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圣经《傅格森文集》2. 儿女般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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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讲,“敬畏上帝”颠覆了我们的定义,因为,它实际上是“认识上帝”的另一种说法。由于我们认识了上帝是怎样的一位,知道了他的作为,敬畏就成为一种发自内心的对上帝的爱,一种与至高者同在的感觉。我们拥有了最宝贵的权利,也明白了真正重要的乃是上帝的旨意,这实在是一种令人战兢的敬畏。上帝若微笑,我们就得到了一切褒奖;上帝若皱眉,我们所做的就没有意义。敬畏上帝就是既认识上帝的伟大,又认识上帝的恩典,就是全心全意毫无保留地经历他、爱他。

敬畏上帝,信靠上帝,爱上帝,认识上帝,这些其实是一回事。事实上,智者之所以说敬畏上帝,是因为他发现,上帝在我们犯罪、软弱的时候就爱了我们。这种敬畏感的来源是:知道上帝对我了如指掌,他要除掉我里面的一切罪,因为他以如此强烈信实的爱来爱我。激发我的心意和情感产生最强烈的回应。

这才是圣经中所说的敬畏。敬畏上帝的人才会说:“他的慈爱永远长存!”承认自己罪的人才会发现“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

有诗情的人最善表达这种敬畏: 

哦,永活的上帝,我是何等敬畏你,
这种敬畏,至深沉,至温柔,
怀着战兢的盼望和悔恨的泪水,
我要前来敬拜你。 

这位作者还写下了这样一番让人吃惊的话: 

那些并不真敬畏你的人,
他们对你的爱也少得可怜,
主啊,如果爱是你的吸引,
敬畏就是你的触摸。 

这才是基督徒所说的儿女般的敬畏(filial fear),它不同于奴隶般的畏惧(servile fear)。后者乃是,奴隶们知道自己只要行差步错,就少不了一顿惩罚。儿女般的敬畏是儿女对自己父亲出于尊敬的爱。无论我们做什么事情,都会先问一句:“我的父亲会同意吗?”儿女般的敬畏也意味着深信父亲会接受我们出于爱而做的一切,无论多么幼稚——这好比父亲高兴地接过孩子为自己画的肖像,就好像它出自伦勃朗(Rembrandt)之手一样。因此,颇为矛盾的现象是,真正敬畏自己父亲的孩子,在跟父亲一起时,反而玩得最开心,也很有安全感。F·W·费伯对此也深有体会:

哦,你当受何等的敬畏,
你又是何等的乐意祝福!
我怕失去了你的爱,

这使得敬畏中爱意满盈。

(选自《日光之上》,P95-97,张宇栋译,团结出版社,标题为编者加。)

(本文收录在《傅格森文集》里,需要纸质版,微信联系:27108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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