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圣经《什么是三位一体?》1. 独一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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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的观念已经成为一块真理的试金石,是基督教正教不容商榷的条款。然而在教会历史上,它一直是一个论辩之源,并且关于它直到今天都是困惑丛生,很多人对它的误解都非常严重。

有些人以为三位一体的教义意思是基督徒相信三个神,这是三神论的观念,教会在其历史上一直是直截了当地反对。有些人则视三位一体为教会倒退到自相矛盾中。例如,我曾经与一个有着哲学博士学位的人聊天,他反对基督教,依据是三位一体教义表现出基督教信仰核心处的自相矛盾——即“一也可以是三”这种观念。这位哲学教授显然不熟悉不矛盾律(the lawofnon-contradiction),这项定律言明:“A不能在相同关系下既是A又是非A。”当我们认信三位一体,我们肯定神是“本质为一位格为三”,因此,神在A上是一,在B上是三。如果我们说祂是本质为一并且本质为三,那才叫矛盾;如果我们说祂是位格为一并且位格为三,那也叫矛盾。但是尽管三位一体非常奥秘,甚至可能超出我们完全理解它的能力之外以及之上,但是它的历史公式却并非自相矛盾。

在我们探讨三位一体之前,我们首先要探讨合一(unity),因为三位一体这个词的意思是“三合一(tri-unity)”。在合一这个观念背后是圣经对独一神论(monotheism)的肯定,mono这个前缀意思是“一或独一”,而theism这个词根则与神相关。因此,monotheism这个词传达了只有一位神的观念。

 宗教的进化

圣经是否一致支持独一神论,这个问题在十九世纪的宗教与哲学领域遭到质疑。十九世纪最主导的哲学家之一是黑格尔,他发展出一套复杂且推测性的历史哲学,其核心观念是历史进化论或演变论。十九世纪,思想家们都以进化论的观念为前设,但不仅仅只是应用于生物学领域,进化论几乎成了学术界和科学领域的一个流行词汇,不仅仅被应用于生物的演变,而且还被应用于政治机构。例如,所谓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就视人类历史为文明的推进史。

黑格尔的跟随者们还将这些进化论观念应用于宗教观念的发展上,他们的论点围绕着一个假设:被造界的一切领域,包括宗教,都是跟随我们在生物学领域看到的进化模式,也就是从简单向复杂进化。在宗教的问题上,这意味着一切发展成熟的宗教都是从简单的万物有灵论(译注:也叫“泛神论”)进化而来。万物有灵论这个词表示的观念是,在我们通常认为是无生命、非活物的物体——例如石头、树木、图腾柱、凋像等等当中,存在着活着的灵魂、灵或位格。

原始宗教是万物有灵论这种观念,似乎得到那些查看过保存至今的原始文化的学者们的证实。那些去到世界偏僻角落调查那些文化中的宗教的学者们发现,在那些宗教中包含强烈的万物有灵论元素。因此,人就接受了这一假设,即所有宗教都是由万物有灵论开始的,并且逐步进化发展。

有些学者相信,万物有灵论可以在旧约圣经的早期部分找到。他们常常引用关于堕落的记载,因为亚当和夏娃被一条具有位格特徵的蛇引诱(创三),牠可以推理、说话并且照意志行事。批评家还引用巴兰的经历,他的驴子得以开口说话(民二十二)。他们说这表明圣经作者相信那头驴子具有一个灵,正如那条蛇具有灵一样。我在神学院的时候,听过一个教授说亚伯拉罕在曼利的橡树那里见到天使的时候,万物有灵论正是当时的风俗。那个教授说,亚伯拉罕实际上是在跟树中的神灵说话。然而,圣经中没有任何蛛丝马迹表明亚伯拉罕参与了任何种类的万物有灵论。

那些对宗教持进化论观点的人声称下一个发展步骤是多神论:许多个神。多神论在古代文化中非常普遍,希腊宗教、罗马宗教、挪威宗教以及许多其他文化,针对几乎每项人类功能都有一个神明或女神:一个生产之神,一个智慧之神,一个美丽之神,一个战争之神,等等等等。我们学习古代世界神话学时,都熟悉这种观念。简单地说,人们相信存在许多个神,服务于人类生活的多种功能。

多神论之后,下一个宗教发展阶段就是所谓的主神论(henotheism),它是多神论和一神论的某种混合,是一个过渡阶段。主神论是相信一个神(hen这一前缀来自于希腊词“一”,跟mono不同),但是它的观念是每个民族或国家都有一个神,而每个神管着一片特定的地理区域。例如,主神论主张犹太人有一个神(雅巍),非利士人有一个神(大衮),迦南人有一个神(巴力),如此等等。然而,这种观念并不假设终极意义上仅有一个神。

主神论的信奉者们承认其他民族也有他们自己的神,他们也时常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视为不同民族的神灵之间的战争。有些学者在旧约找出这种观念,因为旧约记载的许多争战都被视为以色列的神与大衮、巴力或其他外邦偶像作战,但那并不意味着以色列是主神论。

圣经:从起初就是一神论

採用了这种进化论的框架,十九世纪的批评家们挑战圣经至始至终教导一神论的观念。关于一神论在以色列中何时开始,存在继续不断的争议。这些评论家中最保守的认为,在亚伯拉罕时代才出现一神论的暗示,有的则说一神论直到摩西时代才开始,有些甚至否认摩西是一神论的观点,说一神论直到先知时代才出现,例如西元前八世纪的以赛亚时代。有些人甚至更持怀疑态度,争辩说一神论直到以色列被掳巴比伦时才出现,使之成为犹太宗教发展史上的一起相当近代的事件。因此,正统学界在过去几百年不得不为圣经独一神论的观念作战。

正统观点主张一神论在圣经历史的起初就已存在,我们在圣经第1节经文读到:“起初,神创造天地。”创造叙事肯定了摩西五经第一页就介绍的上帝是以全部的被造界为祂的统治领域,而不仅仅局限于旧约以色列的地理范围。神是对天地具有主权的神,使它们听命于祂发令的话语。

评论家经常注意到,圣经早先的章节里,存在着在神两个名号之间的波动。一方面,神被称为耶和华或雅巍;另一方面,神被称为以罗欣(Elohim)。以罗欣这个名字是相当惊人的,因为him这个后缀在希伯来名词中是个复数结尾,因此人可以将以罗欣这个名字翻译为“神们(gods)”。然而,尽管以罗欣这个名字具有复数结尾,它却总是出现为单数动词形态。因此作者所说的是一种不能翻译作“许多个神”的概念。此外,正如我先前所提,神从创世记起初就作为一位对万有具有主权的神被启示给我们,因此我认为,说使用以罗欣名号的人是在暗示多神论,是跳跃到一种不正确的结论中。

我们来到出埃及记二十章关于赐下律法的记载时,看到神在西乃山颁佈的第一条诫命是强烈的独一神论。神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第3节)(译注:英文直译为“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有些人会说这节经文证明了主神论,因为神是在暗示存在着其他的神,并且这条诫命是在命令人不可让别的神高过祂,祂必须是他们人生中的主要神明。但是希伯来文暗示了当神说“在我面前”时,祂是在说“在我的临在下”。祂的临在当然是无所不在的,神是无所不在的。因此当神说“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时,祂实际上是说当一个人敬拜祂以外的任何事物,不论这人是生活在以色列、迦南、非利士或其他任何地方,都是在进行偶像崇拜,因为只有一位神存在。第二诫因此藉着覆盖性地禁止所有形态的偶像崇拜强化了第一诫。

摩西五经的稍后内容里,我们看见关于一神论的一项惊人声明,它出现于“示马(Shema)”段落,古代以色列认信独一神的信仰告白:“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申六4)。

先知书里,我们看见了对于假神或其他宗教的几乎不变的谴责。这些“神”不是被视为互相竞争的神明,而是被视为无用的偶像。实际上,先知们生动地取笑那些敬拜自己双手所造之物的人,就是那些木头、凋像和其他东西,就好像一块木头里面能住着一个智慧存在一样。他们不断地嘲笑万物有灵论和多神论。

这些对于独一神论的肯定是旧约信仰的一个惊人维度,因为如此主张在古代世界相当罕见。我们今天存有记录的古代文化,大多数都不是一神论。有些人声称埃及人是第一批一神论者,因为他们敬拜太阳神拉(Ra),但是旧约信仰独有的一神论却有其独特性。仅有一位神的观念从旧约早期就被坚定地确立在以色列的宗教中。

如果神是一,怎么会有三?

正是因为关于独一神论的清晰教导,使得三位一体的教义如此麻烦丛生。我们来到新约时,发现教会肯定了一神论的观念,但同时宣称父神是神,子神是神,圣灵神是神。我们必须理解,神里面的分别不在于祂的本质,它们并非指向神的存在本身是分裂或分离的。

然而,我们能否在新约的光照下持守旧约一神论的教义?就是新约对于圣经里的神具有三一特性的肯定。奥古斯丁曾经写道:“新(约)隐藏于旧(约)当中,旧显明在新里面。”为了理解三位一体的教义如何成为基督教信仰的重要条款,我们必须看到教会基于圣经理解神的属性有其发展过程。我们看向圣经时,看到我们在神学上所称为的“渐进启示”。这个观念是说,随着时间进展,神越来越多地展开祂的救赎计画,藉着启示的手段越来越揭开关于自己的奥秘。启示有其渐进过程,这一事实不代表神在旧约的启示与随后在新约的启示互相矛盾。渐进启示不是一种更正,就好像神的最新启示更正了一个先前启示的谬误。相反,新的启示是建立在过去赐予的启示之上,进一步扩展神已经使人知道的真理。

因此,我们在圣经第一页看不到关于神三一特性的清楚教导,旧约很早就有对此的暗示,但是我们在旧约看不到关于神三一特性的完整信息。这一信息是随后在新约临到,因此我们必须回溯救赎历史上这一教义的发展过程,以便察明圣经对这些事究竟说些什么。

(选自《什么是三位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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