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乃是借着耶稣基督,与叫他从死里复活的父神) 2. 和一切与我同在的众弟兄,写信给加拉太的各教会。 3. 愿恩惠平安,从父神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4. 基督照我们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 5. 但愿荣耀归于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6. 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 7. 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8. 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9. 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10. 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11. 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 12. 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13. 你们听见我从前在犹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样极力逼迫残害神的教会。 14. 我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 15. 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 16. 既然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他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 17. 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独往亚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色。 18. 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见矶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19. 至于别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没有看见。 20. 我写给你们的,不是谎话,这是我在神面前说的。 21. 以后我到了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 22. 那时,犹太信基督的各教会都没有见过我的面。 23. 不过听说,那从前逼迫我们的,现在传扬他原先所残害的真道。 24. 他们就为我的缘故,归荣耀给神。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1段是整卷书信的开场白。在短短的几节经文当中,保罗介绍了他自己的身份,也介绍了使他的身份得以建立,同时也是赐给人诸般恩惠和平安的耶稣基督与父神。 保罗的这个开场白有一些特别的地方。首先,他强调指出自己的身份不是从人来的,而是从耶稣基督和父神而来。我们可能会觉得保罗是不是在高抬自己。但实际上我们从后面的经文可以看到,保罗如此强调自己身份的特殊,其实目的并不在于要强调自己有多么的重要和特别,而是要强调自己所传的信息之特殊,因为是从神而来的,而不是按照人意而来的。其次,保罗强调指出自己的身份与耶稣基督的死里复活有密切的关系,也就是说,他所传的福音乃是建立在耶稣基督死里复活的这个历史事实的基础上,而不是基于某些人的理论、理想,或是别的任何其它事件和因素。第三,保罗强调指出耶稣基督死里复活所带给我们的,不单单是经历一件历史事实那么简单,而是有更重要的意义,那就是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时代,成就神的救恩。 这里有一个地方需要我们留意。因为语法的缘故,中文圣经和合本中的第4节,虽然看起来是独立的一句话,但在希腊原文里面却是对第3节中“主耶稣基督”的修饰定语从句,所以整句话的意思是说:“愿恩惠、平安从父神与那位照着我们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时代的主耶稣基督归于你们。”这也就是说,我们从神那里所领受的恩惠与平安,与耶稣基督的舍己、受死是分不开的;正是因为耶稣基督为我们舍己、受死,并被父神叫祂从死里复活,以至于我们可以领受诸般的恩惠和平安;这不单单是指我们从神那里领受的诸如工作、身体之类的祝福,而是更加重要地指向生命的得赎、更丰盛的生命,以及与神和好,因为这是关乎我们在神面前永远的福乐。 所以从书信的一开头,保罗就将重点放在耶稣基督和叫祂从死里复活的父神身上,让人认识只有父神,并籍着耶稣基督,才是我们的万福之源。从整封书信后面的内容来看,保罗的这个开场白,也是概括出整卷书信的写作目的,乃是针对当时在加拉太地区的教会所面临的问题而发的,即在他们当中有人另传一个“福音”,将人引离对耶稣基督的信而回到律法和礼仪的老路上去。书信的内容会慢慢展开,但是重点已经提出,就是提醒我们要认识万福之源,并从祂那里领受从天上而来的恩惠与平安。 默想经文:整段经文。 静默思想:将经文慢慢读三遍,安静、默想在其中,跟随圣灵的引导,将自己沉浸在耶稣基督和父神这万福之源中。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3段,保罗介绍了他蒙召向外邦人传福音的过程。籍着回忆这个过程,保罗着重强调了他所传福音的三个特点,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的”。(1:11-12) 首先,保罗说到他原本是积极迫害教会的,可是结果却变成传扬福音、建立教会,这个转变的过程就说明他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他自己的意思,而是被神改变的结果。其次,保罗说到他所传的福音是从耶稣基督的启示来的,因为在他去大马色的路上,死里复活的主向他显现,从而说明他所传的福音是直接从耶稣基督而来的,而不是从跟过耶稣的门徒或是其他人而来。第三,保罗说到不但是耶稣基督向他显现,而且神也将祂的儿子启示给他知道,这样他就不单只是见过复活的耶稣,而且也知道了他所见过的这位复活的耶稣的身份,的确就是神的儿子,并且也明白了福音的意义及其应用。 保罗强调他所传的福音是如此的特别,目的不是要说明他所传的福音与那些跟过耶稣的门徒所传的福音有什么不同,而是强调他所领受的福音的纯正性,是没有夹杂着任何人的因素在里面,而纯粹是神工作的彰显和神心意的启示。而当他持守这样原本就是纯正的福音而不做任何的妥协或调整的时候,他所传的福音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原汁原味的福音了。 我们可能会问,为什么神要拣选保罗这位当耶稣在地上传道的过程中没有跟过耶稣的人去向外邦人传福音呢?神为什么不直接使用那些跟过耶稣的门徒,从中呼召一两位出来专门向外邦人传福音呢?的确,神拣选保罗来传福音、建立教会是一件很奇特的事情。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恐怕就如保罗自己所感受到的,用一位原本极力阻挡、拒绝、迫害福音的人来传扬福音,这就越发显明福音是真实可信的,因为不是一群自称跟过耶稣的人自己谋划的结果,就更加具有说服力。 另外,保罗的经历也让我们看到,福音既是事实,也是启示。之所以说福音是事实,是从彼得等门徒的角度来看,因为他们亲眼见过耶稣,跟过耶稣,耶稣事迹对他们来说是不争的事实。之所以说福音是启示,是从保罗的角度来看,因为他虽然没有好像那些门徒一样跟过耶稣,但是却从耶稣基督和父神的属灵的启示中知道彼得他们所传的福音的真实性,并且从神的启示中明白了许多光凭看见事实而无法领受的背后的属灵意义和应用原则。事实与启示彼此关联,互为补充。一方面,事实离不开启示。事实如果离开了启示,就仅仅成为一些表面的事件和现象,但却让人无法正确洞见其中的属灵意义,以及如何正确地做出回应;而启示如果离开了事实,就沦为一种没有事实根据的理念。神不是仅仅给人启示知道有关耶稣基督的事迹,让人觉得是真的而实际上却没有这回事。相反,神的确让耶稣的事情发生了,这才成为真实的救恩。感谢神的恩典,不但让耶稣基督的救赎真实发生,也通过启示让人正确知道其中的属灵意义,以至于可以对因信称义的福音有正确的领受和回应。 事实上,彼得就是这方面很好的例子。彼得虽然跟过耶稣,知道耶稣的身份,也被耶稣的生命所改变,但是具体到信心和律法的关系,彼得并不是太清楚。他并不知道因着相信了耶稣、跟随了耶稣,会带来对犹太律法什么样的应有的改变,以及如何处理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当他在异象中看到主要他吃那些不洁净的食物时,他的本能是抗拒的。而且彼得也在犹太人和外邦人面前装假。而只有当保罗从神那里领受了相关的启示之后,保罗就知道如何看待信心和律法的关系了。 默想经文:“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1:11-12) 静默思想:默想这句话,加深我们对福音的理解和确信,以及对所信之道的纯正持守、不偏离左右,不添油加醋。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2段,保罗开门见山直入主题,指出当时在加拉太的信徒所面临的问题所在。保罗说到:“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籍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1:6-7)这里保罗让信徒看到他们当下的处境,是被一种被称为“别的福音”的言论诱使离开了原本保罗所传的福音。而这个被称为“别的福音”的言论,保罗解释到,实际上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另一个与原来的福音完全不同的言论,而只是有人搅扰信徒的心,在原来的福音的基础上做了一些修改。从后面的论述来看也的确如此,这别的福音并不是完全离开了耶稣基督的救恩,或是传另一位神,而只是对因信称义增加了一些诸如旧约割礼、礼仪之类的要求。 可能有人会说,这又不是在传异教,有什么严重的吗?只要没有偏离耶稣基督的救恩,只要传讲的还是那位独一的真神,应该就不会有什么太大问题吧?然而,在保罗的眼里,这看似只是对福音做出一些改变而维持福音的大部分原貌,但其危害性丝毫不比传完全不一样的福音低。保罗严厉地指出,当信徒去听信这种被改变了的福音的时候,实际上就是离开了那籍着基督之恩召他们的,很明显,就是离开了神! 我们可能会觉得很诧异,保罗怎么把问题说得那么严重?只是对原有福音进行了一些改变,但依然是对准耶稣基督的救恩和独一的真神,但结果就变成了是离开了神?但实际上在保罗看来,纯正的福音是通往神的唯一途径,不容任何的妥协和改变。当偏离纯正福音的时候,会带来至少两方面的结果。首先,就是违背了神的心意。因为因信称义的福音就是神所设立的,是神看为好的。如果偏离这一点,就是偏离了神所设立、所看为好的准则,这无疑就是对神心意的违背,对神主权的挑衅和藐视。其次,就是偏离了通往神的唯一途径,因为因信称义的福音是神所设立的可以籍着耶稣基督的救赎与祂和好的唯一途径,如果偏离这一点,也就是意味着在通往神的道路上失落了,走到别的远离神的地方去了。打个比方,一间大学的录取标准是每门课至少都在90分以上,但如果有人把这要求改为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话,那么这个被改变的要求虽然依然是带领学生朝着被学校录取的方向努力,但却已经是不尊重大学原本的要求,而且也会让学生因为其中有一门课在90分以下而被学校拒绝录取了。 最后,保罗强调指出,他对纯正福音的持守之所以看得那么重,乃是因为他知道这是神的心意。他作为基督的仆人,不能在这原则的问题上为了讨好人、看人的脸面而有任何的妥协。保罗的这番话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纯正的福音是通往神的唯一途径。如果偏离了这纯正的福音,无论是传的还是听的,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结局都是悲惨的。传这不纯正福音的,会被咒诅;听信这不纯正福音的,会远离神。虽然我们相信神的恩典和怜悯会允许我们犯错的机会,也要保守我们不偏离祂的真道,然而神籍着保罗给我们的警醒不容我们有任何的怠慢。虽然我们需要慢慢进入后面的经文才能更多明白到底什么是偏离了纯正的福音,但是警钟已经敲响了! 默想经文:“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籍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1:6-7) 静默思想:途径错了,目的地自然也就达不到了。默想这句话,辨明偏离福音与离开神之间的联系,慎重对待耶稣基督的福音。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1. 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 2. 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 3. 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利尼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 4. 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 5. 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 6. 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 7. 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 8. (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 9. 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 10. 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 11.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 12.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 13. 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 14. 但我一看见他们行的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15.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17.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 18. 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 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21. 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6段,保罗论述我们的称义是从对耶稣基督的信而来,而不是从律法的行为而来。保罗首先讲到:“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人的罪人。”(2:15)保罗这里乃是承接之前他提到的彼得等人因为惧怕从耶路撒冷来的犹太人看到他们和外邦人一起吃饭就被看为不对、有罪,从而连忙离开了外邦人的事情,好像他们是否被看为有罪乃视乎他们有没有遵守不能和外邦人一起吃饭,等等的这些犹太人的律法条文。保罗针对这件事情的评价乃是说,犹太人之所以在神面前是罪人,不是因为他们和外邦人一起吃饭的缘故;与外邦人无关,乃是因为他们原本就犯了罪。 保罗接着指出,犹太人之所以在神眼里是罪人,不是因为他们没有行律法,而是因为他们没有真信心。没有人可以靠着律法的行为称义,而我们被称义乃是因为对耶稣基督的信(2:16)。这不是说律法形同虚设,即便真正遵行了律法也不会被称义;这乃是说如果离开了对耶稣基督的信,是不可能真正行全律法的。而当我们对耶稣基督有信心的话,我们是得到了耶稣基督的救赎,而且也因着这个信可以活出律法的真意。 再接下来,保罗说到:“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2:17)这句话乃是保罗基于以上对称义的论述而对彼得装假事件的再次阐述,即,既然我们已经因信在基督里称义了,难道还担心因为和外邦人一起吃饭这看似违反了律法的行为而被定罪吗?如果真是这样,也就意味着我们即便是活在对耶稣基督的信里面,但依然可能因触犯律法而犯罪。打个比方,耶稣基督是纯洁的白色(大染缸)。如果说我们活在耶稣基督里面依然有可能沾染了黑色的话,那么也就意味着耶稣基督里面不是纯洁的白色,而是也有一些黑色。这岂不很荒谬吗? 最后,保罗从信心与律法的关系来继续阐述(2:18-21)。保罗这里提到的他所拆毁的究竟是什么呢?从保罗对因信称义的强调,我们自然会想到保罗拆毁的是律法。但实际上,保罗让我们看到,他所拆毁的不是律法,而是人自己,以及人以为可以靠行律法称义的想法。保罗说到现在活着的不是他自己,乃是基督在他里面活着。这句话不是说“我”这个有位格的个体已经消失,被基督取代。事实上,“我”是继续存在的,但却是活出耶稣基督的生命在里面。保罗随即解释了他自己的这句话,即我们现在乃是活在对神的儿子,也就是耶稣基督的信心中。保罗讲到我们之所以可以靠着对耶稣的信心而活,乃是因为籍着祂的死所成就的救恩。如果我们只靠律法的行为就可以称义的话,那么我们也就不需要耶稣基督的拯救,耶稣的死也就显得多余了。 整段经文,总意就是我们既然靠着对耶稣基督的信而称义,所以就不需要回到律法的条条框框的限制中,以律法的行为来定别人的罪,或是担心被别人以律法的行为来定罪。这不是说我们因着信就可以恣意违反、践踏律法;这也不是说我们在基督里即便真犯了罪也可以忽略不计。这乃是说我们因着信就可以活出耶稣基督的生命在里面,从而完全了律法的要求。这对我们今天的基督徒也是很好的提醒。我们虽然也是活在许许多多的类似于律法要求的条条框框之下,例如准时崇拜、按量奉献、读经祷告、参与服事,等等。这些都是好的,体现出神对我们的美善心意。但同时我们也要时刻提醒自己,我们是通过这些来引导自己走在信心的道路上,还是把这些仅仅当做律法的条文来遵守?保罗要拆毁的是以为靠着这些律法行为就可以称义的想法。而保罗要建立的,乃是我们对耶稣基督的真信心,让我们可以连接于这救恩的源泉。甚愿这成为我们时刻的提醒。 默想经文:“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祂是爱我,为我舍己。”(2:20) 静默思想:默想这句话,提醒自己现在应有的生命状态,一方面是我们活在对耶稣基督的信心中,另一方面耶稣基督的生命也成形在我们里面。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5段,保罗讲到他与彼得(也就是矶法)之间的一次对质。事情的起因是彼得原本和外邦人一起吃饭,可是因为有从耶路撒冷那里来的看重犹太律法的人来到,彼得就连忙与外邦人分开了。保罗严厉指出彼得的做法不当,说到:“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2:14)这句话给人的感觉似乎是保罗在鼓励彼得坚持自己作为犹太人的做法,好让外邦人从他身上来学作犹太人。但实际上,保罗这里用的是一个反语,即反问彼得,如果连你自己都不真正按照因信称义的福音行事,你怎么还能去要求别人来接受因信称义的福音呢? 我们可能会认为,彼得是因为迫于犹太人的压力不敢继续和外邦人吃饭而被保罗责备,似乎是违背了福音中不再分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原则。这虽然是一个方面,但实际上,保罗看到的乃是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即彼得是在信心的原则上做了妥协。彼得既然害怕犹太人用律法来抓他的把柄、定他的罪,所以就按照律法的要求不与外邦人一起吃饭,这也就说明彼得还是把自己放在律法的条文之下,而没有完全、专一地持守信心的原则。彼得虽然知道因信称义的道理,自己也是这样做的,可是他却依然害怕被别人用律法定罪。关于这一点,保罗在接下来的经文中写到,我们不是因为行律法而称义,乃是因为信心而称义;同样,我们也不是因为违反律法而被定罪,而是因为没有信心而被定罪。如果我们仅仅是以因为信心而被称义,但却依然想着会因为律法而被定罪的话,那么我们所持守的就不是全然信心的原则了。这当然不是说我们可以因着信心就恣意违反律法,这乃是说我们做什么事情的出发点都是以信心为原则,这样才是对律法的成全。 自己因着信心而称义,但却按照律法要求别人,或受制于别人按照律法对自己的要求,这是对因信称义福音真理的妥协、更改,这种情形不但是在当时,即便是在我们现在的教会也依然时常发生。我们虽然都认为自己是因信称义的基督徒,看重信心的功用,但是在看待弟兄姐妹的时候,却是以律法来衡量。我们习惯以一些条条框框来看弟兄姐妹,例如有没有准时崇拜、有没有上主日学、有没有按时奉献,等等。同时,我们也接受别人用这些条条框框来对自己进行审核,以做到这些为自己的义,以没有做到这些为自己的罪,担心在别人眼里就不是一个好基督徒。当然,这些要求并非不对,也是衡量我们与神关系的参考,但是我们始终要看到的是,在这些条条框框之下,我们自己的信心究竟如何?当我们单凭这些条条框框去看弟兄姐妹的时候,我们有否看到他们的信心究竟如何呢?例如,当我们爱神,我们是渴望读经的。但是如果我们把读经当做满足别人对我们的要求,害怕不读经就被人说成不爱主,因此就读经给别人看的话,那就错了。同样,如果我们把读经当做衡量别人是否爱主的标尺,看见弟兄姐妹没有读经就一口咬定他们不爱主的话,那也是不对的。生活反映信仰的实际。当我们在家庭、教会生活中依然活在以律法来评判人,也以律法来接受人对自己的评判时,这实际上反映出我们对信心原则的模糊和妥协。虽然我们也要留意为了别人的益处、为了不绊倒人而对自己的行为有所约束,但我们始终要提醒自己有没有离开信心的轨道。 默想经文:“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2:14) 静默思想:我们既然以信心来要求自己,也当以信心来看待别人。默想这句话,思想我们和弟兄姐妹之间的关系是否依然活在律法的条文中呢?我们要求他们满足我们心中的律法条文,我们也按照他们心中的律法条文来要求自己吗?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4段,保罗记载了他去到耶路撒冷和在那里的使徒们会面的情景。保罗从几个方面来强调他此次的耶路撒冷之行并没有让他在福音真理上做出任何的妥协。 首先,他是受到神的启示才去的,而不是屈从于人的威势所使唤,不是为了要讨好在耶路撒冷的使徒们才去的;其次,他去到耶路撒冷将神启示给他的福音真理向那里的使徒们忠实传讲。这里要留意的是,虽然他是“背地里”和当地的教会领袖交谈,给人感觉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但实际上保罗在这里所要表达的是他和使徒们会面的真实情况是在私下进行的;而无论见面的场景如何,保罗所做的都是将福音告诉对方,并没有任何妥协。第三,当时有人想要窥探保罗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也就是说有人从犹太律法的角度来向保罗施压,想要抓住保罗违反律法的把柄。然而保罗不为所动,坚持自己所传的因信称义的福音,也通过没有勉强提多接受割礼来坚决回应这些来自于律法主义暗中的试探和无形的压力。第四,保罗并没有从耶路撒冷的使徒那里对福音真理做出任何的修正。相反,他的坚持得到他们的认可,以至于可以继续向外邦人传福音。保罗也解释到,他继续向外邦人传福音,并不是因为他不顾耶路撒冷那些穷苦人的需要,而是因为神的托付不一样;实际上,他的心里是惦记着他们的需要的。 从这些细节可以看到,保罗的这次耶路撒冷之行实在是困难重重,也是他与耶路撒冷的使徒、信徒产生碰撞的旅程。实际上,保罗当时已经在外邦传了福音,而且大有果效。保罗不需要被耶路撒冷的使徒差派才可以去到外邦继续传福音;保罗也可以继续留在外地,无需去到耶路撒冷去面对那些还受到犹太律法影响的信徒的质疑、窥探和辖制。然而,保罗被神感动要去耶路撒冷,其中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要更正耶路撒冷的使徒可能有的对福音的偏差,让他们知道因信称义的福音的纯正性。保罗深知,福音只有一个,无论是他向外邦人所传的福音,还是耶路撒冷的使徒向犹太人所传的福音,都是因信称义的福音,他有责任回应神的启示,去到耶路撒冷将福音真理向那里的使徒传讲,使得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领受的都是同样的、唯一的使人得救的福音。 虽然这是一次与人碰撞的旅程,但因为保罗坚持真理,他可以经得起人的碰撞;也正是因为保罗经得起人的碰撞,他可以坚持真理,使得福音没有被分裂几个不同的版本去迎合不同人的需要。甚愿保罗的这趟旅程,保罗的这颗心志,给我们带来触动。 默想经文:“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2:2) 静默思想:结合整段经文默想这句话,体会保罗顶住权威的压力,顶住信徒的压力,坚持因信称义的福音的宝贵心志。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1. 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 2. 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 3. 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 4. 你们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吗?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 5. 那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是因你们行律法呢?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 6. 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7. 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8. 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9. 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 10.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11.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 13.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受原文作成)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14. 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15. 弟兄们,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 16. 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神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 17. 我是这么说,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 18. 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 19. 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 20. 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神却是一位。 21. 这样,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 22. 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 23.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 24. 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25.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 26. 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 27. 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28. 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29. 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8段,保罗论述谁才真正是承受神祝福的亚伯拉罕的子孙。在之前的段落中,保罗论述了信心是蒙福的途径,是从因信才可以得到神的应许的角度来阐述信心的重要性;而现在,保罗是从到底谁才是神所应许的可以蒙福的子孙来看信心的重要性。 保罗说到,神对亚伯拉罕子孙的应许,不是指着许多人,而是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3:16)。这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经文中的“一个子孙”、“一个人”,在原文中都是中性词,而“基督”则是阳性词。对于“基督”用的是阳性,这个我们不难理解,可是为什么指向基督的“一个子孙”、“一个人”却是中性的呢?我们知道,当语法中使用中性的名词来指代人的时候,并不是说被指代的人的性别是介乎阳性和阴性之间,或是说无法区分到底是阳性还是阴性,而是说被指代的人既包括阳性,也包括阴性。这实际上就是给后续的论述留下了伏笔,即蒙神应许的子孙,乃是与基督联合的一个有男有女的集合体。作为一个整体,是以基督为代表;作为整体中的个体,则是许许多多的信靠基督的弟兄姐妹。 保罗接着说到,神给蒙福子孙的赐福,不是通过律法,乃是通过应许,而所应许的,不会因为律法而改变。于是必然有人会问,即使如此,那么为什么还赐下律法呢?就按着所应许的成就不就好了吗,何必多此一举又颁布对所应许的事情没有任何影响的律法去分散人的注意力呢?对于这一点,保罗解释到,律法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3:19)。这也就是说,律法的颁布是为了让人知罪,引导人去因信与基督联合,成为蒙应许得福的子孙。我们可以理解,若不是有律法,人们就不知道自己有罪,也就不知道什么才是应该有的信心。这就好像当人不知道自己哪里有错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他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例如学生做题,如果不告诉他做错了、错在什么地方,那么这个学生就不会知道什么才是正确的答案和方法。只有当律法告诉人们什么是违背了神的心意的事情时,我们才会去思想如何才能符合神的心意,从而达到被律法的条文所提醒去走信心道路的目的。当没有律法的时候,芸芸众生,谁才是蒙福的后裔呢?难道大家都是吗?而有了律法,大家才知道原来要走信心的道路才可以成为蒙福的后裔。 保罗最后讲到,律法是籍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但中保本不是一位(和合本翻作“为一面作的”),神却是一位(3:19-20)。这句话不太容易理解,可能的意思是说虽然律法是通过许多途径,经过不同的人来赐下(当然主要是摩西,但也有其它途径,例如在《创世纪》中神就已经亲自告诉亚当所要遵守的规定),但赐律法的神只有一位,所以总的原则(即通过律法的引导而走信心的道路)是不变的。 整段经文让我们看到,蒙应许承受祝福的子孙,乃是与基督联合的一群人,而这群人之所以可以和基督联合,乃是因着信(下一段的论述提到)。这也就是说,神的应许乃是在基督里实现的。律法自有其神圣、美善的功用,就是引导和规范我们对基督的信。这给我们的提醒是,不要自以为自己是蒙神赐福的人,而是要常常省察自己与基督的关系究竟如何。是否蒙福,不是看我们表面上的工作是否顺利、家庭是否兴旺、服事是否有果效,生活是否顺利。虽然这些的确可能是神的赐福,我们都要为此而感恩,但不要忘记了,真正神所允许的蒙福的子孙,乃是与基督联合的人。 默想经文:“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神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3:16) 静默思想:结合整段经文来默想这句话,明白神的应许是通过基督而实现的,籍此省察我们与基督的关系,提醒我们与基督的联合。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7段,保罗继续讲到信心的功用。在之前的段落中,保罗讲到信心使我们得称为义,不再是罪人,现在,保罗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信心的功用,就是信心所带来的圣灵的内住。 保罗一开始以加拉太信徒的主观经历来质问他们一个看似简单但却深刻的问题,即“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3:2-3)这里,中文和合本翻译做“入门”,容易让人感觉无论如何已经跨过了门槛,安全有保障了。但实际上原文的意思是“开始”,即刚开始走在正道上。保罗的这句话让我们看到基督徒要走的路,除了入门,还有成全,即以信心开始,因着信心而领受圣灵;接着就是靠着圣灵而继续成长达至完全。我们可以理解,如果保罗不看重入门之后的成全,也和我们一样以为入门就解决问题了的话,那么他就不会强调成全的重要性了。在这里,保罗将信心和圣灵归为一组,将律法和肉身归为与之相反的另一组。当顺着圣灵而行的时候,就是凭着信心而行;相似地,当凭着信心而行的时候,就是顺从圣灵而行。而与之相对的另一组,当顺着肉身而行的时候,就是在做律法的行为;相似地,当回到律法的行为时,就是顺着肉身而行(这样的关系,从保罗在后面的论述中就可以看到)。 接下来,保罗也从神的角度来看,即信徒因信领受圣灵,不单只是他们自己的主观经历,更重要的,乃是与神的心意吻合。保罗讲到,神之所以会赐下圣灵,也是因为信徒的信心,而不是律法的行为(3:5)。保罗进一步以亚伯拉罕为例来解释这一点。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而且神也要让这因信称义的福籍着亚伯拉罕而传到万国。信心之所以是如此的重要,乃是因为靠着律法的行为是无法被称义、得福的,因为没有人可以因行律法而称义。虽然律法说到“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但实际上,若不是出于信心,没有人可以真正行全律法的要求,结果都因违反了律法而落入咒诅中;但是神却应许了“义人必因信得生”,即唯有凭着信心,才可以真正行全律法的要求而活在神面前。神让耶稣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承担我们犯罪本该受的刑罚,让我们可以因信耶稣基督而得蒙拯救,得称为义,得到神所应许的圣灵。 整段经文,以“圣灵”首尾呼应(3:2,14)。看得出,保罗是围绕着信徒因信而领受圣灵的角度来看信心的功用。信徒因信领受圣灵,这不单只是他们的主观经历,更是来自于神的应许,是确实可信、不可更改的。既是这样,保罗就告诉加拉太的信徒,当他们是因信领受神所应许的圣灵而入门、蒙神赐福,但却接着回到律法行为的老路上去继续成长、以求得到神喜悦的话,就实在是太无知了。这种无知,不仅仅是加拉太的信徒以为是要靠律法的行为得救,而更在于他们以为只是得救(入门)才需要信心,其余的(成全)就还是要回到律法的老路上去。这种无知,就在于加拉太的信徒把信心仅仅当做得救的敲门砖,用完之后就可以重操旧业,以过去的律法行为来继续走人生的道路,以律法的行为来讨神的欢心了。然而,保罗指出,信心不仅仅是得救的敲门砖,信心更是神所喜悦看见的人应有的、整全的样式,而不仅仅是在某一时刻用来完成某一目的而已。 今天,我们有没有犯和加拉太的信徒同样无知的错误呢?有的!我们割裂了信心与成长的关系。我们仅仅把信心当做得救之用,只要一信就得救,就完成任务了,以后就用不着再提信心了。同时,我们也割裂了得救与成长的关系。我们只关注得救,把得救当做某一时刻的事情,之后的事情就都是别的话题了。但保罗所强调的,入门与成全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没有入门,就无法迈向成全;没有成全,入门就半途而废。愿圣灵开启我们的心。 默想经文:“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3:2-3) 静默思想:结合整段经文默想这句话。保罗除了提到入门,还提到成全,这和我们平时所关心的“得救”,有什么不同?有什么提醒呢?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9段,保罗从律法存在的意义来论述信心的重要性。保罗首先驳斥了一个可能出现的看法,就是认为律法与神的应许是反对的(3:21)。这里“反对”的意思,从上下文来看,并不是指律法与应许之间那种截然不同、相互顶撞的对抗的关系,而是指律法的存在使得应许不再显得那么重要的意思。这种误解的产生,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人们认为神颁布律法就是让人遵守,而遵守了的人就可以得称为义;另一部分原因是对保罗之前论述的误解,以为律法可以将人带到蒙应许的地步(3:19)。基于这些原因,就有人会认为律法是与应许并行的另一条称义蒙福之路;这样的话,应许也就成为可有可无得了。 对于这种看法,保罗斩钉截铁地说到,断乎不是!保罗解释到,律法的存在并不是给人另一条称义的道路,而是通过将人都圈在罪中而引导人走向因信称义的道路上去。当人们最终通过律法的引导而走向信心的道路,就会因信耶稣基督而与基督联合,在基督里成为一,也就是成为蒙应许的亚伯拉罕的那“一个”子孙的集合体了(3:16,28-29)。 保罗讲到:“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3:24)这句话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是指律法让我们知罪,惟有籍着信心,因信耶稣基督得蒙拯救;第二方面是让我们知道靠着肉体无法成全律法的要求,只有凭着信心跟随圣灵的引导才行;第三方面也是让我们知道律法对于培养信心的功用。当人还不知道什么是对神的信心时,是需要律法来引导和帮助的。例如,当以色列人结束四百年在埃及异教中的生活而回到神面前的时候,并不知道该怎样去敬拜神,这样,律法条文中有关献祭、节期的礼仪就可以帮助他们知道如何合宜地去到神面前。又例如,当人刚开始认识神的时候并不知道什么样的行为才算是神喜悦的,这样,律法条文中有关不要偷盗、不要贪心,等等的条例就可以帮助人知道什么是该做、什么是不该做的,从而引导人们做在神眼里看为正的事。 当通过律法的引导和规范而建立起来对神的信心之后,律法的功用也就可以退出了。这就好像小孩子学走路,刚开始的时候需要借助学步车来帮助。当孩子已经学会行走了,学步车就单只不再需要,而且反过头来会对孩子的自由行走带来阻碍。 通过保罗的论述我们可以明白律法与信心的关系,律法是引导带领我们走向信心的道路。以现在的教会生活为例。弟兄姐妹刚信主的时候,并不知道什么是对神合宜的敬拜。这个时候,圣经的教导,以及教会关于的崇拜生活的一些规范,例如按时参加主日敬拜、不可缺席崇拜、着装上的要求,等等这些会帮助他们慢慢明白什么是合神心意的敬拜,逐步塑造他们对神的敬畏、感恩、顺服、委身的心。这些规范在帮助弟兄姐妹建立对神正确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如果不经过这些,弟兄姐妹对神的敬畏之心就得不到有形有体的塑造。但遵守这些规范本身并不能代表弟兄姐妹对神已经有了正确的关系,而是只有通过遵守这些而领悟并顺服神的心意时,才真正建立起了对神正确的信心。 整段经文让我们看到,律法的功用是带领我们归于信。对此,我们可以思考的问题是,首先,无论是圣经的教导,还是教会生活的一些规范,有没有建立起我们对神的信心?还是仍然停留在表面文章?其次,我们对神的信是否是经过律法的引导和规范而来?这实际上是很好的提醒。很多时候,我们很随意、抽象地“信”,而没有扎扎实实地经过律法的规范和引介,所以我们的信并没有深刻、正确地建立起来。例如,我们没有接受好好地接受按时崇拜的规范,以为只要凭着心灵和诚实,敬拜来不来、迟不迟、什么样的着装都关系不大。这种信,看似很自由、很属灵,但实际上却因为没有经过正确的规范和引领而失去了对神应有的敬畏和尊崇。重视律法的功用,不意味着我们要成为律法主义,或是以律法的行为称义,而是要让我们的信心有正确的建立。 默想经文:“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3:24) 静默思想:默想这句话,思想我们对神的信心究竟处在什么样的光景之下呢?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1. 我说那承受产业的,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 2. 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 3. 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也是如此。 4. 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 6. 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原文作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 7. 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 8. 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 9. 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它作奴仆呢? 10. 你们谨守日子,月分,节期,年分。 11. 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 12. 弟兄们,我劝你们要象我一样,因为我也象你们一样。你们一点没有亏负我。 13. 你们知道我头一次传福音给你们,是因为身体有疾病。 14. 你们为我身体的缘故受试炼,没有轻看我,也没有厌弃我。反倒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稣。 15. 你们当日所夸的福气在哪里呢?那时你们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我,也都情愿。这是我可以给你们作见证的。 16. 如今我将真理告诉你们,就成了你们的仇敌吗? 17. 那些人热心待你们,却不是好意,是要离间(原文作把你们关在外面)你们,叫你们热心待他们。 18. 在善事上,常用热心待人,原是好的,却不单我与你们同在的时候才这样。 19. 我小子阿,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 20. 我巴不得现今在你们那里,改换口气,因我为你们,心里作难。 21. 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 22. 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 23.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 24. 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 25. 这夏甲二字是指着亚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 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 27. 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 28. 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 29. 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 30. 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 31. 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12段,保罗开始从另一个角度,即为奴与自由的角度来诠释律法和信心的关系。需要留意的是,在整段经文里面,“自由”、“自主”、“释放”都是相同的字或字根。 保罗从以色列人都熟悉的典故出发来进行论述。在律法书中记载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出于侍女夏甲的儿子以实玛利,另一个是出于主母撒拉的儿子以撒。保罗说到:“这夏甲二字是指着阿拉伯的西奈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4:25)这给人的印象好像是说耶路撒冷及其儿女都是为奴的。但这又与接下来说到的“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相矛盾(4:26)。实际上,按照原文的语法,这句话的意思乃是说,“夏甲二字所指的是西奈山,她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这关系类似于耶路撒冷,而(只不过区别在于)耶路撒冷是自主的。”我们知道,以实玛利是按照血气而来的,而以撒是按照神的应许而来的,而以色列人都是以撒的后裔。这也就是说,以色列人都是按照神的应许而来的,原本就是属乎自由的儿女,所以本应当活出自由的身份才对,而不要好像以实玛利的后裔那样,始终是活在奴仆的、没有自由的身份里面。 保罗最后说到,以色列人这原本就应该是自由的身份,虽然因为他们过去是活在律法条条框框的约束中,仿佛奴仆般没有自由,但如今已经在耶稣基督里面实现了,因为“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5:1)。这句话所说的来自于耶稣基督的自由,不是指可以任意犯罪、我行我素的自由,好像说因着基督赦免了我们的罪,所以大家可以不再受到律法的约束,想做什么都可以,反正都不再定罪了。从保罗的整体思路来看,这句话的意思乃是说因着耶稣基督的到来,让我们知道了因信得救的道理(3:25),所以我们从此不再活在律法的条文约束中,而是活在信心所带来的自由里;我们的行事为人不再是处处受到律法的捆绑,而是凭着对主的信心而自由自在地活在和神美好的亲密关系之中。 这种活在律法之下的奴仆,与活在信心中的自由,可以用参加崇拜来作比方。当活在律法之下的奴仆时,视参加崇拜为一个不得不完成的苦差事,担心万一崇拜迟到会受到人的冷眼相待,或是定罪为不爱神;同时又以准时参加崇拜为自己在众人面前敬虔的标志。所以,整天思考的就是如何满足崇拜的要求,是被“参加崇拜”的要求所缠累、挟制。而当活在信心所带来的的自由时,不是指视参加崇拜为“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迟不迟到无所谓”的自由,而是指因着对神的爱和渴慕视参加崇拜为喜乐的、甘心乐意的事;但是却又不被其所局限,知道即便在去崇拜的路上车子坏了,或是遇到有需要的人而施以援手的时候耽误了崇拜,也不担心被人指指点点,因为心里很清楚自己在耶稣基督里面所建立起来的与神的关系是亲密、美好的,知道自己这生发仁爱的信心是蒙神喜悦的,所以活出的是自由和释放。 保罗的这段经文也是给我们的很好提醒,让我们知道自己是活在信心所带来的自由里。保罗不是好像世人所期盼的那样鼓励我们活出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而是让我们不再将焦点放在如何满足律法的条文上面,而是凭着信心将焦点直接放在神的身上。 默想经文:“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5:1) 静默思想:基督对我们的释放,不是说我们任意做什么都可以,都是“稳”的,而是说我们有继续要持守的,就是要调教自己的心单单对准神。默想这句话,调教我们与神之间的关系。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11段是保罗对之前论述的一个阶段性总结,同时也是他对加拉太信徒的真情流露。保罗讲到,既然已经知道了律法的功用是世俗的小学,目的是要把人引向对耶稣基督的信,那么为什么当知道了这个道理,而且也已经因着信而建立起来了与神合宜的关系之后,却又不持守这个信心的原则,而是回到以前律法的老路呢? 保留指出加拉太的信徒是情愿再作这些律法的奴仆,也就是说他们心里想着的是如何去满足律法的要求。我们可能会说,在持守信心原则的同时,也守一下律法的条文,这有什么不好的吗?毕竟,守律法已经是犹太人生活习惯和文化的一部分了;况且,律法本身也是好的,守律法并不导致犯罪吧?这话虽然听起来有道理,可是保罗深知背后更深层的问题,就是加拉太的信徒并不是在持守信心原则的基础上仅仅是把犹太律法当做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来保留。他们真实的想法乃是依然对律法情有独钟,把守律法当做是讨神喜悦、不被定罪的途径。这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是与因信称义的救恩相违背。 保罗对加拉太的信徒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保罗回忆他以前和加拉太信徒之间美好的关系。保罗最后说到,他为他们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他们心里(4:19)。保罗之所以如此说,乃是针对加拉太信徒当时的光景。他们虽然曾经热情地接受了保罗关于耶稣基督福音的教导,但是当保罗离开之后却被别人用别的福音引诱了。这也就说明,耶稣基督的福音并没有在他们的心中稳固地成形、深深地扎下根来,以至于他们就好像耶稣基督撒种的比喻中的第三种土,领受的时候很欢喜,可是遇到问题就放弃了。保罗所盼望的成形,乃是指有关耶稣基督的这因信称义的福音被完全模塑在信徒的心中、固化成为他们生命中的一部分,不会被拿走、取代、改变,以至于不再被别的任何因素所影响和侵蚀。信徒认定耶稣基督是他们蒙福的唯一根源,同时也认定通往这蒙福根源的唯一途径就是信心。 今天,让基督成形在心里,这也是我们基督徒要面对的挑战,因为我们常常在这一点上迷失了。这倒不是说我们会否认耶稣基督是主,或是会否认耶稣基督的救赎;这乃是说,我们常常离开信心的轨道,回到律法的条文上。这也不是说我们基督徒很容易好像犹太人那样去守律法。实际上,我们对律法的熟悉和认真程度远远比不上犹太人。这乃是说,我们常常会好像犹太人那样只做一些表面功夫,例如来教会、读经祷告、把神的话放挂在嘴边,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这些并没有错,而且也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应有的生命展现。可是我们时刻要提醒自己的乃是在这些光鲜的外表之下,我们对耶稣基督的信究竟是什么光景?我们是否有真实的、发自内心的对耶稣基督的渴慕、尊崇、敬爱、委身、顺服和信靠?我们是否有真正地付上代价跟随耶稣、效法耶稣、学祂的样式、走祂的道路?我们是否好像保罗所期盼的那样,让基督成形在我们心里! 默想经文:“我小子啊,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4:19) 静默思想:结合整段经文默想这句话,可以借助一下瓦器制作成形的画面,体会“成形”的意味,激励自己与基督建立更加亲密和真实的关系。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10段,保罗是从时间轴的角度来论述神所应许的蒙福子孙,也就是继承产业的亚伯拉罕的后裔,的成长之路,籍此来说明律法与信心的关系。保罗把这个过程比作一个承受产业的人在孩童的时候是在师傅和管家之下;而到了预定的时候,就脱离了这种管制,长大成人了。保罗说到我们的情形也是如此。当我们还是孩童的时候也是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而当日期满足,耶稣基督来到的时候,我们就被释放出来,得着神儿子的名分,也就成为了继承产业的,神所应许的后裔了。 这里有几个地方需要特别的解释。首先,就是什么是“世俗小学”。原文的字面意思是指“世界的初级元素”,可以理解为世界的初级道理,或是基本原则。从上下文来看,保罗在这里所指的应该就是神所颁布的律法。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处在这样的基本原则的管理之下。对于外邦人来说,神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的心里(罗2:15),而对于犹太人来说,神的律法则是他们每一代人都要从小学习的。当我们还不认识神,或者对神的认识还很肤浅的时候,就如同不懂事的孩童一样,是需要被神的律法所规范、约束、教导和引领,让我们的生命朝着一定的方向被塑造。这也就是前一段经文所提到的,律法是把我们带往信心的道路。就好像一个小学生学数学,从小要接受严格的训练,每一个步骤都要写的清清楚楚,这样慢慢练就他的数学头脑和思维习惯。等过了这个过程,孩子长大,已经可以将这些数学公式融会贯通之后,他就可以不再需要每一步都写出来了。 其次,就是为什么说耶稣是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这实际上和保罗在前面的论述相仿,即耶稣道成肉身来到这个世上,作为人来接受律法的约束,并籍着祂的死将我们从律法的咒诅中赎出来(3:13)。当然我们也知道,耶稣的救赎并非人人自动可以得到的,而是要凭着信。而这信,既是我们得赎的条件,同时也是我们生命经由律法阶段约束、规范、引导的产物,让我们不再靠着律法的表面行为,而是有发自内心的对神的顺服和信靠。 我们可能会问,既是这样,那么是否意味着我们都必须要重新回到律法,走一遍律法之路,才能发展出信心呢?就好像我们要经过小学的训练才可以一步一步走向高中、大学,最后成才呢?的确,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我们因信称义,是一下子就达至信心而不需要再走律法路了。可是我们也需要留意,若是因此就以为我们不需要重温神的律法的话,那就会就好像一个没有经过正常童年阶段的成年人,在生命中会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事实上,若不是从神的律法书,从整本圣经来学习,我们就很难正确、完全明白神所要的信心是什么,我们就会容易把自己所以为的信心来当成神所要的信心。我们必须承认,只有神籍着圣经所启示的信心才是真信心,而我们凭着自己受罪污秽的心而想象或诠释出来的信心,是假信心。犹太人的问题是容易停留在律法条文里而没有发展出实质的信心,而基督徒的问题是容易空谈信心而没有对神律法精神实质的遵循。我们因信称义,虽然不再需要走律法主义的老路,但依然要从律法中学习、了解神的心意,使我们的信心有根有基地建造在神的话语之上。 默想经文:“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也是如此。”(4:3) 静默思想:孩童阶段是每个人成长的必经之路。籍着整段经文来省察自己,我们是依然停留在婴孩阶段的“巨婴”呢,还是没有通过婴孩阶段的“巨婴”呢?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1.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 2. 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 3. 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的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 4. 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5. 我们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 6. 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 7. 你们向来跑得好。有谁拦阻你们,叫你们不顺从真理呢? 8. 这样的劝导,不是出于那召你们的。 9. 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都发起来。 10. 我在主里很信你们必不怀别样的心,但搅扰你们的,无论是谁,必担当他的罪名。 11. 弟兄们,我若仍旧传割礼,为什么还受逼迫呢?若是这样,那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 12. 恨不得那搅乱你们的人,把自己割绝了。 13. 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 14. 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15. 你们要谨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灭了。 16. 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 17. 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 18.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 19.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 20. 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 21. 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22.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 23. 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 24.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25.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 26. 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13段,保罗继续从为奴与自由的角度来论述律法与信心的关系。保罗说到,既然已经在基督里得到释放,活在信心所带来的自由中,那么就不要再活在律法条文的约束中了。保罗指出,当时有一种来搅扰人离开真道的说法,就是要人继续行律法中的割礼,以此来作为得救、蒙神喜悦的途径。这样的要求,看起来好像只是要求人行律法中的某一些规条而已,并没有要求人脱离信心而完全回到律法之下,所以似乎并不太过分,做一些妥协、彼此调和一下也就可以了。然而保罗看出,一点酵面能使全团都发起来(5:9),这看似只对律法中的局部规条做出要求,但实际上所带来的长远影响却是开了一个错误的头,方向是要人慢慢回到律法之下,去满足完全遵守律法的所有条文(5:3)。这样的话,就是离开了对耶稣基督的信,带来的结果就是得不到神所设立的因信称义的救恩。 有人可能会误以为,保罗之所以如此强调信心,是为了让人回避行全律法的要求而另辟捷径,就好像说考生满足不了高考的分数线的要求,于是就让考生不是通过高考的方式,而是通过递条子、搞关系的方式来解决。但实际上,这是对信心和律法关系的错误理解。保罗并不是要以信心之道来绕开律法这个壁垒,而是知道只有信心才能真正满足律法的要求。保罗看起来是想要人不再背上行全律法的重担,但实际上保罗正是出于对神律法的郑重,才告诉人们,真正要持守律法的不是靠着这些表面上的行为,而是生发仁爱的信心(5:6),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5:14);只有活出信心所要求的爱,才是真正的行全了律法、得蒙神的喜悦。靠着信心,看似脱离了律法的条文挟制而获得了自由,但实际上却是因着活在信心所要求的爱里而自由地行全了律法。因为神就是爱,所以神对按照祂的形象和样式被造的人也活出爱来,与祂相合。 保罗的这段论述不但让我们对律法和信心之间的关系有更深一层的了解,同时也让我们知道要把注意力放在“活出爱”上面,将我们的关注点从人与律法的关系变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确,在大多数的情形中,我们很容易只关注自己和律法的关系,或是审视别人和律法的关系,例如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仅此而已。当这样行的时候,我们只是和律法条文打交道,而缺少了对人的爱、关心和怜悯。但实际上,神是通过律法中的“做”与“不做”来引导我们与人建立爱的关系。当我们真正可以去关心身边的人,去切实关心他们、为他们着想、为他们付出、为他们舍己的时候,这才真正是神所要的样式。 默想经文:“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5:6) 静默思想:能让我们与耶稣基督的救恩连接的,惟独信心,而且是生发仁爱的信心。默想这句话,慢慢将自己的注意力因着聚焦基督而转向人群。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14段,保罗继续论述有关信心和律法的关系,然而重点却已经不知不觉转入到圣灵与肉体的关系了。实际上,保罗早在整卷书论述的开始部分就已经为圣灵的工作埋下了伏笔(3:2-6),而且在前面的几段论述中已经慢慢随着对信心的论述而提到圣灵的工作(4:29;5:5)。现在,并且随着再一次指出“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5:25),形成完美的首尾呼应。总的来看,保罗所要指出的乃是说,我们因着对耶稣基督的信而从律法的挟制中释放出来。但这种释放不是那种可以任意而行、放纵情欲的释放和自由,而是活在圣灵引导之下,接受圣灵的监管和调教,最终活出的圣灵所结的果子。 保罗指出顺着圣灵而行与律法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5:18);另一方面,顺从圣灵所行的事,没有律法禁止(5:23)。所以,我们可以理解在保罗的眼中,顺从圣灵的引导并不意味着可以,或者会是,违反律法,不受律法的约束,而是说当顺从圣灵的引导时,才可以真正做到律法所要求的,不被律法定罪。 随着这段经文,保罗的论述也逐渐进入尾声。保罗让我们看到,虽然看起来他是在讨论信心和律法的关系,但实际上他所关注的重点并不是要争论到底要不要完成“行律法”的这个行动,而是指向最终的结果,就是信徒的生命到底是往什么样的方向去发展,这才是最重要的事,因为最终要向神交账的,不是因着有没有完成“行律法”的动作,而是因着有什么样的生命。那些随着情欲而行的,他们最终并不能承受神的国。所以保罗最终让我们看到,他之所以一再强调信心与律法的关系,并不是因为看律法不顺眼,所以就想方设法想要拆毁律法、架空律法,而是要建造信徒有合神心意的生命。保罗希望籍着论述信心和律法的关系来引导信徒将焦点不要放在律法本身,而是放在自身生命的建造上,因着信、将自己置身于圣灵的带领之下,结出圣灵的果子来,荣神益人。 值得留意的是,当保罗列出许许多多情欲的事情时指出行这些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5:21)。保罗过去在加拉太人可能还不是基督徒的时候说过这样的话,如今在他们已经是基督徒的时候依然重申这句话。保罗这番严厉的话可能会带给我们恐慌和争辩,因为他在这里并没有宣告说,行这些事的人如果是基督徒的话就可以例外、免责。我们需要留意保罗给我们带来的警醒和出路,就是切实跟随圣灵的引领,不要再这样下去了!保罗让我们看到,基督徒的身份并不是一个护身符,好像无论里面什么光景,只要外面披着这个身份就相安无事。实际上,作为基督徒,作为属基督耶稣的人,我们是应该把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活出与身份相称的生命来(5:24)。 默想经文:“情欲的事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5:19-24) 静默思想:默想这段经文。慢慢将其中所列的逐一与自己对照;求圣灵的光照,也行在圣灵的指引中。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1. 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 2. 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3. 人若无有,自己还以为有,就是自欺了。 4. 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了。 5. 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 6. 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 7. 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 8. 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 9. 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 10. 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 11. 请看我亲手写给你们的字,是何等的大呢。 12. 凡希图外貌体面的人,都勉强你们受割礼。无非是怕自己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 13. 他们那些受割礼的,连自己也不守律法。他们愿意你们受割礼,不过要借着你们的肉体夸口。 14. 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15. 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16. 凡照此理而行的,愿平安怜悯加给他们,和神的以色列民。 17. 从今以后,人都不要搅扰我。因为我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 18. 弟兄们,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在你们心里。阿们。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16段是整卷书信的最后一段,也是保罗对加拉太信徒的最后劝勉。保罗籍着对比别人和他自己的心志来表达因信称义的耶稣基督十字架福音在信徒生命中所起到的真正意义。 保罗指出,那些不愿意听从这福音的,乃是希图外貌体面的人,以别人的肉体夸口,而自己却不愿意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这说的就是那些人,他们自己不愿意按照信心的原则去遵守神的律法要求,而是四处留意去抓别人有没有按照律法行事的把柄,给别人扣帽子、下评语、定罪,以此来作为自己在神面前可以邀功请赏的地方。保罗这里说到这些人如此行的原因“无非是怕自己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6:12),这里所说的“逼迫”包含了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指的是当持守因信称义的福音时,会受到那些按照律法行事的犹太宗教领袖的逼迫。这在当时是显而易见的事。另一方面,从上下文来看,也是指因着不与世俗为伍而带来的生命的破碎与更新。这种生命的改变对于很多人来说是痛苦的,不愿意去承受的,因为这意味着舍己,意味着与老我一刀两断。所以可以看到,人们之所以宁愿守律法也不愿意走信心的道路,不是因为他们对律法的喜爱、执着与敬畏,而是因为他们不愿意经历生命脱胎换骨的改变。 与之相对比的,保罗说到他自己的心志,乃是“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6:14-15)保罗在这里所表露的乃是他愿意与耶稣基督同钉十字架的坚定不移的心志。而与耶稣同钉十字架,就意味着和耶稣基督一样,与世界一刀两断,不受世界影响、不与世界妥协、持守神的真理。保罗虽然是在书信中花了大量的笔墨来教导信徒明白他们与律法的关系,但保罗真正所关注的重点不在律法本身,而是告诫信徒不要停留在律法的表面,而是进入生命的实质,呼吁信徒不再顺从肉体的邪情私欲,而是单单跟随圣灵的带领,在基督耶稣里面成为新造的人。 不再按律法的行为,而是凭信跟随圣灵的带领,作新造的人,这对于很多信徒来说是已经明白的道理,可是要真正落实到生命成长的实际,却使很多人望而却步,宁愿回到律法的老路,因为那是容易的,是少受折磨和煎熬的。对于没有犹太教背景的基督徒来说,回到律法的老路,不是指他们开始去认真查考旧约的律法书。实际上,查考旧约书卷并不意味着回到律法的老路。保罗所说的回到律法的老路,指的是信徒回到按照行为所做的表面文章上面,因为这是容易的,让自己很容易因着做些光鲜亮丽的事情就得到众人的称赞,自我感觉良好,也让自己很容易去按照律法条文去评论他们,显得自己有多么的属灵和高人一等。然而,神真正要的乃是我们生命的实质变化,要看我们有没有真正做到爱人如己,有没有追求在耶稣基督里面那颗诚实无伪的心。 保罗在这封书信最后的问安部分非常的简短。相信这也与他当时的心情有关。他已经认定耶稣基督的十字架,除此之外别无所恋、别无所夸;道理既已说清,也就就此收笔了。那么,我们能否也从中有所领受,认定耶稣基督的十字架,追求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聚焦耶稣基督,人生本应如此简洁。相比之下,我们活得是否太复杂了?这不是说我们不需要好像保罗那样为了福音的缘故而奔波劳苦,而是说我们的心是否被太多的事情搅扰,以至于依然活在,或是苦苦挣扎于世界的影响和个人的邪情私欲中。 默想经文:“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6:15) 静默思想:结合整段经文来默想这句话。重点不在行不行割礼,因为无论怎样这都不紧要。重点在于作新造的人,这才是重点。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15段,保罗继续论述顺着圣灵而行所带来的果效。前面保罗已经提到顺从圣灵所带来的信徒生命的样式,就是满有圣灵所结的果子。现在,保罗也提到跟随圣灵所带来的的另一个方面的果效,就是与人关系的重整。一个是个人的生命改变,一个是与人关系的改变,这两者相辅相成,是一个铜钱的两面。一个人的生命改变必然要带来与人关系的改变,而一个人与人关系的改变反过来反映出这个人生命的实际状况。实际上,在之前的段落中,保罗都已经在提醒信徒要关注人际关系的方面(5:15,26)。这一段经文指出,跟随圣灵的人并不是独行侠,只顾自己和神的关系,而是因着生命被圣灵改变而开始去关注别人的需要。这一点实际上并不难理解,神就是爱,所以当被圣灵所引导的时候,必定是活出神的爱来。而这个爱,除了爱神,就是爱人。 从经文中我们看到保罗似乎给了我们两个相反的教导,一会儿说我们要互相担当各人的重担(6:2),一会儿又说各人必担当各自的担子(6:5)。似乎很矛盾,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当保罗说到要互相担当各人的重担时,指的是彼此相爱、彼此帮助,因为这样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也就是爱的诫命。但同时,保罗又说各人必担当各自的担子,这不是说各人不需要顾及别人,只需顾好自己就行了。保罗在这里的意思乃是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凭着自己所行的向神交账,而与别人无关。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警醒自己的行为,而不是眼睛只盯着他人,把别人的行为当做自己向神邀功请赏的资本。 顺从圣灵,警戒自己、祝福他人。保罗的这段教导不单只是告诉我们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同时也是作为对那些只按照律法行为称义的人的强烈的对比。整卷书,保罗是把圣灵、信心与肉体、律法作为对比来论述的。凭着信心的人,是跟随圣灵而行;而按照律法行为的,是跟随肉体而行。而其中的差别就在于,按照律法、随从肉体而行的,往往就是按照信心、随从圣灵而行的反面,即放纵自己、紧盯别人。以为自己是按照律法的条条框框而行的,满足这些就足够了,所以就自以为义,认为自己很不错了,但实际是以表面的光鲜亮丽来掩盖内心的邪情私欲。但这样的人,同时又对别人盯得很死,处处留意别人有没有按照律法的条文而行,满心想着的都是在审视别人、评判别人、抓别人的毛病、定别人的罪,以为越多发现别人的问题、定别人的罪,就越多显明自己在神面前为义、得蒙神的喜悦。然而,保罗给了我们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因为按照信心、跟随圣灵而行的是与按照律法、跟随肉体而行的完全不同的方向。跟随圣灵是看到自己的问题、关心别人的需要,而不是反过来,放纵自己的需要、紧盯别人的问题。 跟随圣灵的引导,并不是一个很虚幻的概念,或是一个很漂浮的感觉,或是一个自以为义的操练,而是实实在在活出神喜悦的生命,并且成为别人的祝福。这样的改变是可见的改变,这样的生命是可见的生命,这样的祝福是可见的祝福。 默想经文:“人若无有,自己还以为有,就是自欺了。”(6:3) 默想祷告:结合整段经文来默想这句话。求圣灵来光照我们,看到自己在神面前的真实光景;并且跟随圣灵的引领,做出改变。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通常来讲,《加拉太书》被与《罗马书》放在一起,都是保罗对因信称义的福音的论述。的确,保罗在这封书信里面详细论述了信心在人被神称义方面的功用,因为只有通过信心才能使我们与救恩的源头,也就是耶稣基督连接在一起,成为蒙神应许的后裔。从整卷书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首尾呼应的关系。保罗是从圣灵与肉体的对比来开始,指出我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怎能靠肉身成全呢?(3:3)最后,保罗同样以圣灵与肉体的对比来结束,指出我们要顺着圣灵而行,而不是放纵肉体的情欲(5:16)。而在这一头一尾关于圣灵与肉体之间关系的论述中间,保罗重点论述了信心与律法的关系,指出律法是训蒙的师傅,引导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这样,我们也可以看到,虽然保罗将重点放在信心与律法的关系,但实际上他所要针对乃是圣灵与肉体的关系,告诫信徒要“顺着圣灵撒种收永生,而不是顺着情欲撒种收败坏”(6:8)。保罗最终看重的乃是生命的建造,而这生命的建造乃是凭着生发仁爱的信心、顺从圣灵的引导而达到。 虽然《加拉太书》与《罗马书》都是关于因信称义的教导,可是所侧重的问题,以及所回应的场景有所不同。当时加拉太信徒所受到的诱惑乃是,凭信接受圣灵,以圣灵入门;接下来却是回到律法的老路,以肉体的行为成全。保罗让人们看到,当人回到律法的老路,以肉体的行为来成全的时候,实际上就是离开了圣灵的引导,回到随从肉身的邪情私欲当中。这样,即便入了门(就是我们所谓的“得救”),但却不可能结出圣灵的果子,发展出神喜悦的生命,最终不过是收获败坏而已。所以,我们也可以看到,保罗在整卷书信中所要针对的,并不是当时的信徒在因信称义的道理上的偏差(因为他们并不反对以信领受圣灵入门),而是他们在入门之后信仰实践中的偏差(因为他们接下来走回到老路上去了)。我们可能会说:“反正都入了门,后面的路即便走得不好,但问题应该也不大吧,因为无论如何已经是在门内了。”但我们要留意保罗的态度。如果他也好像我们这样来看问题的话,就不会多此一举、如此郑重地写下这卷书信了。实际上,在保罗的眼里,他看重的乃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以正确的入门为起点(因信领受圣灵),但同时也要以正确的实践为途径(顺着圣灵而行),最终才能达到正确的终点(顺着圣灵收永生)。 《加拉太书》所反映出的问题,在当今的教会也是非常的普遍。我们都不会反对因信称义的道理,都是以因信称义入门,领受救恩。但问题就如同当年的加拉太教会的信徒所面对的一样,在入门之后,我们就又回到律法行为的老路去走剩下的余生。这里所谓的走律法的老路,不是说我们带着敬畏神的心去遵守神的律法,而是说我们回到律法主义的表面功夫上去了。我们的教会生活流于形式,我们的生命成长漂浮不定,我们的口唱心和掩人耳目,我们的心思意念深藏不露。我们之所以容易走和当年加拉太信徒同样的回到律法的老路,乃是因为我们在人性上存在同样的问题,就是不愿意走顺从圣灵的舍己、破碎的道路,而是愿意走顺从肉体按照本性任凭或放纵自己邪情私欲的老路。 然而,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我们既然因信领受圣灵而入门,就要因信顺从圣灵而成长,最终才能因信籍着圣灵收永生。这不是否认或更改因信称义的福音。相反,这才是真正的因信称义的福音。而与之相违背的,才是否认或更改福音。
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