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圣经《巴刻文集》神的主权与传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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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藉着归纳以上所论有关传福音的题旨,来开始这最末后的一段。

我们已经讨论过,传福音是神在各处委派他的一切子民所作的工。传福音的工作是从创造主传达给背叛人类的信息。这信息是从报导开始,而以邀请终结。这报导是关乎神使他儿子成为罪人完全的救主的工作。这邀请是神一般的呼唤人类来就救主而得生命。他吩咐各地的人都要悔改,应许给所有悔改的人以赦免与恢复。基督徒被差遣到世界中去为神的传达者、为基督的使者。尽量广播这个信息。这是他的责任(因为神吩咐了他,而且我们要爱邻舍,也必得向他们传福音),也是他们的特权(因为替神说话是一件伟大的事,把唯一的救法介绍给我们的邻舍,救他脱离属灵死亡的恐吓)。我们的工作就是出去到我们的同胞那里去,将基督的福音讲给他们,用所有的方法将福音尽都讲明;尽量除去他们对福音所有的障碍,叫他们知道福音的严肃性,劝勉他们对福音有所反应。这是我们作基督徒的永久的责任;是基督徒蒙召的根本部份。

现在我们要讨论本文开始时就遇到的问题。我们对「神的主权」的信仰对于传福音有何影响?

我们以前看过神的主权是一对偶真理之一,这对我的真理形成一圣经思想的二律背反。圣经中的神是主,也是他所创造之世界的赐律者;他是人类的主宰,也是人类的审判者。所以,如果我们的看法合乎圣经的思想,我们必得在心中给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二者并立的地位。人确实是对神负责任的,因为神是赐律者,他叫他们应当尽的责任,他是审判者,他要察问人是否履行责任。神确实是在身上有主权的,因为他管束并命令人类一切的行为,正如他的主权,乃是同样真确而根本的事实。

使徒保罗说到神的旨意与创造主与受造者之间,似乎矛盾的关系,并且在以弗所那一封短简之范围内的关系勉强我们注意这二律背反。他在第五、第六章中愿意读者能「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五17)又「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弗六16)。这是赐律者之神的旨意,神的旨意就是要人知道并且遵行。同样的意思,保罗写信给帖撒罗尼迦人说,「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帖前四3;参看太七21,十二50;约壹二17 等)可是在以弗所书第一章保罗说到神按着「他自己旨意所喜悦的(弗1:5),在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他和他的同道;他称神在世界末了归结万事的旨意为「他旨意的奥秘」(弗1:9);他说到神自己为「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弗1:11)。这里所说的神的旨意,清楚是指他如何处置他所造的永远意图,他的旨意乃世上君主的旨意一样。这就是神在实际发生的事件中所成就的旨意——甚至包括人违反神的律法在内。(参看创四十五5以下,五十20;罗一10,十五32;启1四1等处的经文。就在这个意思上说到神的旨意(thelema)。较古老的神学把这两项分为神教诲(precept)的旨意与神目的(purpose)的旨意,前者是神公然宣布人所应作的,后者是他自己所要作的决定(多半是隐讳的)。这是在神的律法与神的计划之间的区分。前者告诉人应当如何为人;后者是决定命运如何。神在这两方面的旨意都是事实,虽然两者在神的心意中之关系对我们是不可思议的。这就是我们说到神是不可思议的原因之一了。

现在我们的问题是:假如往事真是在神直接管理之下发生,而且神已经用他的旨意定了将来,即如他救谁和不救谁——这与传福音的责任有什么关系呢?

这个问题难为了许多今日福音派的基督徒。有些人已经无条件地彻底地相信神的主权,其实按着我们的判断,圣经就是这样论述神的主权。这些福音派人士心里想,是否有些方法可以用来为神之主权的教义作见证,而用不同的信念来修改从前所于继来的传福音的惯例。他们说这些方法是从那些不信我们所信在得救上神有绝对主权的人所发明的;这岂不是绝对使用这些方法的充份理由吗?有的人不这样解释神主权的教义,也不把这道理看得这样严重,恐怕这样彻底相信神主权的道理会窒息福音的传扬;因为他们以为这样一定影响传福音行动的紧急性。当然撒旦是尽量阻挡传福音而把基督徒分裂;所以他(撒旦)试探第一组阻止并讥诮基督徒努力热心传福音,使第二组忘掉一切去传福音,甚至心惊胆战,当他们这二组人彼此评判的时候,双方都变成自私、苦毒和自负。似乎双方都当严防魔鬼的诡计。

如此说来,问题就很紧迫。圣经提到神与人的双层关系的二律背反,因此发生了这个问题。所以我们当看圣经对这问题的答案。

圣经的回答可分消极和积极两个提案。

一、神主权的恩典并不影响我们所说的传福音的性质与责任 

这里所应用的原则乃是说,我们的本份和我们责任的范围的规律乃是神教诲的显明(启示的)旨意,而不是他隐秘的旨意。我们应当以神的律法来约束我们的生活,并非凭我们的猜测来衡量神的计划。当摩西把耶和华的律法、威吓和应许教导给以色列人完了的时候,他就立了这个原则。「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唯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二九29)神所喜悦保守隐秘的事(例如他拣选了多少人,拣选谁,以及何时并如何令他们改变他们从前的信仰而转向他)与人的责任毫无关系。这些隐秘事在解释神律法的任何部份上,也没有什么关联。传福音的吩咐既然是神吩咐的一部份,那么就是神给他百姓的显明旨意。在原则上来说,传福音的吩咐就丝毫不影响我们相信神在选召上的主权。我们诚然相信英国教会的信条书,在第十七条上所说,「神藉着隐秘的旨意,坚决定规了要从受咒诅和被定罪的世人中间拣选人归向基督,永远得救,成为荣耀的器皿。」但这并不帮助我们决定传福音工作的性质,也不影响我们对普世广传福音的责任。神在恩典上有主权的教义与这些事无关。

因此我们可以说:

(1)相信神在恩典上是有主权的并不影响传福音的必要性。不拘我们对拣选怎样相信,事实仍然是事实,传福音是必要的,因为没有人能不藉着福音而得救。保罗说,「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为凡求告主(基督)名的就必得救。」是的,但人若不求告主的名,就不能得救,所以在求告主名以前,必有些事发生。所以保罗接着说:「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罗十12以下)在人们信基督以前,必须有人把福音传给他们,在他们被主拯救以前,他们必须信靠他。得救在乎信,信在乎知道福音。神的救法是叫他们与福音接触而相信。所以在神的次序上来说,如果要想有得救,传福音是必需的。

所以我们知道,当神差遣我们去传福音的时候,他差我们去好像他拯救选民计划中的一个重要节环。他有这样的一个计划,那主权的计划是不能被挫败的,这事实究竟不能暗示我们的传福音,在完成他的计划上是不需要的。在主娶亲筵席的比喻中,席上满了宾客,乃是由于王之仆人的行动,他们到公路上去请凡愿意来的人赴席。(太十二)照样神的仆人,也是本着此同一行动,被神召选的人才能得救,为救赎主得着。

(2)相信神在恩典上是有主权的并不影响传福音的紧急性。不拘我们怎样相信拣选,事实是清楚的,没有属基督的人是要灭亡的,是要下地狱的(请原谅我用这老朽的名词:我用这名词是因为我实在是指着这个说的)。主对群众说,「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十三3,5)我们这些已经得着基督的人是被差遣出去,将这一位能救他们出离灭亡的救主告诉给他们。他们的需要不是迫切的吗?如果是迫切的,那么我们传福音不是一件紧迫的事吗?如果你知道一个人在烧着的房子里熟睡,你当然认为使那人警醒,救他出来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世界中充满了不知道自己站在神的忿怒之下的人们:我们去到他们那里,警醒他们,指示他们逃亡之路,岂不是同样紧迫的事吗?

我们不应当以为他们或许不是神所拣选的,不能相信我们所传给他们,会使我们的努力归于徒然,就冷淡退后。这倒是实在的情形;但那不是我们的事,与我们的行动无关。

第一、怕人不喜欢、不欣赏、就不去作善事,总是不对的。

第二、这世界中未被神拣选的人,就我们来说,是不可认辩的。

我们知道世上有未蒙拣选的人,但我们不知道,也不能知道他们是谁,这样去猜想,不但不合信仰,也是无用的。认辩谁为被弃者,乃是神的「奥秘事」中之一,神的子民不可窥视。

第三、我们被召为基督徒,不是仅仅爱神所拣选的,也要爱邻舍,不管他是蒙拣选的,或是未蒙拣选的。爱的性质既然是行善,并解救人之急需,那么如果我们的邻舍是未悔改的,我们应当尽量向他们表示爱心,藉以共享福音,若没有福音他们一定是要灭亡的。所以我们看到保罗劝戒各人,教导「各人」(西一28)。并不是因为他是使徒,乃是因为各人是他的邻舍。我们传福音工作的紧急性的大小,要根据我们邻舍的需要的大小与其危险临近的程度。

(3)相信神在恩典上是有主权的并不影响传福音的真诚性或应许的实在。不拘我们怎样去信拣选,或赎罪的范围,神确是在福音中真的提供了基督,并且应许「凡愿意的」得称为义而得生命。「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十13)神既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神就邀请各处的人来就基督而得怜悯。这邀请只是对罪人发出的,但也是对所有的罪人发出;并不是为某一种罪人,有改良心志的罪人,或最低限度为忧伤而预备己心的罪人;乃是为罪人,在目前的地位上正如诗歌中所说:

不容良心再迟延,
也不必梦想找到适宜之心;
主所要的适宜之心
就是令你感到你需要他。 

福音邀请的宽大无限「耶稣肯接待罪人」——「来,耶稣基督欢迎你」(本仁约翰之书名这个事实,乃是福音为恩典启示的光荣。英国圣公会教友赴圣餐,当牧师宣布那「安慰之言」的时候非常严肃。首先会众用极有力的话语来承认会众之罪「我们诸多之罪及邪恶……干犯你的圣怒……这些罪之重担是忍受不了的。求你怜悯我们……」然后牧师脸朝着会众对他们宣告神的应许。

请听我们的救主基督,向以前真心转向他的人,所说是何等安慰的话。

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享安息。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

请听保罗所说的。耶稣基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

也请听约翰所说的。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太十一28;约三16;提前一15;约壹二1)

为什么这些话能安慰我们呢?因为这些是神的话,而且俱都真实;是福音的基要部份;是赴圣餐的基督徒应当信靠的应许和确信。这些是圣礼所证实的话语。要特别留心这些话。先注意其本质。其中所指出的信仰对象不仅是纯正信仰,不仅是关于基督之死的真理。其中的信仰并不少于此点,乃是多于此点。在十字架上持有己竞之工的功劳者,乃永活基督自己,罪人的完全救主。「到我这里来……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些应许就叫我们信靠被钉十字架的基督,并非钉十字架;并不是信靠他抽象的工作,乃是成就此救工的基督。第二注意这些应许的普遍性。这应许把基督提供给一切需要他的人,一切「真转向他的人,」凡犯罪的人只有那些因不肯悔改,不肯相信,把自己关在恩门以外的人,此外没有一个被关在恩门以外。

有些人恐惧这永远拣选与遗弃的道理,会包含着基督要不接待那些愿意接待他的人,因为他们不是被拣选的这种可能性。可是福音应许的这安慰之言就绝对排除了这种可能性。就如主在别处所特别强调的:「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六37)

神从永远就拣选他所要拯救的,这是不错的。基督来特为拯救父所赐给他的人,这是不错的。但基督把他自己白白赐给人,作万人的救主,并担保把凡信靠他的人带到荣耀里,也是真实的。看主自己如何把下段的两项思想并列在一起:

「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旨意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六38-40)「凡他所赐给我的」——这里就是以选民的全体(就是他来所要特别拯救的人)来说明基督拯救的使命——这里就是以失丧人类的全体来说基督拯救的使命,主对这些人毫无区分地提供他自己,如果他们相信,他一定要救他们。这两项真理在以上数节经文中是并立的,而且应当如此。二者不可分开。二者相辅而行。我们应当同时相信这两项真理。哪一个也不想(不应该)在我们心中因信其一而排除另一点。基督所说的,就是他心中的意思,当他要救一切信靠他的人的时候,也就是当他要救一切父所赐给他的那些人的时候。

清教徒神学家欧文•约翰(John Owen)就能这样对未悔改的人讲道;欧文•约翰撰文辩护无条件拣选与限定的赎罪。兹引其讲词如下:「试想基督无限的屈尊虚己与爱心召请你来就他得生命,拯救、仁慈、恩惠、平安与永远的救恩。……在宣教这些信息的时候,耶稣基督还站在罪人面前,呼召、邀请、鼓励他们来就他。」

「这就是他现在对你所说的话:你何必要死?你何必灭亡呢?你为何不怜恤你的灵魂呢?当忿怒之日来临的时候,你的心能够忍受,你的手够刚强吗?……仰望我就必得救;亲近我,我就解脱你一切的罪恶、忧愁、恐惧、重担并赐给你灵魂的安息。我劝你们来;不迟延;不要再推却我;永世即在门前了……不要恨我,就好像你宁肯灭亡而不接受我的拯救。

「这就是主基督不断宣告,苦求,劝勉罪人的……他讲道时就这样作,即日他与你们同在一样,站在你们中间,亲自对你们每个人说话……他曾委派了福音使者去到你们那里,代替他自己与你们来往,发出召请,正如以他自己的名发出召请一样,(林后五 19,20)」。

诚然是这样。基督的召请乃是神的话,是真实的,是本来的意思,是真诚的召请。这召请就应当印刻在未悔改的人心上。我们信神在恩典上是有主权的并不会改变此项真理。

(四)相信神在恩典上是有主权的并不影响罪人对福音反应的责任。不管我们怎样信拣选,事实是不变的,人拒绝基督,因此就成为他自己定罪的原因。不信在圣经中是罪,不信者不能以未蒙拣选作口实来原谅自己。不信者在福音中真有生命提供给他们,如果他们要得生命,他们就能得到;只有他为拒绝生命这事实负责任,并且必要为此拒绝忍受其后果。莱尔会督(Bishop J. C. Ryle)写着说「圣经各处都有这个原则,就是说人能失丧自己的灵魂,如果他失败了,是由于他们自己的错误,他的血要归在头上。启示了拣选之真理的圣经,同样也记载了有这样的话,「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结十八31;约五40;三19。)圣经从来没有说罪人失掉了天堂,是因为他们未被拣选,乃是因为他们不悔改,不相信。末日审判要充份证明,罪人的灵魂灭亡,乃是因为他们的怠惰,爱罪,不信和不肯来就基督,并不是缺乏神的拣选。」(Old Paths p. 468)人选择什么,神就给他们什么,神并不将他们所选择的反面给他们。因此,拣选死亡的人,只有怪他自己,不能怪神没有将生命赐给他们。神主权的道理一点不影响罪人应负的责任。

第一提案(消极方面的)申诉到此为止,兹论第二提案(积极方面的)。

二、神在恩典上的主权性给我们传福音成功的唯一希望

有些恐怕信神在恩典上是有主权的,就会自然得到以下这个结论:神显然要救他所拣选的人,那么他们听福音不听福音都无关紧要,何必要传福音呢?我们已经看出这种结论是一种以错谬的臆断为根据的结论。现在我们必须再进一步指出真理正是相反。传福音绝对不是无关紧要的,神在恩典上的主权造成了传福音的可能性,其实也是传福音的确实性,传福音必有果实。若没有神的主权,就不能有圆满传福音的可能性。若不是有神主权的恩典,传福音就是世上所见最无用的企业,在日光之下再没有比传基督福音更完全浪费时间的。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人在罪中属灵的软弱。我们让保罗——福音使者中最伟大的一位——来给我们解说这一点。

保罗说,堕落的人是心眼已瞎的人,所以不能明白属灵的真理。「属血气的人(非属灵,未重生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堕落的人又有一种刚愎犯罪的天性。「原来体贴肉体(未重生之人的心地),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结果呢?「不能得神的喜欢。」(罗八7以下)在这两节经文中,保罗论到堕落的人与神真理之关系的思想,在此二者中是平行的,作二项显著的区分。第一述说到未重生之人缺点乃是事实。他「不领会神圣灵的事;他不服神的律。」但保罗又继续以后一说法来解说前说法,即未重生之人的失败是天性的必然,是不可避免的,普遍的,难以变更的,正因为在人里除这样失败以外,人无作为。「不能明白属神的事。」「实在是不能。」人在亚当里没有得到了解属灵事实和从心里顺服神律的能力。与神为敌,背叛神就是他本性的律。所以说他制压、逃避、否认神的真理,轻视神的权威并嘲弄神的律法,乃是他的本性——是的,就是当他听见福音的时候,也是不相信不顺从。他就是这种人。保罗说,「他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1)丝毫不能对神的道有积极的反应,他对神的语言是耳聋的,对神的启示是盲目的,对神的劝诱是无动于衷的。如果你对一具死尸谈话,是没有反应的;人已经死了。当罪人听到神的话的时候,也是照样无反应;他们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

还不止于此。保罗也告诉我们说,撒旦(他的能力于邪恶是不可低估的)是非常活跃,使罪人保持他原来的情况。撒旦「现在运行在悖逆之子的心中」(弗二2)致使他们不顺服神的律。「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林后四4)所以在传福音的成功之路上有两项障碍:

第一就是在本性上抵抗神的不能自制的冲动;

第二就是撒旦对罪人的不信与悖逆上照料得无微不至。

这对传福音有何意义呢?这意义很简单,就是不让福音顺利成功。不拘我们把福音怎样传得详明,我们也不能确保有说服人、改变人的希望。你我能凭我们这三寸不烂之舌,击破撒旦在一个人生活中的力量吗?不能。你我能叫灵性已死的得生命吗?不能。我们能盼望藉着谆谆善诱,叫罪人接纳福音的真理吗?不能。我们能盼望藉着我们的劝勉,感动人听信福音吗?不能。我们若不面临这个令人挫折的事实,而且对这事实有适当印象,我们传福音的方法就不是实际的。当一个教员给学生教算术,或文法的时候,发觉学生很慢,很迟钝,所以他就自己鼓起勇气,继续教下去。我们多半也是这样。如果我们认为某事有绝对成功的希望,我们就生出最大的忍耐心。但在福音的事上,可没有这种光景。若以传福音当作人的事业,传福音就是一个无指望的工作。在原则上说,传福音不能产生所预期的效果。我们能讲道,而且讲得详明透彻,口若悬河,引人动听;在个人布道时,我们也能随机应变,发人深省;我们能组织特别聚会,散发布道传单,张贴海报。以宣传品充斥全国各地——这一切活动的费用,不能给我们一点点希望,能领一个灵魂回归父家。在此种情形中,若不是有其他的因素,超越我们自己的努力以上,一切的传道活动,都是注定失败的。这就是我们所必须面临的根本事实。

我想在今日福音派教会界中,有一个致命的病根,这病根使福音传扬毫无力量。人人都同意我们在传福音上不能健全,但对疾病的性质,或如何治疗,意见各殊。即如我们已经说过的,有些人以为根本毛病是在于很多人相信神主权的恩典──这种信心表显在无条件拣选与有效的恩召上他们的解救法似乎是打算反驳,或压制这些要道,不叫人认真地去接受这些要道。既然在过去有许多伟大的传道和宣教士,都确切地持守这些教义,至少可以说他们的诊断,是不正确的,所提出的治疗是不适当的。还有点应当注意,在神主权重新受到注意之前,福音传扬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已经失去了生气。另有一些人则说毛病是在一般举开的布道会上,以为如果减去那些轻浮的东西,并使之更加严肃,取消在讲道后勉强地邀请人到前面来承认基督,和会后谈道等等,我们的传福音就会自然而然重新振作起来。但这也并不一定如此。我认为今日传福音困难的根因,还不仅在于这项诊断。我认为对福音传扬病这个意思真正负责任的,乃是幻灭感觉的精神病态的传播,是不愿承认的精神失败(胆怯),这种失败是从长期间未能承认,若把传福音当作个企业是注定要失败的事实而产生出来的。让我来解说此点。

近一百年来,福音派的基督徒(对或不对姑不置评)以为传福音是一种特殊的活动,必须是一鸣惊人,(在「国外的宣教」或「布道大会」上)都必得作到成功,如若成功,在公众布道与个人交接上就必得用特殊的技巧。在此时期的早一阶段,福音派人士以为若打算传福音成功,就必得按部就班地祷告,并要正确地去传(就是用特殊的技巧)。这是因为在那时,在像慕迪,陶雷等人领导之下的复兴与布道运动,往往都是成功的——并不是他们都有相当的计划和筹备(若以二十世纪的水准观之,他们那时的布道会与现今的相差太远);但因在那些日子,神在英国大大动工,而明显地他在今日并没有在英国如此作工。就是在当时,不论在任何地方,布道家走了以后,第二次的工作,很少象第一次工作那样兴旺,多结果子。在过去五十年间,英国就逐渐离弃基督教信仰的系缆,以致收获递减律就更激烈地开始了。布道会愈发没有效果了。这件事实在使我们失去勇气。

为何这事使我们失去勇气呢?因为我们没有准备。我们以为圆满优良的组织与有效的技巧,再加上按时的祷告,就足够担当其结果的,我们觉得在特别聚会中,差不多有一种魔力:诸如特别的圣乐队,独唱家,和特请的讲员。我们觉得心悦诚服开一次布道会,就能把死气沉沉的教会或是一个市区复苏过来。我们很多人对这一点还是热望满怀。我们彼此都认为情形是这样,而且遵此为根据,计划前面的工作。但我们心灵的至深处,我们早已心灰意冷,莫知所之,恐惧不安。从前我们以为有相当计划的布道,是必定成功,但现在我们感觉到每次都怕失败,正如以前多次失败一样。然而我们不敢承认,我们是怕自己,因为我们不知道所计划的布道会,如果失败。所以我们制压我们的恐惧,我们的失意就变成了瘫痪式的精神病,我们的布道会工作,就变成令人疲倦,少心无肝的例行公事。根本说来,毛病是在所作的是否有价值,作不加承认的怀疑。

为什么我们有这些疑惑呢?因为我们觉醒了。我们怎样会觉醒的呢?由于我们所依赖之布道方法屡次的失败。对于我们这种幻想之消灭有何补救呢?

第一,我们必须承认想以布道上的技巧(不拘如何技巧)就能保管叫人悔改乃是愚蠢的;

第二,我们必须承认人心对神的话反应是迟钝的,如果我们在传道上得不到效果,也不足为奇;

第三,我们必须记得我们蒙召作神工的条件,是我们要忠心,不是我们要成功;

第四,我们有神无所不能的恩典。

因为神行人所不能行的。神藉着他的灵,凭着他的话在人心中作工,叫他们悔改相信。信心是神的恩赐。保罗写信给腓立比人说,「因为你们相信他并为他受苦,是神为基督的缘故赐给你们的。」(腓一29)〔本节中文官话译本未能将原文意思表达出来。兹引其他中文译本以证之:「神为基督赐恩赐不但信基督,而为之受苦。」(一九一三年美国施约瑟新译浅文理本):「因为已经恩赐你们,为基督的缘故,不但得以信靠他,而且得以替他受苦。」(吕振中译本)──译者按〕保罗又告诉以弗所信徒说,「你们得了救是靠着恩典,凭着信心;这又不是出于你们自己,而是上帝的礼物。」(以弗所二8吕氏译本)。所以悔改也是神所赐的。「上帝且用右手将他高举在他自己的右边,作君王、作救主,要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徒五31)。当耶路撒冷教会听闻彼得如何被差遣传福音给哥尼流,并将哥尼流如何相信的时候,他们就说:「这样看来,上帝把悔改以得生命的恩也给了外国人了。」(徒十一18吕氏译本。)你我不能专凭我们自己的说话叫罪人相信基督;乃是神在罪人心中,凭着他的圣灵叫人相信悔改。

保罗称此为神「选召」的工作。老神学家称此为「有效的恩召」(effectual calling),以与非有效的一般呼召表示区别,此非有效之一般呼召,乃是当福音的呼召虽然难发出,可是神没有在他心中作工的情形。有效的恩召乃是神的工作,使罪人明白并反应福音的召请。是创造力的工作;藉此神将新心赐给人,救他们脱离罪恶的捆绑,叫他们能明白,能行神的真理,引领他们真地转向神、并信赖基督为救主。藉此有效恩召,神也打破撒旦在他们身上的威力,解救他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他们迁入他爱子光明的国度里。(西一13)。有效的恩召是创造它所寻求之反应的恩召,也是赐福给它所要邀请的。这召常常被称为「领先的恩典」,因为这召是在罪人的心朝向神有任何的动作以先。这召被解说为不可抗的恩典之工,就是因为这召有效地推翻抵抗神恩典的倾向。韦敏斯信条说明此召为神在堕落之人身上的活动,「在属灵与得救的事上关照他们的心以致明白有关神的事,除掉他们的石心,赐给他们一颗肉心,更新他们的意志,用他的大能,使他们决定向善,并有效地吸引他们来就耶稣基督。但他们是极其自由的,因为他们的决志是被主的恩典造成的。」(韦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十章第一节;参看林后四 6;林前二10以下;结三十六26以下;约六44以下;腓二13。)

基督自己藉着他的道与灵教导过此恩召的普遍必要性。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六44)他也教导过此召的普遍有效性。凡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就到这里来…」(约六45节)。他同时又教导凡神所恩召的确实性。「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约六37)他们要听我,他们要受感动信靠我。这是父的旨意,这是子的应许。

保罗论到这个「有效恩召」为神拣选旨意的外部工作。他对罗马人写信说:「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他预先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八29,30)对帖撒罗尼迦人他写道:「因为他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上帝藉我们所传的福音,召你们到这地步,好得着我们主耶稣基督的荣光。」(帖后二13,14)保罗告诉我们,选召人的乃是神;选召的方式是藉福音;选召的结果就是得荣耀。

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就立刻看出为何面临堕落人类受罪恶与撒旦之奴役事实的保罗,能够避免我们今日所貌7b为传福音为一无望的工作所感到的幻灭与失望。因为保罗深深认识人类堕落罪中,受撒旦奴役的事实。缘故是因为保罗注视神在恩典上的主权。他知道神早已声明「我口所出的话……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我所喜悦的,在我发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赛五十五11)他知道福音所发出的言语,是照样真实的。所以他知道,他自己所传的福音至终不会归于无效。神要为此福音负责。他知道无论这福音传到哪里,神会叫死人复起,重生得救。他知道福音真道就证明对那些听的人为叫人活的香气。保罗知道了这些事,才能在传福音的工作上,满有信靠,毫无困倦,希望满怀,如果有的时候困难来了,多有逼迫,看不见明显的效果,他也不惊慌失措,灰心丧志。因为他知道,如果基督在一处地方已经为他开传福音的门,那意思就是说基督自己要在那地方吸引人归向他。神的话语不会徒然返回。因此他的本份只要忍耐,忠心地传,等候收割的日子来到。

〔按此,我们能一目了然,为何当我们发现按人情而言传福音是一种绝望的工作,由此感觉到幻想消灭及失望时,保罗却能避免这种情绪〕

在哥林多有一个时期,工作倒很艰难,虽然有几位信主的,但是反对的人日日增加,甚至不屈不挠的保罗也怀疑到底有否在那里支持下去的价值。他在使徒行传中告诉我们,「夜间主耶稣在异象中对保罗说,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闭口;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百姓。」(十八9)就好像说:保罗你要继续传讲,不让任何事阻碍你;这里有许多,我要藉着你给福音作的见证,带来归我自己的人。瑞克汉注释使徒行传十三章四十八节说,「这证明路加的着重点,乃在于神预先的拣选。」路加的着重点,反映了保罗的信念,是根据基督自己所给他的确信。如此神在恩典上的主权当他向聋耳者传福音时,向瞎眼者高举基督时,并企图感动铁石心肠时,给保罗以成功的希望。他相信凡在所差遣传福音的地方,在那里必有基督的百姓──□ '7b在虽受罪恶锁链的捆绑,及至福音真光照耀在他们的黑暗中并救主耶稣吸引他们,更新他们的心志归自己的时候,就到了他们被释放的时候。

卫斯查理悔改之后不久(可能是得救后的次日)在他写的一首诗歌中,他说到发生的情形如此:

「我被囚之灵魂居此已久
牢缚于罪恶天性之黑暗中;
你眼发出复苏之光辉,──
我从充满光芒之牙城中醒起;
我的锁链脱落,我的心得解放,
我起来,前行,跟随你。」

(From And Can It Be,Christian Praise, 235) 

这不仅是经验的活泼描述;也是一段优美的神学。这正是凡有福音所传到的地方,所发生于未悔改之男男女女身上一样。保罗知道这一点;所以当他传道时,他有信靠,他有希望。

保罗的信靠也应当是我们的信靠。不拘我们的传道法如何高明,我们也不可以靠赖。方法里没有魔术,就是在神学上毫无缺点的方法也不可靠。当我们传福音的时候,我们必须靠赖叫死人复活的神,他是全能主宰,他改变人的心他在自己所定的时候,把悔改的心赐给人同时我们的本份就是忠实地将福音传明;诚然这样的劳苦不是徒然的。这就是神在恩典上有主权的真理与传福音的关系。

这信靠与确实对于我们传福音时,所存的态度有何影响呢?最低限度有三种影响: 

(一)叫我们有勇气 

当我们传福音的时候,人们对福音头一个反应就是存着一种漠不关心甚或藐视的态度,但有了以上所提的信靠与确实,就能够叫我们不致畏缩恐惧。这种反应不能叫我们大惊小怪;这是从罪与撒旦之奴隶而来的自然反应。这不应叫我们灰心;因为在神看来,就没有所谓刚硬的心不能被神的恩典克服的。保罗从前就是一个最反对福音的人,但基督按手在保罗身上,保罗就垮了,而得到重生。你自己也是这样,自从你信主以来,你就知道你自己的心是多么败坏、诡诈、邪恶;在你未信主以前,你的心更坏;然而基督却拯救了你,这就能确信神能拯救任何人。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坚持将基督传给未悔改的人。你并不是徒然受累。你并不是白费你的光阴。你无须为你的信息觉得羞耻,或以冷漠的态度传扬及辩护。有许多理由足以使你有勇气,有自由和成功的希望。因能叫他的真理发生你我所不能成就的效力,神能叫他的真理得胜,使最刚硬不信的人信主。如果我们相信神在恩典上的主权,你我决不可删除任何人,认为是毫无盼望,是神的力量所不能及的。 

(二)使我们有忍耐。 

当我们传福音未得到立即的正面反应时,这种信靠就能帮助我们不致畏缩。神拯救人按着自己的时候,我们不应当以为他也像我们这样心急如焚。我们要知道他们都是今世之子,今世的精神是心急如焚的精神。也是一种功利主义的精神;要求有迅速效果的精神。现代人的理想是事半功倍的精神。这是省工法,效率表与机械化的世代。产生这些事物的态度,就是对费时需力的事不能忍耐的态度。我们的世代就倾向着一个马虎、疏忽世代,我们不愿意费时间来彻底作事情。这种精神渐渐影响我们传福音的工作(不用谈到基督教的其他部份),并且带来不幸的结果。我们对那些我们想要得着归向基督的人,总是急急促促,匆匆忙忙,等到我们在他们身上看不见立刻反应的时候,我们就不耐烦,心灰意冷,然后对他们就兴味全失,觉得在他们身上是白费光阴,毫无用处;所以我们就立刻放弃初志,把他们置之度外。这是完全错误的。这在爱人上与信神上都失败了。

事实上,传道的工作所需要的忍耐和不屈不挠的工作精神,坚忍不拔的爱心和照料是超乎二十世纪基督徒所并备的。这个工作不能有迅速明显的效果;因此没有迅速效果的传道工作,并不是失败的标志;但是如果我们没有准备和人忍耐下去,传道的工作是不会有成功的希望的。只讲一次福音只同人谈过一次道,以为就能够叫人悔改,乃是一种不确的想法。如果你看见你所遇到的人只凭一次讲的福音或谈道就信了主,你就会发现这人的心与你会见以前,已经有了相当基督教教训的准备和灵性上的操练。在这里的原则是:「那人撒种了,这人收割」(约四37)。另一方面,如果你遇见一个没有这样准备的人还不明白福音真理的人或许对福音一点印象(甚至连错谬的印象)都没有的人若打算恐吓他,叫他「决志」,是毫无用处的。你或许可能把他吓入一种心理学上的危机(采取最后的决定),但那不是得救的信心,与他也没有什么好处。你所要作的,乃是需要同他多花费一些时间,同他作朋友,与他相处,渐渐明白他属灵的境况如何,然后在那一点上与他开始。在你迫问他对福音作实际反应之前,你须要同他解明福音的真义,要确知他是明白福音,并确信其中的真理。你要准备去帮助他。怎样帮助呢?就是在他自己知道他已经接受了基督,基督已接受他之前,藉着寻求他悔改并相信的吸引力帮助他。每一阶段,你必须甘心愿意,本着神的速度,同他相处,这个速度,在你看来或许是惊人的迟缓。但那是神的事,不是你的事。你的事与神在他的生命中所作的齐步前进。你这样甘心乐意同他忍耐,就证明你爱他的心并不是次于你对神的信赖心,如果你不肯这样忍耐,那么你就不需要盼望神能叫你得人而喜悦你。

传道的工作不可缺的忍耐从何而来?从想到神是在恩典上有主权并他的话语决不徒然返回的事实而来。叫我们能够找到与别人共享基督知识的这种机会,乃是神所赐给我们的,而且他能在他自己的时候,赐给他们的信心。神往往在这件事上操练我们的忍耐,像在别的事上一样。就如他叫亚伯拉罕为生儿子等了二十五年,所以他常叫基督徒等候他们长久盼望的事,即如朋友的悔改信主。如果我们要帮助他们走上信心的道路,那么我们就必得忍耐。培养我们忍耐。培养我们忍耐的方法,就是以学习认识有恩惠主权的神而生活。 

(三)最后,这样信靠能叫我们祈祷。 

祈祷,正如我们在开头所说的,乃是诚然自己无能和需要,认识我们自己的软弱和依赖,并祈求神的大能,为我们作我们自己所不能作的事。在传福音上,正如我们讨论过,我们是无能为力的;我们完全依靠主,叫我们的见证发生效力;只因他能赐给人新心,我们才能盼望藉着我们的传福音罪人就得重生。这些事才催促我们祈祷。这些事所以催促我们祈祷,乃是神的意思。神愿意在这件事上正如在别的事上一样,叫我们认识并承认我们的无能,并且告诉他,我们惟有靠赖他,并祈求他荣耀他的名,这就是神持守他的祝福的通常方法:我们不求,神是不给的。「你们得不着,是因为你们不求」(雅四2)「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因为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太七7,8)。如果你我太骄傲或太懒惰,以致不去祈求,我们就不要想从主那里有获得。这是天经地义的原则,在传福音工作上也和别处一样。神叫我们在他祝福我们的工作之前祈祷,为的是我们可以常常重新学习在凡事上依靠神。当神允许我们看见有人悔改信主时,我们不可受试探,将这功劳归给我们自己的恩赐,或技巧,或智慧,或有说服人的本领,乃是惟独归之于神的工作,所以我们知道应为他们向谁感恩。

那么我们知道神在恩典上是有主权的,并我们自己不能救人灵魂,就应叫我们祈祷,并要继续祈祷。我们祈祷的主旨是什么呢?我们应当为那些我们要得的人祈祷,求圣灵开导他们的心;我们应当为我们所作的见证并为一切传福音的人祈祷,求圣灵能力与权柄在他们身上。保罗给帖撒罗尼迦人写信说,「请你们为我祷告,好叫主的道理行开,得他荣耀」(帖后三1)。保罗是一位伟大的传道者,他为主结了许多果子,但保罗知道,每个果子都是从神而来的。若不是神继续在他里面并在听他传福音之人的心里作工。他求人祷告,以致福音的道可以藉着他传讲得他荣耀,可以藉其影响人的生活。祷告神可以用福音使罪人悔改。对保罗说乃是非常紧迫的祈求,正因保罗清楚看出,若不是神以其主权的恩慈喜悦祝福这讲道,并用讲道来救人,他的讲道就不能救任何人。保罗并不主张,因为神在拯救罪人上是有主权的,所以传福音是不需要的。他乃是主张,正因为罪人得救完全在乎神,所以为布道的效果而祈祷,才是非常重要的事。今日凡与保罗坚强相信,领罪人归向基督惟独在乎神的主权,就应当时常,忠实、诚恳而又恒切地祈祷,求神祝福他话语的传讲,并求神叫罪人听神的话而蒙重生,这样才能表显与他们所信的相称。这是相信神之主权与传福音之最后关联。

在本章的前段我们说过,此教义并不减轻或限制福音使命的条件。现在我们看见,不但不是限制,反而是扩大了。因为所面临我们的事实,有两方面论到传福音的使命。不但是传讲的使命,也是祈祷的使命;不但是对人说到神的使命,也是对神讲到人的使命。传道与祈祷二者是相辅并行;若不这样作,我们传道的工作,就不是按着知识,也不能得神的祝福。我们一定是要传福音的,因为若没有福音知识,人不能得救。我们一定是要祈祷的,因为惟有在我们里面并在人心的主权的圣灵,才能使我们的讲道发生效力,叫人得救,而且凡没有祈祷的地方,神是不会差遣他的圣灵的。福音派人士们正在积极改善他们的布道法,那是好的。但除非神也改善我们的祈祷,将为布道之工而祈求的圣灵浇灌给我们,新布道法也不能发生功效。论到布道工作,摆在我们前面的方法,就是我们应当重新学习在公众场所,在私人家讲道时和个人来往,都当以勇敢、忍耐、能力、权柄和爱心来见证我们的主和他的福音;我们也应当重新学习以谦虚的心情词迫切地求神祝福我们的见证。这是简单的,也是困难的。关于传道法的改善所应说的已经说了,在我们前面摆着的只有这一条路,此外别无良途,如果我们尚未找着此路,我们是不会前进的。

我们的论点现在已达到一个圆满的阶段。我们以祈祷来证明我们对神之主权的信仰为开始。我们现在以相信神之主权的实用,作为祈祷实行的动机来结束本文的讨论。

若有人说神之绝对主权对传福音是不利的,那么对这种建议我们有什么解说呢?我们一定要说,提出这建议的人,就表明他根本没有明白神之主权的教义到底是什么意思。神主权的教义不但坚固传福音,并支持传道者,使传福音的人有成功的希望,除了相信神主权以外,是根本办不到的;而且神主权的要道也教训我们把讲道与祈祷结合在一起;因为这能使我们在人前有勇气和信赖的心也使我们在神面前谦卑恳求。这岂不是理所当然的吗?我们不愿意说人若不接受神主权的教义,就根本不能传福音福音;但我们却认为,如果他相信神的主权,他就能把福音传得更好。

(选自《传福音与神的主权》,本文收录在《巴刻文集》里,需要纸质版的,微信联系:27108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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