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圣经导读《罗马书》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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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
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2.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4. 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5.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6. 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7.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 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10.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11. 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12.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
13.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
14.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主题 : 第33段: 辨识时局,警醒迎接光明的日子到来(13:11-14) - 02/29/2020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33段,保罗将眼光从对信徒的一般性教导转移到对时局的辨认上。日常生活的准则与对时局的把握是紧密联系的。如果没有对时局的把握和清醒的头脑,日常生活可能陷于懈怠、涣散、失去方向。所以,保罗虽然已经教导信徒要以爱来完全律法,看起来已经把该说的都说了,剩下的就是信徒照着去行就好了,可是,保罗马上想到由对时局的辨识而来的紧迫性在信徒的信心生活中所扮演的极为重要的角色。的确,信仰有时候是被“逼”出来的。如果没有对末世审判的真实性的认识,人们可能并不觉得悔改、重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样,如果没有对时局的清楚认识,以为来日方长,那么生命的成长也很可能陷于停滞,不进则退。 那么这个时局是什么呢?保罗指出,就是“黑夜已深、白昼将近”,而我们的回应就是“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13:12)。很显然,保罗所谓的“白昼将近”,指的就是基督再来的日子正在一天一天地临近。这里,保罗劝勉信徒要带上光明的兵器,这个“带上”与后面披戴主耶稣基督的“披戴”是同一个字。所以我们可以理解,带上光明的兵器,也就是披戴基督的意思。从整段经文的内容来看,无论是带上光明的兵器,还是披戴主耶稣基督,都是与脱去暗昧的行为,例如荒宴醉酒、好色邪荡、争竞嫉妒,等等这些外在行为形成强烈的对比。披戴基督,也就是将基督作为衣服穿在身上,表现出来的是基督的荣美。保罗并非只看重外在行为的改变,似乎只要看起来像耶稣就行了,而是说要切实活出耶稣基督的美德,散发出基督的馨香之气。 保罗不是以时局来吓唬人,而是以事实说话,劝诫信徒不但只是对未来得赎要有坚定的信心,同时也要从现在做起,迎接那光明的日子来到。保罗以黑暗与光明的对比来教导信徒辨明时局——当下是黑暗的,要来的是光明的。这对于当时的信徒来说,他们所看到的,和所要经历的,并不是这样。他们当时是在罗马政权的统治下,的确是处在黑暗之中;而即将要来的是大逼迫,他们所要面对的将会是更加的黑暗的时局,怎么会是光明呢?然而,我们知道保罗所指的光明,乃是指基督再来的日子。那光明会除灭一切的黑暗,不但带来带给我们救赎的日子,同时也是警醒我们要提前预备,成为光明之子,以便可以进入光明之中。 今天,将近两千年过去了,保罗的教导依然在对我们说话,不但指导我们如何看待今天的时局,同时也是指导我们如何迎接光明的日子。进入2020年,几乎全世界都陷入了极大的困境和恐慌。不但地震、蝗灾在困扰着人们,新冠状病毒疫情的扩散也让人看不到头。人们所看到的,是黑暗来了,而且接着要来的是更加的黑暗。可是,保罗清醒地看到,虽然看起来是黑夜已深,但却是白昼将至。当耶稣基督再来的日子,不但是要救拔我们脱离黑暗和苦难,同时也是要来检验我们信心的功课。 既然如此,当我们知道自己所面对的是主再来的日子,那么我们在当前的时局之中,所要提醒自己的,就不再是人心惶惶、如何囤积各样物品去面对可能要来的更加黑暗的日子。虽然这些对于帮助我们度过困难时期很重要,可是不要忘了,更加要紧的,乃是我们要披戴基督,不仅仅是对救恩有确据,更是指我们的生命要活出信心的见证,要效法耶稣基督,要活出耶稣基督。当我们看到的未来是光明而不是黑暗的时候,我们今天所要作的就是生命的预备而不是生活的筹备。 默想经文:“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13:12) 静默思想:面对当今的时局,默想这句话,带给自己心里的安慰,和警醒、切合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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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第32段: 爱是不加害于人的(13:8-10) - 02/27/2020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32段,保罗讲到“爱”对神的律法的成全。在上一段的经文里面,保罗提到要顺服在上掌权者(13:1-7),那里主要针对的是信徒与地上政府的关系,指出信徒要因着顺服在上掌权的而遵守政府的法律,例如纳粮、上税,等等。现在,保罗提到的是信徒与神的律法之间的关系,指出信徒因着顺服神、对神的信心而成全神的律法;而方法,或者说是原则、诀窍,就是“爱”。因为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真正遵守了律法的诸如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等等一系列的诫命。 所以我们看到,保罗虽然强调因信称义的福音,可是他并没有因此就排斥律法、废除律法。相反,保罗心里很清楚,籍着信心,我们得到的乃是成全律法的自由,而不是脱离律法的自由。所谓成全律法的自由,指的是当我们有生发仁爱的信心的时候,我们是可以很“自由”地满足律法的各项要求,而不会觉得律法处处与自己作对,让自己碍手碍脚,做这也不行、做那也不行。同时,信心给我们带来的自由,不是脱离律法的自由,好像我有了信心,就可以不用满足律法的要求,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 保罗特别解释,之所以说爱可以完全了律法,乃是因为“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我们也可以来审视自己信心的生活究竟如何,即我们所行的一切事情,无论是做出来的还是藏在心里的,是否含有加害于人的动机和成分。这不在乎我们外表上是否说得过去、是否有合适的理由、是否让人看不出一丝破绽,而在于我们的心内究竟如何。虽然有时候我们会觉得很“冤枉”,觉得自己这样做,都是为了对方的好处,例如不帮助对方的需要,是为了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可是我们心里究竟如何,是真这样想,还是有别的渣滓掺杂在其中,真实情况不但神知道,我们自己也清楚,而且圣灵也会提醒我们留意。我们不能自己欺哄自己,我们最终是要面对神,向神交账的。 同时我们也要留意另一个层面的意思,即爱不但是不主动地加害于人,也是不能看见别人受害而置之不理的。因为当看见别人有需要而不予以援手的话,这与加害他们并没有什么区别。有时候我们会出于私心很片面地理解和应用这句话,认为只要我没有有意害对方就行了,但是不理不睬总可以吧,保持一定距离总没有错吧。但实际上,神的爱远远不是与有需要的人保持距离,或是与那不可爱的人敬而远之。除非我们真的不知道别人有什么需要,否则的话,一旦知道就应该有所回应。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来到世上,把真理和恩典带到我们当中,为要拯救我们脱离罪的捆绑和死亡的权势,正是这种爱。 当然,如果我们还想狡辩说,那我干脆什么都不过问,免得我知道了别人的需要反而将自己陷入麻烦之中,那么我们也要切实地知道,到底是真的因为一些客观原因而不知情,还是故意回避不知情,神都要审问的。实际上,不加害于人也包含了了惦记着对方,因为不希望对方受害、受苦。我们虽然能力有限,不可能帮助到所有的人,也不可能好像神那样可以保护所有人都免于受害,可是我们的心究竟如何,我们有没有尽自己的能力去做应该做的事,我们的心有没有惦记着对方,这是我们要负责的,因为这反映出我们的信心。 默想经文:“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13:10) 静默思想:爱人、害人,非黑即白。花一点时间安静在这句看似很简单的话面前,让其好像一面镜子一样来光照我们的内心,照出心中的黑暗,或是哪怕一点点的渣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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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第31段: 学习对掌权者的顺服(13:1-7) - 02/26/2020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31段,保罗开始论述一些比较具体的生活实践内容。在之前的段落中,保罗提到了基督徒对神的侍奉,以及一系列生活准则,这些都构成了信徒与神的新关系,以及新生命的框架。现在,保罗在这个大的框架下结合信徒在实际生活中会遇到的一些具体情形予以指引。 首当其冲的就是关于“顺服掌权者”的问题,这恐怕不单只是我们今天的基督徒会常常感到头痛的问题,即便在当时罗马政权统治的时代,也是如此。犹太人会受到罗马政府的逼迫,而犹太人的信徒又会受到犹太社团的排斥和阻挠,同时外邦人的信徒也会受到来自于政府的打压和猜疑。不但如此,信徒们也会发现在这样一个敌对神的社会当中,他们会为信仰的缘故而遭受患难。当看到这样的政权做出不合神心意的事,提出不合神心意的要求时,他们应该如何面对呢? 保罗在这里提出的指导原则就是“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13:1),并且给出了具体的理由,就是“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13:1-2)这里保罗所用到的“顺服”这个词,希腊原文的意思是指将自己放在比对方次一等的位置subordinate、是处于隶属的关系put in subjection、是在别人的权柄之下be under the authority of。 在实际运用上,“顺服”包括两个层面的实践。第一个层面,指的就是服从在上掌权者的命令;第二个层面,就是当没有服从在上掌权者的命令时,甘愿接受在上掌权者的刑罚。对于第一方面的实践,就是顺服在上掌权者的命令,又有不同的情况。一般来说,在上掌权者的命令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与神的心意产生交集,是符合神的一部分心意的,例如不可偷盗、不可杀人、孝敬父母,等等。这些在大多数政权的法律中都会出现的条例,是没有违背神的律法精神,而且也是维护了神的律法精神。另一部分是在这个交集以外,还有一些是掌权者所定出的事情,并不符合神的心意。所以很明显,当说到服从在上掌权者的命令时,对于基督徒而言,指的就是这些命令与神的心意有交集的部分,如果违反,就不单只是违反了掌权者的心意,更是违反了神的心意,受罚在所难免。而对于掌权者在神的心意以外、提出敌对神的命令,基督徒是应当反对和拒绝的。 而当这样的情形发生的时候,就进入第二层面的实践,即当没有服从在上掌权者的命令的时候,甘愿接受掌权者的刑罚,而不是用各种方式去逃避,或是反抗。这样,虽然看起来是没有顺服在上掌权的命令,因为违背了第一个层面的实践,可是依然是在顺服在上掌权的,因为符合了第二个层面的实践,愿意接受他们的刑罚。这也就是彼得所说的,为义受逼迫(彼前2:20)。 总的来说,原则依然是基督徒以神的心意为标准。如果因为掌权者的命令刚好与神的心意吻合,基督徒理应遵守;如果不吻合,基督徒应该拒绝遵行,并愿意付上为义受逼迫的代价。举个例子,如果有一个国家不允许基督徒聚会,也不允许人信主,违者抓起来坐牢。这个命令当然是敌对神的,基督徒就不需要去遵守。可是当基督徒继续聚会、传福音而受到政府的逮捕、审讯、定刑的时候,不是去设法找关系、走后门去躲避法律的制裁,或是暴力抗争,揭竿而起,而是愿意承认自己是在掌权者的权柄以下,接受他们的处罚。 耶稣基督就是我们的榜样。祂行在神的心意当中,但也愿意顺服罗马政权对祂的权柄,例如纳税;祂也接受罗马政权对祂的宣判和处决,而不是差派天使天军来救他。所以,要做到保罗在这一段所教导的,而且效法耶稣基督的榜样,我们需要做到的,乃是更加明白神的心意,籍着读经、祷告、灵修,知道神的普遍心意,也明白神在当今时代所要成就的事,以至于持定神的道路,而不是出于自己的邪情私欲、私心杂念,或是对神心意的一知半解来对掌权者的命令做出错误的回应。造成的结果是,掌权者的命令可能是合神心意的,可是我们因为自己的缘故去反对、拒绝,或是掌权者的命令可能是违反神的心意的,可是我们因为自己的缘故去支持、执行。 默想经文:“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13:1-2) 静默思想:安静下来,思想整段经文的含义,聆听圣灵对我们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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