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圣经《伯克富文集》后期神学中三位一体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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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拉丁神学中的三位一体教义
 
1、罗瑟林(Roscelinus)论三位一体
 
后期神学对三位一体的教义,并未作具体资料上的加入,只不过在形式上有所分歧,并在真理上予以重述而已。罗瑟林引用唯名派的理论,说普遍的概念仅仅是从属于三位一体的观念,如此而想要避免将数目的合一与一位神里面位格的区分的困难。他认为神性中的三位格好像本质上不同的个人,也可以说在属性上是一个,而且只是在名义上;他们的合一仅仅是意志与能力的合一。安瑟伦正确地指出,此立场不可避免的导致了三神论,并强调普遍的观念可以提供真理与现实的事实。
 
2、吉尔伯特论三位一体
 
假如罗瑟林是以唯名论来解说三位一体的教义,那么吉尔伯特(Gilbert of Poitiers)就是以亚里斯多德式的温和现实主义来解说三位一体的教义,而此温和性的现实主义主张,普遍的观念是存在于特殊观念之中。吉氏在属神的本质与神之间加以区分,而且又将此种关系与人和具体的人类之关系作一对比。属神的本质并非是神,只不过是神的形式,或者说是使他成为神。这个本质或形式,一般就是指着三位格,在哪方面说他们是一个?这种区分的结果,使他被攻击为四神主义者(Tetratheism,此说教导神性中有三位格,另外又有一属神的本质,而此属神的本质,是神性中三位格的来源,这样这教义就被解说为相信四个神)。
 
3、亚比拉论三位一体
 
亚比拉论三位一体教义的方法,被人攻击为撒伯流派。他似乎是把神性中的三个位格当作神的三个属性,那就是能力、智慧与善良,其中以能力代表圣父的名字,以智慧代表圣子的名字,以善良代表圣灵的名字。虽然他也用暗示神性中真正位格上的区分的表词,但是他也用一比方,使人明显察觉他是走向形态主义。
在阿奎纳的思想中,我们发现有关三位一体教义的代表说法,并且是当时教会界最盛行的观点。 
 
二、宗教改革时期的三位一体教义
 
1、加尔文论三位一体
 
加尔文在其《基督教要义》(卷一,13章)一书中,曾广泛地讨论过三位一体的教义,并且维护早期教会所制订的教义。从总体上来看,他不愿意在圣经论此题的简单陈述之外再多说些什么,因此当他头一次在日内瓦的时候,就避免用到“位格”(person)与“三合一”(Trinity)的名词,然而在其《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一书中,却又卫护这些名词的使用,并批评那些反对这些名词的人。迦罗理(Caroli)就曾拿亚利乌的攻击来反对加尔文。加尔文主张神性中各位格间的平等,甚至主张圣子的自存,藉以暗示那并非是圣子本质上的生出,乃是他个人生存的生出。他说:“圣子与圣灵的本质是非生的。”并:“圣子以神的身份来说,是自存的;但以子的身份来说,则是属于父、从父而来的。这样,他的本质是没有来源的,而说到位格的来源,则是属于神自己的。”(要义,卷一,十三章25节)
有时有人说加尔文反对圣子的永远生出(eternal generation of the son)。这种说法是根据以下的一段记载:“既然明显见出三位格从永远就在神里面存在着,而又认为继续不断生出的作为是愚昧的,那么再一直辩论父神是否是生出的,有什么益处呢?”(要义,卷一,十三章29节)但这一段的记载,不能被认为是反对圣子的永远生出,因为加氏在别处已说明了这一点。这似乎是加氏对奈西亚会议有关圣子永远生出的推测不满意。华飞德评论说:“似乎加尔文发现这观念,若不是无意义,就是困难的。”(加尔文与加尔文主义,247页以下)为教会所制定的三位一体教义,在所有的改革宗信经中均有论列。
 
2、索西奴派与阿民念派论三位一体
 
在十六世纪,索西奴派声称三位格拥有同一本质的教义,是不合理的,他们并根据亚利乌派所引证的(参上引书89页)予以反驳,但是他们却在反对圣子先在之事上,比亚利乌派更厉害;并主张基督虽然具有特别的圣灵充满,并有关于神的知识,且他的升天就领受治理万物的权柄,但按他的本性,他也只不过是个人。他们解说圣灵为一“从神浇灌给人的一种德行或能力”,所以在他们的神观中,他们是今日独一神论(Unitarians)与新神学派的前驱。
在某些方面,从属主义又再一次地出现。有些阿民念派人士(伊比斯克比Episcopius、克西拉斯Curcellaeus、林宝Limborch)虽然相信三位格都享有神性,但是在次序、尊贵、权柄上却只归之于父。在他们对阶级平等的估计上,差不多就导致了三神主义。
 
三、改教后期的三位一体教义
 
1、克拉克论三位一体
 
在英国有克拉克(Samuel Clarke),他是对皇室女皇安(Anne)传道的人,于一七一二年出版了一本论三位一体的书,书中之见解非常接近亚利乌派的从属主义。他说圣父为至高并独一的神,为众生能力与权威的唯一来源;而从永远就与他同行,称为子的第二位神,则是从圣父得到他的本性与一切的属性,并非仅由于本性上的需要,乃由于圣父有选择性的意志行动。关于圣子是否由圣父的本质而生出,或是从无中造出来;另外圣子是否从永远就存在,或是仅在诸世界前就存在,克拉克则拒绝予以置评。在这两个位格之外还有第三个位格,这第三位的本质是由圣父、圣子而来,而他在本性与圣父的旨意上则是从属于子的。
 
2、新英格兰神学家论三位一体
 
有些新英格兰神学家,批评永远生出的教义。有一位叫艾蒙斯(Emmons)的神学家,称永远生出为永远的无意义(eternal nonsense),而司徒多(Moses Stuart)则说永远生出的说法是语言上的矛盾,并且他们大多数著名的神学家,在过去四十年都反对圣子永远生出的道理。司徒多本人不喜欢这名称,因为他认为这是与圣父、圣子在适度平等上相冲突的,以下的话似乎表达了他的见解:“父、子、与圣灵,乃是用以指示神性中区分的语词,如在救赎计划中对我们所显示的,并非是要标明神性中永远的关系,如在他们神性本身内的永远关系”。
 
3、现今论三位一体的见解
 
在瑞典神学家瑞典堡(Emanuel Swedenborg)的言论中,发现了撒伯流有关三位一体的解释。他否认三位本质上的合一,并声称我们所说的父、子、与圣灵,只不过是永远神而人的区分而已,这位神而人,在圣子上取得了人的肉体,并藉着圣灵有所活动。施来尔马赫说,神在他本身内,是为万物不可知合一的基础,那就是父;神为人所知,在基督耶稣里,这就是子;神如同复活基督的生命在教会中,那就是圣灵。黑格尔、多尔纳以及其他人,则采取了与施氏相同的见解。黎秋以及今日许多的新神学派,则采取了撒摩撒他保罗的见解。
 
(选自《基督教教义史》,本文收录在《伯克富文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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