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祂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5-8)。 当有人请奥古斯丁(Augustine)列举一些基督徒生活的中心原则时,他的回答是:“第一是谦卑,第二也是谦卑,第三还是谦卑”。这就是保罗所要强调的主题。在这个关键时刻,他最关心的是腓立比信徒应该“同有一个心志,站立得稳,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一27)。然而我们已经提过,根据保罗的意思,基督徒若要达到真正的合一,就必须谦卑。 这几节以及接下去的一段,是新约中描述基督的人性与工作最伟大的经文之一。保罗在这段经文里,精彩地阐述了神儿子的降卑和升高。 新约里大概没有任何一段经文能像本段经文,吸引了学者如此大的兴趣。这段经文像诗一般华丽,使我们不禁想探究它的源起:这是一首早期基督教的圣诗吗?有些版本的圣经编排第六节到第十一节的方式,似乎暗示本段的用词是引自一首有六段,每段三行的诗歌(第八节中“且死在十字架上”可能是保罗自己加上去的)。如果这段经节真的取材自一首早期的圣诗,作者会是谁呢?是保罗吗?还是另有其人?我们不确定。但最重要的是,这段经文说明了基督的身份。 我们必须特别留意保罗为什么要采用这几节经文。他在第5节提出了解释,这一节可直译为:“你们要用基督耶稣的思考方式来思考”,也就是说:“效法基督的思考方式”,或者用另外一种说法:“在团契中要发展出一套思维,这是在基督耶稣里的人一致拥有的唯一思维。” 第二种解释或许比较适当。然而无论哪一种诠释,保罗都是在继续阐释基督谦卑的心,他鼓励我们用实际的方式在生活中彰显出我们与谦卑救主的联合。骄傲完全不符合真正属基督之人的品格,谦卑才是在基督里的人最真实的特质。 保罗在此重申基督徒生活的基本架构。他也在书信中一再用不同的方法,来诠释这个基本公式:我们是在基督里,所以我们会越来越像基督。所谓效法基督,并不是靠自己的资源去采取行动,而是完全依靠基督所供应的恩典。 一、神的虚己 主耶稣甘愿离弃那满有公义的至高之处,降到卑微的人间,由此就显明了祂的谦卑是何等伟大。祂本有神的形象(6节),或“拥有神的本质”。保罗在下一节清楚地指出,基督与神是同等的,但神的儿子并没有“强夺”或坚持祂与神同等的权利,相反的,祂甘愿为了拯救堕落、毫无盼望的人类,而来到世上。其实祂没有义务这样做。 耶稣反倒虚己(7节),或“倒空自己”。保罗不是指耶稣放弃祂神性的权能,而是指祂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虽然主耶稣有神的荣耀,祂却倒空自己,这不是指祂减少自己神的属性,而是说祂取了人性。祂本是以马内利,与我们同在的神,祂具有完全的神性,却也是一个真实的人。 这种令人惊讶的谦卑,又有了第二阶段的发展:神的这位仆人顺服了父神,甚至到一个地步,被羞辱地当作罪犯,钉死在十字架上。如果一个善良的人,愿意为了别人的益处而如此降卑,已足以让人惊叹;更何况是一位荣耀的神,甘愿承受这般羞辱,我们怎能不打从心底敬畏、颂扬祂! 保罗用了几个论述来说明基督奇异的恩典。这些句子指出,耶稣是“与亚当相反的”(参考罗五12-21)。 1.祂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6节),这里提醒我们亚当的失败。亚当是神照着自己形象创造的(创一26),但他却想与神同等(蛇说你会像神一样[创三5])。反观耶稣,祂虽与神同等,却存心顺服(8节)。 2.神的儿子反倒虚己(倒空自己),取了奴仆的形象(7节),这里回应了以赛亚书五十二章13节至五十三章12节的伟大预言,受苦者“将命倾倒,以致于死”(赛五十三12),耶稣被神描述成“我的仆人”(赛五十二13),祂做了亚当所拒绝作的事:服事神。 3.祂成为人子,存心顺服,以至于死。在罗马书五章12-21节,保罗将耶稣与亚当作对比,来阐述这段话的意义。亚当的悖逆把罪和死亡带进这个世界,相反的,耶稣的顺服却为世界带来公义和生命。 神的儿子降世就是为了要解决亚当的悖逆之后果,并且亲身承担亚当所带给人类毁灭性的审判。为要完成这个任务,耶稣必须顺服父神的旨意和计划。祂终其一生,从摇篮到十字架,都是如此行。即使在客西马尼园中,祂的人性本能地使祂对顺服神有所犹豫,于是祂跪下祷告说:“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二十二42)。 因此,保罗对耶稣虚己的描述中隐含着两种对比;一种是介于祂的本性和祂因恩典而穿上的样式之间的对比;另一种是介于最后一个亚当与第一个亚当之间的对比。难怪这样的神学能产出诗来。 我们可以从这些经节中看出保罗式神学的一个伟大原则:凡与基督联合的人,都很自然地会去效法基督。让我们思考像基督那样的谦卑是什么:不坚持我们所谓的权利,而是愿意为了他人的缘故而放弃这些权利。 保罗在此用神学语言所描绘的,在福音书里,约翰福音用耶稣在楼上的房间,谦卑为门徒洗脚的事,作了生动的描述: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就离席站起来,脱了衣服,拿一条手巾束腰…就洗门徒的脚”(约十三3,5) 。 “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就自己卑微…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 “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做的去做”(约十三14-15)。 让我们每个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参考腓二4)。 ——摘录自《字字珠玑:细读腓立比书》第11章“基督的心”。 (台湾改革宗出版社,2009年2月出版。)改革宗神学院学生翻译;钟越娜教授审阅。 (本文收录在《傅格森文集》里,需要纸质版,微信联系:271087029)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