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 2. (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 3. 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 4. 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有古卷作我们)的喜乐充足。 5. 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6. 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7.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8.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10.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2段,约翰承接之前提到的“相交”的话题来展开论述。在上一段,约翰说到:“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1:3),现在,约翰具体指出,他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信徒的信息,就是“神是光,在祂毫无黑暗”(1:5)。接下来,约翰就告诉信徒,他所传讲的这一信息如何建立信徒之间的相交关系。 首先,就是与神之间的相交。因为神是光,在祂里面毫无黑暗,所以如果仍在黑暗里行,就无法与神真正的相交。道理很简单,神没有黑暗,所以黑暗与神没有任何交集。这样,如果我们仍在黑暗中行的话,那么也就与神没有任何交集,根本谈不上与神相交了,正如“义的与不义的不能同负一轭”。其次,就是与信徒之间的相交。因为与神有相交,也就是行在光明中的,才算是真正的信徒,所以,如果想要与真正的信徒相交,也就必须在光明中行,而不是仍然在黑暗中。这个道理就好像滚雪球一样,被滚上的都是雪,而且只有雪才能被滚上。信徒因为行在光明中,所以可以和神相交,如同雪被滚上了雪球。而新的信徒想要加入,和先前的信徒建立联系、成为一体,也必须要是行在光明中,因为只有雪才能真正算作雪球的一部分。 从当时的背景来看,约翰的这段论述所针对的是那个时期的一些类似于诺斯底主义的萌芽思想。主要有三种看法。其一,就是认为灵魂是不会被玷污,也不会被身体的行为污染,所以人可以不行义但依然是义人;其二,就是认为没有罪,否认在本性中有罪的传承;其三,就是认为根本没有犯过具体的罪。约翰对这三种看法一一驳斥,指出信徒必须坦诚、严肃地面对罪的问题,必须要远离罪恶,行在光明中,这样才是真正的属于神,成为属神子民中的一员。 除此之外,约翰在经文中的用词也让我们看到另外一个重点,那就是“说与行”的关系。在这段经文中,“说”与“行”都是多次重复。一方面是“行”的重复。约翰提醒信徒不要在黑暗里“行”、不要不“行”真理、要在光明中“行”。另一方面,是“说”的重复,约翰也指出信徒的一种情形,就是“说”自己无罪、“说”自己没有犯过罪。我们可能会觉得约翰在这里的教导似乎很矛盾,一会儿强调要行在光中,一会儿强调要认罪。如果真的行在光中、与神相交的信徒还必须要承认自己有罪吗?难道约翰就不允许有基督徒真正做到行在光做而不犯罪吗?当然,我们也知道,就我们眼里所看到的,身边的确还没有什么真正完全行在光中、不犯罪的基督徒(这是这个世代的悲哀,而不是要持守的真理),所以认罪对于基督徒来说应该的,正如基督徒犯罪是很正常的(再说一遍,这是这个世代的悲哀,而不是要持守的真理)。可是,这是否就是约翰在这里的意思呢? 从约翰在这里所使用的“说”与“行”的重复,我们可以体会到约翰的重点,很可能是表达“说”与“行”之间的对比。神真正要看的是我们有没有“行”真理,而不是我们“说”自己怎么怎么样。我们可以“说”自己没有犯罪,可以“说”自己已经是新造的人,可以“说”自己如何如何爱神、爱人,可是如果没有切实的“行”出来,那么就都是撒谎的。说得漂亮,但真理根本就不在心里,因为没有将神的真理当做一回事,就如同将神的真理当做是可以不听不问不行的“谎言”而已。实际上,真正的真理在于“只行不说”,而真正的谎言在于“只说不行”。约翰提醒信徒注意,关键的是我们有没有“行”真理,而不是我们“说”自己没有罪。事实上,我们也无需“说”自己无罪,因为当我们真正地去“行”真理的时候,我们又何须多言呢?我们即便不“说”,神也知道我们已经是远离罪恶、行在光明中的人了。盼望我们在当中都有所领受。 默想经文:整段经文。 静默思想:细细体会,留意“行”与“说”之间的关系,给自己的内心带来触动,激励自己成为“行”真理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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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一书》虽然没有作者的自我介绍,但是从大量的内证和外证的事实来看,作者与《约翰福音》的作者是同一个人,即使徒约翰,是有很殷实的根据的。虽然也有一些学者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可是他们反对的理据都不充分。 一般认为,《约翰一书》是约翰于公元90-96年间在以弗所写给信徒的一封书信。本书信的目的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就是牧养性质的书信,因为从书信的字里行间可以感受得到约翰对读者展现出来的温柔的牧者情怀;他最关心的,乃是要保护读者,就是他所爱的“小子们”,要使他们在基督的信仰与生活中扎稳根基。用在书信里的话,就是“使你们的喜乐满足”、“要叫你们不犯罪”、“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等等。 另一方面,本书信也有护教的性质。因为约翰对于保护群羊的牧者心怀,所以他在信中刻意提醒信徒要留意当时那些似是而非的假教师的教导。在当时来说,逐渐出现一些类似于诺斯底主义和幻影说等等的苗头。简单来讲,这些错误的言论有两个指向。其一,就是否认耶稣是基督、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这种说法更加讨好于犹太教的观点,否认那位被钉十字架的耶稣是基督,认为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好人而已,但远非神所应许的救主。其二,就是即便承认耶稣是基督、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但却否认耶稣是道成了肉身来的;言下之意,耶稣只是一个幻影,而不具备真实的肉体;或者说耶稣不过原本是一个人而已,只是后来因为他的丰功伟绩而被提升到基督的高度。 这两种指向所带来的对教会信徒的影响,都是让大家对耶稣基督的身份产生疑惑,从而动摇在耶稣基督里的稳固根基和对永生的确据。难怪约翰说到他写这封书信的目的之一乃是“要使你们的喜乐充足”(1:4),因为那些假教师的言论会使得信徒失去了原本从基督信仰而来的喜乐。打个比方,当我们买到了一个价廉物美的家电设备时,我们是会很开心的。可是如果这个时候有人告诉我们,这个家电实际上用起来并不好像所说的那么好,或是告诉我们外面还有更便宜的价格,或是性价比更好的家电时,那么我们的心情就很难再像以前那样开心了。同样的道理,当信徒听到这些假教师对于耶稣身份的质疑和歪曲的时候,信徒的心里也会开始嘀嘀咕咕,怀疑自己究竟信了什么,信得对不对,等等。这些疑惑、犹豫虽然可能还不至于就将信徒带离对耶稣基督的信仰,但至少已经让他们的心里高兴不起来了。当然,更有甚者,就是将信徒带离对耶稣基督的正确信仰,或是完全离开、放弃,或是停留在被扭曲的状态中,例如,依然相信耶稣,但认为耶稣不过是一个幻影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并没有经历真正的痛苦,等等。 针对这些假教师的言论,约翰开宗明义,一开始就指出使徒们所传讲的耶稣,乃是他们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生命之道,也就是说,是真真实实的道成了肉身的耶稣。约翰指出,他要证实这一点,乃是为了让信徒与他们相交,而他们又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1:3)。这也就是说,藉着耶稣基督,约翰希望看到信徒与信徒之间、信徒与神之间的生命之交,因为大家都是通过耶稣基督这生命之道连接起来的。盼望我们藉着这卷宝贵的书卷,不单只是再一次确认和了解我们的信仰,而且也是藉着再一次确认和了解我们所信的,以至于弟兄姐妹之间可以真正建立起那大家都连于元首基督的生命之交。 默想经文:整段经文。 静默思想:安静在这段经文面前,预备自己的心来领受这生命之道的洗涤和浇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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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2.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3.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 4. 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5. 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 6. 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7. 亲爱的弟兄阿,我写给你们的,不是一条新命令,乃是你们从起初所受的旧命令。这旧命令就是你们所听见的道。 8. 再者,我写给你们的,是一条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们也是真的。因为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 9. 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 10. 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 11. 惟独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因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 12. 小子们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的罪借着主名得了赦免。 13. 父老阿,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胜了那恶者。小子们哪,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父。 14. 父老阿,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刚强,神的道常存在你们心里,你们也胜了那恶者。 15. 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 16. 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 17. 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 18. 小子们哪,如今是末时了。你们曾听见说,那敌基督的要来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从此我们就知道如今是末时了。 19. 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 20. 你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或作都有知识) 21. 我写信给你们,不是因你们不知道真理,正是因你们知道,并且知道没有虚谎是从真理出来的。 22. 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吗?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 23. 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 24. 论到你们,务要将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常存在心里。若将从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你们就必住在子里面,也必住在父里面。 25. 主所应许我们的就是永生。 26.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指着那引诱你们的人说的。 27. 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并不用人教训你们。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 28. 小子们哪,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他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他来的时候,在他面前也不至于惭愧。 29. 你们若知道他是公义的,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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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段,约翰讲到敌基督的问题。而关于敌基督,约翰最为关注的就是他们否认耶稣是基督的这样错误的论调。约翰之所以在这里提到敌基督的问题,可能也是顺着之前所论述的思路。当他在前面的段落中提到要遵守爱神、爱人的诫命时,可能也会有人钻这个空子,即,只要做到爱神、爱人就足够了,其它的都不重要,也不需要一定要承认耶稣是基督。 事实上,有这样的想法的确有大有人在。就好像我们会看到的一些人,他们可以很努力地去爱人,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很多帮助;而且对神也很虔诚,常常祷告神;但却不愿意承认耶稣是基督,甚至是否认耶稣是基督。这在当时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一些异端邪说进入教会,告诉信徒只要做一个好人,只要对神热心、忠心就好了,其余的可以不那么重要。这样的说法看起来很务实,似乎是将信仰切实落到实处,真正做到爱神、爱人,其余的什么神学教义都可以放到一边去,但实际上是逐步将人引导到远离耶稣基督的歪路上去。 这种说法的产生当然有属灵争战的成分。但是这种说法之所以可以对一些信徒产生吸引力,背后的一些原因却也值得我们去做更深一层的思考和省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说法是对一些基督徒只有教义而没有行动的一种反动。当一些人对某些基督徒只是嘴上挂着耶稣是基督,但实际上却没有爱,说一套做一套的做法产生厌恶、反感的时候,他们很有可能就偏向另一个侧面,即不做一个嘴上老是挂着耶稣是基督的基督徒,而是做一个切实相爱的实干家。当这种做法去到一个极端,就是连耶稣是否是基督都懒得去关心了。 那么这样的看似很务实、切实遵守大诫命而不再看重耶稣的身份的做法是否正确呢?约翰给出了他的看法,指出这实际上就是敌基督,也留给敌基督侵入的破口。约翰指出,我们不单只是要遵行主的命令,爱神爱人,同时也要持守属神的真理,即耶稣是基督。如果离开了这一点,也就离开了属神的群体,离开了神。约翰指出持这种观点之人的后果有两方面。一方面,就是不再住在信徒当中,不再属于信徒群体中的一员了;另一方面,就是不再住在父神里面,不再属于神了。从这里可以看到,信徒与信徒之间,以及信徒与神之间的生命相交的基础,就是认耶稣是基督。这不单只是一个知识上的认信,也是关系上的维护。因为父神设立耶稣是基督,成为我们的救主。所以只有认耶稣是基督的,才是顺服神的旨意的人,才能得到神的拯救,成为属神的子民。否认耶稣是基督,既是不顺服神、将自己隔绝于神,同时也是将自己隔绝于属神的子民以外。 默想经文:“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吗?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2:22-23) 静默思想:结合整段经文来默想这句话。让耶稣是基督的认信深深扎根在内心深处,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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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段,约翰提醒信徒不要犯罪。前一段约翰讲到信徒若将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就是住在子里面,也必住在父里面(2:24),并且劝勉信徒要按照神的恩膏住在主里面(2:27)。现在,约翰接着指出,住在主里面的就不能犯罪。 约翰首先给了一个概论,指出我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当主显现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见主面的时候也不至于羞愧;并且知道凡是从主而生的都是要行公义的(2:28-29)。这里让我们看到信徒和主之间的关系。既然信徒是住在主里面的,那么显然也就是从主而生的;而既然主是公义的,那么从主而生的也就是行公义的。这样,当主再来的时候,因为我们是和祂的性情相似,也就可以坦然见主面,不至于羞愧了。 接下来,约翰展开论述。一方面,他讲到我们蒙神的恩藉着耶稣基督可以成为神的儿女,也就要明白,从神生的,就不犯罪。这个道理不难理解,如果从神生的还犯罪的话,那么也就意味着罪是从神而来的,也就意味着神是犯罪的。这就好像儿女的特性是从父母遗传来的一样。而当儿女的DNA与父母不一样的时候,也就说明他们的父母另有其人。这样,当我们依然犯罪,所思所想、所行所言与神不一样的时候,只能显明不是从神而生,而是从父魔鬼而生的了。 另一方面,约翰从耶稣的显现来论述。而关于耶稣的显现,又包含了两个方面。首先,就是耶稣的第一次显现(3:5)。这里,约翰讲到耶稣的“曾显现”是要除掉世人的罪。我们有可能会习惯性认为这指的是耶稣的献祭赎罪。这当然没有错,可是约翰在这里更加强调的乃是耶稣的无罪性给信徒所带来的榜样和鞭策而引导他们从根本上就不犯罪。约翰特别强调,不要被人诱惑了,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3:7)。我们有时候会以为,我们在神面前被称为义仅仅是因为因信而披上了耶稣的宝血作为遮盖的外衣,从此,我们即便再犯罪,也都可以被算作是义人了。实际上,这只是因信称义的一个方面。即我们的信主可以得到神的救赎,洗去我们过去的罪污。可是因信称义还有另一个方面,就是生命更新而行义,即行神看为对的事。约翰指出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这是很重要的提醒。主耶稣是义的,不是因为祂犯罪而只不过被神算作义,而是因为祂根本就不犯罪,本身就是义的。所以我们也应该同样,不是因为犯罪却被算作义,而是因为我们本身就是行义的人。 关于主的显现,约翰还提到另一个层面,就是主将来的显现,也就是主的再来。指出信徒为了迎接主的再来,要在主再来的日子安然见主,就要洁净自己,好像主洁净一样(3:3)。我们可以想象,当主再来的时候,当祂揭开我们所披戴的“洁白”外衣,看到我们在这层外衣之下的丑恶、污秽的时候,祂会有何想法呢?是泰然处之,还是深恶痛绝?所以我们真的是要洁净自己,好像主洁净一样。因为主是真洁净,而不是被算作洁净,所以我们也要真洁净,而不是被算作洁净。 这写都是给我们很好的提醒。很多时候,我们作为基督徒,对不犯罪的重要性似乎并不太在意,因为我们首先给了自己一个属灵的借口,就是“世人都犯了罪”,而且也“谦卑”地承认自己不过是人,所以得出来的结论就是犯罪乃是在所难免,而且也变逐渐得是合情合理的事了。我们也认为依然犯罪的我们还是可以坦然无惧地去到神面前,因为我们有耶稣基督的宝血覆盖,所以神也就当看不见我们在下面到底是什么光景,或者说即便知道也无所谓,当做看不见。虽然我们的确是因信靠着耶稣的宝血得洁净,但这远远不是我们以上那种自以为的方式在神面前蒙喜悦。约翰在这里给我们好好地上了一课。他指出,我们之所以在主显现的时候可以坦然无惧、毫无羞愧,不仅仅是我们披了一层外衣而已,乃是因为我们自己本身已经真正地与主相似,好像从主生的那样是行公义之人。盼望当我们读这段经文的时候,不再是以“我根本不可能不犯罪”来排斥约翰的教导,而是从约翰的教导来修正自己的想法,并且激励自己效法耶稣行在义路上。 默想经文:“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3:7) 静默思想:结合整段经文来思想这句话,给自己的生命带来亮光;不再沉睡,乃是苏醒过来走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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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段,约翰劝勉信徒要持守爱神、爱人的命令。这也是承接他之前提到过的,信徒要遵守耶稣的诫命,才是真正认识主的人。而耶稣的诫命是哪些呢?从约翰这里的描述中,就是爱,包括爱神与爱人。约翰反反复复介绍这诫命的由来,既是新的命令,也是旧的命令。之所以说是新的,是因为他现在再次提及;之所以说是旧的,是因为这是耶稣早已告诉过门徒的命令。约翰旧事重提,很明显,是因为这个命令太重要,不但是旧约律法提纲挈领的总纲,也是耶稣言传身教所要传递给门徒们去效法、活出并成为的样式的总归。 在讲到要爱人的时候,约翰给出两个范畴,一个是爱,一个是恨。约翰的这种两分法传递出一个很明确的信息,不爱弟兄的,就是恨弟兄的;没有中间地带。我们可能会问,那能否反过来说,不恨弟兄的,就是爱弟兄呢?虽然这在文法上说得过去,可是我们也要知道,约翰在这里是用爱来定义恨,而不是相反。 约翰特别指出:“惟独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因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2:11)我们看到这里可能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约翰说恨弟兄的就是在黑暗里行,而且不知道方向呢?我们对恨弟兄不会太陌生,因为我们自己常常就是这样,轻则是对弟兄姐妹没有爱,重则就是对弟兄姐妹有妒忌、苦毒和怨恨。可是,我们很少将“恨弟兄”和“在黑暗中迷失方向”这两者联系在一起来思考。我们通常都会认为自己是很明白方向的,是在往得赎进入永生的道路上迈进的。我们虽然常常恨弟兄,但我们从来不认为自己失去过方向。可是,约翰在这里却给了我们一个严厉的警告,打破我们惯有的认识,指出恨弟兄的就是在黑暗中行,不知道往哪里去,因为黑暗叫他的眼睛瞎了,因为明知道主的命令而不去遵行,就是一个“睁眼瞎”!当我们恨弟兄的时候,我们知道自己是走在通往什么方向的路上吗? 接下来,约翰讲到要爱神。这里,约翰是从反向来论述,即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翰之所以这样论述,想必是因为当时人们通常容易犯的错误就是爱世界,所以约翰就从这一点入手来警戒信徒。约翰特别讲到:“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祂里面了。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2:15-16)这里需要留意的地方时,“爱父的心”原文是“父的爱”的意思,也就是说,当我们爱世界的时候,父神的爱就不在我们里面。约翰解释到,因为这些爱世界的心都不是从神来的(神是不会贪爱这个世界的),所以很明显,爱世界的心不是来自于神的爱。这也是给我们很好的提醒。当我们依然贪爱这个世界,在内心深处还藏有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和今生的骄傲的时候,我们实际上是与神分道扬镳的,是与神的性情完全相反的,是与神的旨意背道而驰的,是不能存到永远的。 无论是爱神,还是爱人,约翰都用两分法的方式给了我们非常严厉、清晰的提醒,突破我们惯有的模模糊糊、似是而非的想法。我们不要以为恨弟兄但却依然通往永生,我们也不要再以为爱世界但却可以依然与神相合。惟愿我们在当中都有所领受。 默想经文:“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2:17) 静默思想:结合整段经文来默想这句话,再一次调教自己的心,与神的旨意调和;调教自己的行动,与神的道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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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段,约翰承接他之前的论述来教导信徒不犯罪。在上一段,约翰强调信徒要承认自己的罪,不能说自己没有罪。现在,约翰马上解释他这样要求的真正目的,乃是要叫人不犯罪;这也就是说,让信徒承认自己有罪的目的不是鼓励他们犯罪(所以才有罪可认)、不是给他们犯罪找合理化的借口(既然要认罪,就说明犯罪是可以的);恰恰相反,要信徒认自己的罪的目的乃是希望他们不犯罪。从上下文来看,约翰这里的“不犯罪”,不是“承认自己的罪,神就赦免我们的罪、涂抹我们的过犯”的那种“即便犯了罪也不算做犯罪”的意思,而是指真正要做到不犯罪。 当然,约翰也不是不知道信徒的难处,知道信徒依然常常犯罪跌倒。他指出,若有人犯罪,那么我们是有耶稣作为挽回祭的。但很显然,约翰的意思不是让我们因为有耶稣作为挽回祭就可以放心大胆地犯罪,或是说合情合理地犯罪,而是说万一我们犯了罪,我们也还是有回头蒙拯救的机会。这与我们惯常的理解有很大的不同。通常来说,当我们说到“要认自己的罪,因为世人都犯了罪”的时候,很多时候是给自己犯罪找借口,使自己的犯罪合理化,似乎作为人,犯罪、认罪是正常的;或是作为基督徒,因为认罪是该有的,所以犯罪也是正常的。然而,约翰完全不是这个意思。 那么,我们怎么才可以真正做到不犯罪呢?我们怎么才可以真正靠着耶稣这位中保蒙拯救呢?接下来,约翰的论述比较绕口,需要慢慢体会。约翰提到一系列的概念来表达信徒与神之间的关系,以及信徒应该做的事。在表达信徒与神的关系上,约翰提到要认识主、有神的爱(中文和合本翻译为“爱神的心”,2:5),以及住在主里面。这些概念之间,可能是表达同一个意思。但也可能是螺旋递进的关系。由认识主进而去到认识神的爱、彰显神的爱,并最终住在主里面。 当然,要与主有这样的关系,是需要付出行动的,而不只是头脑里的臆想而已。约翰接下来使用另外一连串的概念来表达这样的行动:遵守主的诫命、遵守主道、照主所行的去行。这些概念都可以表达类似的意思,但也有递进的关系。遵守主的诫命侧重在执行主所给的吩咐上。但是如果不是主明确吩咐要去行的命令,是否就可以不去理会了呢?当然不是。实际上,更是要遵守主道,即主所说的话都要去体贴、去思考、去回应。这就好像父亲没有给孩子下达“去洗碗”的命令,但从父亲平时的谈话中可以看到父亲对孩子的一些心意,例如要学会作家务,帮父母分担忧愁,等等。这样,孩子也应该要体贴父亲的心意而行。但这依然还是有局限,即如果主没有说的,我们是否就可以不去理会了呢?当然也不是。因为我们也知道,主耶稣的生命不单只是通过言语,也是通过祂的身体力行来表达,所以耶稣的一举一动都是我们要留意、要揣摩、要效法的。例如耶稣伸手去摸大麻风的病人。这个动作所表达出来的对有需要群体的关爱,就是我们要看在眼里而效法的行动。 约翰所说的这些,一方面是告诉我们如何连于中保而蒙拯救,一方面也是告诉我们如何可以做到不犯罪。当我们做到这些的时候,就是真正的认识耶稣,乃至于连于耶稣,靠祂得救。当我们做到这些的时候,就是行在神的心意当中,不再犯罪。盼望我们在当中有所领受。 默想经文:“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2:1) 静默思想:结合整段经文来默想这句话。体会神对我们圣洁的要求,以及对我们的赦罪之恩。两者之间不是彼此对立,或是彼此消减的关系,而是都是神的心意,要引导我们走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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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他。 2. 亲爱的弟兄阿,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 3. 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 4. 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 5. 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 6. 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 7. 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 8. 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9.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10. 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 11. 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 12. 不可像该隐。他是属那恶者,杀了他的兄弟。为什么杀了他呢?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 13. 弟兄们,世人若恨你们,不要以为希奇。 14. 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 15.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 16. 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 17. 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 18. 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 19. 从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并且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 20. 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 21. 亲爱的弟兄阿,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 22. 并且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 23.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 24.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8段,约翰对之前所论述的内容进行了一次小节,指出当我们这样遵守神的命令,信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以及彼此相爱的时候,我们就是属真理的,并且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 约翰解释了什么叫做“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指的就是我们的心不责备自己,也就是没有自责。约翰讲到,当我们有自责的时候,神是知道的,因为祂比我们的心大,知道我们内心在想什么。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说当我们的内心有责备而硬着心不去回应的话,我们不要以为神不知道我们(自己已经知道)在哪里做错了。这样,我们应该顺应内心的责备而悔改,因为如果有自责的话,也就说明我们在哪里违背了神的心意,做了神不喜悦的事情。这样,我们就应该去做出回应和改变,让内心对得起神,可以在神面前没有自责和愧疚。举个例子,我们在超市买东西的时候有一件物品没有被扫描,结果没有给钱就拿了出来。当发现的时候,我们的内心会有挣扎,有责备,提醒我们将东西还回去,或是把钱补上。这个时候,我们如果顺应内心的感动把东西还回去或是把钱补上,我们的心就安稳了,可以在神面前坦然无惧、没有羞愧。可是如果这个时候我们以为只有自己知道,就硬着心把东西拿回家的话,我们要知道,这些神都是看在眼里的。如果连我们的内心都在责备我们,知道我们做得不对,那更何况洞察人心肺腑的神呢? 接下来,约翰讲到,这样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祂得着,因为我们遵守祂的命令,行祂喜悦的事(3:22)。看到这里,我们可能会有两种回应。一种回应是,我们可能会想,哪有那么好的事情!我们自身的经历并不认同这样的说法,因为我们向神所求的并不是都得到了,例如想要办事情更加顺利一些、有更好的收入,或是身体,等等。这种回应可以被称为将信将疑,或是根本就不信,因为与我们的经验不服。或者,另一种回应是,我们看到这里会欣喜若狂,好像发现了发财致富的方法,以为只要我们遵守神的这两条命令,就可以向神要什么有什么,将遵守神的命令当做得利的门道,和神作交易。这种回应可以被称为全然相信,给予厚望,因为与我们的欲求相符。 很显然,上述的两种回应,无论是将信将疑还是全然相信,都不对。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理解约翰在这里所说的?我们需要从整段经文来理解。约翰在这里所讲的,提到了内心的问题,当我们遵守神的命令时,我们的内心可以得到安稳,也就是说我们的内心与神的心意调和,没有冲突和违背的地方。这个时候,我们的心思意念和所求所想就都是符合神的心意的,所以自然就可以得到神按照祂的心意所成就的。这也就是说,当我们遵行神的命令时,不是说我们依然保持自己内心的原有状态,而仅仅是将神的命令当做一个外部的指令来执行而已,就好像说内心依然是贪婪和自私,只不过不得已在表面上按照神的命令去爱一下弟兄姐妹,给他们提供一点心不甘情不愿的帮助而已。这样的话,我们虽然看起来遵守了神的命令,但内心依然是活在自我当中,所求所想当然依然是罪人的妄求而不能得到神的回应了。约翰所要表达的,乃是当我们遵行神的命令时,乃是从心遵守,藉着遵守神的命令来调教、修正我们的内心与神相合,例如在向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的时候,我们也是在学习去发自内心地关心和怜恤对方,慢慢不再是自私和贪婪。这样,随着我们遵行神的命令,我们的心也慢慢改变,习练通达,所求所想也不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神的国和神的义,为了他们的益处着想。这样的所求,神当然乐意回应了。 所以,关键的还是我们内心的问题。我们要留意内心的纯正。有圣灵在我们的心中来做提醒的工作。当我们的内心没有责备的时候,也就说明我们的心与神调和了。惟愿我们都可以以此为提醒,敏锐和回应圣灵对我们内心的提醒和责备。 默想经文:“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3:21) 静默思想:结合整段经文来默想这句话,留意圣灵的提醒,留意内心的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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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段,约翰讲到信徒要彼此相爱的问题。既然前面他已经提到要遵守神的律法不犯罪,那么现在约翰就具体指出,信徒从起初就听见的神的命令,即彼此相爱,就也应该要遵守了。 约翰先从反向来论述这个问题,即如果没有彼此相爱会意味着什么。约翰列举了该隐杀亚伯的事情来说明。该隐之所以杀亚伯,乃是因为他的恶。接下来约翰讲到,恨弟兄的就是杀人的。所以可以这样类推,恨弟兄的,就如同该隐杀亚伯那样是杀人的;但因为该隐杀亚伯是因为他的恶,因此可以得出的结论就是,恨弟兄的就是出于自己的恶。再接下来,约翰说到,没有爱心的,就是恨弟兄的;而因为恨弟兄的就是杀人的,是出于自己的恶;而依然活在恶中的,当然就是死路一条、没有永生了。这样,约翰的整个思路就逐渐清晰起来,即没有爱心的,是出于自己的恶,显明自己依然活在恶中。 在反向论述之后,约翰也从正面来论述,以主耶稣为我们舍命为例来作为我们要彼此相爱的榜样。我们可能会说,要为弟兄舍命来彼此相爱,这谁能做到呢?紧接着,约翰提出一个似乎还不需要我们为弟兄舍命的范畴来让我们学些彼此相爱。约翰说到,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原文是“神的爱”)怎能存在他里面呢?这也就是说,当我们还有生活资源的,看到别人的缺乏而不去帮助,就谈不上有爱心了,因为神的爱根本不是这样的!所以,约翰鼓励信徒,从身边可利用的资源做起,切实操练彼此相爱。 最后,约翰指出,彼此相爱是出于行为和诚实,即发自内心、显于行动。我们内心要有怜恤人的心,同时带出具体的怜恤人的行动来。这两者缺一不可,没有真诚的内心,而只是有表明的行动,哪怕是爱心的行动,并不是真正的彼此相爱。就好像给有需要的人送去一碗鸡汤,这是爱心的行动。可是如果在心里却没有爱,只是出于敷衍,或者不甘不愿,那么这个行动也就仅仅是行动而已。反过来,如果仅仅有内心而没有行动,也不是真正的彼此相爱。就好像心里觉得好像对人有怜恤的心,可是却不拿手头上有的资源去做可以做到的事情提供帮助,那么这个停留在心里的自我觉得有的爱心也不是真正的彼此相爱。当然,约翰也指出一个更为严重的情形,就是将彼此相爱停留在言语和舌头上。这看起来很属灵,听起来很漂亮,但实际上却根本没有,自欺欺人,也当然欺骗不了神。 关于彼此相爱,我们已经不陌生。但约翰一开始从反向进行的论述应该引起我们的特别留意。约翰让我们看到,不爱弟兄的,就是出于恶;也就是说,没有彼此相爱的,其真实原因乃在于自己心里隐藏的恶。这是给我们很重要的警醒,即留意在我们“没有爱”背后所真正隐藏的恶。很多时候,我们把彼此相爱仅仅当做一个命令来看待;也把没有爱,活不出爱仅仅看成无法完成一个命令而已。我们也会给自己没有爱、活不出爱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例如对方太可恨了,对方实在没有什么可爱的地方,例如自己实在爱不起来,实在没有能力去爱,等等。有时候我们也会质疑这一命令,例如为什么一定要彼此相爱呢?做不到彼此相爱又如何呢?大家相安无事难道不行吗?虽然我们可以为自己的“没有爱”找出许多理由,可是约翰却明确指出,我们之所以没有爱,乃是因为我们是恶的。想想看,是否的确如此呢?当我们不能彼此切实相爱的时候,撇开一些表面说得过去的理由,我们内心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呢?可能是因为妒忌,可能是因为自私,可能是因为纷争。 盼望藉着约翰的这段论述,让我们留意“没有爱”背后真正隐藏的恶。这才是我们真正要去对付的,因为行恶的人怎么可以自称为信神的,怎么可以在神面前站立得稳呢?也愿我们可以按照约翰指出的方式,首先从我们身边力所能及的一些小事做起,慢慢操练活出爱,并藉着这些实际的行动来让自己不再活在过去的恶中,让自己不再是夹杂着那些妒忌、自私、纷争等罪恶瑕疵,而是让神的爱充满我们的心, 默想经文:“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3:18) 静默思想:结合整段经文来默想这句话,让自己对彼此相爱有更深刻的认识,以及更具体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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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亲爱的弟兄阿,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 2. 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 3. 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你们从前听见他要来。现在已经在世上了。 4. 小子们哪,你们是属神的,并且胜了他们。因为那在你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 5. 他们是属世界的。所以论世界的事,世人也听从他们。 6. 我们是属神的。认识神的就听从我们。不属神的就不听从我们。从此我们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 7. 亲爱的弟兄阿,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 8. 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 9. 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 10. 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 11. 亲爱的弟兄阿,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 12.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 13. 神将他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 14. 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这是我们所看见且作见证的。 15.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 16. 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 17. 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 18. 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 19. 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 20. 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有古卷作怎能爱没有看见的神呢)。 21. 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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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段,约翰讲到如何辨别出于神的灵。在前面的论述中,约翰已经提到信徒要留意内心的纯正,做到不要被自己的内心责备。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怎么知道内心的感动是出于圣灵的提醒呢?我们怎么知道是什么灵在对我们的内心说话呢?现在,约翰告诉大家一个最基本的标准,就是看这灵是否承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4:2)。在文法上,“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这个片语还可以翻译为“耶稣是成了肉身来的基督”。虽然两种译法意思相近,都是承认耶稣是道成肉身的基督,但第二种译法更容易让人理解一些。 接下来,约翰讲到,对于那些敌基督的灵,信徒已经“胜了他们,因为那在你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4:4)我们可能觉得有点奇怪,为什么约翰在这里突然提到得胜的话题呢?战场在哪呢?在为什么争战呢?对于耶稣身份的认信怎么会上升到争战胜败的层面呢?有可能,约翰指的是这种理念上的胜负,告诉信徒他们所持守的是正确的信念,因为是来自于真神的正确信仰。同时,从上下文来看,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在初代教会的时候,这些否认“耶稣是成了肉身来的基督”的敌基督,已经在教会和社会引起了一些波澜,搅扰了信徒的心。而且,因为有不少的人去随从了他们,所以就更加在信徒的心中产生冲击,即到底谁对谁错?而且随着那些跟随敌基督的人越来越多,持守真实信仰的信徒看到身边人员的流失,也会产生疑惑和动摇,因为看起来那些敌基督的言论更加得人的心,似乎他们才是对的,才是得胜的一方,而那些持守“耶稣是成了肉身来的基督”的信徒,反而成了失败、孤立、淘汰的一小群了。 设身处境,我们就会更加体会约翰在这里提到的胜负观对于当时的信徒来讲是多么的重要。那时,教会还处在萌芽的状态,在社会领域是属于小群,在宗教领域是属于新兵。所以,自身弱小的教会,信徒的信心自然很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而当敌基督的出现又会带走一批人的时候,本身就已经势单力薄的信徒群体就更加受到冲击,他们何去何从呢?这个只有越来越少数人才持有的信仰是否很快就会完结,以失败告终呢?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我们就可以体会得到约翰所论述的胜负观是多么的宝贵。约翰鼓励这些信徒,不要怕!那些人之所以跟随敌基督,虽然在人数上也不少,看起来好像占据一定的优势,但实际上他们不过是属于世界的而已,因为属于世界的才会去跟随敌基督;而持守对耶稣基督信仰的才是真正的得胜的一方,因为我们是跟随得胜的基督,是真正属于神的子民。 今天,从宗教领域来看,基督教也被称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在一些信仰自由的国家,这种胜负观对于基督徒来说可能意义并不好像初代教会那么重要。然而,我们也会体会得到,基督信仰在社会的影响力日益减退,在社会的存在感也日益淡薄。我们已经可以感受得到作为基督徒在社会上所受到的压力和排斥。这些都会或多或少给我们带来挑战。我们是持守对耶稣基督的信仰,还是改弦易张?或者说,我们即便是持守这个信仰,也只是在教会内部相对安全的环境说说而已,而去到社会中就闭口不言,害怕招来麻烦?愿我们都以约翰的这段论述来彼此劝勉。我们是得胜的,因为在我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因为我们跟随的乃是得胜的耶稣基督。 默想经文:“小子们哪!我们是属神的,并且胜了他们,因为那在你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4:4) 静默思想:默想这句话。体会当时教会的情形,也回看我们现在的情形。在世人的眼中,世界真大、充满神奇和变数。可是我们的属灵眼睛要打开,看到那在我们里面的,看到那创造世界、掌管世界、得胜世界的耶稣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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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段,约翰讲到信徒之间的彼此相爱。虽然约翰在前面的经文中已经论述过这个话题,可是这一次是从另一个侧面来阐释。这个侧面,从这段经文的最后类似总结的话可以反映出来,即“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4:21)这句话让我们看到约翰想要信徒知道的,就是当他们说自己爱神的时候,也同时要爱弟兄、彼此相爱。这里所针对的情况乃是因为信徒将爱神与爱弟兄分割开来,以为可以在不爱弟兄的情况下依然爱神,或者说他们非常注重爱神,而把爱弟兄视为另一个范畴的事情,或是次一等的地位,做得到更好,做不到也不影响他们对神的爱。然而,约翰指出,凡是说自己爱神的,也当同时爱弟兄,这两者既是神的命令,实际上也是统一不可分割的。没有彼此相爱的,实际上就根本没有爱,所以也谈不上爱神了。 在整段经文当中,约翰是从爱的本质与来源来论述这个“爱神与爱人不可分”的真理。约翰多次强调这个爱与神的关系,例如爱是从神来的(4:7)、神就是爱(4:8)、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4:10)、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4:19)。这个不断强调的关系让我们看到,既然爱是从神来的,所以爱也应该是由神来定义。在神以外没有爱,在我们里面没有爱。虽然我们可能会觉得自己原本就是有爱的,例如会爱某些事物,或者会发现有时候在世界中也有爱的火花,但那些都不是真正、完全意义上的爱。只有神才是爱,所以什么是爱,就不是由我们或是这个世界所认为的,或是所感觉的来定义,而是由爱的源头,即神,来定义。 那么,这个由神定义的爱,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呢?约翰写到:“神差祂独生子到世界来,使我们藉着祂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就在此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4:9-10)这就让我们看到,神的爱,就是舍己爱我们这些世上的人,为了救赎我们而牺牲。这样,当我们明白了什么是神的爱之后,当我们要按照神的要求活出这样的爱时,也就意味着要彼此相爱,因为神的爱就是爱世人,那么当我们要活出神的爱时,岂不也就应该爱世人、爱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彼此相爱吗?(4:11) 约翰特别提到:“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祂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4:12)在这里,中文和合本翻译为“爱祂的心”这个片语,原文是“祂的爱”。这也就是说,因为神的爱就是爱世人,所以当我们彼此相爱的时候,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没有见过神的人也就因此感受得到神的爱,如同见到神一样了,因为我们完全活出了神的爱来;反过来,当我们没有彼此相爱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我们没有活出神的爱来,神的爱在我们当中就没有得到完全的彰显,也就自然让人看不到神在我们里面了。 约翰也指出,当我们彼此相爱,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的时候,我们也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祂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4:17),因为我们活出了神的爱,与神相近,自然也就不会受到神的审判了。这就好像孩子们都完全按照父亲的心意去行,父亲哪还有什么理由指责孩子们哪里做得不对呢?孩子也不会提心吊胆害怕在哪里会不合父亲的心意了。 这样,从整段经文的论述,我们可以明白约翰在这里所要强调的就是我们要认识什么是神的爱,并且活出这神的爱来。这对我们也是很好的提醒。很多时候,我们对爱的理解和定义是出于我们自己已经被罪污染、扭曲的爱。我们用这种爱去爱,以为就是活出了神的爱,但实际上根本不是。我们可以将爱分割成不同的部分,可以爱神而不爱人,可以爱这个人而不爱那个人。然而,真正的爱是从神而来,由神的爱来定义。真正的爱乃是爱神也爱人,并且爱所有的人。惟愿我们在当中都有所领受。认识神的爱,活出神的爱。 默想经文:“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4:19) 静默思想:结合整段经文来默想这句话。现在我们知道,这不仅仅是爱的先后次序的问题,而是爱的来源的问题。体会神对我们的爱,以至于活出这个爱,彼此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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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 2. 我们若爱神,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 3. 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4. 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 5. 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 6. 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7. 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 8. 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 9. 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该领受原文作大)。因神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 10. 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 11. 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 12. 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13.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14. 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他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 15. 既然知道他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他的无不得着。 16. 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 17. 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 18. 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从神生的必保护他),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 19. 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 20.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 21. 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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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段,约翰论述父神为耶稣所作的见证。这也是接续之前的段落中提到的信心的问题。可能会有人说:“信耶稣是基督,有根据吗?还是说,只要信就好?如果不提根据只提信,这会不会是盲从、迷信呢?”约翰现在讲到,信耶稣是基督,并不是从人这个角度单方面的相信,而是也有父神为耶稣,祂的儿子,所作的见证作为我们相信的基础。 这个见证,约翰指出,有三个,水、血,和圣灵。关于水和血的见证,虽然比较抽象,给我们很多遐想和解释的空间,但基本来说,“水”可以理解为是耶稣所受的洗礼,“血”可以理解为祂被钉十字架时所流出的宝血。约翰之所以强调这两方面的见证,乃是针对当时对耶稣是“成了肉身来的基督”的质疑,所以强调耶稣的肉身身份。“水”所代表的耶稣所接受的洗礼,见证了耶稣愿意好像常人需要承认自己的罪一样接受施洗约翰的洗礼;而“血”所代表的耶稣被钉十字架时所流出的宝血,见证了耶稣的确好像常人一样被钉会流出血的。当然,水和血的见证,也可以让人很自然、直接地想到耶稣出生时的血肉之躯。哪个孩子的出身不是带着血,需要被水洗涤的呢? 除了水和血的见证,约翰提出还有一个见证,就是圣灵所作的见证。这里,圣灵的见证可能是指耶稣受洗时圣灵降下的见证,也可能是指圣灵在人的内心所作的见证,从人的内心深处引导人对耶稣有正确的认识。的确,如果没有圣灵的见证,光从耶稣作为人的外表来看,谁会想到祂的真实身份乃是基督、神的儿子呢?惟有圣灵在人的内心的提醒和印证,让人对耶稣有正确的认识(虽然人会消灭圣灵的工作,对这份感动嗤之以鼻,或是抛之脑后)。水和血的见证侧重在证实耶稣的肉身身份,而圣灵的见证侧重在证实耶稣是神儿子的属灵身份。这三者合在一起,就是为耶稣是“成了肉身来的基督”所做的见证了。 最后,约翰指出,父神为耶稣所作的这见证,不是用来为耶稣服务的(耶稣自己本不需要这些见证来为祂自己说明什么;祂甚至根本不需要道成肉身来为了向人彰显自己的身份),而是为我们的益处,就是为了让我们相信耶稣、接受耶稣而得到永远的生命。虽然见证本身是让我们确认耶稣的身份,但真正的目的乃是为了我们藉着耶稣得生命。 今天,相信和接受耶稣是成了肉身来的基督,对于基督徒来说已经不是什么太大的难题,否则我们也不会成为基督徒。可是基督成了肉身来到世上,这依然在提醒我们神对我们的爱是多深,对我们的救赎是多么的付出。基督,神的儿子,为了救赎我们竟然愿意成为肉身,这其中所表现出来的舍己、付出是超乎我们想象的。就如同我们为了拯救一群蚂蚁,愿意将自己变成蚂蚁去和牠们一起,无法再好像人一样自由地行走、自由地玩耍、自由地观看世界,反而是要好像蚂蚁一样一点一点地在地上爬,吃地上的泥土、还要为了不让别的动物伤害而整天担惊受怕。这样的日子谁愿意去过呢,仅仅是为了救这些微不足道的蚂蚁而已。然而,神的儿子成了肉身,所做出的的牺牲和放弃,远比我们成为蚂蚁要大得多得多!甚愿我们在当中所领受的不仅仅是一个见证,一个事实,也更是深刻体会到神对我们的爱。我们除了以全身心的爱来回应,还能做什么呢? 默想经文:“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5:12) 静默思想:默想耶稣的道成肉身;思想神的爱,也回应神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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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段是整卷书信的最后一个段落,约翰在这里类似总结性地讲到信徒彼此之间的关系、与神之间的关系,以及与耶稣基督之间的关系。 首先,约翰提到两个概念,一个是我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知道自己有永生;另一个就是我们若照神的旨意求什么,就无不得着。第一个概念是延续之前段落的论述。而第二个概念中“神的旨意”,按照全书的内容,指的就是承认耶稣是成了肉身来的基督,是神的儿子,以及彼此相爱。所以照神的旨意求就必得着,不是说我们按照自己以为是神的旨意的内容去求就一定得着。这一点我们需要十分的留意。很多时候我们是将自己的意思加在神的身上,当做是神的心意。例如我们认为神祝福我们的工作,所以为好工作求就是按照神的旨意求,就应该得着。虽然有时候我们的确不太明了神的旨意究竟会是什么,但至少约翰在这里让我们知道的,很明显就是认耶稣是基督,以及彼此相爱。当我们的祈求都是出于对耶稣基督的爱,以及对弟兄姐妹的爱的时候,这是合神心意的,必蒙神的垂听和应允。 接下来,约翰讲到信徒之间的关系,即为犯了不至于死的罪的弟兄代求,使他得生命。这实际上也是约翰对之前所提两个概念的延伸和正确的实际应用。当约翰讲到信耶稣可以得永生、照神的旨意求就必得着的时候,我们通常的回应就是安躺在得救、永生的安乐窝里为自己祈求了。不是吗?既然已经有永生,那就好好享受今生吧!既然凡所求的都得着,那就好好为自己的事专心祈求吧!可是,约翰让我们看到的实际应用却完全不是这样的!约翰指出,真正的应用,乃是为了别人的益处,因为神的旨意乃是让我们彼此相爱,是让我们认耶稣是基督,所以我们就应该彼此代求,让对方都可以在耶稣基督里面得着生命。这是信徒之间在爱中生命的分享。我们不单只是以自己得着了永生而满足,而是为对方也可以得到这美好的生命而守望。 我们可能会问,什么是至死的罪,什么不是至死的罪呢?虽然许多圣经学者在这方面有不同的解释,我们也会有自己的想法,但毕竟约翰在这里没有具体的解释,所以我们并不能完全了解这里到底要表达什么意思。一个可能的理解是,约翰在这里是将最终的主权交在神的手中。至死或不至死的罪,不是我们可以决定或掌握的,神才是最终的审判官,神才是生死的裁定者。当在神那里已经看到某人犯的罪不可饶恕,已经对他进行了宣判的时候,那么我们的代求也无济于事。无论如何,当我们不知道在神那里究竟是如何宣判的时候,我们都要凭着彼此相爱的心来为犯了罪的弟兄代求;但也必须承认,我们虽然可以代求,但主权在神。这位犯了罪的弟兄能否得回生命,完全视乎神。 虽然这里似乎让我们看到一个犯了罪的弟兄得回生命不是因为他的悔改,而是因为别的信徒的代求,但实际上约翰的重点不是放在一个人如何得救(是靠着自己的悔改,还是靠着别人的代求),而是强调我们要彼此相爱、彼此为对方代求,分享生命。随即,约翰也提醒我们凡从神生的都要保守自己不犯罪。这似乎是与之前的段落有矛盾,如果我们都不犯罪,那么怎么会还有需要为犯了不至死的罪的弟兄代求呢?实际上,约翰在这里的教导都是对着我们每一个信徒自己说话的。也就是说,我们一方面要保守自己不犯罪,一方面也要彼此相爱为犯罪的弟兄代求。这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和对神的回应。世界是在恶者的手下,可是我们却是在耶稣基督里,所以理当如此! 默想经文:“我们知道我们是属于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5:19) 静默思想:默想这句话,思想自己所站的位置,警醒自己所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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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11段,约翰继续论述彼此相爱。这一次,约翰是从信心的角度来论述。约翰展现出来的一条思路是,凡信耶稣是基督的,就是从神而生的;而因为从神而生的就理应是爱神的,所以信耶稣是基督的,也就是爱神的;而爱神的,也就应该爱从神而生的,即神的儿女。这个思路也不难理解。就好像一个大儿子,既然是从父母而生,那么很自然就应该是爱父母的;而当这个大儿子真正爱父母的时候,他也会体贴父母的心肠,爱父母所爱的其余的孩子们,就是他的弟弟妹妹。这是人间的常理,而在属灵的关系上也更应该如此。真正爱神的,就会体贴神的心意、遵守祂的诫命,就会爱神所爱的。而因为神爱世人,所以爱神的人也应该爱世人,也就是爱弟兄、彼此相爱了。 这里,约翰说到:“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5:3)这里,“爱祂了”这个片语,原文的直译是“神的爱”。而对于“神的爱”这个片语,我们是理解为“我们对神的爱”,还是理解为“神对我们的爱”呢?虽然两者都有可能,但还是需要从上下文来看,同时也是要尊重希腊原文中的“神的爱”的最直接的意思,是指出于神的爱。这就好像读到“神的忿怒”的时候,指的是神对人的忿怒,而不是指人对神的忿怒。从上下文来看,这里按照最直接的意思理解为“神对我们的爱”也是很畅顺的,因为约翰在后面马上提到“神的诫命不是难守的”。这也就是说,神给我们彼此相爱的诫命并不是难守的,从这一点可以看到神对我们的爱,因为祂没有将难守的诫命给我们。这就好像慈爱的父亲按照孩子们的能力,只是让他们洗碗,而不是作危险的电工修理插座。神让我们彼此相爱,神知道这是我们应该做到的,而且也是可以做到的。这就是神的爱了。 可是我们也会说了,这条命令怎么会说不难呢?我们基督徒挣扎最大的就是这一条命令啊,简直是难死了!神让我们彼此相爱,这哪是爱我们啊,简直就是为难我们才对。是的,彼此相爱的确不容易做到。可是这真是神在为难我们,把超出我们能力范围的事情吩咐我们去遵守吗?不是的!约翰指出,关键就在于我们是否有真信心。信心让我们胜过世界,胜过世界的种种限制和难处去遵行神的命令,彼此相爱。而这个信心,就是一开始讲到的,信耶稣是基督。有了这个信心,我们就是从神而生,爱神,也爱神所爱的,这些就都不是什么难事了。 当从这个角度来看的时候,也会让我们对“信耶稣是基督”这个信心有更深一层的理解。通常来说,我们把这个信心局限在头脑知识的范畴,认为我同意这个说法,就算是信了,就如同相信电饭锅可以煮饭一样,不会和爱心有什么联系。我们把爱心隔离于信心之外,把爱心当做是要去苦苦遵守的捆索般的命令、条文而已。但从约翰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真正的“信耶稣是基督”的信心,乃是我们体贴神的心意、爱神的表现(因为耶稣是神设立的基督,我们接受耶稣,也就是接受体贴神的心意);而因着这样出于爱神的信心,我们也就自然应该爱神所爱的人了,就好像哥哥爱弟弟,怎么会是重担呢?同样,我们彼此相爱怎么会是苦差、重担呢?信心让我们生发仁爱,信心也让我们知道原来神真是爱我们,将如此自然而然要做的事情当做诫命给我们(这岂不是太便宜我们了吗?)。 默想经文:“我们若爱神,又遵守祂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5:2) 静默思想:结合整段经文来思想信心和爱心的关系,让我们对神的信心真的是“生发仁爱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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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约翰一书》总的来讲是约翰集中论述两个对于基督徒来讲非常重要的观念和相关的实践,一个是认耶稣是神的儿子,是成了肉身来的基督;另一个就是彼此相爱。约翰基本上是从三个层面来反复论述这两个主题。首先,他是从这些是神的命令的角度来论述(2:28-3:24);其次,他是从这些是圣灵的指引的角度来论述(4:1-21);最后,他是从我们对耶稣的信心的角度来论述(5:1-21)。这三个层面彼此相辅相成,让我们对神的心意有更深一层的认识,以及更积极的回应。神对我们的命令是出于祂自己的心意,是神自己性情的彰显,所以神给我们的命令是有圣灵作为印证的。而正是因为这些是神的心意,所以很自然,当我们愿意相信神的时候,这些也就理应成为我们应有的回应了。我们认耶稣是基督,并且彼此相爱,这不仅仅是遵行神的命令的被动回应而已,也是我们体贴神的心意、与神心连心的积极的回应。 《约翰一书》的一个很明显的线索就是“神的爱”,而这个线索也是认耶稣是基督,以及彼此相爱这两个主题的基础。什么是神的爱呢?用约翰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神差祂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祂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4:9-10)这也就是说,神差遣耶稣来拯救我们,这就是神的爱了。那么我们对于神的爱的回应又应该是什么呢?很自然,一个是接受,一个是效法。所谓接受,就是接受耶稣是我们的救主,是基督。因为既然神差派祂儿子耶稣成为拯救我们的主基督,那么我们岂不应该接受耶稣是基督吗?而所谓效法,就是彼此相爱。因为既然神的爱是爱世人,爱我们每一个人,那么我们岂不也应该好像神那样去爱每一个人,也就是彼此相爱吗?这些回应正正就是整卷书信的两个主题了。 关于神的爱,在整卷书信中有一个片语需要特别的留意,就是“神的爱”,或者是“祂的爱”(2:5,15;3:17;4:9,12;5:3)。对于这个片语,许多中文的翻译除了在4章9节是翻译成“神对我们的爱”之外,其余的都翻译成“我们对神的爱”。虽然这些在翻译上的调整看起来比较适合我们对每个片语所出现的上下文的理解,可是这种调整毕竟还是与希腊原文的语序(love of God, or love of Him)不太吻合。如果我们从尊重原文语序的角度来将所有的这些片语都一致地翻译成“神的爱”的话,会带给我们对于经文的更深刻的认识(具体见每一段的分享)。因为神就是爱,所以神是爱的源头,也是我们爱的榜样。因为爱是被神所定义,所以我们就不是自己以为的爱去爱神和爱人,而是以神的爱去爱神和爱人。约翰的重点不在于我们如何去做到“对神的爱”,而是在于我们如何去活出“神的爱”。当我们因着遵行神的命令,跟随圣灵的引导,活出对耶稣的信心,以至于认耶稣是基督,不但爱耶稣,同时也彼此相爱的时候,我们就是活在神的心意里,就是活出了神的爱。神的爱也就在我们身上得到完全的彰显,让人归荣耀与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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