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圣经《傅格森文集》39.浪子比喻中的恩典教义与律法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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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个观点的力道已出现在主耶稣所说的「浪子比喻」里。即使我们认为这比喻只有一个重点,但它的主旨是透过几方面而表达出来。就我们的讨论而言,我们从一个角度可将这比喻称为「白白赐下恩典之救主的比喻」;从另一角度可称为「领受恩典之反律法主义者的比喻」;再从另一角度来看(在经文背景里,这或许是最明显的角度),也可将它称为「羞辱恩典之律法主义者的比喻」。

这位浪子思量要返回家乡,因为知道他父亲可以供应他的需要:

他醒悟过来,就说:「我父亲有多少的雇工,口粮有余,我倒在这里饿死吗?」

但是,虽然他父亲的家足以供应他的需要,他却很自然地受到伊甸园遗毒的影响,意即相信「人必须靠自已赚取神的恩典」的谎言,难道父亲还会恩待如此有罪悖逆的儿子吗? 

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向他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一个雇工吧! 

当他走近家时,他昔日轻视的父亲打破一切社会习俗(这位浪子理应先被大大羞辱一番),反而快跑过去迎接浪子。这位浪子在父亲的拥抱与亲嘴之下,结结巴巴地说出排练过的台词:

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 

但他排练过的最后一句台词:「把我当作一个雇工吧!」因着父亲的拥抱而未能说出口!这位父亲没有设下条件才让他儿子回家,他儿子并非必须「实行忏悔的行动」,才能回家享受父亲的恩惠。浪子不需要有「足够的悔改」,才能获得接纳。

在这位父亲的心中,对他的大儿子也有一份深厚的负担。他再次走出屋子,去找大儿子。路加在引入耶稣所说的故事时,清楚指出这故事的高峰是在于这位大儿子,而不在于浪子:「法利赛人和文士私下议论说:这个人(耶稣)接待罪人,又同他们吃饭。」他们的议论与大儿子的埋怨互相呼应:「大儿子却生气。」

经文充分表达出大儿子的回应:

我服侍你这多年,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你并没有给我一只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乐。

父亲以爱心回应他说:

儿啊…… 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耶稣在此揭露律法主义者的心,这颗心已吸收伊甸园的毒药。这样的心将神当作一个奴隶头子,而不是一位慈爱的父神,如同他处处限制人,而非慷慨大方。凡父亲所拥有的,都是大儿子可得着的。但大儿子关闭自己的内心,并认为没有一样东西是属于他的。虽然他住在家中,却比他的弟弟离家更远。他以为自己必须靠权利来赚取那些只能靠恩典领受的东西。

特别具有启发性的是,我们发现只有在慷慨展现恩典的情况下,深藏于大儿子心中的毒药(即律法主义的倾向)才完全显露出来。或许法利赛人也是如此。同样地,《精华》所教导的慷慨恩典,是否也在当时大大激怒人心?

这可能是耶稣最受人喜爱的比喻,而原因通常是我们把焦点放在浪子与父亲身上。但比喻跟笑话—样,都有“重点摆在最后”的原则。“关键句”会在结尾才出现。若是如此,这比喻要人注意的信息,就是大儿子(律法主义者)的心态很可能就出现在父亲的家中,而非出现在猪舍里——或者,用具体的话来说,就是出现在会众和信徒当中。不但如此,这心态有时(只是有时吗?)就出现在讲台上,而且潜藏在牧师的心中。

此时,这心态变得具有危险的传染力。但为何会有这种情况?

若我们反思精华争议及其相关文献,就会发现律法主义的心态通常可以追溯至相同的基本原则,无论它戴上什么面具。

(摘自傅格森《全备的基督》改革宗出版社,詹益龙译。)

转自微信公众号:reformatio lu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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