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圣经《约翰夫拉维尔文集》人通过对基督的非法审讯和定罪,为祂的死所作的第二、第三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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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大声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他们的声音就得了胜。彼拉多这才照他们所求的定案。(路23:23,24) 

犹大已经信守了对大祭司的诺言,把耶稣当作囚犯交在他们手里。这些夜间的狼一抓住神的羔羊,就渴求盼望吸祂无辜的宝血;惧怕百姓会营救耶稣,他们的报仇和恶毒不容拖延。

希律逮捕彼得的时候,把他下在监里,“意思要在逾越节后把他提出来,当着百姓办他,”徒12:4。但这些人不流祂的血就不能睡觉,所以时候将到,要为逾越节作预备,他们决定要快快将祂摧毁;然而免得这看起来就像彻头彻尾的谋杀,这就要形式化,要有一场审讯。祂所受的这场审讯和被定罪,是他们为祂的死所作的最后两样预备,两件事都包括在这经文里,从中我们可以观察,1. 这起诉, 2. 判官作出的判决。

1. 对基督提出的起诉,在当中他们控告祂许多事,但一件也无法证明。他们控告祂犯了煽动暴乱和亵渎神的罪,但在提出证据时蒙羞站不住脚。然而对于证据的缺乏,他们要用迷惑和强行反复提说来补足。因为经文说:“他们大声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他们的声音就得了胜。”他们不能证明控告祂的煽动暴乱和亵渎神的罪,把祂钉十字架,把祂钉十字架的呐喊就必须派上用场,取代一切的证人和证据。

对祂的判决;彼拉多作出宣判,就像他们要求的一样:即他判决要把基督钉十字架,挂在上面,直到祂死去。从这些我们可以观察到两个教义性的结论。

教义1.反对祂的不义判官,是至为恶意和非法地审讯基督,要夺去祂的性命。

教义2.人虽然不能证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犯了任何配得死或囚禁的罪,祂却被定罪钉在十字架上,挂在那里直到死为止。

我要按这两点的顺序分开讲述,首先从第一点开始,就是:

教义1. 

反对祂的不义判官,是至为恶意和非法地审讯基督,要夺去祂的性命。

读者,在这里你可以看到,审判全世界的主自己受到审判;要按公义审判世界的这一位,受到最为不义的审判;有一天要由千万天使和圣徒陪伴,登上审判宝座的这一位,在人的审判台前成为囚犯,在那里被剥夺了一位强盗或杀人犯都应得,并且通常赋予他们的普通权利。

为表明基督受审的非法性质,让我们细心衡量以下具体各点。

1.在法庭开庭之前,或对事实作任何检查之前,人就用言语和行为对祂进行非人虐待:他们一抓住祂,就立刻把祂捆绑,把祂带到大祭司的家里,路22:54。在那里他们拘留祂,戏弄祂,击打祂,蒙上祂的眼睛,打祂的脸,命令祂预言是谁打祂;他们还亵渎地说了很多其它反对祂的话,63, 64, 65节。这是何等非法野蛮的事?人只不过是用绳索捆绑保罗,他就认为自己受到非法虐待,便问站在旁边的百夫长,“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就是说,这是合法的吗!什么!首先刑罚一个人,然后再审判他!但基督不仅被捆绑,还整夜受到他们可怕虐待,他们待祂就像非利士的众人对待参孙,把虐待他当作娱乐那样。耶稣那晚得不到休息;现在祂在这世上不再能睡觉:哦,这对祂来说是痛苦的一夜,这是发生在该亚法他自己的屋檐下。

2.正如在祂受审之前就受到非人道虐待,同样祂在一个没有权柄审问祂的法庭上受察验、受审。路22:66,“天一亮,民间的众长老连祭司长带文士都聚会,把耶稣带到他们的公会里。”这是宗教法庭,那大型的犹太人公会,按照它一开始的组成,应由七十位庄重、可敬和有学问的人构成;所有疑难之事,低级法庭难以决断的事情,要交给他们。这些人要作为神的灵在他们当中的人,按照神对摩西的吩咐,为神作不偏不倚和公正的判决,民11:16,等。在这法庭上,义人和无辜之人当盼望得到解救和保护。人认为这就是基督那句话的意思,路13:33,“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丧命是不能的。”就是说,在那里义与无辜可以期望受到保护。但现在,与一开始的构成相反,它是由一伙恶毒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充满仇恨之心、恶毒和一切不义的人组成;在这些人之上,此时有该亚法(一个适合作这群人首领的人)作主持。虽然在他们当中还有某种法庭的样子存在,但他们的权力如此被罗马人剥夺,以致不能像从前那样,在最大的事情上听审和决定,审判和定罪。因为正如他们自己的历史学家约瑟夫告诉我们的那样,希律在他当权一开始的时候就把这权力从他们那里夺去;圣经看来是证实了这一点,约18:31,“我们没有杀人的权柄。”所以他们把祂带到彼拉多的审判台前。他也知道祂是加利利人,希律作加利利分封的王,当时在耶路撒冷,他就把祂送到希律那里,通过他再把祂交回给彼拉多。

3.正如祂一开始在一个没有权柄审判祂的法庭听诉受审,同样当祂站在彼拉多的审判台前,祂被控告败坏国家,不让人向该撒交税,没有比这是更臭名昭著显为虚假的了。因为祂所有的教训都是纯洁属天,恶毒在当中找不到一丝破口;同样祂总是遵守祂生活在其下的法律,小心谨慎丝毫不干犯民事权柄。是的,祂不仅自己交税,虽然祂可以要求免税,还责令其他人如此行,把这作为他们的本分,太22:21。“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然而基督却受到如此明显的诬告。

4.是的,更可憎和空前的是,为了达成他们的恶毒计划,他们非常努力收买其他证人,为要夺去祂的性命,对最恶劣的作伪证和明显的不义毫无顾忌。你就这样看到,太26:59,“祭司长和全公会寻找假见证控告耶稣,要治死祂。”可憎的邪恶!这样的人,如此多的热闹,用明知和故意的伪证阴谋要流无辜人的血!还有什么是反对基督的恶毒不会驱使人去做的?

5.而且,在审问期间,法庭对祂的待遇是最蛮横无理和粗暴:因为虽然祂在他们面前成为囚犯,然而却未被定罪,有时他们因着祂的沉默对祂发怒!祂说话,切中要点的时候,他们为着祂说话打祂的嘴,讥笑祂说的话。“对于他们一些轻慢、无聊和欲置人于网罗的问题,祂沉默不说话,不是因为祂不能回答,而是因为祂听不到一个配得回答的问题。”这应验了先知以赛亚很早以前对祂的预言;“祂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祂象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象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祂也是这样不开口,”赛53:7。这也留给我们一个榜样,当我们为祂名的缘故被带到诸侯面前时,我们当何时说话,何时沉默;出于这样的原因,祂有时一言不发,然后他们预备要谴责祂,说祂是一个哑巴。大祭司说,“祢什么都不回答吗?这些人作见证告祢的是什么呢?”太 26:62。彼拉多说:“他们作见证告祢这么多的事,祢没有听见吗?”太27:13。

祂说诚实和认真的话为自己辩护时,他们因着祂说话就打祂,约18:22。“耶稣说了这话,旁边站着的一个差役,用手掌打祂说:‘祢这样回答大祭司吗?’”祂说了什么激怒他们的话?祂说话傲慢无礼吗?根本不是;祂说的不过如此,就是当他们要用祂自己的话陷祂自己于网罗时,“耶稣回答说:‘我从来是明明地对世人说话。我常在会堂和殿里,就是犹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训人;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什么。你为什么问我呢?可以问那听见的人,我对他们说的是什么;我所说的,他们都知道。’”这就是说,我没有义务要自己控告自己,自己陷自己于网罗,但你们行事应当按着指控加以证实。为了这话,祂就应当被打嘴吗?哦,除了祂自己,还有谁能如此耐心忍受这样的虐待!在所有这些事情之下祂完全没有犯罪,完全忍耐,除了说,“我若说得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得是,你为什么打我呢?”以外,对那打祂的恶人就不再还口。

6.最后举一个例子,就不再多说:祂正是被曾经并再次承认他查不出祂有什么罪来的那人定罪处死。他已经听了一切能控告反对祂的话,看出这完全是出于恶意和嫉妒。当他们敦促彼拉多继续对祂作出判决时,“巡抚说:‘为什么呢?祂作了什么恶事呢?’”太27:23。不,就在这判决本身之前说的话中,他承认祂是一个义人,太27:24:“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在这里,基督的清白就像从云中而出的日头一样喷薄出来,说服审判祂的那一位的良心,让他知道祂是义人;然而他最终为了讨众人喜悦,就一定要判祂为有罪。 

推论1. 

基督站在那大公会,站在文士和以色列的长老面前时,祂就是这样被人对待吗?那么确实就是“尊贵的不都有智慧;寿高的不都能明白公平,”伯32:9。在公会中有许多尊贵人,许多老年人,许多聪明人,但他们当中没有一个智慧人或好人。在这公会中有有才华和学识的人,大有能力的人,就更有害,更能作恶。尊贵人或有学问的人身上的邪恶,就像投在酒中的毒药,更能起效和致命。基督最大的仇敌正是这样的人。信异教的彼拉多比迷信的该亚法更同情基督。路德告诉我们,他最大的敌人不是出自酒馆或妓院,而是出自修道院和宗教建筑物之中。

推论2. 

从中我们学到,虽然我们没有义务要回答每一个无理强辩、无聊或陷害人的问题,当我们被要求时,却一定要忠心承认和认信真理。

基督确实有时沉默,像一个听不见的聋人;但是当人向祂严肃发问,“‘祢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说:‘我是。’”可14:61,62。祂知道这回答要使祂付出生命代价,然而祂却不敢否认。关于这件事,使徒说祂“向本丢彼拉多作过那美好见证”,提前6:13。在这方面基督定出了我们尽责的道路,以祂亲身榜样,以及命令,要求我们受到合法要求时,如我们在一位合法的官长面前,提问并非出于好奇或恶意;当我们不能默然不语,我们的沉默只能被理解为是否认真理;最后,当神的荣耀,祂真理的尊贵,对他人的造就更能因着我们公开的认信,过于因我们的沉默而能成就时,就必须真诚承认相信祂并祂的真理;那时我们必须和基督一道,作出直接、清楚、真诚的回答。

那古老的百基拉异端错误,就是当公开认信可能带来危险时,容许人否认或掩饰他们的认信。但你知道基督说过什么,太10:33,“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基督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勇敢的慈运理崇高的话就是:“什么样的死我不愿选择?什么样的惩罚我不愿承受?是的,与其违背我的良心见证,地狱的哪一个墓地我是不愿被扔在当中?”付多大代价买真理也不为贵,多么廉价出卖真理也太过贱。你看到了,主耶稣面对迫切危急的生命危险承认真理。全体如云彩一般的见证人也在这方面效法祂行,启14:1。我们自己曾经公开承认自己是行在罪的道路当中,我们岂不应当大大服事基督,就像那时我们服事魔鬼一样吗?我们那时以我们的羞耻为荣,现在我们应当以我们的荣耀为耻吗?我们难道不希望基督在那大日认我们吗?嗨,我们若是认祂,祂也要认我们。哦,请思想这责任是多么合情合理。 

推论3. 

还有一点,从这得出推论,以温和、镇定、和平的灵承受人辱骂的反对和虐待,这是极好的,是效法基督。祂在他们面前如同羔羊,祂岂不是骂不还口吗?祂忍受罪人对祂自己的抵挡。当效法基督的温柔。祂呼吁你们如此行,太11:28。这要说服你们的仇敌,安慰你们自己,尊荣信仰;至于你们的无辜,神要像证明基督无辜一样予以澄清。

你们已经听了对基督非法的审讯,这是如何蛮横施行针对祂;不管对错,无辜或是有罪,人已经定意要流祂的血;人已经预先买卖了祂的血;如果其它法子行不通,恶毒和喧嚣要强迫彼拉多定祂为有罪。所以我们要注意的第二点就是, 

教义2.

人虽然不能证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犯了任何配得死或囚禁的罪,祂却被定罪钉在十字架上,挂在那里直到死为止。

为了说明这一点,我要阐述下列具体各点。

第一,谁作出这判决。
第二,这判决是对谁作出。
第三,作出的是怎样的判决。
第四,基督怎样接受这判决。 

第一,谁敢企图做这样的事,他是一个什么人?嗨,就是彼拉多,此人接替格拉都(Valerius Gratus)作犹大总督(约瑟夫这样告诉我们),他担任此职务有大约十年时间。他这残忍、当受咒诅反对基督的作为是发生在他统治的第八个年头。两年之后他因惨无人道杀害无辜的撒玛利亚人,被叙利亚总督维特利乌斯(Vitellius)调离他管治的地方并予以免职。这就让他必须前往罗马,在该撒面前为自己辩白;但在他到达罗马之前,提庇留(Tiberius)去世,盖乌斯(Caius)接替作王。优西比乌(Eusebius)说,在他之下彼拉多自杀了。“他不是一个对犹太民族非常友好良善的人,仍疑心他们要背叛造反;祭司和文士留意到这疑心的品性,利用这一点达成他们反对基督的计划。”所以他们如此反复对他说基督煽动造反、挑动百姓的事;如果他把祂释放,他就不是该撒的朋友,就是这一点胜过了他,让他去做他所做的事。但就算他被该撒看作不对,他又怎敢企图做这恶事?什么!审判神的儿子?因为这审讯中有很多情况表明,他内心有极多恐惧,他也认识到祂是神的儿子:因着这些他甚惧怕,想要把祂释放,约19:8,12。对一位神的惧怕落在他身上,他的心思非常混乱,怀疑这位囚犯是神还是人。然而对该撒的惧怕更胜过对一位神的惧怕,他就继续作出判决。

哦!彼拉多!你不怕审问和判决一个无辜之人,一个你知道是无罪,一个你自己怀疑至少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人!但请看自身利益占了上风,人就会怎样企图做什么,犯何等的罪,保护和迁就自己。

第二,彼拉多针对谁作出这判决?是针对一个犯罪分子吗?他亲口曾经并再次承认祂是无罪的。是针对一个普通囚犯吗?不是,而是一位名声无疑已经传到彼拉多耳中,就是祂所行的奇事,若非是神,否则无人能行的那一位;站在他面前,是无罪与温和的表现,或与其说是无罪与温和化身的那一位。你定了义人的罪,把祂杀害,祂也不抵挡你,雅 5:6。现在那句话应验了,诗94:21,“他们大家聚集攻击义人,将无辜的人定为死罪。”

第三,彼拉多作出怎样的判决?我们看到的不是作出这判决的形式,而是它的要点,就是它要和他们要求的一样。他们有什么要求?嗨,就是把祂钉十字架,把祂钉十字架。所以无论这判决是以什么形式作出,这就是它的实质和果效,我宣判把拿撒勒人耶稣钉十字架,挂在上面直到死为止。这对基督的判决是,

1.最不公平公义的判决:是自从建立司法席位以来,文明世界曾经所知对审判和公义最大的扭曲。什么!在还没有证明对祂的控告之前就定祂为有罪?如果他们控告祂的(就是祂说祂是神的儿子)被证明确实如此,这也不是罪,因为祂确实是这样;所以祂这样说并不是亵渎。彼拉多而是应当从他的审判台上下来,拜祂,而不是坐在那里审判祂。哦,这是人曾经听过最大的不义!

2.它既是不义,按他们的意思把基督交给他们,也是一个残忍的判决。这就是大卫如此切切求免除的那苦情,诗27:12,“求祢不要把我交给敌人,遂其所愿。”但彼拉多随基督仇敌所愿把祂交给他们,交给那些充满敌意、狂怒和恶毒的人,那些最大的乐事就是用祂的血大大满足自己,用如此悲惨的景象满足他们复仇的心的人。因为看哪,这些恶狼一抓住他们的猎物,就不满足于彼拉多判决祂要承受的,在十字架上那当受咒诅、残忍和可耻的死;他们而是定意祂要死了一次又一次;他们要在一个人身上设计想出许多的死;现在他们像一位暴君曾经所看的那样,moriatur,at sentiatse mori;“让祂死,让祂可以感受自己的死。”为此目的他们马上剥去祂的衣服,让祂赤身露体;残忍鞭打祂;给祂穿上紫色衣服,戏弄祂;给祂戴上荆棘编成的冠冕;用棍敲打把这冠冕牢牢戴在祂头上,把荆棘深深扎入祂那神圣的太阳穴;让祂拿着一根芦苇作为权杖,往祂脸上吐口水,再次剥去戏弄祂的王袍;把十字架放在祂背上,强迫祂背上。在这一切当中,还有在更多的事情上,他们一旦如愿,祂被交在他们手里,就表现出他们的凶残。所以这是一个残忍的判决。

3.它既是一个残忍的判决,也是一个鲁莽轻率的判决。犹太人都匆忙行事;整个晚上在商议,早上破晓时分就早起,让祂受审。他们用尽能够举出的论证催促彼拉多作出判决。祂的受审只用了一个早上的时间,很大一部分时间是用在把祂从该亚法那里送到彼拉多那里,从彼拉多那里送到希律处,然后送回;再次回到彼拉多处;所以彼拉多作出的是一个匆忙轻率的判决。他不是细察情况,而是非常轻慢地处理。对许多卑微之人的审理,花了比用在基督身上十倍的辩论和时间。“只是轻慢查看原因的人,是轻易判断宣判。”但他们当时匆忙所做的,在那之后他们有足够时间悔改。

4.它既是鲁莽轻率的判决,也是敲诈强迫作出的判决。他们用完全的迷惑、苦苦的强求和危险的暗示迫使彼拉多作出判决。在法庭上这样的论证本应毫无意义;促成判决的,不应该是强求,而应当是证据;但胆怯的彼拉多在众人的鼻息之下如柳枝屈服,他既没有正义感,也没有勇敢的精神加以抗拒。

5.它既是敲诈作出的判决,也是虚伪的判决,用法律的借口和形式掩盖可怕的谋杀。看上去一定要有一个法律程序处理此事。他犹豫定祂的罪,免得无辜的血要在他良心里发光呈现;但因为他必须这样做,他就把这罪责转移到他们身上,他们也接受了;他们说“祂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彼拉多让人拿水来,在他们面前洗手,对他们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但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他,他还定一个已经显明是无辜之人的罪吗?因为在水里洗手,流祂血的罪就不在他吗?不,不,除非他的灵魂在他流的那血里洗净,他就绝不能逃罪。哦虚伪的彼拉多!当他要在现在在他台前受审的那一位面前作阶下囚时,这样的推卸责任对他于事无补。

6.最后,它既是虚伪的判决,也是不可撤回的判决:它不容暂缓执行,不,连一天都不可;基督也没有向任何其它法院申诉,或者希望有丝毫的推延;祂而是匆忙被赶去受刑。面对这样的判决,诸天啊,你们当惭愧;地啊!你当发抖!现在基督按法律是死了,现在祂知道自己要被带到何处,是马上被带到何处。祂的灵魂和身体必须感受那只不过是前一个晚上,连看这一眼都让祂极其伤痛的事。

第四,也是最后,基督怎样接受这残忍不义的判决?祂表现一如既往,以可佩服的温柔与忍耐接受这判决。祂接受这判决,仿佛它更坚定祂自己的无辜,以及对父旨意的顺服,祂以不可战胜的忍耐和温柔的顺服受审。祂一刻也没有希望判官推迟宣判,更不像其他囚犯在这样的时候常做的那样跪下恳求饶命。没有,祂而是像羊一样去到宰杀之地,并不开口。一些人把这句话用在基督身上,即雅5:6,“你们定了义人的罪,把祂杀害,祂也不抵挡你们。”从彼拉多作出判决,直到祂被钉在十字架上,除了祂只是向跟随自己出城去到各各他的妇女说话以外,我们都没有看到祂曾说过任何话:祂在当中所说的,是显明祂对他们的怜悯,而不是对现在临到祂的事表明有任何不满;祂说:“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为我哭,当为自己和自己的儿女哭,”路 23:28,等等。哦,基督完全的忍耐和温柔。从这得出的推论就是:

推论1.

你看到这里以法律之名向基督所做的事吗?我们有何等充分的理由,要向神祈求有健全的法律和公义的执法者。

哦,生活在保护无辜之人免受伤害的健全法律之下,这是蒙了特别的怜悯!法律是对我们生命、自由、财产和我们在这世上享有一切安慰的保障。罪恶不受法律反对和惩罚时,这日子就够险恶的了;但罪恶得到法律坚立,这样的时候要显明是何等险恶!正如诗人在诗94:20抱怨的那样。“皮里纽(Pliny)向图拉真(Trojan)抱怨说,过去罪恶曾是世代的负累,现在法律成了负担;他担心建立起来的国家要被法律颠覆。”当“灾罚如苦菜滋生在田间的犁沟中”,何10:4,德行是不大可能兴旺。所以我们更加应当何等大大挂念,祈求“公平如大水滚滚”,摩 5:24,“和平为我们的官长,以公义为我们的监督”,赛60:17。所以使徒劝勉说,“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的度日”,提前2:1,2,这并不是没有充分理由的。教会在这些人身上有极大的利害关系,他们不是大大行善,就是大大行恶的工具。 

推论2.

基督是在法庭上被定罪的吗?那么多么明显,今生之后会有审判。肯定的是,事情不会永远像在这个世界上一样继续。当你看到耶稣被定罪,巴拉巴被释放,你当得出结论,时候要到,无辜要被证明为清白,邪恶要蒙羞受辱。正是根据这一点,所罗门非常合理地得出结论,将来神要传召人来到更公义的审判台前:“我又见日光之下,在审判之处有奸恶;在公义之处也有奸恶。我心里说,神必审判义人和恶人,因为在那里,各样事务,一切工作,都有定时,”传3:16,17。一些人的确根据这一点否认神的护理,但所罗门得出一个相当不同的结论,就是神必要审判。祂确实要亲手接管事务,祂要使祂百姓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他们的公平明如正午。我们若在一个法庭上受冤枉,却可以在另外一个法庭上申诉,可以肯定在当中有一位公义公平的判官为我们伸冤,这就是蒙了怜悯了。使徒说,“弟兄们哪,你们要忍耐,直到主来,”雅5:6,7,8。 

推论3. 

在这里你再次看到良心可能会如何被属肉体的利益胜过推翻。彼拉多的良心命令他小心,克制;他的利益命令他行事;他惧怕该撒,胜过惧怕神。哦,但是良心因惧怕人而陷入网罗,这是何等可怕的事,箴29:25。读者,要保守你心反对这恶事,你要不断思想以下的事情。

1.思想这些利益或欢乐代价何等高昂,是用失去内心平安买回来的!世上没有任何东西足以补偿这损失,或抵消良心折磨的苦况。你若违背良心,为着属肉体的私欲将它出卖,许多年后它要使你想起你造成的伤害;创42:21;伯13:26。它不仅保留着对你所做之事的回忆,还要为此控告你:太27:4。其它不敢对你细声说的,它是不怕清清楚楚对你说明。它不仅控告,还要为着你所做的定你的罪。良心这定罪的声音是非常可怕的。

你可以看到这给该隐带来的恐惧,给犹大带来的折磨。神若不赐人悔改得生命,它就要发挥它一切功用,给人带来羞耻、惧怕和绝望。它生出的绝望要如此使你惊慌失措,以致你不能抬起头来,伯31:14,诗1:5。它生出的惧怕要使你希望石头开一个洞,让你藏起来就好了;赛2:9,10,15,19。它的绝望是死亡的剧痛,它切除盼望,是世上最厉害的切除。哦,在像这如此的重担之下谁能站立得住呢?箴17:14。

2.思想你目前行事的性质;它们是为永世撒下的种子,当你这做这些事的人归回尘土时,它们要再发芽,带来相应的果效、赏赐和惩罚。加6:7,“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正如撒种之后必有收成,同样羞辱、惧怕和恐惧要跟随罪而来,但12:2。那位著名的画师宙克西斯(Zeuxis)论到他作品的话,是可以更加真切地用来描写我们的作为。当人问他绘画为何如此细致,他说,aeternitati pingo,我是为永恒绘画。啊!做事、犯罪时欢喜,但在交账和报应的时候,这些事情是何等苦涩?确实,我们的行动从物质方面考虑是暂时的;人说一句话,做一件事,多么快就万劫了。但从道德方面考虑,它们被记载神的账本上,是永远的。哦,所以谨慎你所做的事;说话行事都要想到,你必然要为你的言行交账。

3.思想人行这些事,只不过是为临死时折磨自己作准备。死已经够苦了,你不需要加添更多的苦胆茵陈来加增它的苦涩。现在违背和伤害良心,岂不就是在你将要躺在上面临终的床上扎上如此多的别针或针头吗?这要使得死变得真是苦了。有多少人在临死的时候,希望他们一生贫穷卑微,而不是为了世界扭曲良心就好了。啊,在这样的时候,事情的面目和样子发生了多大改变。

这样的考虑在彼拉多心里从未占有过一席之地;否则他就不会在这件事上招惹灾祸、惧怕了。 

推论4. 

基督在彼拉多的审判台前受审被定罪吗?这样信徒就绝不会在神的审判台前受审被定罪。彼拉多对基督作出的这判决,证明神将绝不会对相信的人发出定罪判决;因为要是祂真的打算控告他们,祂就不会让他们的中保基督为了他们受控告被定罪了。此时基督是站在一位比彼拉多更高的审判官面前,祂既是在彼拉多的审判台前,也是在神的审判台前。彼拉多所做的,只不过是神自己的手和旨意之前已经决定要做的事,以及与此同时神亲自做的事;但神行这事是公义圣洁,待基督就像债主对待担保人一样;而彼拉多是至为邪恶卑贱地行这事,是作为一位败坏的法官待基督,为安抚百姓流一位他知道是无辜之人的血。但这一点是肯定的,就是我们的称义从祂被定罪而出,这判决若不是加在祂身上,就必然已经加在我们身上了。

哦,想到这一点,这是何等让人心感动消化!从祂受苦而出的是我们的得胜;从祂被定罪而出的是我们的称义;从祂受鞭伤而出的是我们得医治;从祂所喝的苦胆和醋而出的,是我们饮的蜜;从祂受咒诅而出的是我们蒙福;从祂的荆棘冠冕而出的,是我们荣耀的冠冕;从祂的死而出的是我们的生命;祂不得释放,是为了使你能得到释放的缘故。彼拉多对祂作出判决,是为了伟大的神绝不向你作出判决与你为敌的缘故。他妥协,按他们要求的待基督,好使我们的灵魂能如我们所愿得到优待。所以,

为着神无法言说的恩赐感谢祂。

 (选自《生命的源头》,本文收录在《约翰弗拉维尔文集》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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