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们,世人若恨你们,不要以为希奇……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约翰一书3:13、15) 在神眼中,恨跟杀人是同样的罪,因此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当然,真正杀过人的只有少数,但很多人曾经愤怒到想杀人,若环境许可,又不怕承担重的后果(参创9:6;太26:52;罗13:4),他们恐怕真的会这么做。但事实上,杀人与恨人两者的分别,只不过是外在的行为——心态其实是一样的。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清楚指出这一点: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太5:21-22) 凡是不肯悔改信主的罪人,必因他们内心恨人的习性受永恒地狱的审判——即使那些心态从来未曾化作外在的行为。 约翰警告读者,他们虽然已经改变,能爱其他信徒、甚至爱不信的人(参太5:44;罗12:14、20;彼前3:9),但世人若恨你们,不要以为希奇。这里的希奇,是 thaumazō这个动词的现在主动命令形态,有惊奇、震惊、讶异的意思。信徒遭到世界的反对,不应该震惊,反倒应该有所预期(参徒14:22;提后3:12;彼前4:12),因为世界与神的国没有相通之处(参林后6:14-15)。耶稣也曾清楚告诉门徒,世人将恨恶他们: “世人若恨你们,你们知道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恨我的,也恨我的父。我若没有在他们中间行过别人未曾行的事,他们就没有罪;但如今连我与我的父,他们也看见也恨恶了。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说:‘他们无故地恨我。’”(约15:18-19、23-25) 撒但的儿女因为恨人,便暴露出他们的真性情。救赎的历史包含了太多世界逼迫神百姓的例子(参来11:36-40)。耶稣自己本乡的人都恨祂,才听了祂的一篇信息就想杀祂(路4:28-29),全国的领袖后来也设谋要杀祂(参太12:14;可3:6,14:1-2,6:11;约10:39,11:45-57;徒7:52)。世人也痛恨使徒(路21:12-13;约16:2-3;徒4:1-31,5:17-41;参约17:15-16),他们几乎全都殉道,仅存的约翰也被放逐到拔摩岛上(启1:9)。福音的仇敌一直都在迫害那些爱好真理的人,即使今天,世界各地仍有信徒死在魔鬼儿女的手下。 约翰以他一贯黑白分明的风格,提醒读者: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这并不是说,信徒永不可能杀人,或者杀过人的永远不能得救。但这的确表示,人内心若有恨人的习性,经常抱持杀人的思想,就证明他还未重生,若不悔改终将永远灭亡(参启21:7-8,22:14-15)。 (选自《麦克阿瑟新约注释:约翰一二三书》P210-212,何明珠、刘思洁译,天恩出版社,标题为编者加。) (本文收录在《约翰•麦克阿瑟文集》)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