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事实使得我们寻求完全的得救确据变得复杂,那就是存在两种确定自己处于救恩地位的人,而唯一的问题是他们中有一类人是错的,这些就是耶稣在登山宝训中讲到的那些将在末日称呼祂“主啊主啊”的人,他们将带着完全的确信去到耶稣面前,确定自己属于祂,然而主会向他们转过身去,曝光他们的确据是伪造的赝品。 怎么可能存在虚假的确据呢?人怎么能够达成一种虚假的确信?这一章里,我想试着回答这些问题。问题有好几个,但基本上可以化简为两个,第一个问题也是我们在这一章将要关注的焦点,即对于得救要求的错误理解。人们可能对得救必需具备的条件存在错误理解,我们将察看三种主要错谬:普救论(universalism)、律法主义,以及诸多形态的宗教形式主义(sacerdotalism)。第二个问题在于人尽管对救恩要求有着正确理解,却误解了自己是否达到这些要求。最后两章将帮助我们明白我们如何正确评估自己是否达到救恩要求。 普救论 第一个导致虚假得救确据的主要错谬是普救论,普救论教导每个人都会得救、都去天堂。如果一个人相信这种救恩论,一个简单的三段论即可使他从普救论教义推出自己一定得救的结论: 前提1:每个人都去天堂。 前提2:我是人。 结论:因此,我将去天堂。 教会历史上最大的论战发生于十六世纪的罗马天主教和新教改教家之间,所争辩的是称义的问题,问题在于称义是唯独透过信心还是透过其他手段。然而今天在我们的文化里,唯独因信称义并非最流行的观点,相反,最流行的观念是因死亡称义,普救论就具有这种观念。 我早先提到三元福音运动的第一个诊断问题:“在你的属灵生活中,你是否到了一个地步,确定如果你今晚死去,你将去天堂?”第二个诊断问题是:“如果你今晚死去,站在神面前,神对你说:‘我为什么要让你进入我的天堂?’你会怎么说?” 曾经当我儿子年幼的时候,我问他这两个问题,听到他对第一个问题立刻回答“是”,我很高兴。但我问他第二个问题时,他看着我,就好像我问了一个他听到过的最愚蠢的问题。他说:“啊,我会说:‘因为我死了啊。’”还能比这更简单吗?我儿子成长在一个委身于圣经神学的家庭,但我不但没能跟他讲明因信称义,他还已经被我们文化的流行观念俘虏,即每个人都会去天堂,你要想去,只用死亡即可。 我们是如此将末日审判从我们的神学中排除在外,从我们的思想中(或教会的思想中)删掉任何关于神的审判或地狱的教义,以至于现在众人普遍认为一个人要想去天堂,只需做一件事:死亡。实际上,我们文化中成圣恩典最有能的手段就是死亡,因为一个感染上罪的罪人在陈尸所和墓地就自动更新,以便举行葬礼的时候,那人能被作为道德楷模呈现给大家。他的罪似乎由死亡就移除了。这是件非常危险的事,因为圣经警告我们,人人都有一死,死后必面临审判(希伯来书9:27)。 人们喜欢认为末日审判是那些极度热心的布道家发明出来的恐吓,例如辛地比利(BillySunday)、慕迪(Dwight L. Moody)、葛培理、约拿单.爱德华兹和华特菲尔德。然而在教导末日审判以及天堂与地狱之别上面,没有人比耶稣自己教导得更加清晰。耶稣讲论地狱远远超过讲论天堂,祂且警告听众,在末日审判那天,人要为说的每一句闲话受审判。但是假如有什么事是未得救之人想要从心理上压抑的,那就是末日全面审判的威胁,因为没有人想要为自己的罪交账。因此,没有什么比普救论——即所有人都会得救的观念更讨人喜悦。 律法主义 第二个导致虚假确据的主要错谬是律法主义,这是对“行为之义”的另一种指代。律法主义教导,要想上天堂,你必须遵守神的律法、过一个良善的生活。换句话说,你的好行为会把你送去天堂。许多人都错误理解神的要求,认为他们已经满足了神设立的进入天堂的标准。 我曾是三元福音运动的培训员,每周一次到两次把实习生带到社区与人交流,询问诊断问题。随后,我们会归纳收到的答案,答案中有九成都属于靠行为称义的类别。我们询问人,如果神问他们为什么要让他们进入天堂,他们会怎么回答,大部分人回复说:“我过了良善的一生”,“我给教会纳什一”,“我跟童子军一起做事”,或是一些诸如此类的答案。他们的信心放置在他们达成的某种类型的表现上,遗憾的是,一个人的行为不能作为得救确据的根基。圣经非常清楚地表明,没有人能因行律法称义(罗马书3:20;加拉太书3:11)。 最能体现这种虚假得救观念的人或许是耶稣在地上侍奉时遇见的少年官(路加福音18:18-30),你或许能记起,当那少年官到耶稣面前时,他满口滴蜜,耶稣问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路加福音18:19)。有些批评家认为,耶稣的这个回应是在否认自己的良善和神性。然而绝非如此,耶稣非常清楚这个年轻人并不知道自己在跟谁说话,这个人不知道耶稣是谁,他不知道自己在询问道成肉身的神。这个少年官所知道的一切不过是他在跟一个巡回讲课的拉比说话,他想要得到一个神学问题的答案。但是耶稣的身份是答案的关键,因此耶稣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你难道没有读过诗篇14篇3节吗:‘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除了神以外,没有人是良善的。” 这听起来荒谬吗?毕竟我们一直都能看到做好事的非信徒。其实一切都取决于我们如何定义“良善”,圣经的良善标准是神的义,我们受审判,既是按照我们的行为是否与神的律法一致,又是按照我们内在遵行神律法的动机或渴望。 我从周围人中一直都可以看到不是信徒却实践加尔文称为的“公民道德(civicvirtue)”的人,也就是他们在社会中做好事。他们为着良好目的奉献金钱,帮助穷人,有时候甚至为他人牺牲自己。他们在横向维度(意思是做在他人身上)做各种好事,但是没有一件是因着他们心中具有对神纯净完全的爱而做。这也许有约拿单.爱德华兹所说的“蒙光照的利己主义(enlightenedself-interest)”的参与,但仍然是一种利己主义。 我曾听过一个关于一场悲惨火灾的故事,一幢大楼着了火,消防员急着将困在火海里的人救出来,他们冲进去,能救多少就救出来多少,但是很快火势汹涌,再进楼的话非常危险,此时他们发现楼里还困着一个孩子。就在这时候,旁观者中有一个人不顾危险冲进了楼,人群为之欢呼。一会儿之后,他活着出来了,抱着一堆东西,人群继续欢呼,以为他救出了孩子,可是随后却意识到他只是拿出来自己的毕生积蓄,留孩子葬身火海。 我诚然相信一个非信徒能冲进着火的大楼去救一个孩子,甚至付上生命也在所不惜,这是由我们对他人怀有的一种由自然关切驱动的公民美德。然而这样的外在美德并不足够,当神查看人的一件行为时,祂会问:“这件行为是发自一颗全然爱我的心吗?”记住耶稣有这样的教训:“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路加福音10:27)。因此,如果一个人外在遵行律法,心里却没有全然献给神,那么这人的美德就是污秽的。这也是为什么奥古斯丁说即使我们最好的美德也不过是辉煌的恶行;只要我们还活在肉身中,罪就会玷污我们做的每件事。那少年官不明白这一点,他以为自己已经达到了标准。 保罗在新约警告说,那些倚靠自己判断自己的人是不明智的(哥林多前书10:12)。我们可以观看其他人的行为表现,以为只要我们不犯奸淫、谋杀、贪污或诸如此类的严重罪行,我们就是做得很好。既然我们总是可以发现比我们更有罪的人,就很容易得出我们为人不错的结论。 如此思维正是那少年官到耶稣面前时的思维,他以为耶稣是个好人,但是耶稣打断了这种思路,提醒他律法的内容:“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路加福音18:20)。这促使少年官察验自己对律法的肤浅理解,他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路加福音18:21)。换句话说,他的意思是他毕生都遵行十诫。 耶稣本可以说:“我看出我在登山宝训里讲到这些律法的深层含义时,你一定不在现场。你错过教导了。”或者祂也可以仅仅如此回答:“你今天早上起床到现在都没能遵守这些律法中的任何一条。”然而祂却用了一种美丽的教育方法教导这人他的错谬,耶稣说:“你还缺少一件: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路加福音18:22)。 耶稣这里不是在教导一种崭新的得救方法,祂不是在说我们可以靠着给穷人奉献财物得救,也不是在颁布一项普世性的命令,要所有人都放弃自己的一切私人财物。祂只是在对质这位少年官,一个自己的心已经完全被财富占据的富人;他的钱财就是他的神,是他的偶像。本质上,耶稣是在对他说:“你说你遵守了全部十诫,好吧,让我们从头一条看起:‘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出埃及记20:3)。去吧,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在这之后,那不久之前还极其热心的少年官开始摇头了,他忧忧愁愁地走了,因为他的财宝很多(23节)。 这整个故事都是关于良善,我们真的有足够的良善——足够的义——能满足圣洁之神的要求吗?新约每一页都在教导这一真理:我们所有的义不过像污秽的衣服(以赛亚书64:6)。那倚靠自己的义得救的人,所有的是一个虚假的确据。我们永远没有足以得救的义行,我们是无用的仆人(路加福音17:10)。 宗教形式主义 第三个导致虚假确据的常见谬误是宗教形式主义,这种观点认为救恩是透过神职人员、圣礼或教会达成。人们会指着洗礼、圣餐或其他宗教习俗说:“我参加了这些圣礼,这些都是蒙恩之道。我经历了这些就有得救确据了。” 这正是圣经时代的法利赛人犯的错误,他们以为自己肯定在神的国里占据一席之地,因为他们受了割礼。 圣礼是非常重要的,它们传递了神对我们得救的应许;此外,它们也是对我们基督徒生活有益的蒙恩之道。然而圣礼从来都不能救人,任何将信心放在圣礼上的人都有着虚假的得救确据,因为他信靠的是不会救人也不能救人的事物。 与这种观念相近、也被许多人持守的另一个观念是:一个人要想得救,只需加入教会。他们认为既然加入教会意味着归属基督有形的身体,他们就必然也属于无形教会,因此他们将信心放在自己的教会会籍上。然而教会会籍不能使任何人称义,这是另一种获取救恩确据的非法、错谬方式。 最后,在所谓的福音派世界里,我们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虚假确据:做罪人的祷告,在福音布道会上举手,在讲台召唤时走到台前,或是决志跟随耶稣。这些都是被用来呼召人悔改信主的方式技巧,其危险在于那些做一个祷告、举一次手、走到台前或做一次决志的人有时将信心放在那件行动上,而外在的认信可能是虚谎的,一个人可以进行外在宣信的步骤,却不真的具有内在得救的实质。 如你所见,得救确据可能有多种虚假形式,下一章中,我们将探讨该如何避免并胜过这些假冒伪造的确据,我们也将开始探索获取救恩确据的那些真正符合圣经的合法方式。 (选自《我能确定我的的得救吗?》,本文收录在《史鲍尔文集》里)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