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圣经《史鲍尔文集》圣灵与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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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没有圣灵的同在,就不会有归信、重生、成圣和洁净,基督所完成的工作也不会成就在我们的身上……若没有使人复苏的圣灵,就不会有真生命。——克里斯威(W.A.Criswell) 

出生与重生,这两件事都是圣灵的工作。如果没有圣灵的大能,就没有一个生物能活在世上;同样地,若没有圣灵的工作,也没有人能够在神里面获得新生。

  在与尼哥底母的对话中,耶稣这样论到圣灵: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三3)

  “重生”是经历到“第二次的创造”,是人生命中的一个新开始。当一件事“开始”的时候,我们会说它“发生”或“产生”了。如果它重新开始,那我们就会说它“重生”,或说是“再生”。重生的英文是“regenerate”,希腊文是geniauo,意思是产生、成为、发生。在圣灵里的重生是一种改变,这激烈的改变使人变成一种新的样式。

  但重生并不代表我们从人变成神,而是我们的属灵景况从死亡活了过来。

  灵性死亡的人看不见神的国,对他们来说,神的国是看不见的,这并不是因为神的国本身是看不见的,而是因为灵性死亡的人也是灵性瞎眼的人。

  重生是必要的条件 

  当耶稣对尼哥底母说话时,祂说“若不”二字,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必要条件”。一件事若是属于必要的条件,意思是如果这件事没有发生的话,我们所想要的结果就不会发生。如果没有氧气的话,就不会有火,因为氧气是火的必要条件。

  在基督教的术语中,我们会说有人是“重生”的基督徒。就理论上来讲,“重生的基督徒”这个词根本是多余的,因为如果一个人没有重生,那么他就不能算是基督徒。他可能属于某个基督教的教会,可能会说自己是个基督徒,但除非一个人有重生,他就不能算是在基督里,基督也不在他里面。

  耶稣所说的“若不”二字,使得重生成为获得救恩的必要条件。没有重生就没有永生。如果没有重生,人不但不能见神的国,也不能进神的国。

尼哥底母听到耶稣的教导之后,感到困惑,于是他说: 

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约三4) 

  尼哥底母的回应好像是在嘲笑耶稣的教导,因为他很愚鲁地以为,耶稣的意思是指一个成年人必须完成一项不可能的任务,就是回到他母亲的肚子里。

尼哥底母的问题在于:他分不清生理上的出生和圣灵里的重生;他分不清肉体和灵魂的差别。为了回答他,耶稣说: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约三5-7) 

  耶稣再次以“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作为祂的开头语,希伯来文里的“实实在在”这个字就是“amen”,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阿们”。这个字在新约中有强调的意思,也就是说,当耶稣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也不能进神的国时,祂要强调重生有多么重要,因此先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如果我们像一些现代人一样,否定重生是成为基督徒的必要条件,便是否定耶稣所强调的重点。

  我们也应当注意耶稣所说的另外一个字,就是“不能进神的国”中的“不能”。它是个负面用语,是关于一个人的能力,或一件事的可能性。没有重生,就没有任何人能够进入神的国,毫无例外!没有重生就不可能进入神的国!

  没有人天生是基督徒,没有人在出生的时候就进入了神的国。第一次的诞生是肉身的诞生,从肉身所生的还是肉身,它不能生出灵来。

  耶稣稍后在约翰福音加上这个结论: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六63)

  “一个堕落的人,能不能在完全没有圣灵的情况下重生呢?”马丁路德在回答这个问题时,他引用了上述的经文,并且这样说:“耶稣说肉体是无益的,这‘无益’就是指‘没有—点的益处’”。 

  在使人重生的事情上,肉体不是软弱而已,而且是完全无能为力。它完全无法帮助人重生,也无法帮助或加强圣灵的工作。肉体所生的就是肉体,它生不出丝毫的属灵生命来。“无益”就是连一点点的益处都没有。

最后,耶稣说:“你们必须重生”。如果还有人觉得这句话不够清楚,麻烦请他看清楚耶稣所说的“必须”两个字。 

  以弗所书的重生观 

在给以弗所教会的书信中,保罗论到了圣灵重生的工作: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著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弗二1-5)

  保罗用一个鲜明的图像来说明我们的灵在重生之前有多么软弱。他向以弗所信徒提到一个他们都曾经有过的经历,当他说“和别人一样”(弗二3)时,大概是指全体人类。

  保罗宣告信徒重生之前的状态就是死亡:“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同样地,当我们看到保罗一一陈述这些“死人”所有的行为时,就知道这并不是指肉体上的死亡。

  那些死在过犯罪恶中的人,他们的行为特征是“随从今世的道路”(弗二2),[译者按:英文钦定本中的course,中文和合本译为“风俗”,也就是道路的意思。]我们可以确定,这里所指的道路,或说是样式,显然是与天国的道路或样式相反。保罗使用“今世”一词,显然不是指世界上的某个地点或习俗,而是指一种“属世”的倾向。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生活在同一个宇宙中,我们都生活在世界上。然而重生之人的道路,却是被“属天”的力量引导着。他的双眼注视着天国,他的双耳聆听那天国之王的话;但没有重生的人,却被限制在今世里面,他听不到从天而来的话语,也看不到从天而降的荣耀,既是个聋子,也是个瞎子。他就像是属灵墓园里的行尸走肉。

  这属世的道路对神来说是“偏离正路”(参罗三12)。他不是走在正路上,而是“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弗二2)灵里死亡的人其实是有主人的,他们不但乐意、还很努力地走在他们主人为他们预备的道路上。这位主人的名字是“空中掌权者的首领”,这个称号非撒但莫属,它是所有邪恶之事的始作俑者。保罗称它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撒但是个邪恶的灵,一个败坏、堕落了的天使,统治着一大群的俘虏。

  保罗说明了生命的原则:如果不是行在圣灵中,就是行在邪灵中。奥古斯丁曾经比喻人类就像是一匹马一样,他的骑士如果不是撒但,就是圣灵。

保罗继续生动地描述重生之人在未重生之前的生活方式:

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弗二3) 

保罗的重点从那外在的、从撒但而来的影响,转移到未重生之人内在的景况。这同样是所有人类的光景:“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保罗论到从前的光景时,他使用的关键字就是“肉体”。在这里,保罗回应耶稣在与尼哥底母的谈话中所用的字。

  “肉体”或说是肉身,不能被理解为我们的“身体”。我们的身体就其本身而言并不是邪恶的,因为我们的身体是神创造的,并且,当神自己道成肉身时,也是住在身体里面。肉体指的乃是我们天生的罪性,是指亚当和夏娃堕落之后,所有人类的特征。

  在重生之前,我们的生活方式完全是属肉体的,且脱离不了肉体的辖制,只能顺着肉体的私欲而行。这不完全是指身体的欲望或性欲,而是指一种罪欲的样式。

保罗接着对这全人类的堕落景况提出指控:“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弗二3)当他说“本为”时,他是指我们诞生时的那种情形。诞生是自然发生的,重生却是超自然的。人在原初被创造时并不是可怒之子,亚当和夏娃本来并不是堕落的。保罗所说的“本为”,是指着从亚当和夏娃堕落之后,人类天生有罪的景况。

每一位诞生在这世上的婴孩,其本性上都已经败坏了。大卫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十一5)我们都是属灵夭折的人。我们是在罪恶过犯中所生的死人。在神学上我们称这种天生有罪的景况为“原罪”,原罪指的不是亚当和夏娃在堕落时所把的那桩罪行,而是指着这桩罪行所造成的后果,这败坏的本性传给了所有的人类。

  照着我们的本性,我们本是“可怒之子”,这和一般美国人所接受的看法:“按着我们的本相,我们都是神的儿女”有很大的不同!这个错误的观念流传了很久也很广。大家相信这句话是因为常听到这句话。如果你经常地、重复地告诉人一个谎言,他迟早会相信这个谎言。

说我们天生就是神的儿女,这是一个令耶稣忧伤的谎言。在耶稣和法利赛人的辩论中,祂不得不驳斥这个谎言。当法利赛人受责备之后,他们气呼呼地回答耶稣: 

他们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耶稣说:“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他差我来。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我既然将真理告诉你们,为什么不信我呢?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约八4l-47) 

  虽然从创造的角度来看,圣经的确说神是一切人类之父,但从一个特别的角度来说,上帝的父权并不是从生物学的角度来定义的,而是从伦理学的角度来定义。“顺服”是真正的判断标准。从圣经的角度来说,我们所顺服的对象才是我们真正的父亲。这个父子关系是建立在顺服的意愿上,而不是在血缘上。

  既然法利赛人所顺服的是撒但,不是上帝,耶稣就对他们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约八44)。在以弗所书第二章中,保罗论到我们那天生、还未重生时的状态,他说我们是“可怒之子”(弗二3)、“悖逆之子”(弗二2)。

  当保罗讲完我们未重生的景况后,他突然用一个词汇,使我们的目光转移到荣耀的神身上,他开始赞美这位神的怜悯。保罗所用的词汇关系到我们永恒的命运,也可能是圣经中最充满荣耀的词汇,它把福音的本质具体地呈现出来。这个词汇就是“然而”(弗二4)。在整段经文中,这个简短的连接词扭转了整段经文的基调:从自然的堕落人性转为超自然的力量,从走向灭亡的堕落灵魂转入重生的荣耀之中:

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将他极丰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囚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土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4-10) 

神的主动 

  重生是出于神(圣灵)的主权,是神采取主动,不是我们。我们注意到保罗把重点放在神的工作上,而不是人的努力上:

  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

  我们也注意到,保罗并没有这样说:“人既然天生是良善的,就能够主动地来到神面前,并靠着自己的力量提升自己,进入一个新的属灵境界。”

  我的神学观念受到最大冲击的一次,是在神学院的课堂上,我的教授走到黑板前,用斗大的字写下这句话: 

  重生先于相信 

  这句话对我的神学系统造成很大的冲击。我刚进神学院的时候,认为重生的关键就是相信。我以为我们要先相信基督,接下来才会重生。我刻意用“接下来”这个词,是为了表示要到达一个目的地,我们要按步就班地进行。当时我认为相信是信仰之旅的第一步。顺序是像这样子的: 

  相信→重生→称义 

  在这样的架构中,采取主动的显然是我们。当然啦!在我听到福音以前,上帝先差遣了耶稣,死在十字架上。但是,当上帝客观地完成了这项工作以后,我以为若要获取救恩,我得先踏出第一步。

  当时我没有很清楚地思考这个问题,也没有仔细地思想耶稣对尼哥底母说的话。我假设自己虽然是个罪人——在肉体里生,也活在肉体中,但在我之中仍有那么一点点的义,仍有些微的属灵力量留在我的灵魂里,使我能靠着自己的力量来回应福音的信息。

  或许是罗马天主教的传统教导误导了我。天主教以及许多基督教的支派都教导:重生是出于恩典,若没有神的帮助,人是不可能重生的;没有人有力量使自己从灵里死亡的状态中救出来,人类绝对需要神的帮助。根据天主教的说法,这种恩典可称为“预备的恩典”。意思是指这个恩典是事先准备好的:我们必须认同这个恩典,与这个预备好的恩典合作,才能使这种恩典住在我们心中。

  这种合作的观念虽然很靠近真理,却不是真理。的确,我们所运用的是我们自己的信心,上帝不会代替我们相信基督。当我回应基督的时候,是我的回应、我的信心、我的信靠在运作。

  然而,我们有必要更深入地探讨这个议题,问题是:我与神的恩典合作,是发生在我重生之前,还是在我重生之后?

  这个问题也可以倒过来问:重生到底是单独出于神的恩典,还是神人合作?重生是神自己的工作,还是人与神彼此合作的结果?神的恩典是人得救的全部原因,或只是其中的一个条件而已?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将要讨论一些神学术语。 

  神恩独作说与神人合作说 

  神恩独作说(monergism),是指救恩的工作单单透过一位来完成,那就是神自己。字首mon-就是单一的意思;—erg则是工作的意思,energy(能量)这个字就是由—erg这个字根组成的。神人合作说(synergism)则是指一项工作由两个或更多的人一起合作完成。字首syn—的意思是“合作”。

  我强调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是因为罗马天主教与马丁路德之间的辩论,都围绕着这个主题。也就是:重生到底是神独自完成的工作,或者是人与神合作所完成的?

  当我的教授在黑板上写着“重生先于相信”时,他显然支持神恩独作说。我们都知道,在一个人重生之后,他要运用“信心”和“信靠”来与神合作。但是在信仰之旅的第一步——重生,也就是使人得着属灵生命的第一步,是神的工作,且单单是神的工作。是神采取主动的第一步,而不是我们。

  我们不能在重生之前与这种恩典合作,因为我们没有这种能力。我们没有能力是因为我们是灵里死亡的人。就像拉撒路无法帮助耶稣使他自己起死回生一样,我们也无法帮助圣灵使我们自己获得属灵生命。

  很可能今天大多数承认自己是基督徒的人,都认为得救的顺序是“相信先于重生”。许多人都劝勉我们要选择作个重生的人;但叫一个人选择重生,就像叫一个尸体选择复活一样,这种劝勉无异是白费功夫。

  但我开始苦思教授的论述时,我很惊讶地发现,这种奇怪而确实的教导并不是一个神学界的新发明。我发现奥古斯丁、马丁路德、加尔文、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怀特腓(George Whitefield)等人也有同样的教导。最令我震惊的是,中世纪的天主教大神学家阿奎那(Thomas Aquinas)也有同样的教导。

  这些基督教历史上的巨人都在这个议题上达成共识,这对我产生很大的震撼。当然!我知道他们都有可能犯神学错误,没有一个人是无误的。但他们仍然今我印象深刻,特别是阿奎那。

  阿奎那被认为是罗马天主教的“天使博士”,好几世纪以来,天主教徒都视他的教导为正统的教义。因此,使我觉得他是最不可能赞同这种重生教义的人。但是阿奎那坚持,使人重生的恩典是神自己独自作成的恩典,而不是出于人与神的合作。阿奎那也论到预备的恩典,但在解释这个词的时候,他认为这样的恩典是先于信心的,这就是使人重生的恩典。

以弗所书对这个议题的论点是: 

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弗二5) 

  在这段经文中,保罗提到重生发生的时刻:是在我们灵里死亡的时候。使徒保罗的这句话如一道闪电,彻底击碎了—切想要把重生的第一步归功于人类的尝试。我们再次得到提醒,死亡的人是没有能力与恩典合作的。除非一个人先重生,否则他就不可能产生信心。

  这和耶稣对尼哥底母所说的话并没有冲突。除非一个人先重生,否则他就不能看见或进入神的国。如果我们认为信心先于重生,那我们就不只是违背了奥古斯丁、阿奎那、马丁路德、加尔文、爱德华滋以及许多神学家的教导,更是违背了保罗以及我们主耶稣自己的教导。 

  重生乃是神的恩典 

  我们可以感觉到保罗在解释重生时是多么地强调恩典。任何立场的基督徒都应当愿意且喜乐地承认,我们救恩的基础乃是恩典。

  宗教改革时期,更正教徒使用两个拉丁术语作为他们争战的口号:sola scriptura(唯独圣经)以及sola fide(唯独信心)。他们坚持,唯独圣经是基督教会的最高权威;他们也坚持,唯独信心才能使人称义。其实天主教并没有否认圣经的权威,他们所否认的是“唯独”这个词;他们也没有否认信心在称义上的重要性,但是“唯独”这个词却使他们起来指责马丁路德。

  宗教改革时期还有第三个口号。其实,早在马丁路德之前的一千多年,奥古斯丁就已经喊过这个口号:“唯独恩典”(sola gratia)。这个口号是要告诉我们,救恩唯独是出于神的恩典。在救恩这件事上,人没有任何的功劳。救恩并不是人类的一种成就,而是上帝所赐的恩典。相信神人合作说的人,就是在这个教义上妥协了。

保罗在论到重生时,刻意强调它是神的恩典。让我们再次看看这段经文: 

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要将他极丰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4-10) 

  你曾怀疑过圣经吗?我的确怀疑过,现在想起来很丢脸。我常常想,我们有那么多的神学歧见,为什么圣经不在这些议题上交代更清楚些呢?例如,为什么新约圣经不直接告诉我们,到底应不应该为婴儿施洗呢?

  在许多类似的议题上,我们得从圣经所给的线索去推测。当我被这些歧见困惑时,通常我会回到这个想法:问题并不是圣经写得不够清楚,而是我们对圣经教导的思考不够清楚。

  在重生与相信的议题上,我认为保罗所说的话再清楚不过了。我以为他应该把“重生先于相信”这句话加到以弗所书第二章里面。但我坦承,不论是在保罗的这段教导,或是在约翰福音第三章里面,都没有很清楚地说明“重生先于相信”的这个教义。

  那么我何必小题大作呢?我想,如果我们了解重生是神主动的工作,是神独自完成的,救恩单单是出于神的恩典,那么,我们就无法逃避一个耀眼夺目的事实,我们不得不承认那出于上帝主权的拣选。

只要一提到拣选的教义,就会有许多人疯狂地试图证明“相信先于重生”。不管这些人怎么质疑拣选的教义,我们都要来看保罗的教导: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

  保罗在这里的教导是:使我们得救的那种信心,是从恩典而来的;虽然,相信是我们自己里头的行动,但是信心是神所赐的。信心是神的赏赐,而不是我们自己的成就。

如果我们明白,信心是重生所造成的结果,是神的恩典,是神所赐的,一切的自夸就会瞬间消逝无踪;我们再也不会自夸,我们会在神丰盛的怜悯之中谦卑下来。如果我们坚持“唯独恩典”里面的“唯独”二字,一切以人为中心的观点就都站不住脚了。因为救恩完全是出于圣灵的工作,我们就不可再说救恩是出于自己的功劳,以免令圣灵担忧。

  重生是有效的 

  在传统的亚米念神学中,有一派同意重生先于相信,但他们认为这种重生不一定会使人产生信心。这一派认为,采取主动的的确是神自己,这是出于神的恩典,并且他们也相信神恩独作说。他们这一派的想法类似说:普天下的人都是重生的!

  这种观念要从十字架说起。他们认为,基督的代赎是赐给普天下的人,十字架使所有的人都重生了;因为他们重生了,他们才有可能产生信心。十字架把所有的人从灵里死亡的状态中拯救出来,使我们现在有能力决定要不要与神的救赎恩典合作。那些运用信心来与神的恩典合作的人,就被称义了:而那些不运用信心的人,虽然重生了,但并没有归信基督:他们的灵魂已经苏醒了,但仍然不信。现在,他们已经看得见神的国,他们已经有道德上的能力,能够进入神的国,但是他们选择不要。

  我认为这种观点是主张:恩典不一定有功效,或说,这种恩典的功效乃是取决于人自己的决定,类似于阿奎那所拒绝的那种“合作的恩典”。

  当我坚持重生是有功效的时候,我的意思是:如果神要使一个人重生,就真的会达到目标,而不会失败。重生是有效的,它能够达成任务:我们得着新的生命后,必能产生信心,这信心完全是神所赐的,并且在我们的心中深深地扎根。

“有效的呼召”有时也被视为“重生”的同义词。这里的“呼召”是指一种发生在我们里面的事件,与外在的呼召有别。

当一个讲员在传讲福音时,声音从他口中传了出来,这叫人悔改、信靠神的声音是一种外在的呼召,而一切没有耳聋的人都听得到。不管有没有重生的人都听得到这福音的信息。

没有重生的人经历到福音的外在呼召。这外在的呼召并不会使人获得救恩,除非人以信心接受这呼召。有效的呼召是指圣灵重生的工作,这种呼召是内在的呼召。重生之人所领受的呼召乃是进入他们的内心。每一位领受这种重生的内在呼召的人,就会以信心回应这呼召。保罗是这样说的: 

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八30) 

这段经文似乎有所省略。我们应该加几个字上去,才能使保罗所要表达的意思更加完整。问题是,该怎么加呢?要加“—部分”(some),或加“所有”(all)呢?我们先加“一部分”看看:

有一部份预先所定下的人被召来,有一部份所召来的人被称为义,有一部份被称义的人得荣耀。

  我们发现若加上“有一部份”,就会扭曲经文的意思,因为意思会变成有一些被神预先所定下的人并没有听到福音的呼召、有一些被召的人并没有因信称义,而有一些被称义的人没办法得荣耀。在这个架构之下,不只是呼召没有功效,连预定和称义都变成无用了。

  这段经文涵义是:所有被预定的都同样被呼召,所有被呼召的人部同样被称义,所有被称义的人都同样得荣耀。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就必须区分外在的呼召和内在的呼召。外在的呼召可能会被人拒绝或忽略,但内在的呼召是出自圣灵的,必定有功效。为什么有功效呢?因为如果我们相信一切被呼召的人都会被称义,那么这些被呼召的人就必须运用信心;而显然地,并不是每—位听到福音的外在呼召的人都产生信心以及被称义。因此,这段经文所论到的呼召是圣灵在人内心的工作,而这内在的呼召是和重生紧密相连的。

  圣灵所重生的人必定会获得新生命,他们必看见神的国,必接受神的国,并且必进入神的国。

  重生与相信完全是圣灵所赐的恩典,我们应当为此感谢祂。是祂把这样的礼物赐给我们,在我们仍处在灵里死亡的时候,使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使我们能够与基督连结,使我们能够在基督里得着全新的生命。因为圣灵充满怜悯地赐给我们生命,所以我们才能歌颂“唯独恩典”和“唯独神的荣耀”。

(摘自作者《圣灵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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