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圣经《何为信心?》3.神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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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遇到一个女服务员,跟她聊了起来,我说住佛罗里达太美好了,特别是在一年中比较冷的那几个月。这位年轻的女士表示自己就是北方人,她说:“为了拯救我的灵魂,我不会回北方。”我说:“在这点上,我跟你看法不太一样。我也不想回北方,但如果回去能拯救我的灵魂,我会毫不犹豫地回去。”

“为了拯救我的灵魂,我不会这样做或那样做,”这只是一种诙谐的说法。我敢保证,说这些话的那些人并没有认真思考过它的字面意义。他们也不是在对自己的灵魂做任何陈述。他们只是用一种流行的说法罢了。

然而,十七世纪的人从不这样说话,那时,教会和大环境文化中的人们都非常关注灵魂的救恩。《威斯敏斯特信条》可以证明这点,在《圣经》的基础上,该信条陈述了得救的具体要求。第14章列举了救恩的关键前提。这章的标题就是“论得救的信心”,开头是这样写的:“信心的恩典是基督的灵在蒙上帝拣选之人心中的工作,①使他们得以相信,以致灵魂得救②…… ”③

注意前五个字。该信条并不仅仅指信心。而是用“信心的恩典”(“the grace of faith”)来引起我们的注意。它称信心为恩典的原因是:信心是神的礼物——我们不配得的礼物,我们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购买、赚取信心。通常情况下,神学家给恩典的定义是“无功而获的、不配得的神的喜悦”。所以,信心是神恩典的彰显。简单地说,信心就是:那些得救之人被神赋予能力与权力去持续相信直至灵魂得救。信心并非来自人的灵。事实上,信心不是堕落的人在自然的状态下可以操练的。

在这个问题上,有一个引起诸多神学争端的难点:一方面,神要求人要有信心,但另一方面,《圣经》又说没有人可以操练信心,除非神以超自然的方式赋予人能力去相信。

 把你所命的赐给我

这个难点可以追溯到古代奥古斯丁与异端伯拉纠④之间的争论。奥古斯丁祈祷:“把你所命的赐与我,依你所愿的命令我。”⑤伯拉纠反对这个祷告的前半部分。他质问:“你为什么求神把祂要求你做的事像礼物一样赐与你?”实质上,伯拉纠的观点是:“如果神要求一个人做某事,如果神是公义的,那么这个人自身必定有能力达到要求。不然,神就是不公义的。”伯拉纠最终的结论就是:既然神要求人变得完全,那么人一定不需要借助神的恩典,就有能力满足神的要求。奥古斯丁却反驳:“我们无法取悦神,除非神以某种方式帮助我们达到祂的要求。”

这场争论的焦点是原罪的教义。奥古斯丁认为:神要求堕落、本性败坏、无力信神的人满足祂的要求。亚当堕落前,人不需要恩典超然的协助,就有能力用信心回应神。但堕落之后,根据奥古斯丁的观点,人缺乏这种能力,所以恩典变成人遵循神诫命的绝对先决条件。

奥古斯丁的神学主张遍及《威斯敏斯特信条》。该信条对信心的总结就是奥古斯丁和历代教会教导的回声:取悦神所要求的信心并不出于我们自己力量。如果我们想拥有得救的信心,神——圣灵必须先改变我们的心。

改革宗神学常常提到一个概念 ordo salutis,就是“救赎次序”。什么是救赎次序呢?人在被救赎的过程中要经历特定的步骤,步骤之间存在着逻辑顺序,救赎次序就是对此逻辑顺序的分析与探讨。比如,我们常说自己是因信称义。这句话就暗指信心是称义的逻辑先决条件。所以,在救赎次序里,信心在称义之前。信心不是称义的果子;相反,称义才是信心的果子。但问题又来了,信心的逻辑先决条件是什么呢?答案是,在救赎次序中,重生先于信心。

重生,另一个改革宗神学经常提到的概念。重生是神的工作,神——圣灵通过重生我们,以超自然的方式改变我们的心。旧约有许多地方描述我们堕落的光景,比如,我们只有石心,并且终日思想都是恶(以西结书11:19-20;创世纪 6:5)。新约也有类似的描述,比如,我们死在罪恶过犯当中(以弗所书 2:1)。当圣灵临到一个灵里死亡的人,祂重生这个人,这人就可以在灵里从死中复活。原本人的心像石头一样(没有知觉、无法回应神),但因着圣灵的工作,这颗石心重新开始有脉搏,并获得回应神的能力。

耶稣对尼哥德慕说过:“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3,5)。这句话暗含一个“必要条件”。其实,耶稣的意思是:“人要见神的国或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某个步骤。”耶稣跟尼哥德慕讨论的这个必要步骤就是圣灵使人重生的经历。

重生的意思是“重新出生”。重生是新生,重生是一个新的开始。我们来到这个世上,从生物学的角度看,我们确实活着,但灵里却处于死亡的状态。为了在灵里复活,我们需要圣灵在我们心里做超自然的工作。

关于这个问题,多数福音派的看法是:想重生,必先有信心。因此,流行的观点是信心先于重生。这等同于说,当我们还处于堕落的状态时,当我们还在肉体中时,当我们死在过犯罪恶中时,我们可以信神,而后被更新。可这个观点似乎与新约中关于重生的一切教导相冲突。如果神对我们不管不顾,任凭我们处于灵里死亡的状态,按着堕落的本性,我们永远不会向神屈膝。就如耶稣所说:“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约翰福音6:65)。有人以信心回应福音,也有人无动于衷,不同的结果背后有终极的原因,那就是只有被圣灵重生的人才能回应福音。

这教义的难点在于:神——圣灵并没有重生每一个人。因此,许多人在这点上跌倒。如果得救的信心是圣灵的礼物,如果神要求人必须收到这个礼物才能得救,那么,神为什么不把这个礼物赐给每一个人呢?

拣选先于信心

这个问题指向另一个教义:拣选的教义。《威斯敏斯特信条》中“论得救的信心”一章,开头第一句就道明了这信心与拣选之间的联系:“信心的恩典是基督的灵在蒙上帝拣选之人心中的工作……”这表明:并非所有人都被赋予能力相信,神将相信的能力作为礼物赐给一部分人,唯有这一部分人才有能力相信。这是拣选教义的本质。

保罗向罗马人解释这个教义时,他预料到会有人受挫、泄气。他说:“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么?断乎没有!”(罗马书 9:14)。我们必须铭记一点,神显明旨意说祂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没有任何人有资格要求祂平等地赐恩给所有人(出埃及记33:19;罗马书9:15)。神怜悯一个人最大的表现就是赐给他信心的恩典。关于这个教义,以弗所书 2 章是最重要的参考经文之一。保罗在本章开头写道:“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以弗所书2:1-3)。保罗通过这段经文告诉我们:基督徒过去与其他所有人一样,同有堕落、腐败的人性,因着神的恩典,他们起死回生,从此,他们就不再被邪灵带领,而是被神带领,不再按着心里的邪情私欲生活。换句话说,信徒被拯救的时候还是死的,按着堕落的本性,他们跟所有人一样,本是悖逆之子,在神的愤怒之下。但紧接着,保罗说:“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 一同坐在天上,要将他极丰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弗2:4-7)。然后他又告诉我们:“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2:8)。

“这并不是出于自己”,这句话引发了一连串的争论。“不出于自己”究竟是什么意思?不出于我们自己的是恩典?还是信心?

许多基督徒会说:“我明白如果没有恩典我就不会有信心,很明显,恩典不出于我自己;恩典出于神。所以我需要借助恩典,但一些人得救、一些人不得救的原因在于:一些人面对神给出的恩典说‘Yes,我信’,一些人说‘No,我不信’。”所以他们对我们得救的理解就是:我们相信神赐的恩典,这个恩典不出于我们自己,而出于神(他们认为恩典不出于自己,信心却出于自己)。

然而,“这并不是出于自己”是指恩典或信心不出于我们吗?参考希腊语所有的语法,我们得知,这个问题只有一个可能的答案。在这句话(“这并不是出于自己”)的语法结构中,“这”指代前面出现的字——“信”。保罗教导我们:得救是本乎恩、因着信,这个“信”是我们得救的管道(this faith through which we are saved),并且不出于我们,而是神的礼物。

如果我们明白,我们得救是靠神丰盛的怜悯,如果我们默想,连我们得救的信心甚至都不来自肉体,而直接来源于神对我们本性超自然的干预,我们就应该会屈膝感谢神、敬拜神。从经验上来看,我们的故事都差不多。我们也都明白,拥抱基督这个行为不是出于肉体。我们也知道,从抵挡神到拥抱基督,这个过程需要圣灵在我们里面做工。祂使我们复活,并且赐信心给我们,借着这信心,我们才能依靠基督。

(选自《何谓信心?》,本文收录在《史鲍尔文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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