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是境界的改迁。我们要查考的第九、也是最后一个重生的比喻,是有关基督徒从“罪的捆绑”进入“义的束缚”。因着这个变迁,每个基督徒都可以由衷地说:“我从前是罪的奴仆,如今我得了释放,成了义的奴仆。”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罗6:6)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6:14) 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麽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6:16-23) 只有两个主 正如我们从前一直所看见的,这段经文也照样提到了两个主人,没有第三个选择。这不稀奇,因为这是圣经一贯的教导: 只有两个可以管辖我们的主:一是罪,二是义。这两个主人,彼此对立,水火不容。他俩的分别不是一点儿而已,乃是污秽与纯净、下流与高尚、无耻与尊贵之间的差异。换言之,这是生死之分、天渊之别、天堂与地狱、上帝与魔鬼的不同。既然这两个主人不共戴天,所以我们绝不可能同时讨好。“一个仆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路 16:13) 全人类都是奴仆 当你读这些经文时,也许你会很惊讶:原来所有的人都是奴隶!没一个例外,不论是这本书的读者或作者,全都身不由己。此时此刻,你我若不是罪的奴仆,就是义的奴仆。在这两者之间,没有中立,没有混合。全世界没有一个无拘无束的“自由人”。问题不是:你是否归属一个主人;乃是你所归属的主人是谁。是那以生命与平安祝福你的、善良的好主人?还是那以死亡与毁灭咒诅你的、邪恶的坏主子? 伊甸园中,撒旦在夏娃心里,种下了一个反叛的恶念:“神是不可靠的!”于是,夏娃决定采取中立,好自己察验撒旦的理论是否正确。当她如此以身试法时,她恍然明白:上帝与撒旦之间:没有中间地带。可惜!她醒悟时已太迟了!覆水难收啦!当我们脱离上帝的主权时,我们就立刻进入了恶者的权下。它是那“盗贼”,他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约10:10)正如火车头,必须持守在轨道的约束中,才能自由的驰骋,达到其存在的目的;照样,人唯有服在他创造主的权下,才能得享充实的人生与真正的自由。 罪的奴仆 先前引用的经文,清楚地说明:在我们重生之前,每个人都是“罪的奴仆”(罗6:6、17、20)。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我们从前活在罪恶的权势之下,身不由己。罪“作王”(罗5:21),辖制它的臣民,强迫他们顺从。他们不得不听从它!不论圣经或教会历史中,都充满了这样的例证。譬如:布道家左特(Mel Trotter)在得救前,是个不能自拔的酒鬼。有一次,他酩酊大醉了十天,回到家中,发现他两岁的儿子,已经死在妻子的怀中。左特满了自责,后悔不堪。 于是,泪流满面,信誓旦旦,以后永远不再碰酒了。然而,他儿子埋葬后不到两个钟头,他又醉醺醺地回到家中。这就是罪恶的铁腕!但是,不仅是酒鬼或瘾君子才是罪的奴仆,所有基督之外的人,都活在罪恶的捆绑中。甚至,所谓“心地善良”“道德高尚”“安份守己”的“正人君子”也不例外,人人都是罪的奴隶,因人不甘心信靠神,人不愿意敬拜神。为什么?为什么他不肯在他的创造主面前屈膝俯伏呢?为什么他不愿将爱戴、尊贵、荣耀归给那永活的上帝呢?很简单,因为他的主子不容他!罪在他生命中有个坚固的营垒,不允许他去做那天经地义、合情合理的事。“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著他们。基督本是神的像。”(林后 4:4) 约翰8:31-36,主耶稣清清楚楚的告诉我们,天堂中没有“罪的奴仆”:“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他们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自由』呢?”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罪的奴仆不能永远住在神儿子的家中,唯有主的真门徒有永久居留的自由。 义的奴仆 自重生的那一刻起,基督徒不再是罪的奴隶,反成了义的奴仆:“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罗 6:17-18)注意以上的经文,基督徒不仅是“从罪里得了释放”,乃是“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是“已经”从罪中得自由了!这里,保罗指的不是“完全无罪”,乃是从罪的主宰与辖管中得解脱,改换一个主人,成了义的奴仆。根据主耶稣的话,这拥有权替换的时刻,是当那“更壮的”(基督)来攻击那“壮士”(撒旦)时,将他的掠物夺回:“壮士披挂整齐,看守自己的住宅,他所有的都平安无事;但有一个比他更壮的来,胜过他,就夺去他所倚靠的盔甲兵器,又分了他的赃。”(路11:21-22)哦!荣耀的更换!我们从撒旦的恶势力下得释放,进入主耶稣的主权之中,永远成为他那充满感恩的爱的俘虏! 所有的基督徒都是“义的奴仆”。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活在义的管制之下:义作王,统治我们,要求我们顺命。不论圣经或教会历史中,也有许多实例。譬如,先知耶利米,心中有催逼,要传讲神的话,尽管他因此饱受凌辱,仍然奋不顾身,继续讲论:“我每逢讲论的时候,就发出哀声,我喊叫说:有强暴和毁灭!因为耶和华的话终日成了我的凌辱、讥刺。我若说:我不再提耶和华,也不再奉他的名讲论,我便心里觉得似乎有烧著的火闭塞在我骨中,我就含忍不住,不能自禁。”(耶20:8-9)历史上,多少次基督徒受义的驱使,必须向失落者作见证,或向需要者施恩助,不然,他们就坐立不安,甚至彻夜难眠。因着基督大爱的激励(林后5:14),他们欢然舍弃性命,甘心忍受火刑,或被野兽吞吃。因他们是义的奴仆,所以犯错误时,每每情不自禁,要降卑自己,求别人饶恕。在英国岛屿的大复兴中,藉着 W.P. Nicholson的传道,一群粗矿的码头工人悔改信了主。他们将从前偷窃的东西归还原主,以至货仓充满,没有余地,所以,公司不得不发布公告:“请不要再归还偷窃的物品!”这就是基督徒所受的“义的辖制”!何等蒙福的自由!何等奇妙的重生!何等荣耀的交换:从罪的奴仆,成为义的仆役!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