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偶像”这三个字使你想起什么?在图腾柱前膜拜的野人?印度教寺庙中面目狰狞的塑像?围着以利亚的祭坛狂舞的巴力祭司?显然,这些都是偶像崇拜;但要知道,世上有更不易察觉的偶像崇拜。 第二条诫命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出20:4-5等节)。这诫命说什么? 单看此经文,很自然会以为它指敬拜耶和华以外的神像——如崇拜以赛亚所嘲讽的巴比伦偶像(赛44:9;46:1等节),或保罗在《罗马书》1:23、25节所论当时希腊罗马世界的异教,“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但从上下文看,第二条诫命不可能是指着这种偶像崇拜而说的,因为如果是,它只重复第一条诫命,并没有加上什么。 因此,我认为第二条诫命——正如它一贯的解释一样——是指着一项原则,即如贺智(Charles Hodge)所说:“拜偶像不单包括拜假神,也包括用塑像敬拜真神。”对基督徒来说,这意思是:不能用可见的物质或图画去代表一神,或三位一体中的任何一位,以达到基督徒崇拜的目的。这诫命所针对的,不是敬拜的对象,而是敬拜的方式;它是说不能用任何代表神的塑像或图画来帮助我们敬拜神。 骤看之下,这样的禁令竟是合乎圣经的宗教的十大原则之一,岂不怪哉?因表面看不出它有什么意义。我们会问,如果敬拜的人周围的塑像和图画能帮助提升他仰望神,何害之有?我们已惯于把应否使用这些物件的问题,当作个人的脾性和品味来处理。我们知道,有些人的房间里有基督的小十字架和画像;他们说,看看这些物品,能帮助他们祷告时集中思想在基督的身上。我们知道,很多人说在充满这些装饰的教堂中,比在那些完全没有这些装饰的教堂中能敬拜得更自由、更容易。我们就说,这有什么不对呢?这些东西有什么害处呢?如果人真的认为这些有帮助,还能说什么?有什么理由禁止?面对这迷惘,有人提议说,第二条诫命只适用于借用异教不道德和卑下的东西来代表神,而不指其他。 但诫命本身的字句,却否定了这么狭窄的解释。神斩钉截铁地说,“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百物”用来敬拜。这直截了当的话,不但禁止把神绘成或塑成动物,也禁止把他绘成或塑成我们所认识最崇高的造物——人。他也禁止用图画或塑像代表耶稣基督这个人——虽然耶稣自己仍然是人;原因是:所有图画和塑像必然是“相似”我们所构想的理想人物,因此就在诫命禁止之列。历史上,基督徒对第二诫命是否禁止用耶稣的图画作教导(如在主日学班中),意见分歧,问题也不容易有定论;但毋庸置疑的是,这诫命禁止我们公开或私底下敬拜基督的图画和塑像,正如不能敬拜父神的图画和塑像一样。 这样一来,这禁令有什么意思呢?从这禁令语气之重,后面又附加可怕的警告(宣告神是忌邪的神和对违诫者的严惩),我们会以为这必定是十分重要的事。真的吗?答案是:是!圣经的教训显示,这诫命直接包含着神的荣耀和人的福分。有两方面可解释为什么圣经这么强调这诫命。这两方面与塑像对人真的或假的帮助无关,乃关于塑像的真理。 一、塑像羞辱神,因它掩盖了他的荣耀。天上之物(太阳、月亮、星辰),地上之物(人、动物、雀鸟、昆虫),和海中之物(鱼、哺乳动物、贝壳类)等物的塑像,都不是他们的创造者的形像。加尔文(Calvin)说:“神真正的形像,全世界都找不到;因此……什么时候他被可见的形体代表,他的荣耀就受玷污,他的真理就被虚谎腐蚀……因此,设计神的塑像本身已不敬虔,因这败坏的行为已污辱了他的尊荣,他的塑像就不是他了。”这里的重点,并不只是指用躯体和四肢去代表神,事实上他什么都没有。如果这是反对塑像的惟一理由,用塑像代表基督就无可厚非了。但这重点还有更深的意义。反对图画和塑像的重心,是因为这些事物不可避免地遮掩了它们所代表的,神的属性和位格的大部分(即非全部)真理。 举例说,亚伦造了金牛犊(即牛的塑像),作为那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大能的神耶和华可见的象征。无疑,人以为这塑像可以荣耀神,因它适当地代表了神的大能。但不难看出,这象征却侮辱了神:因为人看着代表他的牛犊塑像,就能知道他的道德个性、公义、恩慈、忍耐吗?因此,亚伦的塑像掩蔽了耶和华的荣耀。同样,十字架的悲苦性也遮盖了基督的荣耀,因它把基督的神性的事实,在十架上的胜利,和他现时的国度都隐藏起来。十架只彰显他人性的软弱,却掩蔽他神性的刚强,它缕刻痛苦的实在,却挪开他的喜乐和满足。以上两例,那象征物没有价值,最大的原因是它不能代表应代表的。因此,一切肉眼可见的神的代表物,也是这样。 无论如何,从文化的观点看宗教艺术,我们不应妄想神的画像能彰显他的荣耀,促使我们敬拜他;因为这些图画永远不能显出他的荣耀。正因如此,神在第二条诫命中附加说,他是“忌邪”的神,必报应违命的人:圣经中说神是“忌邪”的,乃指他维护他自己的荣耀的热忱;每当人用塑像去敬拜神,神的荣耀就遭殃了。《以赛亚书》40:18在生动地宣告神不可测度的伟大之后,就问我们:“你们究竟将谁比神,用什么形像与神比较呢?”这问题并不要求一个答案,只要求肃然的静默。它的目的是提醒我们,如以为照着被造物而造成的塑像能理想地代表造物者,那是又荒谬又不敬的。 这也不是神禁止我们用塑像敬拜他的惟一理由。 二、塑像误人入迷途,传达对神错误的思想。因它们不能充分代表神,就歪曲了我们对神的观念,在我们心中栽植各种关于神的位格和旨意的错误思想。亚伦把神造成一只牛犊,使以色列人以为神可以用疯狂、下流的方式敬拜他。因此亚伦所举行的“向耶和华守节”(出32:5),竟沦为可耻的狂欢。此外,历史事实告诉我们,用小十字架帮助祷告,也鼓励人把默想基督肉身的受苦视同敬拜;小十字架使人对肉身痛苦的属灵价值有不健全的看法,也使人不清楚认识复活的救主。 从以上例子,可见塑像在人心中歪曲了神的真理。从心理上言,假若你要向神祷告,却习惯了集中注意神的塑像或图画,就必然以这塑像所代表的去思想神,去向他祷告。这样,你就向这塑像“屈膝”、“敬拜”;这些塑像怎样不能传达神的真理,你也就怎样不能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神。神为什么禁止你我用塑像和图画去敬拜他?其理在此。 认识到神的塑像和图画会影响我们对神的观念之后,就可看见第二条诫命进一步可应用于另一范畴。这诫命禁止铸造神的塑像,也禁止在心中幻想出神的形像。在脑子里去幻想神,和用手艺去塑造神,一样会触犯第二诫命。我们常常会听见类似这样的话:“我喜欢想到神是伟大的建筑师(或数学家、或艺术家)。”“我不认为神是法官,我喜欢想到神只是一位父亲。”经验告诉我们,这些话后面,往往就否定了圣经中某些关于神的真理。我要极力地强调,以为可以自由随自己的喜欢去思想神的人,正触犯了第二诫命。充其量,人只能以人的形像——或许以理想的人,或超人——去思想神(但神不是任何一种人。我们是按照他的形像造的,但绝不可以为他有我们的形像。对神有这样的想法,是对他无知,不认识他。所有根据哲学推理而不根据圣经的启示的臆测性神学,都错在这里。保罗告诉我们这种神学的结局:“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林前1:21)在神学的范畴中追随人心的幻想,可说是继续对神无知的方法,成为偶像崇拜者——这种偶像,却是心理上、虚假的神的形像,藉臆测和幻想制造出来的。 在这亮光中,第二条诫命的正面目的就显而易见了。反面来说,它警告人不可从事导致羞辱神和歪曲他真理的崇拜方法和宗教作为。正面来说,它要我们认识:耶和华创造者是超越的、神秘的、不可思议的,不是任河幻想和哲学臆测所能捉摸的;因此要我们谦卑下来,聆听、学习他的话,让他教导我们他究竟像什么,以及我们应当怎样思想他。他说:“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赛55:8-9)保罗异口同声说:“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罗11:33-34) 神不像人;他的智慧、目的、价值尺度、处事方法皆与我们的大相径庭,以致我们根本不能用直觉去猜想,或用理想的人性观去比拟推论。除非他向我们说话,告诉我们关于他的事,否则我们无法认识他。事实上,他已说话。他已向先知和使徒们说话,也藉他们说话。他也藉着他自己的儿子的言行说了。藉着这些记载在圣经里面的启示,我们对神可形成一个正确的概念:非此不行。显然,第二条诫命的正面力量,是逼使我们从他自己的圣言里,而不从任何其他来源去获得关于神的思想。 从这条诫命本身的形式,也看出它正面的重点。神禁止人雕刻敬拜塑像之后,就宣称他是“忌邪”的,会惩罚所有漠视他全部诫命而“恨”他的人,而不止惩罚偶像崇拜者。从上下文看,自然而且是意料中的,应该是神对使用偶像的人特别的警告;但为什么神这警告却广义化了呢?这必定是为了使我们知道,那些雕刻偶像用来敬拜的人,已无可避免地失去真正的神学,而且会不断漠视神启示的旨意。惦念偶像的人,并未学会爱慕、留心神的话。把人造的、物质的或心理的偶像当作能够引人到神面前的人,恐怕不会以应有的严肃的态度,去面对神的启示的任何部分。 在《申命记》第4章,摩西自己也根据这几方面重申禁止用偶像崇拜,反对用雕刻偶像去听从神的话和诫命,因两者水火不相容。他提醒选民说,虽然他们在西乃山看见神出现的征兆,却看不见他的出现,只听见他的话;摩西又教训他们要继续在山脚生活,只有神自己的话在他们身边回响着,领导他们,却没有所谓神的塑像在他们眼前迷惑他们。 重点很明显,神没有用可见的象征物代表他自己,只向他们说话;因此他们现在不应寻找神可见的象征,只要顺从他的话。如果有人说,摩西是怕以色列人从四周拜偶像的国家借来塑像的模式,答案是:说得一点不错。这正是这诫命的意义:所有人造的神的塑像,铸造也好,想象也好,都是这邪恶、不义的世界的产物,因此必然与神自己的圣言相违背。为神造塑像,就是从人的本身寻找关于神的思想,而不是在神身上;这正是雕刻偶像的错处。 以上一直讨论的思路所引起的问题是:我们守第二条诫命守到哪里呢?教会中或许没有牛犊的塑像,家中也可能没有小的十字架(虽然在墙壁上有耶稣的画像;这应使我们再加三思);但能肯定说我们要敬拜的神真是圣经中的神、三位一体的耶和华吗?我们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独一真神吗?抑或实际上我们心目中的神是一些其他的神而不是基督教的神,正如回教徒或犹太人,或耶和华见证人所信的不是基督教的神而是其他? 你会说:我怎能知道呢?试验的方法是:圣经中的神已藉着他的儿子向人说话。认识他荣耀的亮光,已在耶稣基督的脸上赐给我们。我是否习惯了仰望主耶稣基督的位格和工作,从中看见关于神的属性的恩典最后的真理?我能够看见神的一切目的集中在主身上吗? 如果我能看见这点,全心全意地来到加略山,把握加略山的答案,我就可以知道,我真的在敬拜真神,他是我的神,而我现在已根据主自己的定义在享受永远的生命:“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 问题讨论: 1.第二条诫命十分重要,基于哪两个原因? 2.作者在第一大段对基督教艺术所发的宏论,有什么涵义?譬如说,他的观点将如何影响艺术家选择素材? 3.为什么心理上对神的印象和物质上神的塑像,对认识神而言同样有害? 4.作者所说注意塑像和顺服神的话,两者有什么关系?犹太人在西乃山的经历,如何支持这个论点? 5.作者提供什么试验去决定你所信的神是不是基督徒的神?你对神的想法经得起这试验吗? (选自《认识神》,本文收录在《巴刻文集》里,如果需要纸质版,微信联系:271087029)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