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
1. 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为不见,总要把它牵回来交给你的弟兄。
2. 你弟兄若离你远,或是你不认识他,就要牵到你家去,留在你那里,等你弟兄来寻找就还给他。
3. 你的弟兄无论失落什么,或是驴,或是衣服,你若遇见,都要这样行,不可佯为不见。
4. 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驴跌倒在路上,不可佯为不见,总要帮助他拉起来。
5. 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因为这样行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6. 你若路上遇见鸟窝,或在树上或在地上,里头有雏或有蛋,母鸟伏在雏上或在蛋上,你不可连母带雏一并取去。
7. 总要放母,只可取雏,这样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长久。
8. 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围安栏杆,免得有人从房上掉下来,流血的罪就归于你家。
9. 不可把两样种子种在你的葡萄园里,免得你撒种所结的和葡萄园的果子都要充公。
10. 不可并用牛,驴耕地。
11. 不可穿羊毛,细麻两样搀杂料作的衣服。
12. 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围作穗子。
13. 人若娶妻,与她同房之后恨恶她,
14. 信口说她,将丑名加在她身上,说,我娶了这女子,与她同房,见她没有贞洁的凭据。
15. 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贞洁的凭据拿出来,带到本城门长老那里。
16. 女子的父亲要对长老说,我将我的女儿给这人为妻,他恨恶她,
17. 信口说她,说,我见你的女儿没有贞洁的凭据。其实这就是我女儿贞洁的凭据。父母就把那布铺在本城的长老面前。
18. 本城的长老要拿住那人,惩治他,
19. 并要罚他一百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为他将丑名加在以色列的一个处女身上。女子仍作他的妻,终身不可休她。
20. 但这事若是真的,女子没有贞洁的凭据,
21. 就要将女子带到她父家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将她打死。因为她在父家行了淫乱,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22. 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
23. 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见她,与她行淫,
24. 你们就要把这二人带到本城门,用石头打死女子是因为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男子是因为玷污别人的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25.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见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强与她行淫,只要将那男子治死。
26. 但不可办女子。她本没有该死的罪,这事就类乎人起来攻击邻舍,将他杀了一样。
27. 因为男子是在田野遇见那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并无人救她。
28. 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
29. 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她为妻,终身不可休她。
30. 人不可娶继母为妻。不可掀开他父亲的衣襟。
主题 : 第52段。贞洁,从一而终(22:13-30) - 11/18/2023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52段讲的是有关贞洁的条例。经文列出了一些不同情形之下的处理方式。虽然因着实际情形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回应,但总的来说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从一而终”,也就是说,只能和一个人有婚姻方面的性关系,除此之外都是犯罪,都是神看为恶的事情,都要被除掉。例如一位妇女如果在结婚前就已经和别人有性关系的,就要被用石头打死;如果和结过婚的女子通奸的话,奸夫淫妇都要被打死;如果强行和一位已婚的妇女发生性关系,那么这男子就要被打死;但如果强行和一位处女发生性关系,那么除了罚款,这男子就要娶这女子为妻,终身不可休她。对此我们可能会感到不解,用我们的话来说,即强奸犯要娶被强奸的处女为妻,这似乎很不人道,都无法说这是对强奸犯的惩罚还是奖赏了;我们也难以想象他们的婚后生活会是如何,这位女子终身要在强奸犯的身影下过日子,这岂不是害了她吗?
的确,我们不得不承认现代社会的人很难理解当时的处境。但是如果放下这些暂时很难理解的地方,我们可以看到这依然是“从一而终”原则在某种具体场景中的实践。即当这名男子强行与一位处女发生了性关系之后,既然他们已经有了性的关系,那么就应该结成夫妻,永不更改,通过婚约来制约,不能在这性关系以外再和别人发生性关系。
这样,我们也就可以理解神所看重的贞洁关系,就是从一而终的关系。条例虽然没有教导我们在婚姻中的爱与顺服的关系,但却是从架构上来看婚姻的贞洁的关系,即性关系只能在婚姻中进行,在婚姻以外不能再有别的性关系。旧约是从架构上来规范婚姻关系,新约则从精义中来阐述这个婚姻关系,例如不可见了妇人动淫念,例如在婚姻中丈夫要爱妻子、妻子要顺服丈夫。
这对我们现代人来说是很好的提醒。现代人看婚姻,要么是可有可无,要么是可以随意结婚或离婚;即便维持在婚姻中,要么是肉体出轨,要么是精神出轨。这些不单只是带来夫妻双方的矛盾,也会给子女教育带来长期的负面影响,更会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求神帮助我们,让我们学习并谨守“从一而终”的原则,靠着主的恩典,在婚姻中彼此接纳、彼此相爱,荣神益人。
默想经文:整段经文。
静默思想:慢慢读出经文的内容,体会其中“从一而终”的原则,也给自己的婚姻生活带来触动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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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将恶从我们中间除掉 - 11/29/2019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申命记》第22章继续讲到有关以色列人日常生活中的条例。这些条例看似针对一些特定的事项,但实际上这些条例背后所表现出来的律法精神,是可以,也应当延伸到其它相关方面的。例如男、女衣服不可混杂穿戴(22:5),背后的律法精神乃是男、女不可离开各自受造的本性。这样的精神可以延伸到其它的男、女关系之中。
整章经文花了大量的篇幅来陈述有关贞洁的条例(22:13-30)。条例本身不难理解,可是其中重复提到的一句话应该引起我们严肃的思考。当说到有人行了淫乱的时候,就要将他们用石头打死,并且强调,“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22:21,24)这里讲到,把恶从以色列人中间除掉的方式,乃是将犯罪的人用石头打死。我们可能会觉得这样的方式太过残忍、血腥。我们可能也会想到,为什么摩西在这里没有提到用献祭的方式为犯罪的人赎罪,救他们免于一死。其实,纵观整本《申命记》,我们会发现其中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没有提到献祭赎罪的条例;相反,却一再强调要对犯罪的人严厉惩治。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摩西在《申命记》中重申律法的时候,竟然忘记了各样的献祭礼仪?难道在摩西的脑海里,献祭赎罪并不重要?难道摩西不希望以色列人通过献祭赎罪来与神和好得生命吗?相信都不是这样的。我们需要了解摩西当时所处的背景,以至于可以更好地理解他的思想,从而带给我们切实的提醒。摩西当时在约旦河东向以色列人讲律法的时候是在即将离世之前,而且还不能和以色列人一起过河去到迦南地。在这离别之际,摩西向以色列人再一次重申律法,展望未来。他所关注的,乃是以色列人不要再好像过去那样悖逆、刚硬。他急切盼望当以色列人进入到神的应许之地的时候,都牢记、谨守遵行神的律法,不要继续犯罪,要成为合神心意的人。正因为如此,摩西在这里苦口婆心所一再强调的,就是律法的严明,告诫以色列百姓要敬畏神、爱神、谨守遵行神的一切律例、典章,切莫将神的律法当做儿戏。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摩西在这个时候强调的不是律法的严明,让人敬畏神,而是强调献祭赎罪的功用,不断告诉以色列人,将来过河之后如果犯了罪不要担心,只要记住用献祭来赎罪就好了的话,那么所带来的不是让人感谢神的恩典,而更多的会是让人对神律法的懈怠和对神的不敬畏。摩西并非不认识神赦罪的恩典,乃是知道不犯罪的重要。因为犯罪乃是神所憎恶的,我们怎能松懈呢?
明白了这些,对我们今天的基督徒生活也是很重要的警醒。我们领受、颂赞神籍着耶稣基督所成就的救赎的恩典是应当的,可是不要因此而忽略了神对我们圣洁的要求,轻看神对罪恶的憎恶。若不是神的大爱,就不会有救赎的恩典;若不是神的在律法上的严明,恩典也就不需要存在了。我们常常在口头上颂赞耶稣基督的救赎恩典,但却不断犯罪,毫无敬畏神的心。但愿我们都可以从中有所领受。
默想经文:“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22:21)
静默思想:按照整段经文的内容来思想这句话,体会律法的严明,以及神对罪恶的憎恶。我们不但是靠着耶稣基督的宝血将罪从我们中间除掉,我们也要立志遵行神的吩咐,严厉地对待罪,把恶从我们中间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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