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曼麦尔维尔在他的小说《雷德伯恩》中讲了一个年轻人第一次出海的故事。雷德伯恩离家前往英格兰时,父亲给了他一张陈旧过时的利物浦地图。经过艰苦的航行之后,雷德伯恩终于抵达了利物浦。他深信父亲给的地图一定会为他指路,帮助他浏览这座城市,但是这张地图使他大失所望。自从地图绘製以来这座城市发生了太多的变化,过去的地标消失了,街道名字更改了,人们原来的房屋也不复存在。 有人把雷德伯恩的故事看成是麦尔维尔对古老圣经的个人抗议,因为他认为圣经不能够充分地指导他度过人生。这种由挫败而产生的反对思想,当今正由很多人表达出来。 文化限制与圣经 在基督教世界,一个紧迫而又激烈的问题是,圣经在什么意义上,并在哪种程度上受到了文化的影响。圣经只是为第一世纪的基督徒写的,还是为所有时代的人写的?我们可能会很快地选择后一个答案,但是我们能毫无保留地这样说吗?圣经有没有任何部分是受文化背景的约束,因而它的应用也仅限于它自己的文化背景呢? 除非圣经是由一支天上的笔以独特的天堂语言刻写出来,作为传达神启示的独一无二途径,然后绑在降落伞上,从天上掉下来,或者说圣经是直接由神口授,不涉及到任何地方风俗、风格或看问题的角度,除非我们这样主张,否则我们就必将面对文化的差距了。也就是说,圣经反映了它当时的文化。那么问题是,圣经何以在今天对我们有权威呢?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一场教会争论生动地说明了文化问题。一九六七年,美国联合长老会教会採纳了一个新的公认信条。关于圣经,这个信条说了下面的话: 圣经是在圣灵的指导下赐下的,然而它仍然是人的词句,受其写成的时代和地域的语言、思想形式和文学风尚的限制。它反映了当时流行的生活、历史和宇宙观。因此,教会有义务从理解文学和历史的角度来对待圣经。正如神过去在多种多样的文化情况中说出祂的话语一样,教会确信,祂将继续通过圣经,在一个变化着的世界以每一种人类文化的形式说话。 一九六七年公认信条中的这些话在六十年代引起了很多对话、辩论和争论。辩论的中心主要不在于这个信条说了什么,而是在于它留下什么没有说。遗憾的是,这份信条没有清楚详细地说明每一句话是什么意思。这就给得出言外之意和推论留下了很大的馀地。从词句明白表达的意思来看,无论是正统的华腓德(B. B.Warfield)还是存在主义者鲁道夫·布特曼(Rudolf Bultmann),都能同意这样的陈述。如何看待圣经的权威,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理解信条中“限制”这个词。争论期间,许多保守人士表达了极大的忧虑,因为他们不愿意认为圣经在任何意义上是受古代文化“限制”。许多自由派人士主张,圣经不但受文化“限制”,而且还受文化“约束”。 除了圣经受文化“限制”这个问题,还有圣经“反映”古代“生活、历史和宇宙观”的意义和程度问题。“反映”是否意味着,圣经教导过时的、不正确的生活、历史和宇宙观,说它们是真实的呢?这种文化角度是不是圣经信息实质的一部分呢?还是“反映”意味着,我们读圣经的时候可以体会这些言外之意,注意如现象语言的事,并且看到文化背景中有一种超越文化的信息?如何回答这些问题,能很大地显示出我们对圣经总的看法如何。还有,圣经的性质将会影响我们对它的解释。这里的终极问题是:圣经的权威和贴切性在什么程度上受圣经经文中改变的人类架构和观点的限制? 我们已经看到,为了准确地解释一段经文,并且明白所说的是什么,意思是什么,一个学习圣经的人必须考虑到语言(希腊文、希伯来文、亚兰文)、风格、句法、历史和地理、环境、作者、写作目的、写作对象和文学体裁等问题。这种分析对于解释任何文学和着作都是必要的——甚至对当代文学也是如此。 总之,我越是瞭解第一世纪巴勒斯坦文化,就越能更准确地理解圣经所说的。但圣经是很久以前写成的,是在一种跟我们现在很不相同的文化背景下写成的,在第一世纪和二十世纪之间的时间鸿沟上架设桥樑并不总是很容易。 文化限制与读者 不但圣经受它文化背景的限制,我也受我自己文化背景的限制,这就使这个问题变得更严重更尖锐了。我经常很难听懂和明白圣经所说的,因为我把许多圣经以外的想法和假设带进了圣经。这恐怕是我们所面对的“文化限制”中最大的难题。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完全不做我们时代的产儿。我肯定我在持守和教导一些跟基督教思想毫无关係,而只是从我自己的背景中进入我头脑的观点。假如我知道我的哪些思想与圣经不符,我就会努力改变它们。但是理清我自己的观点并不总是很容易。我们所有人都很容易反复犯同样的错误。我们的盲点之所以成为盲点,就是因为我们对它们视而不见,熟视无睹。 在一次自己动手组装立体声音响全套元件的经历中,我终于明白了主观盲点的问题。我购买了一套这样的元件,请一位电子工程专家朋友帮我组装。我读着说明,他小心仔细地用金属丝把部件连在一起,一共有两百多个步骤。组装完毕,我们把它插上电,坐下来准备欣赏音乐。我们听到的简直不像是这个世界的声音。事实上,听起来更像是金星上的音乐,而不是这个地球上製作出来的!那种怪诞刺耳的音调清楚表明,我们出了错。 我们煞费苦心,小心仔细,一步一步地查找原因,反复看电路图和说明书上的核对清单。这样做了八次,都没有发现错误。一筹莫展之下,我们决定调换角色。这次我的朋友读说明,由我这个十足的新手来再次检查电路接点。在大约第一百三十四步的地方,我发现了错误。一根金属丝接错了接线柱。怎么回事?我的专家朋友第一次接的时候就犯了错误。他接连八次犯同样的错误。可能他错误的角度使他一次又一次对这个错误视而不见。 这也是我们对圣经经常犯的错误。正因为如此,我们必须降低我们批评圣经的热情,反过来允许圣经批评我们。我们需要认识到,我们看待神话语的视角很可能是对真理的歪曲。 我深信,在正确解经方面,比起古代文化所带来的限制这个问题来,二十世纪世俗思想意识形态的影响是一个更难克服的障碍。这也是改教家们力图以心灵空白(tabularasa)这个理想对待解经的基本原因之一。他们认为,解释圣经的人应该尽可能以语法历史的方法客观地研读圣经。虽然主观影响总是具有确定无疑而又随时存在的歪曲危险,但学习圣经的人应该利用每一种可能的防范措施来追求这个理想,单单聆听圣经的信息,不加入自己的偏见。 近年来,新的解经方法相继出炉,为获得人们的接纳而展开竞争。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是“存在主义方法”。存在主义方法使用一种新的释经手段,明显偏离了正统标准的解经方法。例如,布特曼主张,心灵空白法(tabularasa)无法实现,而且坚持说它也是不可取的。他认为,由于圣经写成于科学时代以前的古代,并且实质上是早期基督教团体的生活状况影响的结果,圣经就必须加以现代化,这样才能对我们适切。布特曼呼吁应该有一种必不可少的“事先认识”,然后才能来看圣经本身。现代人要想从圣经中得到自己问题的任何有效答案,就必须首先以正确的问题来求助于圣经。然而,这样的认识是不能从圣经中点点滴滴得到的,而必须在读圣经之前就形成。 在这里,二十世纪的思想定势在明晃晃地限制和约束着第一世纪的经文。(布特曼是在马丁·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或现象哲学的大框架里面找到他自己的事先认识的。)其结果是这样一种方法:以不可抗拒之势向主观移动,把圣经从它的历史中拿开。在这种方法中,第一世纪的信息被二十世纪的思想和心理淹没和吸收。 即使解经者能够一致同意一种诠释方法,甚至能够在诠释本身上取得一致意见,我们仍然有经文所要求的应用、适切和约束力的问题。如果我们同意圣经是神所默示的,而不只是科学时代以前的作者们的产物,我们就仍然面临应用问题。圣经命令第一世纪的基督徒怎样怎样做,这适用于我们吗?今天,圣经在何种意义上约束我们的良心呢? 原则与习俗 当今,在很多社会圈子中,人们探讨着原则与习俗这个问题。除非我们断定所有的圣经都是原则,因而对所有时代的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或者断定全部的圣经都是地方习俗,超过它直接的历史背景以外就没有任何适切性,否则我们都不得不确立写范畴和指导方针来加以区别。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让我们来看看,当我们认为圣经中的一切都是原则,没有任何东西仅仅是对方习俗时,这会怎么样?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要想顺服圣经,就必须在传福音方面有一些根本性的改变。耶稣说:“不要带钱囊,不要带口袋,不要带鞋,在路上也不要问人的安。”(路十4)如果把这节经文当作一个超文化的原则,那么从现在起,葛培理就该光着脚传福音!显然,这节经文的要旨不是立下一个永久的赤脚传福音规定。 然而,其他申请却不那么明显。例如,在彼此洗脚这个做法上,基督徒们一直意见不一。这是给所有时代教会的永久命令,还是一种地方习俗,只表明了谦卑服事人的原则?在穿鞋的文化里,是否原则依旧,而习俗消失?还是不管人脚上穿什么,这个习俗仍然与原则并存? 为了看到这个两难推论的複杂性,我们来查看一下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中那段有名的关于蒙头的经文。英文的修订标准版把它翻译成要求女人在做先知讲道时用一块纱巾把头蒙起来。把这个命令应用在我们的文化中,我们就面对四种不同的选择。 (1)完全是习俗。整段经文反映了一种跟今天毫无关係的文化习俗。纱巾是当地妇女惯常的头饰;不蒙头是当地妓女卖淫的标志。女人服从男人的标志是一种犹太习俗,鉴于新约圣经的总体教导,这种习俗已经过时。既然我们生活在一种不同的文化下,女人不再有必要用纱巾蒙头,也不再有必要用任何东西蒙头,女人也不再有必要服从男人。 (2)完全是原则。在这种选择中,经文中的每一件事都被看成是超越文化的原则。在应用上这将意味着: (a)在祷告期间,妇女必须服从男人; (b)妇女任何时候都必须藉着蒙头这种服从的标志; (c)妇女必须用一块纱巾蒙头,作为唯一合适的标准。 (3)部分原则部分习俗(选择A)。这种方法把经文的一部分看作是原则,因而对万代的人都具有约束力,把另一部分经文看作是习俗而不再有约束力。女性服从的原则是超越文化的,但表达这种服从的方式(以纱巾蒙头)是习俗性的和可以改变的。 (4)部分是原则(选择B)。在这最后一个选择中,女性服从的原则及其象徵性的蒙头行为是永久性的,要一直做下去的。蒙头所用的东西可以因文化而异。纱巾可以由厚布头巾或是帽子代替。 在所有这些选择中,哪一个最令神喜悦呢?对这个问题,我肯定不知道最终答案。像这样的问题通常都是格外複杂的,得不出简单化的解答。然而,有一点是清楚的:我们需要某些实际的指导原则来帮助我们解决这样的难题。这些问题往往属于那种需要积极主动解决的,而不能放在神学上的次要地位,留待后人去琢磨。以下的实际指导原则应该会对我们有帮助。 实际指导原则 1、仔细查考圣经中看似习俗的领域。通过仔细查考圣经本身,我们就能够看到,圣经对习俗有一定的宽容度。比如,神在旧约文化中所赐的原则在新约文化中都有重申。通过看到旧约律法和原则在新约中的重申,我们就能看到,有某些共同的原则核心超越了习俗、文化和社会常规。同时我们看到,有些旧约原则(例如摩西五经中的饮食律法)在新约中废除了。这不是说旧约的饮食律法仅只是犹太习俗方面的事,而是说我们看到救赎历史不同的阶段,在新约中基督废除了旧的律法。必须谨慎的是,无论是把所有旧约原则全盘搬到新约,还是一个也不搬过来,都没有圣经本身的依据。 什么样的文化习俗是可以改变的呢?语言是文化易变性的一个明显因素。旧约律法可以从希伯来文翻译成希腊文。这件事至少给了我们语言交流的可变性的一个线索。也就是说,语言是文化中一种可以改变的方面;这不是说圣经内容可以在语言学上被歪曲,而是说福音既可以用希腊语传讲,也可以用英语(或是其他语言)传讲。 其次,我们看到,旧约时代的衣着式样不是为神子民永远固定下来的。衣着正派端庄的原则仍然有效,但地方服装款式可以改变。旧约圣经并没有规定所有时代信徒都必须穿某种特定的敬虔制服。其他正常的文化差异,比如货币制很明显是会改变的。基督徒没有义务使用古罗马银币,而不使用美元,或是自己所处国家当代流通的货币。 对文化表现模式的这种分析,在衣服和货币方面可能是简单易行的,但在文化惯例和制度方面就更为困难。例如,有关婚姻的权威结构经常引起争论,奴隶制也经常引起有关顺服政府的现代争论。在保罗要求妇女顺服丈夫的上下文中,他也要求奴僕服从主人。有人论辩说,既然废奴的种子在新约圣经中已经种下,同样,废除妇女服从的种子也在新约中种下了。根据这种推理,二者体现的都是社会等级结构,是受文化限制的。 这里,我们必须小心区分现存的制度机构以及神所设立的制度机构,前者圣经仅仅是承认它们的存在,后者则是圣经明确设立、制定和讚成的。顺服已经存在的权威架构(比如罗马政府),并不一定意味着这些架构是神同意和支持的,而只是一种要我们谦卑和服从政府的号召。神可能以祂终极的隐秘护理之工定规将有一个凯撒奥古斯都出现,但祂却没有认同让凯撒作为基督徒美德的典范。然而,婚姻的结构和权威模式在旧约和新约中都是神积极设立和支持的。把圣经规定的家庭结构与奴隶制问题放在同等的地位,就是模煳二者之间的许多不同点。因此,圣经既设立了反映和体现神创造宇宙的美好设计,同时也为基督徒在具有压迫性或是邪恶的环境下有合宜行为提供了依据。 2、要考虑到一世纪基督徒生活的一些独特性。调查研究第一世纪的文化状况、以便更加透彻地理解圣经内容,这是一回事,把新约圣经解释得好像它就是第一世纪文化的一种回声,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后一种做法等于没有留意教会在面对第一世纪的世界时所经历的严重冲突。当时,基督徒们并不是因为想要与世界相一致才被扔去喂狮子的。 当我们把一些本来不该有的对文化的考虑读进经文的时候,就出现一些非常不容易觉察的相对化改变了。例如,关于哥林多的蒙头问题,这卷书信众多的解经家指出,在哥林多当地妓女的标志就是不蒙头。所以,他们接着论述说,保罗之所以要妇女们蒙头,为的是使基督徒妇女们不至于有妓女的外在装束那种伤风败俗的样子。 这种推测错在哪里呢?这里的基本问题是,我们对第一世纪的哥林多重组的知识,导致我们为保罗提供了一个与他本人所给出的基本原理毫不相干的原理。一句话,我们不但是在把言语放在这位使徒嘴中,硬要他说出他没有说的话,而且也是在忽视他已经说出的话。假如保罗只是告诉哥林多妇女蒙头,而没有给出这个吩咐的理论基础,那么我们就会强烈地想用我们的文化知识为它提供一个理论基础。然而,在这件事上,保罗提供了一个基于创造的原理而没有诉求于哥林多妓女的习俗。我们必须谨慎,不要让我们对文化知识的热忱溷淆视听,使圣经中实际说的话反倒晦暗朦胧。让保罗明白陈述了的原因服从于我们主观臆测的原因,这是诽谤这位使徒,同时又把解经变成了私意解经,这就成了不是把圣经的意思阐发出来,而是把自己的意思加到圣经中去了。 3、创造的律例是超文化原则的标示。如果有任何圣经原则是超越地方习俗界限的,那么,它们就是从神的创造得出的对人的呼吁。创造律例反映出立约的神把人作为人来跟他们订立的盟约条款。创造的法度不是把人作为希伯来人或是基督徒或是哥林多人而赐下的,而是根植于人对神的基本责任。把创造的原则放在一边,仅仅当作地方风俗而拒绝考虑,是把圣经内容相对化,并否认其历史真实性和重要性的最坏形式。然而,恰恰就在这一点上,许多学者把圣经原则相对化了。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存在主义方法的最明显操作。 为了说明创造律例的重要性,我们可以查看耶稣是怎样对待离婚的。当法利赛人试验耶稣,问祂无论什么原因离婚都合法与否时,耶稣以婚姻的创造律例作答:“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唸过吗?……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十九4-6) 重新构想这段叙述的生活情景,我们就很容易看到,法利赛人试验耶稣,为的是要看耶稣对一个使两个犹太教法师门派(煞买学派和希列学派)产生严重分歧的问题是怎么看的。耶稣没有完全站在任何一边,而是把这个问题带回到了创造,以便让人清楚地看到婚姻应该遵照的标准。的确,耶稣承认了摩西对创造律法的修改,但是祂拒绝屈从于公众压力,或是祂同时代人的文化观点,去削弱婚姻的标准和规范。从这里应该得出的推论是:除非后来的圣经启示有明显的修改,否则创造的律例就是标准。 4、在不确定的地方运用谦卑的原则。要是经过仔细考虑仍然不能确定一个圣经命令的性质,搞不懂它到底是原则还是习俗,我们又该怎么办呢?如果必须把它当作二者之一来对待,但却又没有确定性的方法作出决定,我们能做什么呢?这里,谦卑的圣经原则可以很有帮助。问题很简单。把一个可能的习俗当作原则,在我们对神顺服的心志和意图上,过于谨小慎微,注重细节;还是把一个可能的原则当作习俗,在我们对神顺服的意图上肆无忌惮,无所顾忌,把神超然的要求降格到一种仅仅是人的传统习俗,这二者哪个更好呢?我希望答案是明显的。 如果把谦卑的原则同前面所提到的其他指导方针孤立开来,人就很容易把它误解为律法主义的一种依据。在神让基督徒自由决定的地方,我们没有权利为他们的良心立法。在圣经沉默不言的地方,这个原则就不能以一种绝对的方式加以应用。在我们尽了一切解经的努力,却仍然不能确定一个圣经指令的性质(是习俗还是原则)时,就应该运用谦卑的原则。 省去这样的解经努力,凡事一概以谨小慎微的方式来对待,这将会模煳习俗和原则之间的区别。谦卑原则是万不得已才使用的最后一招,如果把它作为第一手段来使用,那将会毁灭性的。 文化影响问题是一个真实的问题。时间、地点和语言的障碍经常使交流变得困难。虽然如此,文化的障碍仍然不至于严重到把我们拉向怀疑主义或是对理解神的话语感到绝望的地步。令人感到安慰的是,圣经这本书的确显示了一种特别的能力,就是它向所有时代所有地方和拥有不同风俗习惯的所有人说话,能够满足他们最深层的需要,并且有效地传达福音。文化的障碍并不能使神的话语落空,失去能力。 结束语 现代历史学家把二十世纪称为后基督教时代。教会在我们文化中的影响极大地降低了,这意味着基督徒的影响是微弱的。我相信,教会更新的一个关键是成年人的教育。我梦想有一大批知识充足、言语有力的基督徒出现,对我们的国家产生新的影响。除非我们懂得和运用聪明研经的工具,否则这梦想是无法实现的。希望本书能够成为鼓励这种尝试的工具之一。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