督联合的领域中造成的。这与林后5:17,保罗的话一样:“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第二,“为要叫我们行善”。这再造的目的,是要确保“行善”的结果。这些善行“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而且,所有的基督徒确实行善,因为神把我们造成新人,精工细雕,其目的就是“为要叫我们行善”。 教会就是个新造的人 “……为要将两下藉著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弗 2:15)从这一段重要的经节中,我们看到:保罗不仅用“创造”的词汇描述基督徒个人,更形容教会整体。教会不是一个宗教机构;而是一个受造的活物,一个新造的生命。基督从两个截然不同的群体(犹太人与外邦人)在他自己里面“造成一个新人”,就是“基督的身体”。在这新身体当中,只有一灵居住,就是圣灵(林前 12:12-13),因此同有一个生命,就是基督的生命(约 15:4-5)。 教会整体(整个基督的身体)和各处的教会(信徒所组成的本地教会)都是神创造的奇迹。无人能“植堂”(开创教会);唯有神才能“使无变有”,创立教会。这是无人能行的“创造之工”,他藉着一群“新造的人”,在基督里合而为一,创建了他的教会。 “教会唯一的根基,乃主耶稣基督, 她是主的新创作,藉灵与道造成; 主从天上来寻她,做主圣洁新妇, 更以宝血赎买她,舍生做她赎价。”(Samuel Stone) 在真理、仁义、圣洁中被造的“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 4:22-24)根据保罗,不仅教会整体是一个“新人”,而且每个基督徒个体,也是一个新人。这里我们要注意的重点是:这新人又是受“造的”。造成什么样子呢?他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这些就是“新人”的特质。这些描述应该让我们感受到这创造之工的真实: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象而造成的,有真理、仁义和圣洁。这里,保罗没有使用诗情画意的描绘,他乃是在写真、写实!在歌罗西书 3:9-11,我们也可以找到另一段有关这新创作的描述:“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在此并不分希利尼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 在这段经文中,我们又一次看见那“新人”是按着主的形像受“造”的。因为我们已“穿上了新人”,所以,基督徒在神的眼中是“圣洁蒙爱的人”(西 3:12)。当有人问我们是谁的时候,每个基督徒都应当回答:“我是个新造的人,照着神真理和公义的形像造成的!我是个圣洁蒙爱的新人!” 其它一切都不重要 “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 6:15) 从以上所论述的一切,难怪保罗会总结“作新造的人”才是至关紧要的大事!除了神这一件创作之工以外,其它的事都无关紧要。若没有这里面“新造的人”,那么无论割礼、洗礼、或其它任何外表的形式、宗教的礼仪都没有了意义。反之,若神已经使我们成为“新造的人”,那么即使缺少了割礼、洗礼、或其它的宗教礼仪,也无关紧要了。对我们来说,唯一重要的,就是:“我是个新造的人吗?或者依然固我、没有改变?”如果我仍是老样子,那么我就不是个基督徒,那么无论我参加什么宗教活动、宗教仪式,或走到台前、决志祷告、接受耶稣,都没有任何意义了。 《重生》是什么?就是成为新造的人!总之,重生是一个神迹,不是一个“决志”,或任何人为的活动。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以弗所2:15“……为要将两下藉著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以弗所4:22-24“你们……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 歌罗西 3:9-11“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在此并不分希利尼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 正如我们前面(第五章)已经看到的,以上所引用的每段经文,都论到《重生》是神的创造之工,这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不但如此,这些经文也显明了《重生》的另一个方面,就是:《重生》是创造出一个“新人”。 不仅教会整体是“一个新人”(弗 2:15),而且每个基督徒个体也是一个新人!请注意,在保罗的认识里,基督徒不是“新人”与“旧人”参合在一块儿;也不是一个新人住在他里面;更不是“新人”与“旧人”一同住在他里面;乃是基督徒本身就是个新人。 有个流行的比喻,描述基督徒的经历,就象有两只狗,一黑一白,在他里面整天争战、打来打去。我们喂的最多那只狗,至终就会得胜。这样的观点,或许很真诚,似乎很切实,但却很错误,因它基于偏差的神学。圣经的教导是:基督徒不仅里面有了一个崭新生命而已;他更成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造的人。基督徒就是一个新人! “不再是我” 奥古斯丁的一段经历说明了这个事实。他悔改之前,曾经放荡不羁。信主之后,他遇到了一个从前的女朋友,她从老远呼叫他,“奥古斯丁!奥古斯丁!是我!是我啊!”奥古斯丁却严肃地回答说,“然而,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这也应该是每个基督徒的信仰宣言。 悔改之后,基督徒获得了一个新身份。扫罗变成了保罗;西门变成了彼得。然而,当一个新信徒回到自己的家人和老友当中时,他面临的第一的挑战就是,人人还是坚持用他从前的老名字称呼他:“西门!你好!”这时,新信徒就得站稳立场,认定神在他身上所行的奇迹,并向众人解释说:“如今,我不再爱我从前所爱的;我也不再做从前所做的。我不再是西门,乃是彼得。我已经成了一个新人!” 活出真正的你 基督徒是个新人,这是他的本质、他的身份。既然他是新人,就该活出新样,因为他已经“脱去”旧人,“穿上”新人(西 3:9-10),所以,神的话劝勉他要相信这个事实(要将“心志改换一新”弗 4:23)并要按着新人的样式去生活,“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弗 4:22),“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 4:24)。这就是新约教导我们在恩典中长进的方法:“认识真正的你,然后,活出真正的你。”神对信徒的呼召不是(象许多基督徒误以为的):“试图成为另一个人”,而是“活出真正的你!”基督徒啊,你怎样看待自己,事关重大!若你认为信了主之后,你的本质仍然是邪恶、有罪的,那么,你以后一辈子的基督徒生涯,就要苦苦地挣扎成为你所不是的人。或者,若你确信你的本性里面:有好也有坏、有善也有恶,那么,罪恶在你的生命与心灵中,就仍有合法的一席之地。你内心的最深处,仍然倾向罪恶。所以,当你随从罪恶时,你不过是认同了你最根本的欲望,活出了真正的你。然而,以上的两个观点都不合乎真道;圣经的真理是:每个基督徒都是一个新人。“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 4:24)这才他里面的本质!所以,当他向罪恶说“不”时,他才活出了“真正的我”! 肉体 尽管对基督徒而言,他是个新人,这是一个终极的事实,但却不是唯一的事实。虽然基督徒里面的本性,已经成为一个新人了,但是他还没有完全得赎。罪仍想要在他“必死的身上作王。”(罗 6:12)这就是新约所说的“肉体”,它是基督徒本性中较肤浅的一个层面,在以后的篇章中我们会再讨论。现在,我们只须指出“肉体”并不代表基督徒真实的本质,而且肉体的权势(在基督徒身上)已经被破坏了(加 5:16;罗 6:6-7)。当我们身体最终“得赎”的时候(罗8:23),罪在我们肉身上一切的余孽残渣,都要彻底地被铲除干净。那时,我们终于会完全成为“真正的我”! 新身份 尽管基督徒身上仍带着从前的罪孽和盈余的邪恶,但他已有一个全新的身份。我们可以用一个新购买的工厂,来说明这新身份的事实。假设一个制氧公司,购买了一个毒气工厂,为要生产使人得生命的氧气。当工厂的主权一转手,它的身份就立刻改变了。这新主人如今挂起另一个招牌“氧气工厂”。如今,在主任办公室的桌前,坐着一个新的厂长。请注意:老厂长与新厂长,不共用一个办公室,不争夺公司的管理权。不!老厂长已走人了;旧工厂也淘汰了。如今,一个氧气工厂取代了毒气工厂,尽管还需要好一阵子,里面的旧设施才能够完全替换更新,但它的身份已经改变了! 同样的,在重生的那一刻,基督徒里面的人已经彻底地更新了。如今,神为他竖立起“圣徒”的招牌(林前1:2;弗5:3),然而,还需要一些时间,他里面本质的更新,才会在他实际经历的各个层面中表现出来。 纽约黑帮成员 Nicky Cruz 就是个好例子;他生命的改变说明了这重生的奇迹。从前,Nicky 因血腥与暴力而臭名昭著,如今,突然之间,神触摸了他,他得救了。几个小时之后,还带着刀子与手枪,他站在镜子面前,看着自己的面目,自言自语说:“Nicky!从今以后,你要作天使了!”基督徒也是如此!一旦他成了“新造的人”,迟早他罪身上的“刀子与手枪”必要脱落下来。哈利路亚!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称义》是一位公义的审判官,大有权柄的宣判;《重生》则是一位全能的创造主,大能的再造之工。圣经用不同的事实,从不同的角度,来形容这《重生》的再造之工。我们已经查考了,圣经描述《重生》是神所造的“工作”(创造之工),又是一个“新人”。现在,第三,圣经更形容《重生》是神赐下的一颗“新心”。 新心的应许 “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我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你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们的神。我必救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那时,你们必追想你们的恶行和你们不善的作为,就因你们的罪孽和可憎的事厌恶自己。主耶和华说:你们要知道,我这样行不是为你们……。”(以西结 36:25-32) 福音中最美好的应许之一就是他说:“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这是神所“赐”的(26),并且他要赐给每一个信徒。创世纪 6:5 说:“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圣经又说:“人从小时心里怀著恶念”(创 8:21)。另一处经文还说:“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17:9)然而,这些经文却不适用于基督徒的心,因为神已赐给基督徒一颗新心。如今,他已成了“清心的人”(太5:8),他是一个“真以色列人,他心里是没有诡诈的”(约 1:47)。所以,他的心截然不同于那“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的心。为了避免有人以为信徒里头有新与旧两颗心同时并存,神更特别明说:“我也要……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26)。神已将我们里面那颗冰冷、刚硬、麻木的“石心”除掉来了,取而代之的,他给了我们一颗热忱的、柔软的、有生命的、更对神的事有反应的“肉心”。 所有的基督徒都生命改变了 除了赐我们一个“新心”之外,神也应许了:“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27)因此,圣灵在信徒心中动了善工的必然结果就是:他必会“谨守遵行”神的“律例”与“典章”。所以,他得到“新心”之后,绝对不可能仍继续活在罪中。 今天,我们听人说:“某人是个基督徒,只是还没顺服神”,却不以为稀奇。然而,这样的话是不可能成立的。神说:“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 或有人说:“某人信主多年了,但却从没有成长。”这也是不可思议的!神说:“我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我必救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当神在我们“心里动了善工”(腓 1:6),一旦开工,他就必要清除我们心中所有的偶像,并要洗净我们生命里一切的污秽。要不然,他必不罢休。他说:“我要作你们的神。” 他定意要作我们的神;他绝不允许第三者来凑热闹! 这是应许,不是劝勉! 我们需要明白,以西结 36章这些话,是神的应许(他应许了他必做这些事),而不是劝勉的话(劝勉基督徒应该做什么事)。这点非常重要,这些应许是无条件的,是必定应验在每个信徒的身上的,而且不是人,乃是神自己,保证了这些话语的兑现。让我们再次从这段经文中看看,神应许了要做些什么事: “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 “我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 “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 “(我)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 “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 “我要作你们的神。” “我必救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 面对这些神所赐的“又宝贵又极大的应许”(彼后 1:4),基督徒正确的回应,应该是欢呼颂赞、感谢赞美神! 新约 “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著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我虽作他们的丈夫,他们却背了我的约。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後,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 31:31-34) 新约圣经(来 8:8-12)引用了以上这些荣耀的应许,来描述每个基督徒都有份于的“新约”。请注意,《称义》也是新约所应许的祝福之一。他说:“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34),但与《称义》相提并论又不可分割的,更有《重生》的应许。他说:“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33)。可见,新约中《称义》与《重生》总是息息相关、形影不离的。因此,那些假借他们所谓的“称义”为由,继续犯罪的人,恰恰证明了他们在新约上无缘无份。再次我们看到:神从不一开始就给基督徒的生命打了满分,却不同时也给他一个热爱学习、追求上进的心。 内在的义 在旧约之下,律法是刻在石版上,在人的外面的。这就是律法与没有重生的人之间的关系。律法总是“外添的”,并且强加在他身上一个他所厌恶的准则。律法只告诉他该做什么,却不给他遵行的渴望,也不给他施行的能力。顶多,律法只给他一个好似文士与法利赛人般的外在的义。主耶稣说,他们好像外面洗干净了的杯盘,又“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太23:25-28) 相反的,新约应许了一个内在的义。他说:“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回顾一下,我们就可以看清:这也是(旧约)以西结 36:26 所给的同样的应许:他应许赐一个新心,就是一个爱神并乐意顺服神的心。由此可见,真基督教与法利赛人外在的宗教之间,有何等大的差异!基督徒有一个新心,律法的总纲(爱神爱人)刻在他的心上,所以他甘心地跟随神。 三个有福的保障 “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们的神。我要使他们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们永远敬畏我,使他们和他们後世的子孙得福乐,又要与他们立永远的约,必随著他们施恩,并不离开他们,且使他们有敬畏我的心,不离开我。我必欢喜施恩与他们,要尽心尽意、诚诚实实将他们栽于此地。”(耶利米 32:38-41) 这段经文里,神又一次论到他要与他的百姓所立的“永远的约”(耶 32:40;来 13:20)。这个约中的应许,荣耀至极,难以名状。每一点都值得深究,但我们只着重看以下几点:“我要使他们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们永远敬畏我,使他们……得福乐。” “我……必随著他们施恩,并不离开他们。” “我……且使他们有敬畏我的心,不离开我。” 一、所有信徒都是同心的 所有的基督徒只有一条心。神应许赐给我们这样的心,这是件礼物,他说:“我要使他们彼此同心……。”他的应许必定成就。他没有说:基督徒应当同心;他乃应许了:基督徒必然同心。这是神白白的恩典! 所有的基督徒都同有一个心肠!他们都“……以神的灵敬拜、在基督耶稣里夸口、不靠著肉体的”(腓 3:3)。他们都爱主耶稣基督(林前 16:22),他们也都爱其他的信徒(约一 3:14-15)。这就是为什么两个未曾相识的基督徒,在飞机或公车上萍水相逢,他们半个钟头灵交之深刻,可能胜过与一个失落的亲人一生的交情。 二、所有的信徒都是同道的 所有的基督徒都同行一条路;这也是神的应许。他没说:基督徒应当同道;他乃应许了要使他们彼此同道(39)。众圣徒都朝着同一个目标前进。他们都心向宝座、同奔天路。虽然每个人都遭遇暂时的险阻,有些走的慢,有些走的快,但总的来说,他们人生的大方向是一致的,他们都走在同一条道上,奔向同一个目标。 换言之,任何人,不奔着同一方向,却另走一条路,就不是基督徒了!“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不是‘属肉体的基督徒’),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一 2:4) 三、所有的信徒都持守在圣洁中 每个基督徒都必保守自己圣洁,直到路终。请再次注意(耶利米 32)中的应许:神不仅应许:他不会离弃我们(“我……必随著他们施恩,并不离开他们”);他更应许要在我们的心中动一善工,来保证我们不会离弃他(“我……且使他们有敬畏我的心,不离开我”)!这又是个应许!是神自己要成就的!他会在基督徒的里头,放下一个恒常持久的、对神敬畏的心,好使他们至死忠心、不离开神! 这是圣经中真正的信徒的保障,这截然不同于今天流行的“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样轻浮的教导。保障,不是“得救了”就可以为所欲为,照样可以上天堂。保障,也不是悔改后,就被关进一个坚固的牢房里,不管你死命敲门、想要逃跑,还是出不来。不!基督徒的外面,没有任何的围栏,可以阻止他走回头路。“他们若想念所离开的家乡,还有可以回去的机会。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来 11:15-16)请问,你想再回世界吗?你是自由的,没人会阻挡你!然而,你若真是个基督徒,你就不会再想回头。神已赐你一颗爱慕他、敬畏他的心,你岂能再留恋世界呢? 这新约的本质,必然带来信徒的保障。旧约最大的难处就是百姓“不恒心”守约(来 8:7-9)。为了解决这个难题,神与我们立了新约:藉此,他将他的律法放在我们里面(来 8:10),根治了我们的毛病,因为神在我们心中放了一个爱他的心,使我们甘心听从他的话,又乐意遵行他的道。 在逾越节的时候,神警戒以色列的百姓,直到天亮,必须留在屋内,藏身在血之下,不可迈出大门。他们若漠视神的警戒,那么结局会如何呢?结局就是灭亡!然而,事实证明,他们并没有忽略神的警戒,因他们害怕出外,就留在房内,直到天明,因此他们当中,一个也没有灭亡。基督徒也是如此,感谢赞美主!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根据圣经,每个基督徒都是一个活生生的奇迹。他是一个新人,有一颗新心。总之,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新造的人!然而,重生的“新”不止于此;重生更是一个“新生”(新的生命)。 新生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尼哥底母说:「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风随著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那里来,往那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约 3:3-8) 这段经文中,我们看到主耶稣说过的一段最奇妙、并且最发人深省的话。这里,我们学到,成为一个基督徒,就是再生一次。主用这样的词汇来形容《重生》,好叫我们留意到它几个重要的层次。 新生是彻底的 我们个人的出生,是我们人生中最事关重大,也最影响深远的事。当我们出生、得着生命了,我们就开始存在并生活在这个自然界当中,从此,一切都不同了,永远的不同了!灵界当中,也是如此:当我们“重生”了,我们也开始生存于属灵的世界中,从今时直到永远,我们与过去截然不同了!哈利路亚! 所以,“重生”就是开始一个新的生命。这新生,不是外加于我们生命的“东西”;乃是真正的生命!我们从此开始生活。换言之,重生,不是去获得一些我们从前没有的东西;乃是成为一个我们从前不是的新人。新生,是我们基督徒生命的起点、生存的开始。 新生是真实的 新生,不仅好像“出生”;它的确是个新生。你注意到第六节,耶稣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 新生是一个真实的生产。正如在物质世界,肉身生肉身;照样,在灵界当中,一个属灵的生命确实诞生了。“从灵生的就是灵。” 在这个新生中,父神生了我们;我们是“从神而生的。”“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约一 3:9)约翰告诉我们,神的道(希腊原文sperma,即:种子、精子、基因)存在那重生的人里面。彼得也用这样的话表达:“我们……得与神的性情有分”(彼后 1:4)。若非直接引用圣经的话,我们断不敢滥用这样清楚的语言。 新生的事实,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第一,它告诉我们:为什么真基督徒不再继续犯罪。以上的经文中,约翰告诉我们基督徒“不能犯罪”(请看:附件 B)。其原因可以追溯到他的新生和在他里面的“神的性情”。”“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既然他里面有了“神的性情”,他就不能象从前一样地生活。他会受不了的!任何一个真信徒,若走回头路,最终会发现自己回不去了。如今,罪与他新生的本性相违背。如今,他讨厌犯罪。 第二,从新生的事实,我们也学到:基督徒当如何看待自己。基督徒,不再是“罪人”(路 6:32-34),乃是“圣徒”了(林前 1:2;弗 5:3)。这并非说:基督徒不可能再犯罪,或他的肉体不再受到罪恶的引诱;这乃是说:他内心深处、真正的本性,如今爱慕上帝、更渴慕圣洁。所以,当他不小心犯罪时,他会忧伤难受、痛苦不堪。由此可见,他是个真基督徒了。为什么他犯罪会痛苦呢?正因为他的新性情是喜爱圣洁的。 亲爱的圣徒!不要让撒旦欺哄你说:你是个肮脏、污秽、没用的基督徒。不!你是神的孩子!在他眼中,你是“圣洁蒙爱的人”(西 3:12)!你里面有他的性情,有他的种子(他的基因)。有其父必有其子;一家人一个模子!这新生的生命,是个真实的生命。 新生是神的主权 最终,新生不是人的自愿,乃是神的意愿。凡重生的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 1:13)主耶稣,在(约 3:8)也说明了这个道理:“风(原文:灵、气息)随著意思吹。” 风随己意运行!没人可以指挥风、控制风、或停止风。照样,神的灵(也象风一般)随己意运转。这意味着:最无可救药的人也可能得救,因为不论多刚硬顽梗的心,都不能止息风的吹动(圣灵的运行)。如果有这么一个完全没救的人,那么初期教会肯定会以为是大数的扫罗。然而,“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却能。”(路 18:27)一旦圣灵的风吹起,那曾经“向主的门徒口吐威吓凶杀”的人,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谦卑温顺的基督徒,如今问道:“主啊,我当做什么?” 新生,总是神主权的运作。“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约 3:8)为何我信主,我的邻舍却不信呢?只有两个可能性:要不答案就是在人身上(我对神更有反应;我的心没那么刚硬;我主动的寻求神的);要不答案就是在神里面(是他的灵定意要“吹起”,好使我的石心软化,得以回应他的呼召)。毫无置疑,后者是圣经显明的正确答案。“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罗 9:16)人天生“没有寻求神的。”(罗3:11) “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4-5)正如先知以西结所看见的“骸骨的异象”,是神“使气息进入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结37:5) 如今我们任何一个人能信主,只有一个解释,就是神的风(气息)主动的吹入了我们的心中。我得救的那天早上起来,做梦也没想到,当晚入睡之前,我会变成一个基督里新造的人。我根本没有“寻求神”;我把他完全置之脑后;我“眼中不怕神”(罗 3:18),然而,那天还没完,神就行了一件奇迹,以至那晚我充满着“出人意外的平安”(腓 4:7)入睡,更“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 1:8)。的确,“风随着意思吹”,圣灵自由运行。哈利路亚! 新生是可知的 圣灵在重生中的运作,总是可以知道的。“风随著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约 3:8)。风,总会有运动、活力、能量和响声。它可以大旋风的形式出现,以至所到之处,什么都横扫一空;也可以小微风的形式出现,使树梢上的叶子,轻轻地左右摇曳。但不论怎样,风一定会有运动。如果一点活动都没有,就表明没有风。 谁曾看见风?你我都未曾。 叶子颤抖时,风儿正吹过。 谁曾看见风?你我都未曾。 树梢摆头时,风儿正经过。(ChristinaRossetti) 凡从神的灵生的,也是如此。圣灵的运作,可以从其果效中显明出来。有时,圣灵的运作,好像一阵大风吹过,将三千灵魂,在一天之内,吹进神的国里(徒 2:37-41);也有时,好像微风经过,使人心门敞开,回应福音(徒16:14)。 但无论如何,我们总可以知道圣灵的运作。“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他的灵在每个真信徒生命中动的工,其果效是可以看得见的。 新生是奥秘的 “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那里来,往那里去……”(约 3:8)。在新生中,这神秘的因素总是存在。“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 这是件好事:我们“不晓得”下一个轮到谁。圣灵有位格(他是活的),我们猜不到,他下一步会怎么运行。他可以只救一个人,也可能拯救三千人。尽管那些利用市场学技巧“电话传销”福音的人,说他们可以准确地预计,能获得多少个“决志信主”的基督徒;但这推算的百分率,只证明了这些所谓的“基督徒”,不过是应用心理学的产品,而不是神的灵所成就的工作。新生是奥秘的!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著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凭著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所以,凭著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7:15-20) 根据以上的经文,《重生》不仅是一个新的生命,更赋予一个新的本质。值得注意的是:虽“本质”这个词,在这段经文中从来没出现过,但它的概念却四处弥漫,因为“本质”(本性)不是我们所“拥有”的东西,它乃形容了我们的实质,我们的本相。在主耶稣所讲的两种树(好树与坏树)中,我们看见了“本质”的正确观念。这些看似简单的话语,却充满了有关重生真理的宝贵教训;有四个主要的、显而易见的重要真理。 一、只有两种树 根据主耶稣的教导,一棵树不是“好”就是“坏”。同样,一个人不是“荆棘”就是“葡萄”;不是“无花果”就是“蒺藜”。没有半路的、中性的:半无花果、半蒺藜,没有!从这些经文中,我们也找不到“综合性”的树。一棵树不可能有“双重的本质”;它不能同时又是荆棘,又是葡萄。不!它必须只属其中之一。人也是如此。 二、树结果子根据各自的本质 “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17节)换言之,树的果子,源于树的本质。葡萄树上结葡萄;蒺藜丛中产蒺藜。请注意,主耶稣的话是何等的果断:“凡好树都结好果子!”亲爱的读者,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弗5:5-6),也不要自欺,不要以为“有些好树会结好坏果子”,不!根据主耶稣的话,这绝不可能发生。尽管基督徒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各 3:2),但他的生命必然结满了好果子(约 15:16),而不是充满了“荆棘和蒺藜”(来6:8)。为了防止任何的误解,18节,主耶稣再次强调:“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不能!正如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同样的,我们从18节后半部得知:一个没有重生的人,也不可能结出好果子来。你可以把苹果绑在荆棘丛的外面,但你不可能叫荆棘,从里面结出苹果来,因为荆棘的本质,不能自然的产生苹果。19节,更告诉我们凡不结好果子的树,最后的结局:“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 三、树的果子显明了树的本质 树的果子,只能显明树的本质,却不能决定它是什么树。当主耶稣提醒我们防备假先知时,他提出了这个总原则:“凭著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16节)接着,他继续教导“好树”与“坏树”,最后在 20 节,他再次总结这个真理:“所以,凭著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 树的果子,不能决定树的本质;没人藉着努力生产葡萄,就可以变成一颗葡萄树;唯有神行奇迹,才能改变我们的本性。 然而,树的果子,的确显明了树的本质。若我们生产葡萄,就证明了这神迹已经发生了。这个原则,从(约 8:47),主耶稣对犹太人所说的话中,就可以清楚看出,他说:“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 请再次注意:果子不决定树,只显明树。很多人以为是我们对“神的话”的回应,决定我们出不出于神。但主耶稣的话却恰恰相反,正因为我们是“出于神的”,所以我们才会正确地回应“神的话”。在(约 10:26-27)我们也看见同样的真理,“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著我。”再次,主耶稣明说:(不像许多人以为的)人不是因信变成羊,而是因是羊而信。真是荣耀的神迹!重生给了我们一个新的本质、新的性情! 四、坏树是可以认出来的 与今天流行的观点相反,其实我们是可以分辨真假信徒的。在以上的经文中,耶稣基督两次给了我们确据,“……可以认出他们来。”(16节)“所以……就可以认出他们来。”(20节)若有人问:“我们如何才能认出他们来呢?”,主耶稣的答案简单明了、不容置疑:“凭著他们的果子”。 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走进一个基督徒的聚会,在五分钟之内,就知道谁是真正的信徒。往往,起初似乎很真诚、很强壮的,后来竟跌倒了。同样,起初似乎令人质疑、多有软弱的,但二十年后,却继续勇往直前,与神同行。信心的宣告,必须经过时间的考验。日久见人心,患难知真情。然而,无论如何,迟早(往往很快)虚假的基督信徒,会显明他的真实光景。“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太 13:26) 往往,一论到救恩真假的问题时,就有人会引用圣经反驳:“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太 7:1)但引用这节经文的人,却很少意识到:接下去不久(太 7:16)主耶稣就说:“凭著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因此,这“不要论断”的命令,并不等同于“不要分辨、不要判断”,因为(太 7:6)主耶稣警戒我们:“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他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们。”我们若不判断(分辨真假),我们怎能知道谁是“狗”和“猪”呢?其实,主耶稣清楚地命令我们要判断是非。他说:“不可按外貌断定(判断)是非,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 7:24)(译者按:“断定”英文是:Judge。与“论断”在原文是同一个字。) 好树代表好人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树。毒蛇的种类!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太 12:33-35) 在这段经文(太 12)中,主耶稣用稍微不同的言语,重复了(太 7:15-20)中的四个主要的真理。不但如此,(太7)中暗示的第五个主要真理,在(太 12)中更清楚的说明了:根据主耶稣,说有些人“好”,有些人“坏”,是神学上正确的说法。 基督徒啊,你是否看自己是“善人”(好人)呢?当然,除了基督之外,没有一个人有任何的良善。从这个角度来说:是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可 10:18)。但亲爱的信徒,我们并非在基督之外!圣经形容巴拿巴“原是个好人,被圣灵充满,大有信心”(徒 11:24)。保罗论到罗马的基督徒,也说他们“满有良善”(罗15:14)。 如果我们的神学不允许我们这样的用词,那就不是圣经的神学了。神已经在每个基督徒的心中行了神迹、动了善工! 《重生》赋予了我们一个新的本质(善的性情、好的本性)。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著呢?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藉著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著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7 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罗6:1-7)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著;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 许多人读了以上的经文,就“幻想”自己两千年前,与基督一同钉死在十字架上。还有些人高谈阔论他们“在地位上”与基督的认同;这是一种假想的、伪装的、幻影的领域,其中,虚无的东西“在地位上”却变成真实的了。然而,唯有当我们看见这些经文所讲论的,是我们《重生》时切身的经历时,我们才能明白其中的涵义。 的确,信徒所得的一切恩惠,都是基督两千年前在加略山上赎买回来的。他代表全人类死而复活了,成就了救赎的大工。 然而,唯有当我们藉着《重生》与基督联合时,我们才能实际地经历并真实地得着救恩的好处。罗马书 6,保罗论及信徒“像从死里复活的人”(6:13),“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时(6:4),很明显,他正在讲论他们的《重生》。加拉太书 2:20,也是如此。当保罗《重生》的那一刻,旧的扫罗就不再“活着”,如今是基督“活”在新的保罗里面。 请注意,根据(罗 6:2-7),所有的信徒,因与基督联合,都与他同死、同埋、同复活了。当我们重生的那一刻,我们就与基督同钉死了。这不是个我们需要追求的、更高超的属灵境界;这乃是个我们需要认信的、已经成就了的事实(6:6)。每一个真基督徒都可以与保罗一同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著。” 钉死与复活 《重生》是什么?重生就是一个新人的新生,他是个新造的人,有一颗新心,就是一个新的性情、新的本性。不但如此,重生更是死:我们在亚当里的旧人,钉死在十字架上了,埋葬了。不但钉死了,更复活了。我们在基督里的新人,如今从死了复活了,好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 基督徒啊,你的“旧人”已经钉死了、埋葬了!这是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你的“老我”(从前的你)永远过去了。 你永远不会再回到过去的你了!我想,绝大多数的读者都不认识从前的我(作者:查理士. 莱特);我何等感恩,你不会认识过去的我,因为那个“老我”已经死了,永远走了!荣耀归主!基督徒是个新人!藉着与基督联合,如今他已经“从死里复活”了,因为他如今复活了,所以他可以活出新的生命、新的生活! 圣经从没教导我们:我们的“旧人”(老我)仍然活着,或在十架上蹦跳挣扎,或藏在我们里面深处。没有!不象今天流行的教导,圣经从不这样描写我们的旧人。反之,圣经说,他已经死了,埋了,永远成为历史了:“我(老我,即旧人,从前的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著的不再是我……。”(加 2:20) 既然如此,我们立刻要提出的问题就是:“若真是这样,为什么我仍与罪纠缠不休呢?”圣经的回复,并不涉及那已经过去的“旧人”,乃关乎那仍然在我们里面的“肉体”。是的,基督徒仍然与罪恶争战不止,因为他人性中还有一个尚未得蒙救赎的层次,就是他的“肉体”。肉体就是他还没得赎的身体,在此,我们看见,罪恶仍然想方设法,要争夺地盘;罪仍想在基督徒“必死的身上作王”(罗 6:12)。 新约圣经称肉体为“罪身”(罪恶的身体)(罗 6:6)、“取死的身体”(罗 7:24)“必死的身上”(罗 6:12)。从这个角度来说,罪(所有的罪,包括思想上的罪)都可以称之为“身体的恶行”(罗 8:13),因此,圣经劝勉信徒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西 3:5)这并非说:身体本身有罪。保罗说了句令人惊讶的话:“身子……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林前 6:13)这样的认识与希腊的哲理:“身体原是灵魂的监牢”,截然相反。尽管如此,圣经仍清楚地教导我们:这还未得赎的身体是块罪恶想要霸占的战场!罪蠢蠢欲动,想在我们这“必死的身上”掌权(罗6:12)! 身为基督徒,我们今天仍在等候基督的再来,“我们的身体得赎”(罗 8:23)。当这一天来到,我们就要从所有的罪恶中,彻底的得着释放!然而,如今,我们必须明白两个极其重要的真理。 新身份 第一,我们如今有了一个新身份。身为基督徒,我们已经从死了复活,好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这是我们如今真正的身份,这也是千万年后我们永有的身份。肉体,不是真正的我。它不过我们人性肤浅的、过渡的一个层面,它必定会成为过去的。再不久,我们的身体就要得赎,到时,肉体的障碍就要彻底地根除了。 往往,在悔改信主的那一刻,我们深深体验到“从死了复活”的事实,然而,没过多久,我们就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肉体是何等败坏。虽为基督徒,我们仍多有软弱、常经失败。因此,我们很容易渐渐失去新生命的“新鲜感”,我们可能用尽最刻薄的言语咒骂自己:“卑鄙”“污秽”“可恶”“坏透”。在这样的光景中,当然,我们不可能毫无保留“将自己献给神”(罗 6:13),说:“主啊,我今天欢欢喜喜地将我这卑贱、败坏、可怜、糟糕的身体献给你,甘心的服事你,乐意的敬拜你。”不!当我们对自己如此轻看时,我们不可能甘心乐意地把自己奉献给主。然而,这却不是保罗对基督徒的看法,他反而劝勉我们:“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罗6:13)。基督徒啊,你今天与悔改的那一天同样的“新”;你已经“从死里复活”了。没错,你肉体的败坏是无可救药的,但你的肉体并非真正的你,再过不久,它就不会再搅扰你了。因此,你现在要向神认罪,接受他的赦免与洁净,然后,满怀信心又高高兴兴地将自己献给他,并按着你在基督里“新生的样式”来事奉他! 新能力 我们必须明白的第二个真理就是:如今我们得着了一种新的力量。基督徒不仅有了新身份,他更有了胜过罪恶的新能力。 尽管我们这“必死的身体”如今尚未得赎,也尽管罪恶仍蠢蠢欲动,想要征服我们的身子,但我们没必要让步,正如(罗 6:12)说的:“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我们没必要容让罪辖制我们。 整本新约圣经,都充满了得胜的保证。加拉太书 5,提醒我们:圣灵远比肉体更有能力。尽管“情欲(肉体)与圣灵相争”(加 5:17),但圣经却应许了:当我们“顺著圣灵而行”时,我们“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加 5:16)。 不但如此,罗马书 8,也保证基督徒“靠着圣灵”的能力,可以“治死”罪恶。“你们……若靠著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著”(罗 8:13)。罗马书 6,也重复宣告了同样的真理。例如,6 节,我们学到:藉着老我(旧人)的死,肉体辖制我们的能力就被瓦解了。“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肉体)灭绝(原意:“使之失去能力”),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14节,又保证我们:“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拥抱真理 基督徒,既有一个新身份,又有一个新能力。不论我们信、还是不信,这都是事实!你信它,不会使它成真;你不信它,也不会使它落空。真理,不会因着我们个人的感观而改变,然而,我们对真理的体验与经历,的确会因信受到影响。根据主耶稣的教导,我们若要从罪的捆绑中得到释放,就必须知道并相信真理。他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31-32)“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约 17:17)有这些话垫底,难怪保罗在罗马书的前五章半,如此精心地立下了真理的根基,然后到了(罗6:11)他才破天荒,头一次吩咐读者,要采取实际行动。当整本罗马书的第一个吩咐终于来到时,它的重点是相信并拥抱真理,就是全然接受真理。“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认定)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罗6:11)这“看”的意思,不是把明知假的东西,当成真的;而是把真理当真,接受真理,降服真理。 保罗书信的中心主旨,就是告诉我们:若要在恩典中长进,我们必须明白真道、相信真道。他说:“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罗 12:2)。当我们的心思意念(蒙真道的光照)更新了,我们看清了真理、明白了真相,然后才能“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 12:2)在以弗所书 4,保罗也异曲同工,勉励我们:“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弗 4:23-24)因此,当基督徒容让罪恶,这一定是他不相信真理、不实践真理的结果。 我再次强调,新约教导我们:在恩典中长进的方法是:第一,认清你的身份(罗 6:11),就是相信并接受真理。第二,活出你的身份(罗 6:12-13),就是主动地弃绝罪恶,更甘心地将自己“作义的器具献给神”,活出真正的你。亲爱的信徒,你没必要总是活在失败痛苦当中!你没必要让你的良心继续被明知的罪玷污,也没必要天天垂头丧气、问心有愧。你当求主:让你灵眼开启,明白真道;更因着信,拥抱真理,接受你真正的身份。然后,站稳在神在基督里为你成就的地位上,“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罗 6:13)“我说,你们当顺著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加 5:16)你要活出你真实的身份来! 必败的仇敌 亲爱的弟兄,罪在你生命中搅乱的日期已经限定了!神已将斧头,劈在你罪的根上了。正如一棵被砍下的大树,它的枝叶也许青绿片时,但实际上,它的大限已过,生命已去。迟早它的每片叶子都要枯干坠落、归回尘土! 罪是个打败了的仇敌;我们与罪的战争已经得胜了。正如投降的条约签订之后,一些无知的败兵,仍可能苟延残喘,不断游击抗争;同样的,罪恶在信徒的生命中,也会继续垂死挣扎,然而,它大限已过,注定败北。尽管信徒与罪恶的战争,有时惊险万分,但我们最终的凯旋,已成定局了! 对基督徒而言,罪好比那初夏的雪花。的确,在较暖的气候中,有时也会下雪,但这不过是冬季的垂死挣扎。严冬已经过去了;再一两天,雪花就要融化掉;它没有能力阻止夏日的大步迈进。基督徒啊,罪在你的生命中,已没有立足之地了!你可以满有把握地与罪战争,知道冬日已过,夏日临近了。如今你所面对的、仍然缠扰你的罪,不过是从前的你,残余的渣子;不是现在的你,真实的表现。这些余孽残渣,即将永远成为过去啦!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到目前为止,我们考查了圣经中六个《重生》的比喻,每一个都让我们对这个神迹的性质,有更深一层的认识。重生是什么呢?重生是新造的人、新人、新心、新生、新的本性;重生也是旧人的钉死与新人的复活。不但如此,重生更是领域的交换、境界的变迁: 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5-9) 从以上的经节,我们清楚的看出,重生涉及到领域的改变。未重生的人是“属肉体的人”;而重生的“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很不幸,英文新国际版译本,将 8-9节的“属肉体”翻译成“controlled by the sinful nature”,就是“受罪性控制”。在此,圣经译者,让他的神学偏见左右了他。) 基督徒是那些“不属肉体”的人,如今他们在圣灵的领域中,永久居留。尽管基督徒一时冲动、发脾气时,会说:“我凭肉体行事了”,但其实他不可能一时落入“肉体”之中,正如他不可能一时失去救恩、变成“没有重生”的人。当保罗说:没有重生的人是“属肉体的”,而基督徒却“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他是什么意思呢?答案是:天然的人(未重生者),居住在肉体的境界中。肉体(物质的世界)是他整个生命的范畴。他对圣灵中的生活一无所知;他完全存活在肉体的层面上。他的世界中,只有身体的本能和物质的追求:汽车、电脑、运动、娱乐、化妆、整容、等等。“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著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弗2:3)“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腓3:19) 未重生的人,可能有“宗教信仰”,但连他的宗教都是属肉体的。保罗告诉我们,他也曾经“凭著外貌(原文:肉体)认过基督”(林后 5:16)这是流行的宗教所想象出来的“基督”:一个随着时代不断改变的“基督”。(在今天这个时代,他往往被描绘成一个活在远古、怀里抱只小羊、面有菜色、软绵绵的宗教领袖。)然而,保罗不再如此认识基督了,甚至,他今后再也不“凭著外貌(肉体)”认任何人了。为什么?答案就在下一节经文里,保罗已经迁入了一个不同的境界。 “所以,我们从今以后,不凭著外貌(原文作肉体)认人了。虽然凭著外貌认过基督,如今却不再这样认他了。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 5:16-17) “肉体”与“圣灵”这两个不同境界的对比,隐藏在(约 4)主耶稣对撒玛利亚妇人所说的话中,“耶稣说:「妇人,你当信我。时候将到,你们拜父,也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神是个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 4:21-24)通常,我们把这些经文解释作:人可以随处随地敬拜父神,不论在这山上或耶路撒冷都可以。当然,这没有错。但主耶稣并没有说:“或在这儿,或在那儿”;他乃说:“也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换言之,我们不能在这个领域中拜神;唯有“用心灵”(或:在圣灵中)才能拜他。“神是个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因为真受割礼的,乃是我们这以神的灵敬拜、在基督耶稣里夸口、不靠著肉体的。”(腓 3:3)“因为我们两下藉著他(基督)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弗 2:18)基督徒,在圣灵里,可以“看见那不能看见的主”(来 11:27),并且“顾念所不见的”(林后 4:18)。 只有两个境界 从(罗 8:5-9)我们当学习的第一个功课是:保罗的思想,只限于两个领域。一个人,要不就在“肉体”中,要不就在“圣灵”里。他要不就重生了,要不就没有重生。没有中间地带,没有半生不熟的境界。人要不就是“属肉体”的非基督徒;要不就是“属灵的”(在圣灵的领域中活过来的)基督徒。在(林前 2:14-16)我们也看见这黑白分明的二分法:“然而,属血气(肉体)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却没有一人能看透了他。谁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导他呢?但我们是有基督的心了。”这里,我们再次看见只有两种人:属血气的(没有重生的人)与属灵的(圣灵重生的人)。 明白了这一点,大大地帮助我们正确理解保罗下面四节经文要讲的是什么:“弟兄们,我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你们当作属肉体,在基督里为婴孩的。我是用奶喂你们,没有用饭喂你们。那时你们不能吃,就是如今还是不能。你们仍是属肉体的,因为在你们中间有嫉妒、分争,这岂不是属乎肉体、照著世人的样子行吗?有说:「我是属保罗的」;有说:「我是属亚波罗的。」这岂不是你们和世人一样吗?”(林前 3:1-4)(新国际版英文译本,错误地把“属肉体的”翻译作“Worldly”即“属世的”。) 保罗这里在讲什么?他说:哥林多信徒的生活,在某些层面,和不信的人没两样:“我不能把你们当做基督徒;我必须把你们当成‘属肉体’的人说话,因你们‘照着世人的样子行’。你们需要心意更新而变化,认识你们真正的身份是什么。”的确,有时,尤其当他仍是在“基督里为婴孩的”,基督徒可能和失落的人同流合污,然而,这与真信徒一辈子都和失落的人一样败坏的生活,有天壤之别。这与今天流行的教导恰恰相反,保罗这里不是在提出第三类、所谓的“属肉体的基督徒”:一种“属天的魔鬼”,他们有基督在心中,自我却霸占在宝座上,并且一辈子都老我当家。不,虽基督徒可能一时与世人为伍,但当他如此行时,他违背了他真实的本性。他不可能继续维持这样的假相的。各个境界,各有心境。罗8:5-9,教导我们的第二个功课是:这两个领域,各别有自己特殊的“心境”。“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罗8:5)请注意,保罗不是在这儿劝勉人什么(他不是说我们应该怎么样),他乃是在平铺直叙,陈述一件实事:那些随从肉体的人,就思想肉体的事;那些随从圣灵的人,也思念圣灵的事。这不过是个实事真相。 换句话说,若任何人自称是基督徒,却不“体贴圣灵的事”,那么他就自欺了,因基督徒已在新的境界中复活了,他如今生活在“圣灵里”,这是他活动的范畴、他生存的领域,因此,他很自然会倾慕“圣灵的事”。无论当他一早起床,当他忙中抽空,当他休息片刻,他的心思总是会回到神的事上。 各个心境,各有结果。 从(罗8:5-9)我们应当学习的第三个功课是:不同的思念,导致或生或死、不同的后果:“体贴肉体的(原文:“肉体的心思”,就是死”。不论开头似乎多么美好,死亡却是它终极的结局。想清楚了!肉体境界中的每一件事物,甚至最美好的事物,至终给我们带来的,只不过是虚空、腐朽、衰败、和死亡!为什么?因为上帝是生命的源头,当他不在其中时,死亡是必然的。不仅上帝不在“肉体”的领域中,而且“体贴肉体的”(肉体的心思)更“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 8:7)在每个失落者的内心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敌意。他敌视神与神的律法。因这个缘故,“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罗8:8) 有宗教信仰的“失落者”,往往将此敌意,刻意隐藏起来,但是在适合的场合下,它会疯狂地爆发。在此,我们只需要想起:当文士和法利赛人遇见基督(良善的化身)时的回应:“除掉他!钉他在十字架上!我们不要这个人作王!”(参:路 19:14)。或许,当许多宗教领袖发现他们心中对神的儿子如此深恶痛绝,怒不可遏时,自己都大吃一惊。 体贴肉体的(肉体的心思),就是死,但反之,“体贴圣灵的(圣灵的心思),乃是生命、平安。”(罗 8:6)这是何等蒙福的心境!一切都如此美善,如此可爱:“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5:22-23)这些都属乎并源于圣灵的境界!行在新的领域中加拉太5:16我说,你们当顺著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17 因为情欲(肉体)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18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19 情欲(肉体)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20 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分争、异端、21 嫉妒(有古卷加: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22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23 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24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25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加拉太5,这些经文将“圣灵”与“肉体”(中文翻译作“情欲”)这两个领域,作了鲜明的对比。保罗毫不含糊地说:“行这样事的人(即:行情欲的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另一方面,“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他们藉着悔改、信靠基督,已经与旧的领域与罪的生活划清界限、一刀两断了。神给了基督徒胜过肉体的应许:当他们“靠圣灵行事”“顺著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25节,对我们今天的学习,尤其重要。“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或:活在圣灵中),就当靠圣灵行事(活:行在圣灵中)。”请记得,我们已经在罗马书中看到:基督徒都是在“圣灵里”。他生活在圣灵的领域中,圣灵是他生命的源头。 “如今,”保罗说:“认清你所处的境界,并要行在其中,要付诸于行动。”“我们若活在圣灵里,就当行在圣灵里。” 记得:只有两个领域、两个境界。身为基督徒,我们都活在圣灵的境界里,因为我们向属灵的新事物活过来了,所以,如今头一次,我们可以资取灵界中圣灵的能力,靠圣灵行事。一方面,圣灵中行事,涉及到顺服圣灵负面的提醒。当我们心中感到圣灵为我们要做的事“担忧”时,我们就要立刻止步。“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弗 4:30)另一方面,圣灵中行事,也涉及到听从圣灵正面的引导。当他叫我们做一件事,或为他做出口,或见证,或祷告,就“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帖前 5:19)当我们“靠圣灵行事”时,我们就会亲身经历到刚刚提的善美的“圣灵所结的果子”了。 罗马书7与8章中的两个领域 《重生》是肉体与圣灵“领域交换”的概念,是我们理解许多其它经文的钥匙,尤其是正确地理解罗马书 7 章的基础。 请注意,在保罗(罗 7:7-25)的讨论之先,他首先在(7:5-6)的介绍中论及这两个领域:“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著心灵(心灵:或作圣灵)的新样,不按著仪文的旧样。” 这里,保罗再次在这两个领域中思考。只有这两类人:一是那些“属肉体”(未重生的人),他们的特征是“恶欲就在……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这些恶欲,是“因律法而生的”;二是基督徒,他们的特质是“脱离”了律法的“捆”绑,如今服事主,“按著心灵(心灵:或作圣灵)的新样,不按著仪文的旧样。” 我们不难发觉(罗7)中的主角,是属于哪一类人。他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罗7:14)律法在他里面挑起了诸般的恶念(罗 7:7-14),使他不得不“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罗7:23)。他是罪的俘虏,苦不堪言;他迫切寻找人能救他“脱离这取死的身体”(罗7:24)。而且,整章经文,他没有一次提到圣灵!所以,很明显地,这人不是在“圣灵里”,乃是在“肉体中”。因此,基督徒“失败了”,就自我安慰说,他仍活在(罗7)中,是不智之举。尽管有时基督徒可能觉得他好像仍“归属”(罗7),但其实他已迁入了一个新的领域(参:附文C)。 还有一件发人深省的事,就是保罗在(罗7:7-25)一结束了他对律法、罪恶和肉体的讨论,就立刻用“两个领域”的概念再次总结一切。他说:“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8:1-4)这些经文,不过是保罗起初的引言(罗7:5-6)更详尽的重述。请注意(罗8:4)形容基督徒是“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正如我们查考(罗8:5)时曾说过,这些话不是劝勉,乃是陈述;不是在描述一些高级基督徒的经历,乃是在陈述一切正常基督徒的样式(罗8:14)。这总结下面的经文中(罗8:5-14)保罗会继续讨论“肉体”与“圣灵”这两个领域。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前面,我们已经看到《重生》是境界的改迁:基督徒不再是“属肉体的”乃“属圣灵的”了;然而,不仅如此,基督徒更从属地的领域迁移到属天的境界。这是我们以下要查考的《重生》的第八个比喻。 “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歌罗西 2:02-22) 所以,你们若真与基督一同复活,就当求在上面的事;那里有基督坐在神的右边。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基督是我们的生命,他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 与拜偶像一样)。因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当你们在这些事中活著的时候,也曾这样行过。但现在你们要弃绝这一切的事,以及恼恨、忿怒、恶毒(或作:阴毒)、毁谤,并口中污秽的言语。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歌罗西 3:1-10) 根据(西 2:20-22),基督徒不再活在“世俗中”!他们已向世界“死了”,并进入了一个不同的境界。这暂时的物质世界,到“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也不再是基督徒生存的境界。那么,他们在哪个境界里呢?接下去的经文(西3:1-10)提供了答案:“你们……与基督一同复活……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基督是我们的生命。” 基督徒“已经死了”,他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如今,他活在属天的领域中。当他生活的领域仍属这个世界,他就随从这世界的方式去生活。“当你们在这些事中活著的时候,也曾这样行过。”(西 3:7)但如今他已迁移到属天的境界,所以神要他认清这事实,并要“思念上面的事”(西 3:2)。 亲爱的弟兄,如今你是属天的人,你不是属地的一份子,就世界而论,你已经被钉死了;世界也“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加6:14),只有你这尚未得赎“必死的身体”仍旧活在这“地上”的世界。所以,保罗劝勉我们:“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西 3:5),要“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不要效法这个世界(世代),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 12:1-2) 不属这世界 “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你们是属这世界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约8:23) 与犹太人的对话中,我们的主耶稣又一次论到天与地这两个境界。正如我们意料之内的,他论到自己是属乎天的;但在我们意料之外的是,几章之后,他论到所有的基督徒,也说: “世界又恨他们;因为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约17:14,16) 基督徒也不属世界,正如基督不属世界!他们既在他属天的生命上有份,就归属一个不同的境界。他们已“从上面而生”,属于一个新的系统。他们藐视世上“人所尊贵的”(路 16:15);却珍惜人所轻看的。对他们而言,“匠人所弃的”无用的石头,却是宝贵的房角石(彼前 2:4,7)。世人不能透视他们的动机与言行,因他们注目在眼不能见的事物上(林后 4:18)并投身于那隐形的实际中。他们明白世人“以为愚拙”的“隐藏……奥秘的智慧”(林前 2:6-10,14)。他们有“基督的心”(林前 2:16)。“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他。”(约一 3:1)因这些事实,难怪世人恨恶基督徒了!“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约15:19) 天国的公民 “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腓 3:19-20) 基督徒已是天上的国民,我们与那些以世事为念、以肚腹为神的世人截然不同。我们的动静起坐都在天上;我们的心思意念也系于天。(西 3:1-2)我们寻求上面的事,切慕我们的救主与君王的再来。 “这夏甲二字是指著亚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他的儿女都是为奴的。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他是我们的母。”(加 4:25-26) “你们原不是来到那能摸的山……你们乃是来到锡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里有千万的天使,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有审判众人的神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来 12:18.22-23) 在以上的经文中,我们再次看见:基督徒是“天上”耶路撒冷的天生公民。他们不是来到一座能触摸的、物质的山上,乃是来到一座眼不能见的、天上的锡安山、大君王的城中。(诗 2:6-8;48:1-2;87:5;110:1-2)如今,他们与那些在他们之前,在主里睡了、回归天家的义人,同属于那“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这是一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经营所建造的。”(来 11:10、16)基督徒心神向往着这座永恒的、天上的耶路撒冷,故此,他们甘心放弃地上、暂时的安逸与保障,“出到营外,就了他(基督)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我们在这里本没有常存的城,乃是寻求那将来的城。”(来 13:12-14) “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我听见有大声音从宝座出来说:看哪,神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他的子民。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启21:2-3) “……「你到这里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我被圣灵感动,天使就带我到一座高大的山,将那由神那里、从天而降的圣城耶路撒冷指示我。城中有神的荣耀;城的光辉如同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明如水晶。”(启21:9-11) 谁是这座“圣城新耶路撒冷”呢?她就是那位“新妇,就是羔羊的妻”!这座城、这新妇,如今居住在天上,终有一日,她更要“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那时,“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永远“作他们的神”。那时,“神的荣耀”也要永远在他们身上。哦,如今,我们已在这天城中有份!如今,我们就是羔羊的妻、基督的新妇!何等蒙福!何等荣耀! 美丽锡安,我神圣城,万般荣耀难尽述, 有许必应,有言必践,选你作为祂居所; 万古磐石是妳根基,谁能摇动妳安息? 救恩墙垣四围环绕,尽可嗤笑众仇敌。 看永远活水滔滔,涌流来自永远爱, 无穷活泉供你儿女,永无缺乏的恐惧; 谁能觉得困倦干渴,当此活水长涌流, 恩典坚如赐恩的主,历尽年代仍屹立! 慈爱救主,我若蒙恩,得永居住锡安城; 任凭世人讥笑惋惜,靠主圣名得光荣。 世间一切富贵荣华,必如梦幻尽烟消, 真正福乐,永久财宝,锡安居民方知晓。(JohnNewton 约翰.牛顿) 与基督同坐 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弗1:3) 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弗2:4-6) 因我们在“基督里”,在他复活的生命中有份,所以,我们也与他“一同坐在天上”。在他里面,我们拥有“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因此,我们一无所缺;“神的神能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赐给我们”了。(彼后1:3)除基督以外,我们别无所需;我们只需要看清并进入我们在基督里已经拥有的丰盛。这才是我们最大的需要!唯有圣灵能够帮助我们进入这属灵的实际(约 14:16、20、26;16:12-14)。因此,保罗为以弗所的信徒祈求,好叫圣灵照明他们“心中的眼睛”使他们“……知道他向我们这信的人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弗1:15-19)这能力就是叫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大能大力,这能力更“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弗 1:19-21)继续向下观看这些经文明确地告诉我们,基督徒的根源与境界都在天上。我们不属乎这世界,不活在世俗中(西 2:20),乃住在天上面(西 3:3)。这个认识,与你我的动静起坐息息相关。到底我们怎么看自己?是活在“下面”,好像一个海底的潜水者,藉着一条细微的生命线与上面(天国)相连呢?还是“坐在天上”,居高临下,观看地上的事务呢?这两个的角度有天渊之别!究竟我们的座右铭是“不断向上观望”(等候你还不归属的高天)?或是“继续向下观看”(从你已经居住的所在,藏在基督里,稳坐在天,居高临下,俯视地面)? 实际来说,基督徒已立足于不败之地,我们不是努力去达到一个达不到的境界,或竭力去打一场打不赢的仗。不!我们已与基督的生命联合,与基督的得胜有份!他已凯旋而归,我们也必能得胜。基督徒啊,你已与基督复活的生命合一了! 藉着他的受死、埋葬、复活、升天,他已胜过了罪的权势,也救你脱离了罪的辖制。罪必不能作你的主,因你在他的生命中有份,他没召你去靠自己成就他没有成就的,他乃叫你去相信他已为你成全的,并且行在其中。因此,你不必再怀疑困惑、苦苦挣扎;你可以靠主“打那美好的仗”(提前6:12),更得胜有余。我们与黑暗权势的争战,也是如此。我们需要时刻提醒自己:基督已在十字架上打败了撒旦(西2:15;约12:31),我们在“基督里”与他同坐天上,“远超过一切”邪恶是势力(弗1:20-21)。这是我们的立足点!当我们读(弗6:12)时,要记得这得胜的实际:“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战败的)执政的、(投降的)掌权的、(俘虏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征服的)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当我们谦卑地“顺服上帝”并“抵挡魔鬼”时,神应许我们这本软弱如羊的人,那吼叫的狮子也必离开我们“逃跑了”。(各 4:7)愿荣耀归于神!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重生,是境界的改迁。我们要查考的第九、也是最后一个重生的比喻,是有关基督徒从“罪的捆绑”进入“义的束缚”。因着这个变迁,每个基督徒都可以由衷地说:“我从前是罪的奴仆,如今我得了释放,成了义的奴仆。”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罗6:6)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6:14) 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麽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6:16-23) 只有两个主 正如我们从前一直所看见的,这段经文也照样提到了两个主人,没有第三个选择。这不稀奇,因为这是圣经一贯的教导: 只有两个可以管辖我们的主:一是罪,二是义。这两个主人,彼此对立,水火不容。他俩的分别不是一点儿而已,乃是污秽与纯净、下流与高尚、无耻与尊贵之间的差异。换言之,这是生死之分、天渊之别、天堂与地狱、上帝与魔鬼的不同。既然这两个主人不共戴天,所以我们绝不可能同时讨好。“一个仆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路 16:13) 全人类都是奴仆 当你读这些经文时,也许你会很惊讶:原来所有的人都是奴隶!没一个例外,不论是这本书的读者或作者,全都身不由己。此时此刻,你我若不是罪的奴仆,就是义的奴仆。在这两者之间,没有中立,没有混合。全世界没有一个无拘无束的“自由人”。问题不是:你是否归属一个主人;乃是你所归属的主人是谁。是那以生命与平安祝福你的、善良的好主人?还是那以死亡与毁灭咒诅你的、邪恶的坏主子? 伊甸园中,撒旦在夏娃心里,种下了一个反叛的恶念:“神是不可靠的!”于是,夏娃决定采取中立,好自己察验撒旦的理论是否正确。当她如此以身试法时,她恍然明白:上帝与撒旦之间:没有中间地带。可惜!她醒悟时已太迟了!覆水难收啦!当我们脱离上帝的主权时,我们就立刻进入了恶者的权下。它是那“盗贼”,他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约10:10)正如火车头,必须持守在轨道的约束中,才能自由的驰骋,达到其存在的目的;照样,人唯有服在他创造主的权下,才能得享充实的人生与真正的自由。 罪的奴仆 先前引用的经文,清楚地说明:在我们重生之前,每个人都是“罪的奴仆”(罗6:6、17、20)。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我们从前活在罪恶的权势之下,身不由己。罪“作王”(罗5:21),辖制它的臣民,强迫他们顺从。他们不得不听从它!不论圣经或教会历史中,都充满了这样的例证。譬如:布道家左特(Mel Trotter)在得救前,是个不能自拔的酒鬼。有一次,他酩酊大醉了十天,回到家中,发现他两岁的儿子,已经死在妻子的怀中。左特满了自责,后悔不堪。 于是,泪流满面,信誓旦旦,以后永远不再碰酒了。然而,他儿子埋葬后不到两个钟头,他又醉醺醺地回到家中。这就是罪恶的铁腕!但是,不仅是酒鬼或瘾君子才是罪的奴仆,所有基督之外的人,都活在罪恶的捆绑中。甚至,所谓“心地善良”“道德高尚”“安份守己”的“正人君子”也不例外,人人都是罪的奴隶,因人不甘心信靠神,人不愿意敬拜神。为什么?为什么他不肯在他的创造主面前屈膝俯伏呢?为什么他不愿将爱戴、尊贵、荣耀归给那永活的上帝呢?很简单,因为他的主子不容他!罪在他生命中有个坚固的营垒,不允许他去做那天经地义、合情合理的事。“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著他们。基督本是神的像。”(林后 4:4) 约翰8:31-36,主耶稣清清楚楚的告诉我们,天堂中没有“罪的奴仆”:“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他们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自由』呢?”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罪的奴仆不能永远住在神儿子的家中,唯有主的真门徒有永久居留的自由。 义的奴仆 自重生的那一刻起,基督徒不再是罪的奴隶,反成了义的奴仆:“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罗 6:17-18)注意以上的经文,基督徒不仅是“从罪里得了释放”,乃是“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是“已经”从罪中得自由了!这里,保罗指的不是“完全无罪”,乃是从罪的主宰与辖管中得解脱,改换一个主人,成了义的奴仆。根据主耶稣的话,这拥有权替换的时刻,是当那“更壮的”(基督)来攻击那“壮士”(撒旦)时,将他的掠物夺回:“壮士披挂整齐,看守自己的住宅,他所有的都平安无事;但有一个比他更壮的来,胜过他,就夺去他所倚靠的盔甲兵器,又分了他的赃。”(路11:21-22)哦!荣耀的更换!我们从撒旦的恶势力下得释放,进入主耶稣的主权之中,永远成为他那充满感恩的爱的俘虏! 所有的基督徒都是“义的奴仆”。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活在义的管制之下:义作王,统治我们,要求我们顺命。不论圣经或教会历史中,也有许多实例。譬如,先知耶利米,心中有催逼,要传讲神的话,尽管他因此饱受凌辱,仍然奋不顾身,继续讲论:“我每逢讲论的时候,就发出哀声,我喊叫说:有强暴和毁灭!因为耶和华的话终日成了我的凌辱、讥刺。我若说:我不再提耶和华,也不再奉他的名讲论,我便心里觉得似乎有烧著的火闭塞在我骨中,我就含忍不住,不能自禁。”(耶20:8-9)历史上,多少次基督徒受义的驱使,必须向失落者作见证,或向需要者施恩助,不然,他们就坐立不安,甚至彻夜难眠。因着基督大爱的激励(林后5:14),他们欢然舍弃性命,甘心忍受火刑,或被野兽吞吃。因他们是义的奴仆,所以犯错误时,每每情不自禁,要降卑自己,求别人饶恕。在英国岛屿的大复兴中,藉着 W.P. Nicholson的传道,一群粗矿的码头工人悔改信了主。他们将从前偷窃的东西归还原主,以至货仓充满,没有余地,所以,公司不得不发布公告:“请不要再归还偷窃的物品!”这就是基督徒所受的“义的辖制”!何等蒙福的自由!何等奇妙的重生!何等荣耀的交换:从罪的奴仆,成为义的仆役!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马书6:14)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拉太2:19-20) 正如我们先前几章所查考的,圣经描述重生是一种“境界的交换”:从地上进入天上,从肉体进入圣灵,从罪的辖制进入义的管理。然而,圣经还形容另一种交换,就是从“律法之下”进入“恩典之下”。既然这个层次的交换,概括了《称义》与《重生》这两个神迹,所以,我们务必一同查考,因在某些方面,这两者都同时涉及到了。 以上所引用的经文中,保罗告诉我们,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并且已“向律法死了”。在他其它的经文中,也告诉我们,基督徒已经“脱离了律法”(罗 7:6),不再受律法“捆绑”(罗 7:6),因基督已将我们从律法“奴仆的轭挟制”之下“释放”出来了(加 5:1)。没错,失落之子与神的关系是在律法之下;然而,对基督徒而言,并非如此。我们如今生活在他荣耀的“自由”里(加 5:1,13)。 基督徒生活在“在恩典之下”是什么意思呢?他们“不在律法之下”,已“向律法死了”,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是不是说:如今基督徒坑蒙拐骗偷、或继续犯罪作恶,都不算错了呢?不!保罗的回复是个无容置疑的“断乎不可!”(罗6:14-15)那么,究竟从律法中得自由所表达的意思是什么呢?好,既然我们先前已经详细查考了称义与重生的本质与特性,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可以提供一些答案。这些答案,不但美妙绝伦,而且意义深长。 咒诅 从什么角度来说,基督徒已经脱离了律法呢?第一个答案是,基督徒已脱离了律法的咒诅。所有失落的人类都活在咒诅之下:“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著:「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 3:10)不论非基督徒的生活多么平顺安稳,他仍时刻活在神的咒诅之下。尽管,也许他的儿女健健康康、他的园子欣欣向荣、他的花果结实累累,但是,神的震怒依然“常在他身上”(约 3:36)。终有一天,他要听见那可怕的宣判:“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25:41) 反之,基督徒已经从律法的咒诅下得救赎了:“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著:「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加 3:13)荣耀归于神!你若是个基督徒,你就不受咒诅了!在你身上没有一丝一毫的咒诅!因为“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不但如此,也再没有咒诅会临到你了,因你一切的罪愆都石沉大海、不再纪念啦!(来8:12) 律法中得释,哦,荣耀的境地! 耶稣已替死,我罪完全赦免! 前受律法咒诅,因堕落受伤, 如今因恩典得赎,一劳永逸! 全备的救恩,罪人接受吧! 彻底的救赎,信徒相信吧! 仰望十字架,罪担必脱落! 基督已救赎我,一劳永逸! (PhilipP. Bliss) 祝福与恩惠 基督徒不仅从律法的咒诅下得了释放,更从想要靠行律法称义得生的千斤重担下得了解脱。正如前几章中我们所看见的,人若可以藉着行律法立自己的义,律法就应许了他生命与祝福,因律法的原则是:「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加3:12;路10:25-28;腓3:9;罗10:5)在律法之下的人,呕心沥血(并头破血流)试图赢得神的喜悦,想要得到满分。 然而,对基督徒而言,却截然不同。他已得了“满分”;他已拥有永生;他已因着基督的代赎功劳,得到了神的笑脸与恩惠。神悦纳他,正如新郎喜悦他的新娘一样:“新郎怎样喜悦新妇,你的神也要照样喜悦你。”(赛 62:5)“当那日,必有话向耶路撒冷说:不要惧怕!锡安哪;不要手软!耶和华你的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他在你中间必因你欢欣喜乐,默然爱你,且因你喜乐而欢呼。”(番 3:16-17)弟兄们,我们深知自己的不堪,实在不配神的青睐,但他竟如此眷爱我们,叫人受宠若惊、难以置信。然而,他确实爱我们,不仅如此,他的爱真是长阔高深,是远“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3:19)。 基督徒已经从律法中得释放了;他不再苦苦地靠着行律法去赢得生命。基督不仅救赎他脱离了律法的咒诅;更为他赢得了一切关乎生命与公义的福分。“基督……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著所应许的圣灵。”(加 3:13-14)这意思就是,如今我们不但不活在律法的咒诅之下,反而时刻生活在神的祝福之中。尽管,也许他的儿女经常生病,他的田园饱经荒旱,他的花果不能结实,然而,他仍常活在神的笑脸之下。这祝福的光景源于他称义的地位:“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加 3:8-9)“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 4:6-8)宁可在神的祝福下,关在牢狱中渐渐衰残,也不要在神的咒诅下,住在王宫里享受荣华富贵。 “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太25:34)你是个基督徒吗?若是,那么你就承受了超过你所能想象的神的祝福。“如经上所记:神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9)“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爱随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直到永远。”(诗23:6) 外表的仪文 正如我们前半段所看到的,基督徒“从律法中得自由”的某些层次,涉及《称义》。他从律法的咒诅下得了释放,他也从想要藉着“行律法得生”中得了解脱。但还有一个关乎基督徒“从律法中得自由”的层次,不但涉及并直接源于《重生》:就是,从前与他的本性与欲望相违的律法外表的仪文规条,如今也不再捆绑他了;从这次层面,基督徒也从律法下得自由了。这个自由,是藉着新生的奇迹临到他的。要了解其意义,我们只需要想想不信主之人的光景:对他而言,律法是外添的,强加在他身上,违背他的本性,约束他的欲望,使他时刻被限,受尽挫折痛苦,真是万般无奈。律法禁止他不做他喜悦的事,又命令他去做他恨恶的事。当他伸手要偷东西时,律法说:“不可偷窃”。当他注视一个妇人、想入非非之时,律法又说:“不可奸淫”。失落的人,真是苦啊!他的景况可以用一句贴在车尾上的流行标语来概括:“一切我所喜爱的都是不合法、不道德、或是加增体重的。”律法恩威并施,辖制管束失落的人;他恨之入骨!“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7) 基督徒都已从这辖制中得释放了!对他而言,律法不再是与他本性与欲望相违的外表仪文、条条框框了!反之,如今,藉着重生的奇迹,律法已在他里面,刻在他心版,“写在他们心上”了。(来8:10)如今,他不再受律法辖制,反被神的大爱激励(林后5:14)。从他心底发出的渴望,自然地吻合了律法的规条、满足了律法的要求,因为“……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10;加 5:14)基督徒,按着他真实的本性行事为人,不用担心他会抵触神的律法,因为“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加5:22-23)“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加5:18) 根据这个事实,保罗说:“我们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弑父母和杀人的,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提前1:8-10)义人,既受他里面圣洁本性的制约,就没必要去遵循这些外表的条例;甚至,新约的规条与劝诫,之所以必要,是因为我们尚未完全“像他”(约一3:2)。既然我们仍活在这“必死的身体”内(罗8:11),还可能中了“魔鬼的诡计”(弗6:11),并且“被罪迷惑”(来3:13);所以,我们仍然需要这些“路牌”来指引我们分辨善恶。然而,当我们在恩典中继续长进,心思意念不断“更新而变化”,“心窍习练得通达,就能分辨好歹了。”(来5:14)如此,我们就越来越能够“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 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他乃是(如保罗所说的)“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林前 9:21)。如果所有的人都真信基督,那么,房子就不必上锁,商店也不必有“禁止偷盗”的警告。到了天上,这一切就会成为事实,因为那里,人人都得着了真自由,可以“为所欲为”了!天堂不会有告示牌写着“不可杀人”或“你要尽心的爱主你的神”,这一切都没必要啦! 供与求 基督徒都向律法死了。他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再细述下去,我们就会超越本书主题,然而,也许我们还应该再提到“向律法死”的另一个层面:就是,基督徒不再活在“要求”的领域中,乃活在“供应”的境界里。如今,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律法不能再辖制我们,恩典如今“作王”管理我们(罗5:21)。这是我们现今的境界,其中,一切都在乎神;人说了不算,神说了才算,唯有神才有终极的主权。他的恩典,已在信徒心中动了工,好叫他们向善,并且顺服。“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 在这领域中,恩典作王掌权。尽管我多有软弱失败,神却保证要成全他在我里面的善工,直到我全然效法基督的摸样。虽我可能因自身的败坏而惊讶,但神却不以为怪。早在他爱我之先,就深知我一切的罪孽与亏欠,他甚至掌控环境,叫万事互相效力(包括我的失败),为要暴露我的软弱,更要救我脱离罪权(路 22:31-32),好叫我最终得到益处。新约中,神因着他的怜悯,决心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结 36:25)他不屈不挠,直到大功告成。不达到目的,他必不罢休!哈利路亚! 安息在成圣之恩中, 全能者必成全, 向前行,罪与死置后, 爱与生命置前, 哦,让我心充满盼望! 我要赞美不止!(A. L. Waring)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从亚当进入基督 “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如经上所记:『夸口的,当指著主夸口。』”(林前 1:30-31) 前几章中,我们已查考了《称义》与《重生》这两个奇妙的神迹,明白了其中一些的奥秘。到此,我们应当看清:这两个大神迹就是福音的核心、福音的基础!有什么能比传讲这与神和好的“好消息”更荣耀的呢?那无可救药、十恶不赦的罪犯,如今可以披戴基督的义,坦然地侍立在上帝面前!那罪大恶极、肮脏污秽的罪魁,如今可以在基督里,焕然一新,成为新造之人! 尽管如此奇妙,这两个神迹《称义》与《重生》,不过是《在基督里》那包罗万象的实际当中的一个部分。正如先前的篇章中所描述的,身为基督徒,我们可以说:我们称义了,有完全的义,成了新造的人,与主坐在天上,并且蒙了诸般的福分。总之,一言以蔽之:就是,如今我们“在基督里”了!因为在基督里,就可以拥有一切可以想象的、属灵的福气(弗 1:3),包括称义、重生,并“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各1:17)。(参:附录 D) 在基督里称义 一切在称义的福分都在基督里属于我们。在基督里,我们有完全的义,就是神的义:“……得以在他(基督)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 3:8-9)“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因此,可以说我们“在基督里称义”(加 2:17)“我们在爱子里(基督里)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西 1:14)“……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 8:1) 在基督里成为新人 正如一切称义的福分都在基督里属于我们;照样,一切重生的福气也都在他里面归于我们。“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弗2:10)我们已“在基督耶稣里成圣”(林前 1:2)。我们“在他里面也得了丰盛。”(西 2:10)“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弗2:6) 全然依靠的生命 以上的经节很清楚地表明:在神之外,我们自己不能拥有称义与重生的福分。神没有把我们造成一种,在他以外,能够独立自主、自我产生生命、拥有正面公义的“新人”。反之,我们“在基督里”才能成为新造的人。离开了基督,我们一无所是,也一无所能(约 15:5)。我们一切的所是与所有,都在基督里。因此,基督徒的生命,是一个全然依靠神的生命。这就是主耶稣在约翰十五章的教导:“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麽。”(约 15:4-5)“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麽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著字句,乃是凭著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作:圣灵)是叫人活。”(林后 3:5-6) 我愿倒空,让主充满, 成为主洁净器皿, 我无力量,唯主加添, 使我成流通管道。 主啊,我愿成为管道, 让你奇妙大能力, 充满我心,藉我流出, 每时每刻不停止。(Mary Maxwell) “亚当里”与“基督里”的对比 这把我们带入最后“境界交换”的思考。这个交换比其它的更基本、更深入、也更包括万象,就是从“亚当里”进入“基督里”。根据圣经,所有人类的历史,可以归入两个源头,就是:亚当与基督。无一例外,所有的人,要不就在亚当里,要不就在基督里。在亚当里的人都死了;在基督里的却永远活着。 “死既是因一人而来,死人复活也是因一人而来。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复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后,在他来的时候,是那些属基督的。”(林前15:21-23) “经上也是这样记著说:「首先的人亚当成了有灵的活人」;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但属灵的不在先,属血气的在先,以后才有属灵的。头一个人是出于地,乃属土;第二个人是出于天。那属土的怎样,凡属土的也就怎样;属天的怎样,凡属天的也就怎样。我们既有属土的形状,将来也必有属天的形状。”(林前 15:45-49) “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 5:14,17-19) 请注意,这些经文告诉我们,亚当是基督的“预像”,基督是“末后的亚当”。亚当是有史以来的第一个人,他是人类的始祖与元首。因着他的堕落,罪与死进入人间,全人类就注定要毁灭;而基督(第二个亚当)来到,创始了一个新的族类,也成了这新族类的元首。正如亚当代表一切在他里面、与他联合的人类;照样,基督也代表所有在他里面、与他联合的人。一切在亚当里的人,都与他认同;照样,一切基督里的人,也与基督认同了。 两个领域的特征 亚当与基督,这两个境界的交换,是任何人所能经历的最深层、最基要、最无所不及的改变。它包括了圣经中所有关乎救恩的改变,也包括了我们先前所讨论过的改变。请再次注意,这两个境界与其所包括的交换: 在亚当里在基督里 罪(罗5:12,19)义(罗5:18-19) 定罪(罗5:18)称义(罗5:18) 死亡(罗5:17;林前15:22) 生命(罗5:18;林前15:22) 肉体(罗8:9;7:5)圣灵(罗8:9) 世界(西2:20)天上(西3:1-3) 律法(罗6:14)恩典(罗6:14) 咒诅(加3:10)祝福(加3:14, 8-9) 捆绑(罗7:6)自由(罗7:6;林后3:17) 罪作王(罗5:21)恩典作王(罗5:21) 罪“之下”(罗3:9;7:14)恩典“之下”(罗6:14) 罪的奴仆(罗6:17)义的奴仆(罗6:18) 死作王(罗5:17)我们在生命中作王(罗5:17) 黑暗(徒26:18)光明(帖前5:4-5) 撒旦的权势(徒26:18)神的国(西1:12-13) 基督徒已“向旧的境界死了” “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罗 6:9-11) 一旦我们了解到亚当与基督这“两个境界”是如何地包罗万象,我们就可以理解保罗,当他说基督徒“向……死了”,是什么意思。罗马书 6:11,保罗要基督徒相信并且看自己向“罪”是死的。同样的词语也用在基督徒与“律法”的关系上:“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加 2:19;罗 7:4;西 2:20-21)基督徒与世界的关系,也是用钉十架与死亡的词语来表达。“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 6:14-15)请注意,我们向世界的死,与我们“作新造的人”和与基督同钉“十字架”都是息息相关的。 当保罗说:基督徒已经向罪死了、向律法死了、向世界死了,他所要表达的是什么呢?当然他的意思不是:我们如今不再受这些事物丝毫的影响了。不,既然保罗勉励我们“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罗6:12),那么很明显的:我们并非对罪完全无动于衷。要不然,这样的劝勉就是多余的了。罗6:11的意思不是:“虽你明知自己仍受罪的左右,但你要若无其事,假装不受影响。”不,要理解“向罪死了”的钥匙,可以在(罗马书 6:10)中找到,其中论到基督自己的经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请注意,根据保罗,甚至基督自己也“向罪死了”!当他死时,他如何“向罪死了”呢?他曾否向罪“活”过呢?如今,他复活了,他又如何“向神活着”呢?他曾否不“向神活着”呢?答案很明显:当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时,他“向罪死了”,因他脱离了罪的境界;如今他“向神活着”,因他复活、升天时,进入了天上的境界。“这样”,第11节,保罗说:基督徒“向罪……是死的”,因我们已迁离了罪的境界;如今我们“向神……是活的”,因我们已进入了他的领域! 基督徒已搬出一个领域,又进入另一个领域。当保罗说:我们已经“向罪死了”,他所说的都是实在发生的事实。基督徒“向罪死了”,意思不是“不再受罪的影响了”,乃是不再活在罪的权势之下了。当我们的旧人钉死时,我们已迁离了肉体的境界、世界的领域、律法的统治、和罪与死的权势。 基督徒啊,你的确已经“向罪死了”,因你已迁移了罪的境地。如今,罪不再“作王”统治你了,它不再塑造你,不再辖管你;你也不再作它的奴仆了。正如诗篇三十七篇中的恶人之死,基督徒“旧人”的死也是如此:“还有片时,恶人要归于无有;你就是细察他的住处也要归于无有。”(诗 37:10)我们从前的“恶人”,也必“归于无有”,“你就是细察他的住处”,也无影无踪!那想要找回他旧址的人,会因他的缺席“为怪”:“因为往日随从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恶欲、醉酒、荒宴、群饮,并可恶拜偶像的事,时候已经够了。他们在这些事上,见你们不与他们同奔那放荡无度的路,就以为怪,毁谤你们。”(彼前 4:3-4)之前的经节,解释了这意想不到的改变,是如何发生的:“……在肉身受过苦的(即:死了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你们存这样的心,从今以后就可以不从人的情欲,只从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彼前 4:1-2) 基督徒啊,你向罪的死是个事实!因此,你要实事求是:看自己向罪是死的,更要在基督耶稣里看自己是活的。 基督里生命的确据 我们的研经已将近尾声。或许,再次思量真信徒将来那无以言喻的光明前景,是很恰当的。每个基督徒都应该为他如今“在基督里”与基督联合,而大感庆幸、大得安慰。毕竟,我们每个人都亲身经历过与亚当联合的痛苦与绝望!与亚当的联合,有效的保证了我们每个人的犯罪、审判和死亡。“罪作王”(罗 5:21)与“死作王”(罗 5:14)辖管着每个堕落的亚当之子,直到他们被拽下地狱的万丈深渊,永远的沉沦灭亡。 既然与亚当的联合,都如此有力地保证了死亡;何况与基督联合,岂不更强而有力地保证了生命吗?这就是保罗在罗马书五章的论点。他反复强调:基督的救赎,远比亚当的工作“更”有果效。“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罗 5:17,15)“只是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著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罗 5:20-21) 罪是个残酷的暴君,他以强权压制亚当里的人,以致他们注定要死。然而,如今,罪不再作王辖制基督徒了!取而代之的,恩以它无以抗拒的大能,作王管理我们了!基督徒啊,也许你失败跌倒,也许你软弱多愁,也许你有很多理由怀疑自己能否进入天国;但是,恩典在你生命中“作王”了,他必不弃不离、不屈不挠的帮助你,直到你战胜一切罪恶,完全效法了基督的摸样!哈利路亚!恩典藉着义,有效地“作王”,一直到“永生”! 让我灵今兴起, 将恶者踩脚下, 因元帅带领我, 前去赢得冠冕: 纵使地狱死亡抗拒, 最弱圣徒,也必凯旋。 尽管阴间权势, 散发香风毒雾, 用尽千方百计, 齐来诱惑威逼, 我仍安稳,因我基督, 保守之恩,得胜有余。 Issac Watts 继续居高临下,往下观看! “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