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圣经导读《罗马书》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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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
1. 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2. 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3. 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4. 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5. 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
6.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7. 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8. 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
9. 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10.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
11. 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
13. 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
14.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15.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
16. 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
17. 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
18. 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
19. 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
20. 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
21. 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
22. 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23.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主题 : 第14段。明白受洗的意义,与罪一刀两断!(6:1-14) - 01/26/2020
作者或来源:肖松(微信:samuel__xiaosong)

第14段是保罗针对一种说法而展开他关于洗礼的论述。这种说法是对他之前所说的“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5:20)的错误回应和应用,认为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就“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了(6:1)。我们要明白,“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这乃是神拯救罪人的恩典,可是如果基督徒就因此认为自己“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那就大错特错了! 保罗以基督徒都要接受的洗礼为出发点来展开,说到,我们这些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乃是受洗归入祂的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的一举一动都有着新生的样式。因为耶稣的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耶稣活是向神活着;所以,我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简单来说,保罗是籍着洗礼的意义来告诉我们应有的生命样式,就是向罪死、向神活。 我们可能很难理解保罗的这番话,觉得这不是我们基督徒生命的真实写照。我们更多的是发现我们虽然都已经是受洗的基督徒,可是依然陷在各样的罪恶过犯之中,并没有好像保罗所说的,受洗之后就真的不再活在罪中了。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如何来理解和应用保罗的这段论述呢?问题的关键是正确理解一开始的那句错误的说法:“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这种说法表明的是一个主动的意识,即,有人认为自己可以仍然停留在罪中,为的是可以叫恩典显多。这也就是说,这是有人主动意愿的结果,主动选择依然活在罪中。对此,保罗指出,所谓基督徒,就是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而我们所受的洗礼,乃是表明我们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表明我们向罪死、向神活。保罗不单只是阐述了洗礼的意义,更是籍着洗礼的意义来告诉已经受洗的基督徒,既然接受了洗礼,也就意味着接受了洗礼的意义;既然接受了洗礼的意义,也就意味着表明自己愿意向罪死、向神活的心志;既然表明了自己愿意向罪死、向神活的心志,那么怎么可能还会有继续停留在罪中的想法呢?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吗? 这样,我们就可以明白,保罗在这段经文所针对的,不是基督徒还会犯罪的事实,而是基督徒还想犯罪的意愿。这是一个心志抉择的问题。所以保罗最后说到,“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6:12-13)保罗所强调的,都是我们作为基督徒所要做出的决定。我们要为自己的决定负责。虽然我们不得不要接受基督徒仍然会犯罪的事实,可是我们断不能接受基督徒仍然想要犯罪的意愿;既然已经受洗,怎么还可以想着犯罪呢! 从保罗对洗礼的阐述和应用,我们需要好好地反省自己。有时候,我们把受洗仅仅看成是一个加入基督教的仪式,或者把受洗仅仅看成是归入耶稣基督名下、成为神儿女的宣告,又或者是把受洗仅仅看成得好处、进天堂的门票。然而,我们千万不要忽略了受洗还有很重要的意义,就是宣告我们愿意向罪死、向神活的心志,也就是说,当我们真的愿意向罪死、与罪一刀两断,并且活出神喜悦的样式时,我们才真正预备好了接受洗礼;也只有这样,我们才真正会在受洗之后继续认真思考、终止想要犯罪的念头。当我们把受洗与向罪死、向神活的意愿分开时,也就难怪受洗之后的基督徒依然会看犯罪为平常了。 默想经文:“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6:12-13) 静默思想:当我们烦恼于自己依然犯罪的事实中时,我们可曾想过心中是否依然有继续犯罪的意愿呢?不犯罪首先是一个我们自己应有的意志的抉择,然后才是靠着神的恩典,因着信而成全。花一些时间默想这句话,使之进入自己的生命,带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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