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圣经 启示录 第十三章


经文 :
1. 我又看见一个兽从海中上来,有十角七头,在十角上戴着十个冠冕,七头上有亵渎的名号。
2. 我所看见的兽,形状像豹,脚像熊的脚,口像狮子的口。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权柄,都给了它。
3. 我看见兽的七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那死伤却医好了。全地的人,都希奇跟从那兽。
4. 又拜那龙,因为它将自己的权柄给了兽。也拜兽说,谁能比这兽,谁能与它交战呢?
5. 又赐给它说夸大亵渎话的口。又有权柄赐给它,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个月。
6. 兽就开口向神说亵渎的话,亵渎神的名,并他的帐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
7. 又任凭它与圣徒争战,并且得胜。也把权柄赐给它,制伏各族各民各方各国。
8. 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它。
9. 凡有耳的,就应当听。
10. 掳掠人的必被掳掠。用刀杀人的,必被刀杀。圣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
11. 我又看见另有一个兽从地中上来。有两角如同羊羔,说话好像龙。
12. 它在头一个兽面前,施行头一个兽所有的权柄。并且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死伤医好的头一个兽。
13. 又行大奇事,甚至在人面前,叫火从天降在地上。
14. 它因赐给它权柄在兽面前能行奇事,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说,要给那受刀伤还活着的兽作个像。
15. 又有权柄赐给它叫兽像有生气。并且能说话,又叫所有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
16. 它又叫众人,无论大小贫富,自主的,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额上,受一个印记。
17. 除了那受印记,有了兽名,或有兽名数目的,都不得作买卖。
18. 在这里有智慧。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它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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