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圣经导读《利未记》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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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
1. 耶和华对摩西说,
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3. 你们从前住的埃及地,那里人的行为,你们不可效法,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地,那里人的行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们的恶俗行。
4. 你们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5. 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华。
6. 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亲近他们。我是耶和华。
7. 不可露你母亲的下体,羞辱了你父亲。她是你的母亲,不可露她的下体。
8. 不可露你继母的下体,这本是你父亲的下体。
9. 你的姐妹,不拘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无论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们的下体。
10. 不可露你孙女或是外孙女的下体,露了她们的下体就是露了自己的下体。
11. 你继母从你父亲生的女儿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她的下体。
12.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体,她是你父亲的骨肉之亲。
13. 不可露你姨母的下体,她是你母亲的骨肉之亲。
14. 不可亲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她是你的伯叔母。
15. 不可露你儿妇的下体,她是你儿子的妻,不可露她的下体。
16. 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体,这本是你弟兄的下体。
17. 不可露了妇人的下体,又露她女儿的下体,也不可娶她孙女或是外孙女,露她们的下体,她们是骨肉之亲,这本是大恶。
18. 你妻还在的时候,不可另娶她的姐妹作对头,露她的下体。
19. 女人行经不洁净的时候,不可露她的下体,与她亲近。
20. 不可与邻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
21. 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与摩洛,也不可亵渎你神的名。我是耶和华。
22. 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23. 不可与兽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与它淫合,这本是逆性的事。
24. 在这一切的事上,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
25. 连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
26. 故此,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这一切可憎恶的事,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都不可行,
27. (在你们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这一切可憎恶的事,地就玷污了,)
28. 免得你们玷污那地的时候,地就把你们吐出,像吐出在你们以先的国民一样。
29. 无论什么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从民中剪除。
30. 所以,你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们随从那些可憎的恶俗,就是在你们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主题 : 第26段。禁戒那些令人作呕的污秽(18:1-30) - 02/15/2023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26段记载的是有关性行为方面的禁令。这也让我们看到神对洁净与污秽方面的条例开始从礼仪方面进入到生活层面。之前的许多段落都是侧重在与会幕礼仪方面有关的洁净条例,而现在,神让我们看到祂对子民的洁净要求不单单局限在会幕的礼仪,更是深入到他们的日常生活方面,而性行为方面的洁净首当其冲成为神首先要提出来的。这是因为性行为作为人的生理需要,有着极其活跃的驱动力,很容易让人在这方面做出不合意的举动来。 我们可能会将这些条例简约为“不可近亲结婚”。但是当我们仔细观察经文的时候会发现条例所规范的重点不是婚姻关系,而是性行为,并以此作为婚姻关系的必要补充。当我们提到婚姻关系的淫乱时,指的是在婚姻的盟约以外另有第三者的出现,是对盟约关系的践踏和对配偶的不忠。那么,是否只要是持守一夫一妻、一生一世、一男一女,就可以算是神喜悦的婚姻了呢?也未必!本条例所涉及的,正是在这方面的补充。经文针对的并不是在婚姻忠贞方面的条例,而是对于性行为的对象的界定。举个例子,一个人如果爱上了的一位骨肉之亲,例如同父异母的妹妹。即便他真的很爱这位妹妹,并她持守忠贞的婚约,也不能算是对爱情的忠贞而得到神的认可或是喜悦,因为他在发生性行为的对象上出了问题,不是神喜悦的。 我们有时候也会将近亲结婚的下一代会出现高几率的残障作为神颁布这些禁令的理由,认为神为了防止后代出现残障所以就禁止和骨肉之亲有性关系。但是实际上经文并没有如此解释。经文让我们看到神禁止这些行为的原因乃是因为这些行为本身在神眼里是污秽的。条例用了一个非常生动的画面来描述这个问题。经文说到,当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连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民。”(18:23)我们知道,地本身是没有位格的,不会有什么厌恶的情感,也不会有什么能力去把其上的东西吐出来。条例之所以说地受到污秽,要把这些行污秽的民吐出来,乃是为了表明神对这些污秽之事的极其厌恶的情感。用我们人听得懂、感受得到的话来说,就是“恶心得要吐出来”。这说明这些事情是多么的令神厌恶,因为这些与神圣洁的本性完全不符。 对于我们人来说,正常来讲这些性行为也多半会被认为是不符合人性、不符合社会道德标准的,因为我们人都是按照神的形象和样式造的,所以发自内心也都会有这样的认同。可是问题在于当人犯罪离开神之后,我们的内心受到罪的污染,我们的道德标准不再是从神的本性而出,而是被自己的情欲、被社会的风气所影响,以至于神看为污秽作呕的事情,我们可能毫无感觉,或是虽然有些感觉,但却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甚至认为若不是因为担心后代会出现残障问题的话,只要双方是出于真心就发生性行为,就可以结合在一起,还以为这是真爱。今天,就让我们在圣灵的引领下,去感受神的本性,感受神看为污秽作呕的事情;也让我们的心与神感同身受,看这些事情为污秽作呕的事,以至于我们发自内心地愿意主动地禁戒这些令人作呕的污秽。 默想经文:“连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民。”(18:23) 静默思想:结合整段经文来默想这句话。让令神作呕的事也成为令我们作呕的事,让神对这些事情的情感也成为我们对这些事情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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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不可随从世界的恶俗 - 07/24/2019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利未记》第18章讲的是有关淫乱的禁令。经文从三个方面来阐述这个问题。首先,神要祂的子民不可随从周边民族的恶行,无论是过去他们在埃及为奴的时候所沾染的,还是他们将来在迦南地会遇见的,都不许照着去行(18:1-5)。其次,神指出这些淫乱的行为是可憎的,是逆性的事(18:22-23)。第三,神指出这些淫乱的恶行不但玷污了百姓自己,也玷污了地,是要被从地上吐出去的(18:24-30)。 经文特别讲到淫乱的行为会把大地也玷污了。这听起来似乎有点匪夷所思,人类淫乱的行为和大地看起来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事情,怎么会把大地给玷污了呢?然而,从经文一再的强调中我们可以体会神的心情。原来在神眼里,大地原本是干净的,清洁的。可是因为人类淫乱的行为,使得这原本洁净的大地被玷污了。我们可以理解,神之所以会看大地是清洁的,是因为这个地球是神所创造的,是各从其类看为美好。然而,为人类的淫乱行为违背了神创造的属性和规则,所以给这个原本各从其类看为美好的地球抹上了污秽。这就好像一列整齐划一的军队,因为中间一个人不按规则行动而使得整个原本和谐一致的画面受到了损害。所以从这个角度我们也可以理解淫乱不单单是伦理道德、个人操守或者感情方面出现了问题,更是违背了神创造的秩序。我们对此要警醒。 在所有这些禁令中,同性性行为(18:22)可以说是我们当前最为关注的内容。经文让我们不要去照着他们的恶俗去行(18:3)。这实际上给了我们如何看待这些事情提供了一些指导原则。首先,这是外邦人已经存在的恶俗。同性恋并不是什么新事物,无论是在现在,还是在过去,都已经存在。其次,神规定凡属祂的子民不可去随从这些外邦人的恶俗去行。这是一个简单的命令。无论这个恶俗在外邦人当中存在了多久,有多少理论依据,得到多少人的理解和支持,会给社会带来多少影响,神的百姓不可学,因为这些是违背神原则的事。 这样,当我们基督徒在面对今天同性恋浪潮的时候,也应该持守这个简单的原则。虽然在外邦人眼里,同性恋在伦理道德方面可能有其合理性,在医学、遗传上可能有其合理性,在人权上也可能有其合理性,可是,我们作为神的子民,都不应该去涉及这些。因为神的规定很简单,很清晰,外邦人有他们的恶俗,而我们不去跟随就好了。当然,我们要向世界传递属神的真理,只是我们要留意不要被世界各样的言说搞混了头。 默想经文:“你们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华。”(18:4-5) 静默思想:我们不是故意与世界为敌,乃是刻意不与世界为伍。神的命令原本很简单,但是因为我们要遵行的时候就意味着从世界的天花乱坠中分别出来,这就是我们的难处,因为我们常常迷恋其中,或是迷失其中。默想这段经文,学习将自己的眼目从世界纷杂的体系中抽离出来,单单地注视神的律例、典章,因为这才是使我们活着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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