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圣经《傅格森文集》43.罪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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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用了许许多多的描述,要表达的不过是同一个讯息,即人与上帝、人与人、人与己之间的和谐关系已因罪而遭到破坏。罪的意思就是“不中的”:上帝给人的目的,人丧失了;上帝造人所赋予的荣耀,人亏缺了(罗 3:23)。罪的意思就是指人类偏离了正道,以致于在永生审判主的面前被定为有罪。说得更浅白一些,罪的意思就是指对公义、慈爱之君的反抗,或者说,是对上帝美善本性的叛逆(罗3:10-18)。为避免笼统,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要点着眼,好叫我们能更仔细地认清犯罪后的人类,是身处在什么样的光景中。 

(一)神的形象被扭曲了 

  在创世记一章26、27节,上帝向我们启示了人类原有的、神圣且崇高的生命样式:人乃是上帝形象的记号,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以及全地,和地上所有爬行的生物!”于是,上帝照着自己的形象创造人;就是照着他的形象创造了人;他所创造的有男有女。(创世记1:26-27)

  神学界对上帝的形象一词向来有很多见解。究竟是上帝拥有物质界形体的特性呢,还是物质界的人里头具有三位一体的性质呢?又或者说,是不是由于人有思维和语言的能力,所以他像那位会跟人说话的上帝呢?也许上帝的形象一词,应该指,上帝造人的原意是为要叫人反射出他圣洁的本性,又使人藉着对其它受造物管治的权柄,让他彰显出作主作王的位份。正是从这个角度来说,人要像上帝。

  试想想,上帝把人安置在天地间,目的是要人成为他自己在地上的代表,这是一件何等奇妙的事!创世记一开头的几章正是在默默地述说上帝这般奇妙的作为。上帝造人,赋之予创造性(创 1:28);人可以行使管治权(创 1:26);人像上帝一般,是一个富有创意的工匠(创 1:25)。

  可是,来到创世记第三章,一件事情的发生使到以上提到的这些范畴,都一一受损,以致于上帝美好的计划被歪曲了。从人犯罪的那一刻起,就好像有一种剧毒的传染病菌开始蔓延,蔓延到人的每一个部份,延伸到人的一生。他要在园子中藏身以躲避上帝(创3:8-10);他和妻子、妻子和他的关系也顿时变质了,变得丑陋,相互反咬(创3:13-17);大地也受了咒诅,人每天的工作不再是享受,而变成劳苦(创3:17-19)。这些本来已经够可悲的了,但更甚的是,伴随着这一切的悲剧而来的是上帝的形象遭到破损。

神学家常常爱讨论一个有趣的问题,就是:圣经是不是说如今上帝的形象已不在人身上了呢?还是说,那形象仍然存在,但已遭到全面的扭曲呢?其实,还有比这些更可悲的看法。试想想看,这世上有什么事比消灭上帝形象一事更具灾难性呢?但是,事实上的确发生了比这更可怕的事。您不妨问问自己,要是那原本用来彰显上帝伟大荣耀的上帝形象,现在变成了他本性的扭曲,那会如何呢?又要是人没有将上帝的荣耀反应出来,反倒开始反应出一切上帝形象的反面,那又会怎样呢?要是上帝的形象变成“非上帝”或“敌上帝”了呢?以上种种并非假设的问题,而恰恰是堕落后的人对上帝所做出的冒犯和侮辱。上帝施恩予人,叫人因顺服而能够自由、喜乐地生活。但人却将这一切上帝赐予的恩典倒戈相向,使之成为敌挡那位造他之主的武器。上帝赐予人每日的气息,人却肆意用来犯罪。人的罪有多重,就表示他对救恩的需求有多切。然而上帝救赎目的之奇妙乃在于,他期望在我们身上所恢复的,不仅是我们曾经失丧掉的那些这么简单。旧的创造会过去,新的再造会成全;人要是想有机会再次尝到堕落之前上帝的荣耀,那么,凡在亚当里所失去的,都必须在基督里得到恢复。关于这一点,相信没有人比加尔文阐释得更清楚有力,他说:

亚当是头一个按照上帝的形象所造的,以致于他可以像一面镜子,反照出上帝的公义。但由于那个形象已经被罪抹除掉了,现在必须在基督里重新得以恢复。敬虔本质的再生是必须的,正如林后3:18所言。那里所说的莫过于上帝形象在他们身上的重现。但是这第二次的创造比起第一次的创造,带有上帝更丰富、更有力的恩惠。亚当那失去了他起初所领受的形象,因此在基督里,恢复那个形象就是必要的。因此他(指保罗)在此教导我们说,重生的巧思安排是为要引导我们从歧途重新归回,归返到我们原本受造而有的目的那里。 

(二)人处在罪与死的权势之下 

  罪与死的警告早在创世记一开始就发出了。上帝在创世记2:17给了人一道吩咐后,人就被放在一个考验期里,上帝说: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世记2:17)但撒旦以蛇的化身出现,来破坏这人与上帝之间的契合。它以你们不一定死(创 3:4)来攻击上帝给人的“人会遭到死之辖制”的告诫。此外,它为要抵毁上帝的良善,扬言上帝妒忌人会与他有同等的智能同住在伊甸园中(创3:4-5)。创世记第三章接下来的部份所记载的,是人如何向试探低头之悲剧的开始。紧接着下一章,我们就发现,罪就伏在门口了;它要缠住你了。(创 4:7)在这里呈现出一幅图画,罪被描绘成一头凶猛的野兽,等待随时攫(jué)取倒霉的猎物。有关同样的真理,耶稣则用了另一种的描述来道明,他说: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 8:34)而保罗在罗马书中也作了同样的强调,指出人活在罪中如同奴仆一般。而事实上,罗马书5:12-6:23所提及的“罪”字,在希腊文原文里常常用的是“那罪”,仿佛罪是据有位格特质似的。

正因如此,人在罪面前变得软弱无力,即使人立志行善,但我所不愿意的罪,我倒(一味地)去做。(罗 7:19)这种罪的结果,在同一卷书信中的另一处有更透彻的论述:

肉体的意念是死——因为肉体的意念跟上帝为敌,不顺服上帝之律法,也实在不能顺服。(罗8:6-8,吕振中译本)

(三)人在上帝面前有罪了 

  上面提到的两方面都集中在罪的后果对人自身的影响。但圣经还强调了一点,就是罪也破坏了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人有罪了。人不仅要承受由罪所带来的痛苦后果,还要面对上帝的审判。

  罗马书在这一点上,有再清楚不过的宣告,保罗在罗马书2:1-6明确地列示出上帝定人为罪的原则。他首先指出上帝的审判永远是以真理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第2节);其次,上帝是照着各人所作所行的来审判各人(第6节);并且是根据人对律法的领受程度而裁决的,而这审判则是藉着基督来执行的(第16节);因此,连人的隐情也通通要计算在内。有人认为这些话暗示上帝在审判时会采取一种宽松的态度。这是对上帝的严重误解,也是对保罗的错误认识。保罗的信写到这里,提到这些,为的是要清楚揭示人在上帝面前的罪恶。他之所以讲上帝审判的原则,不过是想要以此为工具来更清楚地道明罪的事实和本相。我们人没有义行可夸;按照上帝安置在我们心中的是非标准,我们都是有罪的罪人。可见,上帝的审判的确是依据真理的。保罗以为无论根据以上任何一项审判的原则,都足以定人的罪,判人的刑。也就是说,当末日来临,面对最后大审判时,各人均难辞其咎,当上帝宣判人有罪时,人也只有默然认罪。(罗 3:19)

保罗并不是说人会“感觉”到有一股罪恶感。人是否自觉罪大恶极,不是他的重点。保罗要描述的是上帝的审判,并非人的心理状态。然而,还有更可怕的事随着这审判而来,那就是上帝的愤怒,从天而降,倾倒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罗 1:18)。那位以爱见称的使徒约翰也说,除了藉着基督使罪得赦以外:“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 3:36)

(四)人受控于撒旦

  在圣经里有一个定律,就是上帝启示之光照得越亮、与黑暗所形成的比较就显得越强。光是能够照出黑暗的本相,对揭露邪恶势力来讲,光更是如此。在旧约里,我们也能找到有关撒旦和它工作的记载,并且可以隐约看到它的本性和它邪恶的目的。但毕竟还是要等到新约,在基督全然的光辉照耀之下,撒旦才被赤裸裸地显露出来,叫我们能认得出它来。在新约圣经里,例如以弗所书2:1-4,我们也同样可以找到一些光照性的经文。在这些经文里,人不但显得像行尸走肉,随从今生世俗之风飘来飘去,人更被描述成是伏在魔鬼的权势之下的。使徒约翰更进一步指出,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的权势之下。这也正强调了耶稣的话,主称撒旦作“这世界的王”(约壹5:19对照约12:31;16:11)。人类最大的悲剧,莫过于人自以为自己是自由的,能够像一个绝对自由的主体去爱、去恨、去做选择,却意识不到自己早已是罪的奴仆,所能顺服的只有撒旦的意愿。

  照这样说的话,福音能满足我们哪些方面的需求呢?

   1.我们需要基督的再造,好让那曾遭受扭曲的上帝形象得以恢复。
   2.我们需要从罪中得到释放,以致于我们能够向上帝自由地活着。
   3.我们需要从撒旦的权势中被拯救出来,以致我们的生命能够归给主基督,甘心乐意地作主的仆人。
   4.我们需要从上帝的愤怒中被解救出来,好使我们既然从这最可怕的景况中得到了释放,今后就能够过着罪蒙赦免,如释重负的日子了。 

上帝的救恩

  福音的荣耀正在于它满足了人的基本需要。福音是当我们仍在罪中时赐予我们的,并且纠正了我们生命中的错误,以致于上帝的形象在我们身上得以重现。不但如此,福音还宣告,我们在基督里已经成为我们在末日将会有的样子——像主一样的洁净(约壹3:1-3)。或许这就是奇妙中的奇妙:上帝不仅从我们的本性中把我们拯救、提升到亚当当初被造时的地位上来,更进一步把我们提升到亚当原本可以藉顺服而达到的那个更高的境界中去。福音并不是只将我们带回亚当起初的无知状态中,而是叫我们像基督,完完全全地彰显出上帝。这就是基督救恩的本质,勾划出信徒成长的经历模式,也为新旧约中的教义竖立了框架。(罗 8:29)

  到底如此奇妙的救恩是怎样藉着基督施予我们的呢?神的救赎计划是这样的:基督来到世界成为”第二个人”,即“末后的亚当”(林前15:45,47)。由于他全然地反映出上帝的形象,藉着圣灵的大能,我们被吸引到他跟前。他向罪死了(罗 6:10),让我们因在他的死上有分,也脱离了罪的辖制。在他的荫护之下,我们还得以躲避上帝的愤怒,因为我们知道他已担当了我们的罪(加 3:13),他以无罪为我们成为有罪,好使我们在上帝里面成为义(林后 5:21)。他的死是以义的代替不义的,把我们带到上帝面前来(彼前 3:18)。他在十字架上击败了撒旦,以凯旋的姿态把撒旦公开示众,让我们认清敌人的真相(歌 2:15);因此藉着他的名,我们也同样可以得胜(启 12:10)。基督是我们的智能,我们的公义,使我们成圣,为我们成为赎价(林前 1:30),我们一切所需所求的都能在他恩惠的供应中找到。

那么,现在剩下的只有两个问题了。这些问题的答案也正是以下诸章所要讲的内容:

  第一,我们如何才能进入基督里支取救恩?我们将藉着查考圣经中有关基督徒新生命诞生的教导,来找出答案。
       第二,我们如何使基督的恩典和基督的性情进入我们的生命中?我们将藉着查考圣经中有关基督徒生命塑造的教导来找出答案。

永恒的救赎计划

  凡研读过基督教教义的人,都难免要涉及到所谓的“救赎计划”或“救恩次序”这些名词。这些词句的意思是指上帝在与人相交的过程中,有祂一定的行事方式或模式,而这种模式,多多少少是既定了的。简而言之,就是上帝行事是有计划的。这些名词的含意,并不是指上帝的作为是墨守成规,一成不变,好像我们处理电脑数据那样地机械化。这些名词之所以会产生,乃是基于一个客观事实,就是罪人的得救、罪人重新恢复上帝起初在他们身上的形象,往往都会经历一个相当类似的属灵过程的。为什么一定都会是类似的呢?无他,只因众罪人都存有一些共同的需要。

  要是我们认识到上帝是如何在祂独生子身上精心策划整个救赎计划时,我们就不难体会,上帝的计划和行事方式对每一个信徒来说是何等地亲切,何等地个人化。基督的道成肉身,并非历史上一桩意外的事件,也不是上帝在人堕落之后才作出的补救决定。主耶稣在世三十三年,绝非一件偶然的事。主耶稣自己曾多次向人指明祂一生的目的。祂在世生活的方式都是早安排好的。主看自己在世每一天的日子,是要一步一步朝着一个为祂所特定的那个“祂的时候”迈去,那个时候一到,祂为自己所预备的都要成就。由于祂清楚意识到父上帝为祂所定的时间表,祂在某些时候,对某些事情,宁可退避不行(约2:4;7:30;8:20;12:23,27)。福音书记录主的生平,来到“受难篇”的时候(约 13:21),我们便看到主耶稣那时清楚晓得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约 13:1),因此,祂祷告说:父啊,时候到了。(约 17:1)

当早期教会研究主生平的时候,主如何按照计划受苦乃成为他们认识这位救主的主要课题。不但如此,就连主的受死也不是一个意外。事实上,应该说在众多有关主的事件中,最不意外的要数祂的死。五旬节,彼得的第一篇道就指出了这一点,他说主是按着上帝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徒2:23)的。其后,在教会众信徒遭到逼迫,同心合意向上帝祷告时,他们又再一次强调了这一点:

  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族人和以色列民,真的在这城里聚集,反对你所膏立的圣仆耶稣,行了你手和你旨意所预定要成就的一切。(徒4:27-28)

(选自《磐石之上》,本文收录在《傅格森文集》里,需要纸质版,微信联系:27108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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