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圣经《重生与称义》人可以在神面前称为“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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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们遇到人类救恩上可以想象到的、最大的障碍:就是,一位绝对公平公义的审判官,怎能称一位绝对有罪的犯人为义呢?有罪的人类怎能逃脱地狱的审判呢?神的话明明告诉我们:“定恶人为义的,定义人为恶的,这都为耶和华所憎恶。”(箴 17:15)假设一个父亲回到家中,发现全家都被谋杀了。他拼命追逐之后,终于抓到凶手,又把他带上法庭受审。法官认定他是元凶,证据确凿,无可置疑。然而,到了最后宣判的时刻,法官竟然说:“的确,这人犯了滔天大罪,责无旁贷,然而,我慈悲为怀,满有怜悯,所以我决定宣判他无罪释放,不但如此,从律法的角度,我更要宣判他是义的。”岂有此理!这样不义的法官,与那杀人的凶手有什么两样?是的,他“定恶人为义”,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
若在人的法庭上,这都是不公不义,何况是神的法庭呢?我们这些被罪玷污、罪咎难辞的亚当的后代,怎能侍立在审判全地的公义的大法官(上帝)面前呢?他怎能“称罪人为义”,而不陷自己于不义呢?“对恶人说:你是义人的,这人万民必咒诅,列邦必憎恶。”(箴 24:24)神若对你我这样的罪人说:“你是义人”,他怎能不违背自己公义的本性?
他怎能救我们脱离“他自己”,即他自己的公义和公平呢?这个难题,给一切被罪疚感困扰的人,带来了无穷的烦恼。这也是先祖约伯的一大困惑,他说:“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若愿意与他争辩,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伯 9:2-3)“人是什么,竟算为洁净呢?妇人所生的是什么,竟算为义呢?神不信靠他的众圣者;在他眼前,天也不洁净,何况那污秽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伯 15:14-16)“这样在神面前,人怎能称义?妇人所生的怎能洁净?在神眼前,月亮也无光亮,星宿也不清洁。何况如虫的人,如蛆的世人呢!”(伯 25:4-6)
没有比悔罪之人,更能感受到这难题的千斤重担。他深知自己罪有应得、该下地狱,正如常有人宁可向政府自首,坦白交代,接受公义的裁决,也不愿继续忍受罪咎感的煎熬。是的,痛悔的罪人,知道自己配受刑罚;若不受报,就违背了天理。他知道神不能睁只眼闭只眼,把他的罪过掩盖起来。因此,他从内心深处呼唤:“公平的上帝怎能对我微笑呢?
我的罪咎怎能除去呢?神祝福怎能临到我呢?如我这样不堪的人,怎能在神面前称义呢?”
 
担当罪孽(imputation)
 
这难题只有一个解答,就是必须有人甘愿为罪人偿还罪债,因为公义必须得到满足!所以,只有两条出路:要不就罪人自己下地狱永远受罪,来满足公义的要求,要不就有人替他受罪。
令人惊叹的好消息是,那“人”竟然出现了,就是主耶稣基督,“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 2:24)。“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 53:4-5)这个大交换,是如何成就的呢?要明白这点,我们必须先研究一个字“impute”。这个字可以翻译作:“算”“看”“归”或“担当”。我们可以从保罗写给腓利门,有关他归还一个奴仆阿尼西母的一段经文当中,略略体会这个字的含义。保罗说:“你若以我为同伴,就收纳他,如同收纳我一样。他若亏负你,或欠你什么,都归在我的账上。”(门17-18)这里保罗嘱咐腓利门,不论阿尼西母欠他什么,都要“归(原文:impute)在他的账上”。这原不是保罗欠的债,但他愿意代替阿尼西母,承担债务,因此就算在他的账上了。
现在,与这同一字根(impute)相关的字也用在《罪》上。例如,圣经说,“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算在我们的账上)”(罗 5:13)。又一次,罗马书四章,保罗说,“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impute)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impute)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 4:5-8)荣耀的交换!我们的罪,不算在我们的账上,却算在基督的账上。他代替我们承担罪债,如同自己的一般。他偿清了我们的罪债!
旧约里“担罪”的观念,也表达了同样的真理。在赎罪的大日子,要牺牲两只公羊,一只要流血、赎罪(利 16:16),另一只(活的)要担罪到一个无人之地(利 16:22)。“亚伦要把那拈阄归与耶和华的羊献为赎罪祭,但那拈阄归与阿撒泻勒(担罪)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华面前,用以赎罪,打发人送到旷野去,归与阿撒泻勒(担罪的公羊)。”(利 16:9-10)这里,神用两只羊教导我们一个有关主耶稣基督赎罪的真理。一方面,他为我们的罪而死;另一方面,因着他的死,他更有效的除去了我们的罪,远离神的面。
请注意“担当罪孽”(imputation )这荣耀的真理如何在此阐明的:亚伦“两手按在羊头上,承认以色列人诸般的罪孽过犯,就是他们一切的罪愆,把这罪都归在羊的头上,藉著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旷野去。要把这羊放在旷野,这羊要担当他们一切的罪孽,带到无人之地。”(利 16:21-22)我们每个人应该扪心自问的问题是,“我曾否将信心的双手按在主耶稣身上,让他为我担当我的罪孽到旷野无人之地呢?”
正如《以撒华滋》的诗歌所言:在犹太人的祭坛上,所有被杀牲畜之血,不能安抚愧疚良心,不能洗净罪孽痕迹。
唯有基督一次献祭(天上羔羊,超乎万名)宝血功效,远胜牛羊,足以担当一切罪愆。
让我举起信心双手,按在亲爱圣首之上,带着忧伤痛悔之心,承认我的诸般过犯。(Isaac Watts)一位替罪者已为我们死了!“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53:6)因此,这位公义的神,可以在天上的法庭,称终身监禁的犯人为义。他打开了我们的账簿,将我们的欠额归在他爱子的头上,不但如此,更藉着他的爱子,还清了我们一切的罪债。哈利路亚!因着他的大爱(约 3:16;约一4:9-10),为我们开了一条出路,叫我们藉着他独生爱子的替死,可以从神自己的义怒中得救!
 
福音的核心
 
这些事实就是福音的关键。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三章21-26节中阐释了这些道理。虽然这段经文似乎复杂,但一旦理解了上述所讨论的“担当罪孽”(imputation)的含义,就不难明白其中的奥妙了:“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著耶稣的血,藉著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这里,保罗宣布,基督为我们舍命赎罪,偿还罪债,因此,神就可以称罪人为义了,同时,他也可以保持自己的公义。
整本旧约当中,罪不过是暂时“遮盖”“宽容”了。他们先时所欠的罪债,年复一年,不断地推延,直到神的羔羊来到,唯有藉着他的替死,罪债才能彻底还清(来 9:15)。在此等候期间,似乎神屈枉了正直,公义没有伸张,因为他称旧约的圣徒(如:亚伯拉罕、大卫)为义,却没有满足公义的要求。因此,如今基督必须公开受死,在十架上充分地伸张公义,好向世人显明神的义。从这个角度来说,基督的死,不仅称人为义,更称神为义,因他十架的受死,彰显了神称他的百姓为义是绝对公平的!基督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平息了神公义的忿怒,我们就“白白的称义”(我们不用付任何代价),“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基督却付出了重价)。我们接受了神“所赐之义”(罗 5:17),而被称义,“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罗 3:22)。
请问,此时,你是否仍背负着罪咎的重担?此刻,你是否仍活在神的震怒之下?“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负)世人罪孽的!”(约 1:29)看哪,有一“洗除罪恶与污秽”的泉源(撒 13:1)!“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一 1:7)不论你的罪孽多么深重,基督无价的宝血都可以洗的一干二净(彼前 1:17-18;徒20:28)!“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 5:20)来吧,他邀请你来!他吩咐你来!你不要怕不请自来,“来!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 22:17;太 11:28)来到他面前,资取生命的水!将你的罪担交给他,信靠他做你的替罪羔羊。“当信主耶稣,你……必得救。”(徒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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