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这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 (创17:9-10 ) 我们该如何看待在圣约中的孩子呢?简言之,我们的孩子是罪人。作为堕落的人,他们的堕落是完全的;他们所继承的人性骨子里就是败坏的,每一部分都受到罪的玷污。这令人震惊却是事实。你可以想想:你教过孩子犯罪吗?我很确信你没有。他们不需要人教他们如何撒谎、自私、叛逆、骄傲或施暴。这些行为已植根于每个孩子的本性里。我们如果不能牢牢记得我们的孩子是罪人,就永远不可能理解他们并得知他们真正的需要。 认识到我们的孩子是罪人可以让我们谦卑。他们如何受到罪玷污呢?他们从父母受到影响;是我们把罪传给了他们。透过孩子的罪我们才看清自己。了解这个真相应能使我们免于成为家里的专横暴君。认识到自己也是罪人应使我们更能理解并更能和我们犯罪的孩子感同身受。 认识到我们的孩子是罪人,我们必须要计算罪的严重性。罪必须要被对付。作为父母,我们必须要在以罪为罪但又满有恩典地处理罪这两方面谨慎地保持平衡。能完美地平衡这两者的是神,我们当效法他的榜样。我们是神的代表,代表神爱我们的孩子并教导他们。 我们最重要的任务是向孩子们反映出神在我们里面的形象。当然,这一定是不完全的,因为唯有神是全然圣洁和恩慈的,他是完美的本体,他完美地展示了圣灵的果子,比如神就是爱、喜乐、和平等。但圣灵也在我们里面结出这样的果子,因此我们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神那可传达的属性。神和我们间的区别在于圣灵在我们里面结出属灵的果子,这只是圣灵的“果子”,而在神里面圣灵乃是与神一体并与神的本质同在。因此,藉着圣灵恩典,我们受呼召要活出这样一些“圣灵的果子”,如忍耐、温柔、恩慈、节制等(参加5:22-23)。 作为神的代表,我们还当记得孩子并不属于我们自己,他们属于神。神把他们交给我们,是要我们教养、保护他们直到他们成年。每天我们必须提醒自己我们是替神、为神在养育孩子。尽管他们还没悔改,神却宣告他们是圣约中的孩子,就像宣告所有以色列百姓都是他的约民一样。正是出于这个原因,神谴责“耶路撒冷的可憎”,指责那些把圣约中的孩子献给偶像的父母所犯的罪,“你行淫乱岂是小事,竟将我的孩子杀了,使他们经火归与他么?”(结16:21)因此,我们可以告诉受过洗的孩子:“你没有权利去服侍魔鬼或这个世界,却有责任侍奉神,因为他已经认领了你。你是圣约中的孩子。” 按照圣经养育孩子是一项神圣使命,因为我们受召要效法用神对待我们孩子的样式对待他们。这真是有挑战的使命,因为即便是基督徒,我们也不易把握好尺度,有时过松有时过严,我们在承当为人父母之责时不能前后一致,甚至没有章法。 我们必须看到我们和孩子都是堕落的。荷兰改革宗对洗礼如此解释:“我们并我们的孩子都生在罪中,因此都是愤怒之子,不能进入神的国,除非我们能重生。”洗礼,藉着水的洗,显明我们的不洁。作为基督的圣礼,洗礼劝告我们当在神面前谦卑,单单在神里面寻求得洁净和蒙救赎,而不是靠自己或自己的任何努力。4 以上所探讨的一切表明我们是罪人在养育罪人。无罪的神把有罪的孩子交给改革宗翻译社(rtf-usa.com) 有罪的父母。神居然把这样的重任交给我们真令人吃惊。 然而,圣经给了我们明确的养育孩子的指南并赐给我们盼望。神应许在我们养育孩子的过程中若敬畏神的名、荣耀神的名,他便要赐福帮助我们(参诗128:1-6)。因为我们的孩子出生在信主家庭,父母是有形教会悔改的信徒,这些孩子就是圣洁的(换句话说是分别为圣的)。《创世记》第17章告诉我们旧约藉着割礼把信徒的孩子分别为圣。我们相信在新约中我们的孩子是藉着洗礼被分别为圣;因此旧约中给孩子的应许同样也归给新约中我们的孩子:“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孩子,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徒2:39) 神究竟应许给我们和我们的孩子什么呢?他是如何看待新约中我们的孩子呢? 约的应许 《哥林多前书》7:14中说:“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孩子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在一方信主另一方不信主的婚姻中,不信的那一方因着信的这一方的信心就得了圣洁,这个婚姻所得的孩子也并非不洁净而是圣洁的。当然,双方都是信徒其婚姻所得的孩子也是圣洁的。 那么,论及信徒的孩子“成圣”、“圣洁”究竟是什么意思?教会历史上就这个问题一直有不同答案。我在此列举三种观点以表明对恩约的不同看法。 内在的,且是得救的 外在的,非圣约中的 外在的,却在圣约中的 1.内在的,且是得救的。首先,有一种观点认为我们孩子的圣洁是内在的和得救的。换句话说,这种观点认为我们的孩子一出生,即可假定他们是得救的,神通常在他们还是婴孩时就救赎了他们。这种内在的和得救的圣洁观认为大多数圣约中的孩子出生时就在一个悔改重生状态,或者在婴儿时期就蒙了重生,因为他们是圣约中的孩子。支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受洗的孩子不需要重生因为他们已经重生了;因此,他们若是得到虔诚的和关乎信仰的教导,毫无疑问到了预定时间他们就会走进信仰。除非他们以后弃绝圣约、离开教会。 我们可以用一个虚线画出来的圆来描述这种观点。圆既代表圣约又代表救赎。信徒的孩子受孕时就已经在这个圆里面了。他们在圣约中、在教会中,也就自然被认定是得救的。洗礼不过是他们得救的记号而已。 这样的观点或类似的观点,主要代表是乌提奥斯(Gisbertus Voetius,1589-1676)。他被广泛地认为是荷兰进一步改教运动中最前锋的神学领袖,他和被誉为“清教徒神学王子”的约翰•欧文(John Owen)地位相当。清教徒改教和当时的荷兰改教遥相呼应。亚伯拉罕•凯波尔(Abraham Kuyper,1837-1920) ,著名的荷兰改革宗神学家,后来成为荷兰联合政府的首相(1901-1905),受乌提奥斯影响,发展出“假设重生”(presumptive regeneration)一说。他认为如果父母是信徒,应可假定自己的孩子已重生或定将重生,因他们一直在教会牧养和圣约中长大。和凯波尔类似的观点于1905年在荷兰改革宗教会总会中(GKN)也被提出来,被称为“乌得勒支决议”(Conclusions of Utrecht),这一决议于1908年得到北美基督徒改革宗教会(the 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 in North America)的认可。5 这种观点可能会导致很悲剧的结果。孩子们没被教导他们必须重生,而是从一开始就被自然地认定是神家一员。结果,许多孩子长大后一直是教会的正式会员并认为他们已经得救了。他们相信改革宗教会的教义和履行教会会员的责任,却没有真正在内里被恩典触摸过。个人与神的关系常被家庭、教会、学校和社区中的“神国活动”取代。因过分强调约的包容性特权甚至个人都不需要重生、真悔改和个人的基督徒经历。正如威廉•杨(William Young)就此所指:“教义知识和遵行圣经教导行事对于基督徒生活已足够,不需特别宗教经历确认自己的罪、悔改,也无需自我省察好获得救赎之恩的特别记号。”6 这一说法对圣徒的恒忍提出了严重质疑。一些受过洗的年轻人,已被假定重生了,也接受了信仰方面的教导并宣信了信仰告白,最终却离开教会、离开神。他们成了背约之人。因此,这种观点所代表的圆是用虚线画出来的,因为有些人从虚线的空白处漏出去,不在神的家中了。 2.外在的,非圣约中的。第二种观点认为我们孩子的圣洁是外在且非圣约中的。换句话说,这种观点认为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14并不是说信徒的孩子有内在圣洁,而是只有作为信徒后代的外在洁净和合法地位。这种观点认为信徒的孩子和恩约并无关联,他们认为救赎的圆圈是用实线画出来的。教会中的孩子出生在恩约之外,也不会包含在恩约之内,除非他们重生并信靠基督。 从历史上说来,浸礼会(Baptist)一直持这样的观点。他们对洗礼的理解不是来自亚伯拉罕之约(参创17),而是完全出自新约。他们相信即便孩子在旧约中被包含在圣约里,而新约中的孩子却被排除在外。我不同意他们的看法,我挑战他们去证明新约在何处有此改变。新约最早期教会聚会团契时包含信徒的孩子,就像旧约的会堂一样(参弗6:1-4)。整个家庭藉着洗礼被接纳进入教会(参徒16:31-33),就像以前藉着割礼整个家庭进入圣约一样。很难相信在新约已经完全的时代,新约教会中孩子们在圣约中的地位还不如旧约以色列人的孩子们。 人们可能认为第二种观点会导致父母视孩子为外邦人,认为他们与神隔绝并被排除在教会之外。感恩的是许多认同浸礼会的信徒,尽管圣约观点很薄弱,但是却把孩子当作约民一样养育。事实上他们有时候在这方面做的比改革宗教会的信徒更好。他们把孩子带到教会,为他们祷告,和他们一起祷告,和他们一起谈论他们的灵魂,并教导他们关于恩典的真理,并很好地训练他们,向他们展示圣约教养的所有优点(当然,除了洗礼之外,改革宗信徒教导洗礼是蒙恩的重要途径之一)。我欣赏许多改革宗浸信会的信徒养育孩子的方法,尽管在洗礼的事上我不同意他们的神学观点。我认为他们低估了约的能力和范围。 3.外在的,却在圣约中的。第三种观点,也是我认为最符合圣经的观点,认为我们孩子的圣洁是外在的却在圣约中的。保罗不是说所有信徒的孩子都有内在的、个人的圣洁,而是强调这些孩子已从他们周围的世界中被分别出来,因此他们在圣约中。作为信徒亲生的后代,他们一生下来就和圣约有有形的、外在的联系。神的应许既临到他们的父母,也延伸到他们,但是神的应许必须和信心调和。圣约中的孩子如果尚未重生、尚未相信基督和尚未悔改,他们不能体会约的真理和约中应许的大能。 这一种观点平衡了前两种观点,即没有高看圣约也没有低看圣约。看看这两个圆圈,一个在另一个里面。里面的圆是实线,代表救恩和约的内在本质。外面的圆是虚线,代表约的外在表现,就是世界所看到的约民群体。我们的孩子出生后属于这个外圈,但是藉着他们的重生他们就要进入内圈。外圈之所以用虚线画,因为的确有一些失落了,但内圈是实线,因为真正得救的信徒和基督一起坚忍直到世界末了。这就是为什么你若查考圣经就会发现一些圣经经文描述约是可以违背的(参结17:15-16;亚11:10);另一些经文却描述约是不会被违背的(参诗89:34;耶33:20-21)。 许多改革宗和长老制教会都认同第三种观点。《海德堡要理问答》(the Herdelberg Catechism)宣告我们的孩子和父母“同属乎神的约,同为神的子民”(主日二十七第74问);然而,如同所有堕落的人一样,他们“完全无心向善而只倾向于恶”,除非他们被神的灵重生(主日三第8问)。为了靠基督得救,他们必须“藉真信仰而连接基督,并接受他所有恩惠”,藉着圣灵通过福音在他们心里动工(主日七第20,21问)。根据《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the Wester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有形的教会,包括全世界一切信奉真宗教的人,和他们的孩子”(第二十五章第2节);因此,“不仅凡是宣认信仰并顺服基督的人,而且凡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信徒的婴孩,都应受洗”(第二十八章第4节)。即便如此,《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the Wester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宣告:“圣礼成为救恩的有效工具,并非因其本身有什么功效,或施行者本人有什么功德,而只是由于基督所赐的祝福,和圣灵在那些以信心领受圣礼之人心中的运行”(第91问)。 那么这种认为信徒孩子的圣洁是外在却又在圣约中有何具体应用呢? 圣约的具体运用 父母相信真理和具体应用真理是两回事。7一些父母笃信正确的教义却不能很好地给孩子传福音。他们把传福音的责任交给教会和学校。我们不该把所有的重担都交给教会和学校,而是我们自己必须在信心中承担养育孩子的责任。我们必须在日常生活中专注于对孩子属灵的训练和慎思明辨的教导,以至他们知道真正的信仰不只是每周几小时在教会被教导或操练的那些。 还有一个极端就是父母太想看见孩子的得救故而他们寻求捷径,好松口气说自己的工作终于完成了。他们带领孩子做一些形式简单的祷告,听到他们的“认信”,就确定他们已经得着了救恩,而不是看他们生活中有没有圣灵所结的果子。之后,父母不再继续给孩子属灵引导作为他们一生追求的目标。这样,孩子很容易落入简单的信仰和不成熟的信仰告白中。这些父母动机是好的,但这种做法危害很大。 有些父母则完全忽略孩子的属灵需要。令人汗颜的是,孩子问起一些属灵问题时,本是谈论属灵真理的绝好机会,父母竟回避这些问题。他们三缄其口。若对孩子方方面面都照顾到了,就是没有往永生道路上引导他们,这实在是悲剧。 父母如果和孩子谈论基督,却不指望基督能改变孩子们的生命,这其实是谬讲基督。他们落入孩子没有重生的错误前设中,仿佛神通常并不使他百姓的孩子悔改。罗伯特•麦克谦(Robert Murray M’Cheyne,1813-1843) 说:“让我们为孩子们祷告吧!让我们为孩子们付上辛劳吧!也让我们对孩子们常存盼望吧!”8 我们不要因着自己的疑惑而压抑孩子们述说神在他们生命中的作为。我们的孩子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参诗127:3)。我们应当期待神在他们生命中动工。 1.我们的孩子必须要重生。主说:“你们必须要重生。”(约3:7)他对当时教会一位备受尊敬的教师尼哥底母说了这样的话。在信徒家庭中出生、在教会中长大、接受基督教教育还不够,圣约中的孩子仍然需要圣灵更新的工作。如《比利时信条》(the Belgic Confession)中所说:“原罪已遍布全人类。它是一种人性的全然败坏和遗传的罪恶,它还具有遗传性,因而所有人都受其污染,甚至母腹中的婴孩。”(第15条)“原罪已经延伸及全人类,已经污染了整个人性且是遗传性的疾病,因此婴儿也被感染了,甚至在母腹中就有了原罪。”9 因此,洗礼本身不足以使我们的孩子得救。他们需要圣约的内在救赎本质,就是生命被圣灵更新且与基督联合。我们如果不理解也没有强调这点,我们最终只会教导出小法利赛人,他们会说:“我们是圣约中的孩子,所以已经得救了”;我们会教导出悖逆信仰的孩子,最终他们会抛弃一切与世界同流合污;或者教导出名义上的基督徒,80年来一直捂热着教会的座位,最后死了,却始终没有结出救恩的果子。对于这些人,圣经说:“我见恶人埋葬,归入坟墓;又见行正直事的离开圣地,在城中被人忘记,这也是虚空。”(传8:10) 我们永远都不要忘记我们需要圣灵赐福我们传福音给孩子的努力(参约3:3-7)。我们要训练他们行为正直,但只有圣灵能带领他们相信、悔改、使他们内在圣洁。 2.神通常会在他圣约的后代中成就救恩。神赐福教会的一个惯常方法是救赎信徒的孩子。神尽管没有应许救赎所有基督徒的孩子,但从历史上看神常常会救赎他们。神已经应许要兴起属神的家庭一代一代地服侍他(参诗22:30-31;45:16-17;78:5-7;145:4;149:2)。教会要赞美神因为“他赐福给你中间的孩子”(诗147:13)。 当然,神也救赎教会和圣约以外的家庭,但不如教会家庭内的悔改如此通常。神若拣选了教会以外的人,这些信靠基督的人作为认罪悔改的会员加入教会进入圣约,接着很有可能和教会内的信徒结婚并在教会监管下成立家庭,因此养育圣约孩子的进程就可以继续。“神在他的圣所作孤儿的父,作寡妇的伸冤者。神叫孤独的有家,使被囚的出来享福;唯有悖逆的住在干燥之地。”(诗68:5-6) 了解了神通常做工的方式,我们应当相信神乐意拯救我们的孩子。这样的期待会使我们有动力勤勉地善用蒙恩途径。我们在主日当把全家人都带到教会,相信神会在我们里面、我们配偶里面和我们孩子里面动工,因为知道他是守约的神,他出口的话绝不徒然返回,而是要成就他的旨意和他所喜悦的事(参赛55:10-11)。 圣约孩子有这样的特权:所有蒙恩的方式都向他们敞开。我们的家庭、教会和基督教学校形成信仰的三角社区来教导和训练圣约中孩子,尽管教养的责任首先要归之于父母。三角形的每一角都带着一个简单目的:一面勤勉地教养孩子敬畏神,一面仰望神做我们不能做的,就是使孩子们重生。 靠着圣灵赐福,父母若满有信心、忠实地养育孩子,通常孩子都会在主里得着新生命并且一生守约(参诗78:1-8)。这是我们的希望。有时神在孩子们年幼时就救赎了他们;有时会一直等到他们青少年甚至成年后才救赎他们。但不管怎样,我们当一如既往地祷告、训练、养育、归正、教导、示范、敦促他们寻求信仰。我们也许如此耕耘数年却没有任何果效,但是我们应当坚持到底,因为神是守约的神:“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加6:9)这是来自圣约的激励。神在圣约中的应许给我们力量在孩子得救的事上恒忍付出到底。 当然,神没有义务一定要救谁。神有自由爱雅各、恨以扫(参罗9:11-13)。无论我们教导和训练得多好,无论我们活出怎样敬虔的生活,神也许没有拣选他们,因为神有主权(参赛14:27;46:10;弗1:5-9)。我没有权利命令神必须要救我的每一个孩子。我可以为此向神求,但是我不能强迫神这么做。在我们圣约神学的思想里我们要尊重神的主权。当然,圣灵通常赐福圣约中孩子所得到的代祷、良心上劝勉和福音的教导,带领他们认识神、相信神、爱神并顺服神(参创18:19;箴22:6)。我们尽管不能指教那位有主权的神该如何动工,但奇妙的是我们这位有主权、守约的神却给我们应许他会怎样行事。 《玛拉基书》2:15说神喜悦“敬虔的后裔”。神比我们自己更喜悦我们的孩子悔改。当我认识到这一点,我也就认识到圣约的大能,“他记念他的约,直到永远;他所吩咐的话,直到千代。”(诗105:8)神渴望看到他的孩子在教会中长大。我们不需要拽着他的胳膊使劲恳求他,我们只需要说:“主啊,请按你所应许的成就吧!” 神的怜悯没有尽头。他从每一代人中兴起后裔敬畏他、服侍他的独生爱子。神喜爱向人发慈爱直到千代(参出20:6);神喜爱作他百姓和他后裔“世世代代”的神(参创17:7)。 了解这些基本原则后,我们看到父母有如下非常明确的责任: 1.我们必须引导孩子认识耶稣并认识耶稣的受死乃是救赎唯一的根基。圣约的应许是“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1:7)。洗礼中的水象征着这种洁净,但实际上水并不能洁净罪。《海德堡要理问答》说:“外在的水洗便能洗去罪恶么?不:因为只有耶稣基督的血和圣灵才能洗净我们一切的罪”(主日二十七第72问)。唯有耶稣的宝血才能洁净罪,唯有圣灵把耶稣宝血洁净的功效带到人心里。这正是我们孩子需要的。但是他们如何才能得到呢?《海德堡要理问答》说:“只有藉着在基督里的真信心。”(主日二十三第60问)任何想要得救的人都必须奔向耶稣。因此我们要藉着神的话和圣礼把孩子引向耶稣。 2.我们必须教导孩子真心真意地顺服神。在洗礼中,神敦促并要求我们“进入一种新的顺服,也就是顺服这位三位一体——圣父、圣子和圣灵的独一真神;我们当信靠他并全心全意、尽全力地爱他;我们当弃绝世界、钉死老我并活出全新的圣洁生命。”10 因此我们必须要教导孩子把这位真神当作他们爱和顺服的最高权威。他们必须要被教导弃绝这个堕落世界的价值观和方法论,远避试探和罪恶。我们当训练他们活出像耶稣教导门徒并亲身示范的那种生活方式。 我们也必须教导孩子外在的善行不能满足他们在圣约中对神的义务。圣洁生活的呼召是一个绝对、全方位的呼召(参彼前1:15-16),这要求我们把整个人都奉献给神(参林前10:31)。我们除了关注孩子的外在行为,更当牧养他们的心。我们应当在孩子面前活出基督徒生活的榜样好让他们看到父母是如何尽心竭力地为神而活。 3.我们必须要教导孩子基督教教义。经上说:“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孩子。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申6:6-7) 我们必须要在孩子生活中的每一个方面都重视敬虔教导的重要性(参出 12:24-27;提后3:14-15)。“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6:4)这意味着我们要在孩子的灵性、道德、社交、感情、身体等各个方面按着主的话养育他们。这并不意味着每时每刻都烦扰孩子或老从负面提醒孩子,福音在本质上是积极的,它可以把尊荣、价值、意义、成就和喜乐带进生命中。圣约家庭应当是基督学校,神的话不是被硬塞进孩子的喉咙,而是作为有营养的大餐让他们享受(参诗34:8-6)。 整个《箴言》给出了圣约父母养育孩子当有的方式和样式。《诗篇》也强调圣约家庭应当成为神的名被高举和敬拜的圣殿(参诗34:11-14;90:16;105:5-6;118:15)。 约中的责任和希望 传福音和牧养教会中的下一代向来是教会增长最重要、最有果效的方法之一。即便在大复兴时代,那时教会外许多人悔改信主,教会内部更是有很多名义上的信徒真正重生得救。教会里许多伟大的牧师和神学家来自敬虔的信主家庭,他们尤其有位敬虔的母亲。托马斯•波斯顿(Thomas Boston)、威廉•凯里(William Carey)、马太•亨利(Mathew Henry)、大卫•利文斯顿(David Livingstone)、约翰•佩盾(John Paton)等都来自敬虔家庭。若追溯一些信仰虔诚的家族如美国的爱德华兹家族(Edwards)、马瑟家族(Mather)、贺智家族(Hodge),都可看到神的信实,这些家族中敬虔的后代层出不穷。这些属灵伟人把属灵遗产留给了后代,历史学家可追溯这些家族一代又一代敬虔的后裔们。11 因此,我们对孩子既当常存盼望又当时刻警醒。我们不要急着给他们下结论“你已经重生了”或“你还没有重生”。他们认信后,父母要保持对孩子合理的期待,这是对父母的另一挑战。有时期待太多,有时期待太少,很难保持两者平衡。孩子如果只是犹犹豫豫地认信,我们就断定他们已真得救了,这样的话弊大于利。我们宁可保持警醒的乐观,一直等到他们有重生得救的确据,而不是一味地向他们提供得救确据。 另一方面父母也可能太疑惑。一个孩子若真得救了我们却否认他(她)在神面前的地位,我们会严重地打击一个新信徒。同样,我们也不该期待这些得救的孩子立刻变得像大人一样,因他们的属灵生命通常还和年龄相称。但我们要看见他们里面和悔改的成人一样有相同的神的恩典。我们要看他们身上恩典的基本记号,就像承认自己的罪并恨恶罪、唯独把指望建立在基督里、爱独一真神、渴望为了神的荣耀过圣洁生活等。我们若能看到这些记号,我们当备受安慰。 但孩子毕竟还是孩子。他们的属灵生活可能时好时坏、起起伏伏。这通常也是我们成人的问题。我们认信的孩子有时也会不顺服我们、开始追求世上的欢乐或是当我们想和他们谈属灵的事时他们却不在状态,这些都不能说明他们没得救。我们不能期待孩子和成人有同样的属灵成熟度。 恩约可以激励我们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恒忍到底。我们尽管尊重神的主权,但也必须负责任地向孩子们不断传讲福音。毕竟,孩子才是我们最宝贵的宣教工场。我们必须要不断地恳求神在他们身上做我们不能做的事。我们必须要持续不断地活出神对基督徒父母的要求。我们所有的努力当以向守约的神祷告为基础。亚历山大•怀特(Alexander Whyte)教我们这样祷告: 哦,全能的神,我们天上的父啊,给我们这样一个后代吧!给我们一个被你拣选的后代吧!神啊,赐给我们孩子吧!给我们的孩子更好的第二次生命吧!让我们的孩子和我们同在你的圣约中……然而,神啊,你自己是他们的父,你自己就有父的心。哦,父啊,为着我们的孩子,那些还没有归向你的孩子,请你垂听我们的祷告吧!12 (选自《靠主应许养育儿女》,本文收录在《周毕克文集》里,需要纸质版,微信联系:271087029)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