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圣经导读《以西结书》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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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
1.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
2. 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
3. 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
4. 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5. 人若是公义,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
6.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她,
7. 未曾亏负人,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8. 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缩手不作罪孽,在两人之间,按至理判断。
9. 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按诚实行事这人是公义的,必定存活。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10. 他若生一个儿子,作强盗,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说之善,反行其中之恶,乃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并玷污邻舍的妻,
11.
12. 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抢夺人的物,未曾将当头还给人,仰望偶像,并行可憎的事,
13. 向借钱的弟兄取利,向借粮的弟兄多要这人岂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必归到他身上(罪原文作血)。
14. 他若生一个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有古卷作思量),不照样去作。
15.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
16. 未曾亏负人,未曾取人的当头,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17. 缩手不害贫穷人,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他顺从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18. 至于他父亲。因为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
19. 你们还说,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
20.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
21. 恶人若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谨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22. 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因所行的义,他必存活。
23. 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
24.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吗?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
25. 你们还说,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阿,你们当听,我的道岂不公平吗?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
26.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死亡,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
27. 再者,恶人若回头离开所行的恶,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将性命救活了。
28. 因为他思量,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29. 以色列家还说,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阿,我的道岂不公平吗?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
30. 所以主耶和华说,以色列家阿,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这样,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
31. 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阿,你们何必死亡呢?
32. 主耶和华说,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

主题 : 在恩典中回应恩典 - 07/22/2018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以西结书》第18章讲的是以色列人要为自己所承担的责任。经文首先拒绝了当时在以色列地一句流行的俗语:“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18:2)经文指出,无论是善是恶,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当一个人谨守遵行神的律例典章,按诚实行事的时候,他必定得以存活。这是神给每一个人的标准。在这个基础上,经文给出了实际的应用。如果一个人行恶,即便他的父代是行善的,他也要死亡;但如果一个人行善,即便他的父代是行恶的,他也要存活。同时,在这个基础上,经文也引入一个动态的应用,也就是人自身的转变。如果一个人原本是行恶的,当他离开恶行,一心向善的时候,必定因所行的义存活;但如果一个人原本是行善的,可是如果他转离义行而行恶的时候,就必定因所犯的罪而死亡。 整段经文所反对的乃是那种类似于“父债子还”的思想。这种思想似乎有其一定的神学基础。神在律法书上曾经写过:“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20:5)同时,这种想法也有其一定的历史依据。例如神对犹大国末代君王的审判,是因为玛拿西犯罪的缘故(王下23:26;24:3)。然而,这样的思想是错解了圣经,也误读了神的心意。神要追讨人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强调的乃是神对罪的厌恶,以及对犯罪之人的严重警告,强调他们要受的刑罚之大,而不是牵连无辜。同时,神刑罚没落的犹大,乃是因为他们都犯了和玛拿西一样的罪,甚至更甚,所以他们是咎由自取,而不是因为玛拿西的缘故而无辜受牵连。约西亚也在玛拿西之后,但却没有跟随玛拿西的道路,而是带领全国归向神,得蒙神的喜悦,就是最好的例证。 经文预料会引起一些人的抗议(18:19,25)。这些人之所以坚持“父债子还”的原因可能有几种。一种就是自义,认为自己是行义的,所以这样的牵连不会对自己的家族造成伤害;另一种就是苦毒,对别人有仇视,希望看到他们的后代受到咒诅;再有一种就是不愿意承担自己的罪与责任,想把问题都归在别人身上。然而,神是公义的,要审判一切罪恶;但神也是慈爱的,要救一切相信的。神说到:“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主耶和华说: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18:31-32)我们会说,神不是说祂要赐给我们新心和新灵吗?(11:19;36:26),怎么这里又要求我们自己来作新心和新灵呢?其实,神的话并不矛盾。这显明的乃是神的恩典与我们的责任之间的关系。神要更新我们,这是神的恩典;但是我们也要努力回应,这是我们的责任。从此以后,我们不能再埋怨是别人的罪连累了自己,我们也不能再抱怨是神没有拯救自己。我们既要看到自己的罪,也要看到神的恩典。我们既是被动地进入神的恩典,但同时也要主动地回应神的恩典。 默想经文:“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主耶和华说: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18:31-32) 静默思想:细细思想这句话,让自己慢慢被里面所包含的神的公义、慈爱,以及对我们的呼召所浸淫,以至于发自内心地乐意去回应神的呼召,负起自己的责任去离弃罪恶,也负起自己的责任去领受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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