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的观念已经成为一块真理的试金石,是基督教正教不容商榷的条款。然而在教会历史上,它一直是一个论辩之源,并且关于它直到今天都是困惑丛生,很多人对它的误解都非常严重。 有些人以为三位一体的教义意思是基督徒相信三个神,这是三神论的观念,教会在其历史上一直是直截了当地反对。有些人则视三位一体为教会倒退到自相矛盾中。例如,我曾经与一个有着哲学博士学位的人聊天,他反对基督教,依据是三位一体教义表现出基督教信仰核心处的自相矛盾——即“一也可以是三”这种观念。这位哲学教授显然不熟悉不矛盾律(the lawofnon-contradiction),这项定律言明:“A不能在相同关系下既是A又是非A。”当我们认信三位一体,我们肯定神是“本质为一位格为三”,因此,神在A上是一,在B上是三。如果我们说祂是本质为一并且本质为三,那才叫矛盾;如果我们说祂是位格为一并且位格为三,那也叫矛盾。但是尽管三位一体非常奥秘,甚至可能超出我们完全理解它的能力之外以及之上,但是它的历史公式却并非自相矛盾。 在我们探讨三位一体之前,我们首先要探讨合一(unity),因为三位一体这个词的意思是“三合一(tri-unity)”。在合一这个观念背后是圣经对独一神论(monotheism)的肯定,mono这个前缀意思是“一或独一”,而theism这个词根则与神相关。因此,monotheism这个词传达了只有一位神的观念。 宗教的进化 圣经是否一致支持独一神论,这个问题在十九世纪的宗教与哲学领域遭到质疑。十九世纪最主导的哲学家之一是黑格尔,他发展出一套复杂且推测性的历史哲学,其核心观念是历史进化论或演变论。十九世纪,思想家们都以进化论的观念为前设,但不仅仅只是应用于生物学领域,进化论几乎成了学术界和科学领域的一个流行词汇,不仅仅被应用于生物的演变,而且还被应用于政治机构。例如,所谓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就视人类历史为文明的推进史。 黑格尔的跟随者们还将这些进化论观念应用于宗教观念的发展上,他们的论点围绕着一个假设:被造界的一切领域,包括宗教,都是跟随我们在生物学领域看到的进化模式,也就是从简单向复杂进化。在宗教的问题上,这意味着一切发展成熟的宗教都是从简单的万物有灵论(译注:也叫“泛神论”)进化而来。万物有灵论这个词表示的观念是,在我们通常认为是无生命、非活物的物体——例如石头、树木、图腾柱、凋像等等当中,存在着活着的灵魂、灵或位格。 原始宗教是万物有灵论这种观念,似乎得到那些查看过保存至今的原始文化的学者们的证实。那些去到世界偏僻角落调查那些文化中的宗教的学者们发现,在那些宗教中包含强烈的万物有灵论元素。因此,人就接受了这一假设,即所有宗教都是由万物有灵论开始的,并且逐步进化发展。 有些学者相信,万物有灵论可以在旧约圣经的早期部分找到。他们常常引用关于堕落的记载,因为亚当和夏娃被一条具有位格特徵的蛇引诱(创三),牠可以推理、说话并且照意志行事。批评家还引用巴兰的经历,他的驴子得以开口说话(民二十二)。他们说这表明圣经作者相信那头驴子具有一个灵,正如那条蛇具有灵一样。我在神学院的时候,听过一个教授说亚伯拉罕在曼利的橡树那里见到天使的时候,万物有灵论正是当时的风俗。那个教授说,亚伯拉罕实际上是在跟树中的神灵说话。然而,圣经中没有任何蛛丝马迹表明亚伯拉罕参与了任何种类的万物有灵论。 那些对宗教持进化论观点的人声称下一个发展步骤是多神论:许多个神。多神论在古代文化中非常普遍,希腊宗教、罗马宗教、挪威宗教以及许多其他文化,针对几乎每项人类功能都有一个神明或女神:一个生产之神,一个智慧之神,一个美丽之神,一个战争之神,等等等等。我们学习古代世界神话学时,都熟悉这种观念。简单地说,人们相信存在许多个神,服务于人类生活的多种功能。 多神论之后,下一个宗教发展阶段就是所谓的主神论(henotheism),它是多神论和一神论的某种混合,是一个过渡阶段。主神论是相信一个神(hen这一前缀来自于希腊词“一”,跟mono不同),但是它的观念是每个民族或国家都有一个神,而每个神管着一片特定的地理区域。例如,主神论主张犹太人有一个神(雅巍),非利士人有一个神(大衮),迦南人有一个神(巴力),如此等等。然而,这种观念并不假设终极意义上仅有一个神。 主神论的信奉者们承认其他民族也有他们自己的神,他们也时常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视为不同民族的神灵之间的战争。有些学者在旧约找出这种观念,因为旧约记载的许多争战都被视为以色列的神与大衮、巴力或其他外邦偶像作战,但那并不意味着以色列是主神论。 圣经:从起初就是一神论 採用了这种进化论的框架,十九世纪的批评家们挑战圣经至始至终教导一神论的观念。关于一神论在以色列中何时开始,存在继续不断的争议。这些评论家中最保守的认为,在亚伯拉罕时代才出现一神论的暗示,有的则说一神论直到摩西时代才开始,有些甚至否认摩西是一神论的观点,说一神论直到先知时代才出现,例如西元前八世纪的以赛亚时代。有些人甚至更持怀疑态度,争辩说一神论直到以色列被掳巴比伦时才出现,使之成为犹太宗教发展史上的一起相当近代的事件。因此,正统学界在过去几百年不得不为圣经独一神论的观念作战。 正统观点主张一神论在圣经历史的起初就已存在,我们在圣经第1节经文读到:“起初,神创造天地。”创造叙事肯定了摩西五经第一页就介绍的上帝是以全部的被造界为祂的统治领域,而不仅仅局限于旧约以色列的地理范围。神是对天地具有主权的神,使它们听命于祂发令的话语。 评论家经常注意到,圣经早先的章节里,存在着在神两个名号之间的波动。一方面,神被称为耶和华或雅巍;另一方面,神被称为以罗欣(Elohim)。以罗欣这个名字是相当惊人的,因为him这个后缀在希伯来名词中是个复数结尾,因此人可以将以罗欣这个名字翻译为“神们(gods)”。然而,尽管以罗欣这个名字具有复数结尾,它却总是出现为单数动词形态。因此作者所说的是一种不能翻译作“许多个神”的概念。此外,正如我先前所提,神从创世记起初就作为一位对万有具有主权的神被启示给我们,因此我认为,说使用以罗欣名号的人是在暗示多神论,是跳跃到一种不正确的结论中。 我们来到出埃及记二十章关于赐下律法的记载时,看到神在西乃山颁佈的第一条诫命是强烈的独一神论。神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第3节)(译注:英文直译为“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有些人会说这节经文证明了主神论,因为神是在暗示存在着其他的神,并且这条诫命是在命令人不可让别的神高过祂,祂必须是他们人生中的主要神明。但是希伯来文暗示了当神说“在我面前”时,祂是在说“在我的临在下”。祂的临在当然是无所不在的,神是无所不在的。因此当神说“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时,祂实际上是说当一个人敬拜祂以外的任何事物,不论这人是生活在以色列、迦南、非利士或其他任何地方,都是在进行偶像崇拜,因为只有一位神存在。第二诫因此藉着覆盖性地禁止所有形态的偶像崇拜强化了第一诫。 摩西五经的稍后内容里,我们看见关于一神论的一项惊人声明,它出现于“示马(Shema)”段落,古代以色列认信独一神的信仰告白:“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申六4)。 先知书里,我们看见了对于假神或其他宗教的几乎不变的谴责。这些“神”不是被视为互相竞争的神明,而是被视为无用的偶像。实际上,先知们生动地取笑那些敬拜自己双手所造之物的人,就是那些木头、凋像和其他东西,就好像一块木头里面能住着一个智慧存在一样。他们不断地嘲笑万物有灵论和多神论。 这些对于独一神论的肯定是旧约信仰的一个惊人维度,因为如此主张在古代世界相当罕见。我们今天存有记录的古代文化,大多数都不是一神论。有些人声称埃及人是第一批一神论者,因为他们敬拜太阳神拉(Ra),但是旧约信仰独有的一神论却有其独特性。仅有一位神的观念从旧约早期就被坚定地确立在以色列的宗教中。 如果神是一,怎么会有三? 正是因为关于独一神论的清晰教导,使得三位一体的教义如此麻烦丛生。我们来到新约时,发现教会肯定了一神论的观念,但同时宣称父神是神,子神是神,圣灵神是神。我们必须理解,神里面的分别不在于祂的本质,它们并非指向神的存在本身是分裂或分离的。 然而,我们能否在新约的光照下持守旧约一神论的教义?就是新约对于圣经里的神具有三一特性的肯定。奥古斯丁曾经写道:“新(约)隐藏于旧(约)当中,旧显明在新里面。”为了理解三位一体的教义如何成为基督教信仰的重要条款,我们必须看到教会基于圣经理解神的属性有其发展过程。我们看向圣经时,看到我们在神学上所称为的“渐进启示”。这个观念是说,随着时间进展,神越来越多地展开祂的救赎计画,藉着启示的手段越来越揭开关于自己的奥秘。启示有其渐进过程,这一事实不代表神在旧约的启示与随后在新约的启示互相矛盾。渐进启示不是一种更正,就好像神的最新启示更正了一个先前启示的谬误。相反,新的启示是建立在过去赐予的启示之上,进一步扩展神已经使人知道的真理。 因此,我们在圣经第一页看不到关于神三一特性的清楚教导,旧约很早就有对此的暗示,但是我们在旧约看不到关于神三一特性的完整信息。这一信息是随后在新约临到,因此我们必须回溯救赎历史上这一教义的发展过程,以便察明圣经对这些事究竟说些什么。 (选自《什么是三位一体?》)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古希腊哲学家试图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是“一与多(the one and themany)”的问题,许多早期希腊哲学都贡献给这一难题。哲学家们思索,我们如何能从如此多种多样的事物中获取意义,而它们都是我们经历的一部分?终极意义上,我们是生活在一个连贯一致的宇宙,还是一个混乱无序的宇宙?例如,科学主张为了我们能够获取知识,一致性必须存在,事物必须具有某种秩序。因此,我们的科学调查事业以卡尔.萨根(Carl Sagan)称为的“宇宙(cosmos)”为前设,而非混乱。这意味着必定存在什么事物,对我们在宇宙中经历的所有多样性给出一个统一。实际上,宇宙这个词就组合了统一性和多样性的概念,描述了一个具有极大多样性却同时具有统一性的地方。 希腊哲学家试图以一致性的方式找到那个统一和多样性的源头,按照我的观点,他们从未成功。但是在基督教信仰中,所有多样性都在神里面找到其终极的统一性,并且意义非凡的是,甚至在神自己的存在里面,我们也发现合一与多样的并存——实际上,在祂里面,我们找到了合一与多样的终极根由。我们在神里面发现一个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的存在。 跟希腊人不同,我们关于这一命题的信仰有一个权威的源头,就是圣经。在这一章中,我想给出一个圣经对于三位一体教义的简短介绍,从旧约开始,跟随渐进启示的模式,以新约结束。 分散在旧约中的暗示 尽管我们不能在旧约中找到关于三位一体的精确定义,我们的确发现关于神三一属性的分佈暗示。我们在第一章就触及这些暗示中的一个——神的名字以复数形态出现,以罗欣。评论家视使用这一名号为一种原始多神论形态的暗示,然而却另有人在这一复数名号中看到对于神复数属性的模煳暗示,尤其是这一名号同时伴随着一个单数动词形态。 我不认为以罗欣的名号一定是指向三位一体,它可以是一个单纯的文学形态,跟我们所称为的主笔型复数或主笔型“我们”相似,作者或讲话人用之传递一个要点。这种用法常常被显要人物使用,君王、主教或其他居于高位的人在他或她的前言中以这种表述开始:“我们裁定”或“我们宣佈”,尽管说话的人不过是为自己说话。更具体地说,有一种希伯来文学手法叫做强调的复数(theplural of intensity),呼唤读者注意神的特性的深度,在神里面具有神性与威严的一切元素。因此,我相信以罗欣的名字与三位一体教义相容,可能具有那个方向的暗示,然而这个名字本身并不要求我们推断神在祂属性中具有三一性。 旧约中还有其他对于三位一体的重要暗示。我们也是在创造叙事中第一次遇见神的灵(创一2),藉着从无造有,神的灵达到了新约确立的神性条件中的一个。关于神的多位格属性,圣经早期还有另一处暗示。 另一处暗示出现在新约最多引用的旧约章节——诗篇一一零篇中。这首诗篇有一个非常奇怪的开头,诗人说:“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第1节)。典型地,我们在旧约中看到神的个人名号“雅巍”时,我们也看见祂的首要或至高称号“阿多乃”与之相伴。例如,诗篇第八篇写道:“耶和华我们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1上)。希伯来文中,“耶和华我们的主啊”读作“噢雅巍,我们的阿多乃”;雅巍和阿多乃之间有着清楚的关联。然而在诗篇一一零篇中,神却与大卫的主谈话:“耶和华(雅巍)对我主(阿多乃)说:‘你坐在我的右边……’”新约引用这节经文,讲论耶稣同时是大卫的儿子以及大卫的主。这首诗篇也提供了关于神存在的多样维度的另一暗示,它宣称神的儿子也要成为一位永远的祭司,一位按照麦基洗德等次的永恆祭司(第4节)。 新约以一神论为前设 我们来到新约时,发现旧约相当坚固地确立的一神论观念,不止成为新约的前设,而且还被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让我列举一些例证。 使徒行传十七章记载了使徒保罗在古希腊城市雅典的亚略巴古对哲学家们讲话,我们读到:“保罗站在亚略巴古当中,说:‘众位雅典人哪,我看你们凡事很敬畏鬼神。我游行的时候,观看你们所敬拜的,遇见一座坛,上面写着‘未识之神’’”(22-23上)。保罗来到雅典时,注意到这座城市中偶像崇拜遍佈。他路过众多庙宇,看见到处都是宗教活动。他甚至注意到,希腊人好像害怕自己可能疏漏了一个神灵,他们居然还有一座坛上写着:“献给未识之神”。他看见这一切的时候,就心里着急(16节);换句话说,他因着虚假宗教的盛行而忧急。 六十年代,我进行研究生工作期间遇到的最震惊的事情之一,是神学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对于世界多个古老民族宗教观念的调查研究中浮现出来的证据。他们发现尽管这些文化外表盛行万物有灵论,但是人们却经常提及山的另一边的一个神,或是一个离他们很远的神。换句话说,他们具有这样的观念,有一个在上的神并不在他们每日的宗教活动的中心。这个神就好像希腊人的未识之神,一个他们与之没有联系却仍旧存在的神。 这一观念与保罗在罗马书一章的宣称一致,全宇宙的神已经向每一个人彰显自己(18-20节)。这就意味着每一个人都知道至高神的存在,但是人类又是如此具有罪性,以至于我们所有人都压抑并掩埋那一知识,相反去选择偶像。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神面前都具有罪咎。 保罗抓住希腊人给未识之神设立祭坛的事实,说道: “你们所不认识而敬拜的,我现在告诉你们。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么;自己倒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祂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们寻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实祂离我们各人不远;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就如你们作诗的,有人说:‘我们也是祂所生的。’我们既是神所生的,就不当以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艺、心思所凋刻的金、银、石。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因为祂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祂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祂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十七23-31)。 保罗在这里肯定了古典犹太一神论的根基原则——一位创造万物、万物都源于祂的神。 关于神三一属性的暗示 哥林多前书第八章中,保罗再次肯定了神的独一性,但是他加入了一个新的元素。在讨论哥林多教会出现的一个牧会难题,即吃祭过偶像的食物问题时,保罗说道: “论到祭偶像之物,我们晓得我们都有知识。但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若有人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祂;我们也归于祂——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祂有的;我们也是藉着祂有的”(1-6节)。 这里的新元素是保罗将神性归给基督,他在父与子之间做出区分,并且提到万物都是“本于”父、“藉着”基督而有。很显然,保罗在神性上将父与子同等。 新约有许多将神性归给基督和圣灵的经文,远超过我在这一章所能引用的,甚至这本小册子所能引用的。然而,让我介绍这些段落中的一部分,以强调这一教导确实出现在新约当中,并且不是模煳的。 约翰福音中,耶稣作了好几个“我是”声明:“我就是生命的粮”(六48),“我就是羊的门”(十7),“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十四6),以及其他。在这每一个声明中,希腊文新约的“我是”都是词彙egoeimi,这些希腊词语都正好也是神的本质名号——希伯来文雅巍翻译作希腊文的用词。因此,耶稣藉着对自己使用这种指代结构,是在将自己与神同等。 约翰福音第八章还有另一处“我是”声明。亚伯拉罕是以色列的伟大先祖,是信心之父,在耶稣的时代备受犹太人的尊敬。耶稣告诉犹太领袖,亚伯拉罕看见祂的日子就欢喜(56节),当领袖们询问耶稣怎么可能见过亚伯拉罕时,祂回复道:“亚伯拉罕以先,我是(BeforeAbraham was,I am)”(58节)(译注:中文和合本译为“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祂没有说:“亚伯拉罕以先,我曾是(BeforeAbraham was,I was)”,相反,祂而是说:“我是”。如此,祂是在做出永恆属性和神性的宣告。我们今天很多人错过的重点,一世纪同时代的犹太人却很快领会了。他们对耶稣充满怒火,因为祂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人,却将自己与神同等。 约翰福音同样记载了耶稣复活后向人显现的有趣叙事。祂的一些门徒已经见过祂,但是多马当时不在。当多马听说以后,他说道:“我非看见祂受伤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总不信”(二十25)。在这一怀疑中间,耶稣向他显现,将自己的手与肋旁给多马看(27节)。约翰没有告诉我们多马是否真的去察验耶稣的伤口,但他的确记载了多马俯伏呼喊道:“我的主!我的神!”(28节)。这是意义重大的,在使徒行传中,我们得知人们有一次对一次神蹟医治非常震惊,以至于他们想要敬拜保罗和巴拿巴,却被他们立刻责备制止(十四11-15)。圣经其他地方,当人们看见天使显现并开始敬拜他们时,天使会制止他们,说他们不当受到敬拜,因为他们也是受造物。然而耶稣接受了多马的敬拜而没有责备他,祂视多马的信仰告白为有效。 清楚肯定的三位一体 新约对于耶稣神性最清晰的教训出现在约翰福音开头,那里写道:“太初有道(即Logos逻格斯),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一1)。在这第一句话中,我们看见三位一体的奥秘,因为逻格斯被称为从太初就与神同在。希腊文有好几个词可以翻译为英文单词同在(with),但是这里使用的词语表明的是一种所能存在的最亲密的关系,实质上就是一种面对面的关系。尽管如此,约翰还是在逻格斯和神之间做出区分。神与逻格斯同在,却并不完全一样。 约翰接着宣称逻格斯不仅与神同在,并且祂就是神。因此一方面,道必须与神相区分,而另一方面,道又必须与神相等。 使徒讲的更多,他接着加上:“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2-4节)。这里我们看见永恆性、创造的大能以及自存性被归给逻格斯,也就是耶稣。 新约同样宣称圣灵是神。例如,我们在耶稣命令的三一洗礼公式中看到这一点。藉着耶稣的命令,人要奉父、子、圣灵的名受洗(太二十八19)。同样的,保罗在给哥林多人的第二封书信结尾的祝福中写道:“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和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十三14)。使徒还讲到父、子、圣灵合作拯救一群百姓归于自己(帖后二13-14;彼前一2)。 在新约的这些段落以及许多其他段落中,父、子、圣灵的神性被清楚或暗示地表明出来。当我们同时思想圣经关于神的独一性的清楚教导时,唯一的结论就是有一位神居于三个位格——也就是三位一体的教义。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我在荷兰进行博士学习时,伯寇伟(G.C.Berkouwer)教授进行了一系列为期一年的关于异端历史的课程。那是一门极其珍贵的课程,因为学习正教最好的方法之一就是学习错谬。实际上在历史上,异端促使教会更加精确地定义自己的教义,以使真理与谬误相区分。教会早年出现过关于神的位格的许多异端,这些谬误促使教会精炼自己对于三位一体的理解。 今天世界上几乎每一个基督教群体都肯定所谓的教会历史大公会议信仰告白,其中两大会议是四世纪的尼西亚会议和五世纪的迦克敦会议。熟悉一下引发这些会议的论战对我们而言是有价值的,因为它们与神的属性与位格息息相关。高于一切的问题在于圣经中独一神论的观念如何与圣经对基督和圣灵神性的肯定相适,主要是基督的神性,但也包括圣灵的神性。 在先前一章中,我们察看了约翰福音的序言,使徒在那里讲论道(逻格斯),是太初就有、与神同在、是神本身。逻格斯的观念是一世纪基督教会的一个主要观念,好些教会领袖特别将逻格斯视为神的第二位格,这些学者显然是在朝往三位一体的教义行进。然而另有一些人则热心捍卫神的独一性,这导致了一系列随后被定为异端的神学命题的发展。这些谬误促使教会以正式的方式定义其对于三位一体的理解。 形态论与嗣子说 这些三世纪和四世纪出现的异端运动中最早的之一是神格唯一论(monarchianism)。很少有人熟悉这一神学词彙,但是这个词的词根却很熟悉:monarch(君主)。我们想到君主时,想到的是一个国家的统治者,一位君王或女王。如果我们将monarch一词拆解开来,就会发现它包含有一个前缀,mono,意思是“一”,与arch一片语合,后者来自希腊单词arche。这个词可以表示“开端(beginning)”;例如,它出现于约翰福音的序言,使徒写道:“太初有道(In thebeginning wasthe Word)”,但是它还可以具有“首领或统治者”的含义。因此,君主就是一个独一的统治者,而君主国则是一个由一位统治者统治的体系。因此神格唯一论(monarchianism)是一种试图维护神的合一性——或独一神论的努力。 关于神格唯一论,教会遭遇的第一个异端是所称为的“形态神格唯一论”,或者仅仅作“形态论(modalism)”。形态论背后的观念是,三位一体的三个位格都是同一个位格,但他们在不同时代按照特定的“形态”行事。形态论者主张神起先是创造主,然后变成了救赎主,然后在五旬节时变成了圣灵。那作为道成肉身的耶稣来到地上的神格跟那个创造万物的神格是同一个,当祂回到天堂以后,祂就再次为自己取了父神的角色,但是接着又作为圣灵回到地上。如你所见,这个观念是只存在一个神,但是祂在不同时期以不同形态或不同表现行事。 形态论的头号宣导者是一个名叫撒伯流(Sabellius)的人。按照一位古代作者所写,撒伯流透过将神与太阳相比来描绘形态论。他说太阳有三种形态:它在天空的样式,它的光,以及它的热。他说,照着这种类比,神也有多种形态:空中的样式好比父神,光好比子神,热好比圣灵。 神格唯一论出现的第二种形式是“动力神格唯一论”,或者称为“嗣子说(adoptionism)”。这种思想流派也是为了保存一神论,但是它的追随者们想要将尊贵和中心地位更多给予基督的位格。那些传播这种观点的人主张,在创世的时候,神造的第一件事物是逻格斯,在逻格斯被造以后,万物才受造。因此逻格斯比人类甚至天使更高,祂是创造主,居于万物之上,除了神以外。但是祂不是永恆的,因为祂自己也是被神所造,因此祂不是与神同等。 按照嗣子说,在时间当中,逻格斯在耶稣的位格里成为肉身,在祂的人性中,逻格斯在执行同一使命、为同一目标效力上是与父合而为一。祂顺服于父,并且因着祂的顺服,父“收养”了祂。因此,称逻格斯为神的儿子是合宜的。然而,祂是动态地变成神的儿子,有一个变化存在,祂并不总是神的儿子,但是祂的儿子身份是祂所挣得的。 那些捍卫这种观点的人引用诸如“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一15)之类的圣经经文。他们同样争辩说,新约描述基督为“首生的”,带有一种暗示,表明祂的存在是在时间中有一个起点,而任何在时间中有起点的事物都小于神,因为神没有起点。简短来说,他们相信逻格斯像神,但不是神。 这些观点导致了第一次大公会议——尼西亚会议于主后三二五年召开。这次会议产生了尼西亚信经,肯定了基督是“上帝的独生子,在万世以前为父所生”,祂是“受生而非被造”。信经宣佈基督是“出于神而为神,出于光而为光,出于真神而为真神……与父有一个本质”,藉着这些宣言,教会宣明圣经中诸如“首生”和“受生”这样的词,是跟基督的尊贵地位有关,而非跟祂的生物学来源有关。教会宣称基督与父具有同一本质、存在和实质,因此这一观念就表明出来:神尽管有三个位格,却只有一个本质。 基督一性论和涅斯多留派 尼西亚会议标志着教会历史上的一个分水岭,大部分说来,它终结了神格唯一论。但是两个关于基督属性的新谬误很快又发展起来。 第一个是由一个叫做犹提乾(Eutyches)的人教导,他是第一个将基督一性论的异端清楚表达出来的人,这个异端似乎在每个世代都要重新浮现。一性论(monophysite)这个词包含一个我们如今熟悉的前缀mono,意思是“一”,而physite来自希腊词phusis,意思是“本性”,因此,一性论的字面意思就是“一个本性”。 一世纪以来,教会声明神是本质、存在或属性皆为一,而位格为三;然而关于基督位格的声明则正相反,基督是一个位格、两个属性——人性和神性。但是犹提乾否认这一真理,基督一性论的异端教导耶稣只有一个属性,犹提乾视耶稣为具有一个“兼有神人二性(theanthropic)”的属性。Theanthropic这个词来自于希腊词anthropos,意思是“人或人类”,而thea的前缀意思是“神”,因此theanthropic类似某种合成词,结合了希腊词语中的神和人。犹提乾是在说,在基督里只有一个属性——一个神性的人性,或者换个方向倒过来说,一个人性的神性。但是犹提乾的观点显然是否认基督具有两个属性,一个人性,另一个神性。实际上,一性论的异端视基督为既不是神也不是人,而是某种大于人又小于神的存在,他代表着一种神化了的人性,或一种人化了的神性。因此人性和神性间的区别在这种思想中被模煳了。 然而教会不但得与犹提乾和他的一性论异端作战,还要抵制一个孪生异端:涅斯多留派(Nestorianism),得名于它的创始人涅斯多留(Nestorius)。涅斯多留基本上主张一个位格不能具有两性,如果有两性,那就必须有两个位格。因此,既然基督既有神性又有人性,那么他就是一个神性位格和另一个人性位格的共存体。这是一性论歪解的相反方向,在涅斯多留异端中,基督的两性不仅仅被区分,而且还是被完全分离。 做出精细区分是神学家的特权,这正是神学的意义所在。因此,我告诉我的学生:“你们要学习作出的最重要的区分之一,是在‘区别’和‘分离’之间作出区分。”我们说一个人是一个二元体——他有一个身体维度,还有一个非身体维度,圣经对此的用词是身体和灵魂。如果我将一个人的身体和他的灵魂相区别,我对他没有造成任何伤害,但假如我将他的身体和灵魂相分离,我就不仅仅是伤害他,而且还是杀了他。因着没能捕捉到区别和分离之间的不同,涅斯多留本质上摧毁了圣经中的基督。 这一真理在圣经解经的许多要点上都非常有用。例如,耶稣有时候说有些事情是祂所不知道的,神学家们将这些声明解释为耶稣的人性非全知的证据。祂的神性当然是全知的,因此当耶稣说祂有些事情不知道时,祂是在彰显自己人性的局限。同样的,耶稣显然流汗、饥饿,并且肋旁被刺,但我们不相信是神性流汗、饥饿或是肋旁被刺,因为主的神性没有身体。那些都是祂人性的彰显。耶稣具有两性,一个神性和一个人性,有时候祂显示自己人性的一面,而另一些时候祂则显现自己神性的一面。我们可以在两性之间作出区分而又不分离它们,但是当人性流汗时,它仍然是连接于一个不会流汗的神性。 教会历史上,有人争辩说神性和人性之间存在一个“传递”,他们声称这样才能使得基督的人类身体能够同时在多个地方。空间上的非此即彼性一直被视为人性的局限之一,人性不能同时出现在三个地方。然而,人性可以与神性联合,就能够同时出现在三个地方,神性可以同时在匹兹堡、波士顿和华盛顿。然而历史上的争论在于,基督隶属于祂人性的有形身体,能否同时出现在三个地方?有些人说可以,因为祂的神性将无所不在的属性传递给了祂的人性。神性向人性传递知识是一回事,然而,神性向人性传递属性又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如此的传递能够使人性神化。 这一关于基督两性相区分的真理对于十字架而言十分重要,人性死了,但神性并没有死。当然,在死亡中,神性仍然连接于人类尸体,那个联合确实在那儿,但是所发生的改变是人性当中的改变,而不是神性。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 迦克敦会议 迦克敦大公会议召开于主后四五一年,旨在处理基督一性论和涅斯多留派的异端。有些学者曾经主张,在整个教会史上,迦克敦会议是有关基督论的极限会议,意思是教会从来没有真正超越这次会议上形成的关于基督位格的理解。我同意这一主张。理论上来说,在二十一世纪、二十二世纪或者三十世纪召开一次大公会议,在基督属性上给予我们一些目前所没有的新洞见,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然而我在教会历史上还没有看见任何超越迦克敦会议设立的界限或在这次会议确立的理解之上进一步发展的见地。 迦克敦会议制定了以下宣言,就是所闻名的迦克墩信经: “我们跟随圣教父,同心合意教人宣认同一位子、我主耶稣基督,是神性完全、人性亦完全者。祂真是上帝,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灵魂,也具有身体。按神性说,祂与父同体;按人性说,祂与我们同体,在凡事上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按神性说,在万世之前,为父所生;按人性说,在晚近时日,为求拯救我们,由上帝之母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是同一基督,是子、是主、是独生的,具有两性,不相混乱,不相交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二性的区别不因联合而消失,各性的特点反得以保存,会合于一个位格、一个实质之内,而并非分离成为两个位格,却是同一位子、独生的、道上帝、主耶稣基督。正如众先知论到祂自始所宣讲的,主耶稣基督自己所教训我们的,诸圣教父的信经所传给我们的。” 这一信经因着好几个原因值得注意。首先,它肯定了基督“真是上帝也真是人(trulyGod and trulyman)”(Vera Deus,vera homo),这一肯定意味着耶稣基督在两性的联合之下,既是神又是人。祂既有一个真正的神性,又有一个真正的人性。 不幸的是,许多本该知道更多的人说迦克敦信经肯定了耶稣全然是神和全然是人(fullyGod and fully man),这是自相矛盾的。如果我们说祂的位格是全然、彻底神性的,那么祂必定只有一个属性。我不能有一个位格同时、在同一个关系下完全是神又完全是人,这是一个荒谬的观念。 现实中,迦克敦信经肯定了耶稣具有两性,其中一个是神性。祂的神性是全然的神性,不是什么半神性,而是完全的神性。基督的神性拥有神性的一切属性,一个都不缺少。同时,按照被造的人性来说,基督的人性也是完全的人性。我们在基督的人性里看不到的一样事物是原罪,除了罪,祂在所有方面都与我们相似。祂是一个真人,正如亚当被造是一个真人一样。人性中的一切力量和局限都可以在耶稣的人性中找到。 其次,也许迦克敦信经最着名、最为人所知的地方是所谓的“四否定”。当信经宣信基督的神性与人性之间存在完美的合一时,所描述的方式是“不相混乱,不相交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换句话说,信经说我们不能将基督的两性混为一谈,那是基督一性论的异端;我们也不能将两性相分离,那是涅斯多留派的谬误。相反,基督的两性是完美合一的,我们可以在二者间作区分,但是我们不能将它们混淆或分离。我们不能持有基督里面的神性和人性互相混乱或改变的观念,如此我们最终所有的就会是一个神化了的人性,或一个人化了的神性。 如你所见,如果我们要对基督的位格具有一个可靠的理解,我们就必须在混淆和分离之间行走于剃刀边缘。我相信教会历史上的一些最伟大的头脑——包括我至始至终最喜爱的两位神学家——在他们对基督的理解上都是根本的基督一性论者;至少他们的思想中具有一性论的元素。我所谈论的是汤玛斯.阿奎那和马丁路德。我有一些路德宗朋友,我总是称呼他们为“我的一性论朋友”,他们则称呼我为他们的“涅斯多留朋友”,但我总是会说:“非也,我没有将两性相分离,我只不过作了区分。” 第三,迦克敦信经肯定了基督两性的区别“不因联合而消失,各性的特点反得以保存,会合于一个位格、一个实质之内”。换句话说,在道成肉身当中,神没有放弃祂的任何属性,而人性也没有放弃其任何属性。当耶稣来到地上时,祂没有将祂的神性放在一边,也没有取一个小于完全的人的人性。在论战之中,属神之人聚集在迦克敦确定了这些真理,我们应当永远为之感恩。 据说曾经有四个世纪是教会对于基督位格的理解最受攻击的时候,这四个世纪分别是第四和第五世纪,以及十九和二十世纪。如果这是真的,我们就是生活在一段历史的馀波之中,即两百年针对教会有关基督位格的正统理解的剧烈攻击之后。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今日重温三位一体的概念是如此重要.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新约希伯来书以关于主耶稣基督及祂在神渐进启示中的重要性的惊人话语开头,我们读到: “神既在古时藉着先知多次多方地晓瑜列祖,就在这末世藉着祂儿子晓瑜我们;又早已立祂为承受万有的,也曾藉着祂创造诸世界。祂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常用祂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祂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祂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贵,就远超过天使。”(来一1-4) 我们在希伯来书中发现的基督论极其之高,实际上,它是早期教会之所以肯定基督神性的主要原因之一。在这里我们看到基督再次被描述为神的儿子和创造的媒介,比旧约先知所代表的启示要超越巨大得多。 但是作者同时呈现了这样的观念,神的儿子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这是对耶稣神性的显然指向。但是在位格的概念上,作者同时将神的儿子与父神做了区分。父的位格在子的位格里表达出来,因此尽管父与子都具有神性,希伯来书的作者在这里却在神的位格之间做出区分。 位格一词 使用位格一词将父、子、圣灵彼此区分可能引发问题。早期教会使用位格一词跟今天有些不同,这也是语言的一贯问题——语言是动态的,语言的细枝末节可能在一个世代跟下一个世代之间发生改变。例如,在伊莉莎白时代的英语中,如果你称一个女孩“可爱(cute)”,你就是在冒犯她,因为可爱的意思是“罗圈腿”,而这个词今天的含义显然是非常不同。 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不止具有神学背景,还具有法律背景,他将拉丁词语persona引入,试图表达教会早年的逻格斯基督论。在拉丁文中,这个词的用法主要跟两种观念相关。首先,它可以用来指向一个人的财产或房产;其次,它可以用来指向当时的戏剧舞台形像。有时候演员们在一部戏中扮演多个角色,不论何时演员在表演中更换角色,他就会戴上一副新的面具,扮演一个新的persona。 一九五零年代末期,百老汇有一场热门大戏,是基于圣经的约伯记,名字叫做“J. B.”。在系列影片中扮演福尔摩斯而着名的贝锡.罗斯本,在这齣百老汇戏剧中扮演神和撒但两个角色。我有幸坐在前排中央位置,罗斯本就站在我五英呎开外的地方。戏剧进行时,他有两个面具,当他扮演神的角色时,他戴着一个面具,当他扮演撒但一角时,则戴上另一个面具。 这种戏剧技巧是回归古时对面具的使用,最常见的舞台标志就是两个面具,一个皱眉,表示悲剧,一个喜笑,表示喜剧。古时候,这种面具确实是演员扮演角色时常用的,就如罗斯本在J.B.里使用的一样。每个角色都有一个persona,它们合在一起就叫personae。因此早期教会意识到神是一个存在、三个位格:父、子和圣灵。 本质一词 随着教会在前五个世纪发展其对于神的理解,一些其他词汇进入使用领域,包括本质(essence)、存在(existence)和实有(subsistence)。为了理解这些概念,我们必须回到希腊思维中。 古代哲学家的领域是形而上学,一种超越于我们在这个世界中的认知之外和之上的物理学形态。希腊哲学家寻找一种终极的实际,一种不会改变的实际。他们在寻找事物的本质,他们称之为ousios,是希腊文动词“成为(tobe)”的现代分词。我们可以将ousios翻译为英文单词being(存在)。希腊的存在概念最好的同义词也许是英文单词essence(本质)。 柏拉图之前有两个哲学家争论实际的属性(the nature ofreality),一个是巴门尼德(Parmenides),被视为前苏格拉底时代最聪明的哲学家,因这句话而着名:“存在即所是(Whateveris,is)。”他这话的意思是,任何事物要想终极真实,必须处于一个“是(being)”的状态;它必须具有一个真实的本质。如果它不具备,那么就是我们的想像虚构出来的事物。 巴门尼德的对手是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有些人称他为现代存在主义之父。他说:“存在即改变(Whateveris,is changing)。”他相信所有事物都处于一种流动的状态,唯一不变的是改变本身。他说:“你不能踏入同一条河两次。”他的意思是,如果你踏入一条河又缩回来,你再次踏入的时候河水已经流动,不再是你先前踏入的那条河了,已经发生了许多细小的变化。实际上,你也不再是同一个人,你自己也变了,哪怕只是几秒钟的衰老。因此赫拉克利特说,我们在这个世界认识到的一切实际最基本的就是万物都处于变化的过程中。换句话说,它处于一个成为(becoming)的过程中。 当柏拉图登上历史舞台,他在“所是(being)”和“成为(becoming)”之间作了一个重要区分,他说没有什么事物能够“成为”另外的事物,除非它首先以某种方式参与到“所是”当中。如果有什么事物纯粹是在“成为”的过程中,它就只能算是潜在的某种事物,而仅仅是潜在的事物则什么也不是。柏拉图说要想“成为”真的有意义,首先必须得先有“所是”。 在区分“所是”与“成为”时,柏拉图讲到了“本质(essence)”(即一件事物的所是要素,是它的实质)与“存在(existence)”(即成为要素)之间的不同。 存在与实有 Existence(存在)一词是从前缀ex而来,意思是“自……而出”,而词根sisto则是一个意思为“站立”的希腊动词。因此“存在”的字面意思就是“从某事物中站立而出”,描述一种位置或姿势。我认为这里的观念是一个人一脚站在“所是(being)”之内,另一脚站在“非所是(non-being)”之内。因此他是从“所是”中站立而出,又是从“非所是”中站立而出,他处于纯粹的所是和虚无之间。那就是变成(becoming)或存在(existence)的领域。因此,当教会表达三位一体的教义时,没有说神本质为一、存在为三(one inessence and three inexistences),相反而是说位格为三(three inperson)。 我曾经做过一个演讲,其中我公开否认了神的存在(existence)。我说道:“今天我想要着重强调神并不存在(exist)。实际上,如果祂存在的话,我就要停止相信祂。”如果有什么话听起来像是胡扯,这句话就是了。然而我的意思不过是神并不处于一个“成为”的状态中(a stateof becoming),而是处于一个纯粹“所是”的状态(a stateof pure being)。如果祂处于一个存在的状态(a state ofexistence),祂就是在改变——至少按照这个词在哲学中的用法是如此。祂就不是永不改变的,也就不是我们所相信的神了。 柏拉图处理这些概念时,基本上只有三个类别:所是(being)、成为(becoming)和非所是(non-being)。非所是当然是虚无(nothing)的同义词,什么是虚无?问题本身就是答桉。如果我说虚无是某种事物(something),我就是在将某种事物归给虚无;如果我说虚无具有某种内容,那么虚无就有了“所是”;如果它有了“所是”,那么它就不是虚无,而是某物了。如你所见,哲学中最难处理的概念之一就是纯粹虚无的概念,试着想一下纯粹的虚无——你根本做不到。我遇见的与虚无最接近的定义是在我儿子读初中时,他放学回家后我会问:“你今天在学校都做了些什么?”他会说:“什么也没有(nothing)。”于是我开始思想或许我可以用我儿子在学校做的事情来定义虚无(nothing)。然而实际上,你不可能从事虚无,如果你在从事什么,肯定是从事着什么事。 位格(person)一词与实有(subsistence)一词相等,在这个词中,我们有sub这一前缀跟随同一个词根sisto,因此subsistence的意思是“站立在……之下”。因此,这个词捕捉了这一观念:尽管神本质为一,却有三个实有,三个位格,站立在这一本质之下。它们是本质的部分,三个都具有神性的本质。 无论如何,我们可以在三位一体的三位格之间作出区分,因为三一神的每个成员都有独特的特性。我们说父是神、子是神、圣灵是神,但是我们不说父是子、子是圣灵,或圣灵是父。祂们之间具有区分,但是这些区分却不是本质上的,不是实质上的。它们是真实的,但却不影响神性的本质。如果你愿意,可以说三一神之间的区别是神本质之内的子区别(sub-distinctions)。祂是本质为一、实有为三。表达这一历史性的三位一体教义时,这就是我们所能抵达的最近地带。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
也许关于三位一体教义最持久的异议是它违反理性,因为它包含着矛盾。如我在先前一章所说,称三位一体为一种矛盾是错误应用了非矛盾律。三位一体教义教导神是本质为一位格为三,因此祂在一种意义上是一,在另一种意义上是三,这并不违反理性思维,也不违反非矛盾律。尽管如此,人们还是不断地指控三位一体违反理性。人们为什么会如此坚持提出这种指控? 有三种相分别的概念是我们需要理解和区分的:反合、矛盾和奥秘。尽管这些概念彼此不同,却紧密相关。因着这个缘故,它们常常被互相混淆。 让我从反合(paradox)的概念开始。前缀para的意思是“在旁边”,这里的词根来自于希腊词dokeo,意思是“显得、认为、看似”。因此,反合就是我们第一次遇见时看似矛盾的事物;然而在详细的审察之下,张力得以解决。圣经有许多反合性声明,例如,耶稣说:“你们中间谁为大,谁就要作你们的用人”(太二十三11)。乍看之下,这听起来似乎矛盾,但是仔细察验我们就会看见,耶稣是说在一种意义上为大,意味着你必须在另一种意义上作僕人。因此这里没有任何对逻辑定律的违背。 真正的张力出现在我们遭遇奥秘(mystery)和矛盾(contradiction)时。我们使用奥秘一词指向我们不理解的事物,我们可能相信奥秘是真实的,但是我们不能理解它为什么真实。例如,我们知道有地心引力存在,但是地心引力的本质对我们来说仍然是一个奥秘。尽管像“运动”这样我们每天都会注意并运用的常见概念,都仍然缺乏一个到位的分析。当我们以哲学态度看待它时,我们必须承认运动具有一种奥秘的元素。同样的事实也存在于我们每日生活所经历的许多其他事物中。 未揭开的奥秘 有时候,我们获取新的信息时,对我们而言曾经显得奥秘的事物得以揭开。我们在科学史和其他领域可以见到真实的知识进步,然而即使我们将自己的知识扩展到人类经验中的顶点,我们仍将是有限的受造物,没有能力理解全部的真相。 有许多神启示给我们的关于祂自己的真理是超出我们理解能力的,既然神的超越性和我们作为受造物的地位之间存在着天壤之别,这种困难就不当使我们感到惊讶。在救赎历史上的未来某个点上,我们或许会在许多奥秘上抵达更大的悟性和理解。然而,即使到了那时,有些真理我们仍然不可能完全理解。 因此,如果我们缺乏对某件事物的理解,它对我们而言就是个奥秘,这跟矛盾非常不同。然而,也没有人能够理解矛盾,正是这种相似性导致有人认为三位一体是一种矛盾。我们可以冲动地做出评判说:“如果我们不理解某物,它就必定是非理性的,那么它就一定是矛盾的。”然而事实不见得如此。矛盾诚然不能被人理解,因为它们是固有地莫名其妙。但是并非每件看起来矛盾的事物都是一种矛盾,有些看似的矛盾其实是奥秘。 我在神学院的时候,曾经听过一个教授皱着眉头以一种肃静的口吻讲到:“神在祂的本质中绝对不可改变,神在祂的本质中也绝对可以改变。”同学们一同惊歎,就好像他们都在思索:“真深奥啊!”而我则想要说:“才不是,那是胡说八道,太荒谬了。”但是假如你受过足够的教育,在学术界拥有一个权威的地位,那么你可以发出不可理喻的言论,人们仍然会惊歎着离开,感歎你看上去多么高深莫测。然而说神同时、在同一种关係下绝对不可改变并且绝对可以改变,那是严重的胡说八道。即使一个人拥有世间所有学位,也不能使这种言论有所意义。这句话是一个真正的矛盾。 神能理解矛盾吗? 有些人真的会这样说:神与人之间的区别在于,我们的思想中受逻辑定律局限的地方,神超越逻辑律,因此神可以在同一段关係下同时理解A与非A。我相信这些人认为自己是在抬高神,藉着说神的智力是如此奇妙、智慧如此超越,以至于祂可以理解矛盾。实际上,那些说这种话的人实际是在譭谤神,因为他们是在说荒谬与混乱存在于神的思想中,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诚然有些事情是我们不能理解的,对于我们而言是奥秘,而神透过祂的视角和全知则可以轻易理解。对于神而言,不存在什么奥秘,祂理解地心引力、运动以及终极的实际和存在。同样的,在祂也没有矛盾,因为祂的理解是完美一致的。 基督有两性对于我们而言诚然是一个奥秘,我们不能理解一个位格怎么能同时拥有神性和人性,在我们的经历中没有任何可以比照之处,我们遇见的每个人都有且仅有一个本性。当我们承认基督的两性时,我们是在肯定有些事物是祂所独有的,是跟人类通常经验不同的,甚至连描述起来都很困难。如我们在先前一章所见,迦克敦信经宣称基督的神人二性“不相混乱,不相交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但是如此的定论仅仅是在说基督的两性如何不相关联。我们不能真正地说祂的两性是如何相关联的。 同样的,当我们涉及三位一体的教义时,基于圣经启示,我们说在一种意义上神是一,在另一种意义上神是三。我们必须小心地指出这两种意义并非一样,如果它们是一样的,我们就是信奉一个与我们的信仰不相称的矛盾了。但是它们是不同的,因此三位一体的教义不是一个矛盾,而是一个奥秘,因为我们不能完全理解神如何能居于三个位格而存在。 三位一体一词的使用 另一个经常出现的反对三位一体教义的异议,是圣经——尤其是新约圣经——从未使用过三位一体这个词,它是一个圣经外的词。有时候人们说这是一个强加于圣经文本的词,因此它含有从圣经框架之外对希伯来思维的入侵,据说代表着一种抽象希腊分类语言对新约基督教的侵蚀。一直以来我们都听到这样的言论,就好像圣灵不会使用希腊文作为传递真理的媒介一样。我们知道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新约圣经大部分都是用希腊语写成的。可见有时候神学家和哲学家们对希腊文的牢骚比神还多。 然而我们必须要问的问题是:三位一体一词所代表的观念出现在圣经中了吗?三位一体一词所做的全部就是从语言上捕捉圣经对于神的独一性和三位格性的教导。我们在圣经中看到这些概念,因此寻找一个能够准确表达它们的词。我们抵达“三而一”的观念,三居于一,因此我们铸造了“三位一体”这个词。如果概念是圣经里找到的、是圣经所教的,反对这个词语本身实在是天真幼稚的。 诸如三位一体之类的神学词彙之所以在教会历史上出现,主要是因为教会对于神学精确性的委身。约翰加尔文在他的《基督教要义》里分析说,因着他所形容为“狡猾的蛇”的人试图藉着异端扭曲圣经教导,诸如三位一体这样的词才必须产生。1异端最喜欢使用的伎俩就是我们所称为的“刻意模煳”,意思是传递观念的同时有意地留下不明不白之处。为了与这种伎俩作战,神学精确性是必须的。 十六世纪新教改革是刻意模煳与神学精确性之间的对立,宗教改革关注的基本问题是我们称义的根基,我们的称义是基于我们里面固有的义,还是基于一个归算于我们的义?也就是,我们的义是否是从基督而来?这一论辩最后聚焦于一个词语:归算。改教家反对罗马天主教的教导,认为一个人称义的唯一道路是拥有耶稣基督归算给他的义,或者说转移到他账上的义。 为了解决这一争论,许多人建议这两方只需简单承认“我们被基督称义”就好。他们主张既然罗马天主教和新教都赞同人是被基督称义,那么人人都可以手拉着手,一起唱赞美诗、一起祷告、保持团结。这一建议主张是如此模煳不清,以至于那些相信我们是藉着里面注入了耶稣的义而称义的人,和那些相信我们是藉着归算而来的耶稣之义称义的人,都赞同这一点。 然而,这两种称义观彼此相离甚远,就好像东离西那么远。这种提议背后的观念是,透过使用一个刻意模煳的公式,争议可以避免、分裂可以癒合,所需要的仅仅是一个可以照着完全不同的意思解读的模煳声明。因此新教徒坚持使用归算一词,尽管以分裂为代价也在所不惜。 一个有价值的口令 教会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三位一体”一词来止息异端的喧嚷,就是那些教导三神论(有三个神的观念)的人,以及那些坚持某种一位论而否认神的三位格性的人。我们可以说三位一体一词是一个“示播列(口令)”。士师记记载了由耶弗他领导的基列人和以法莲人之间的冲突,为了辨识敌人,基列士兵要求陌生人说出“示播列”,这个词以法莲人不能正确发音,这种无能为力就将他们出卖(士十二5-6)。这个通关密码已经成为查明一个人真实身份的“试金词”的象徵。 德国在二战佔领荷兰时期,荷兰人也有一个“示播列”。荷兰海岸线上有一个度假小城名叫席凡宁根(Scheveningen),这个词德国人就是不能正确发音。他们能说荷兰语,大部分情况下都可以在荷兰人眼前蒙混过关,但是如果荷兰人要求他们说出“席凡宁根”,他们就舌头打颤了。这个词成为帮助荷兰人辨别间谍的试金词。 教会不当迟疑于使用诸如“示播列”这样的特定词语来迫使人们显明他们在不同问题上的立场。巴刻(J. I.Packer)已经鉴定了这种口令中的一个:绝对无误。如果你想知道一个人对圣经持什么立场,你不应当问他是否相信圣经启示,而应当问:“你相信圣经绝对无误吗?”因为很多人在肯定这个词之前都会被它呛到。 三位一体是一个精确描述教会信仰和历史告白的完美词语,在使用它以及诸如此类的词语来尽可能精确地设立真理标准上面,我们不必迟疑。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