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能从歌罗西书第3章字里行间来揣摩保罗这番教导的精意,我们就会发现,保罗也提出了治死罪的具体步骤,从他的教训中,我们可以归纳出五大「原则」: (1)认识罪的真相(西3:5,8,11) 心理学家有时会将他们所称的「制约」(Suppression)和「抑压」(Repression)分别开来。制约所指的是拒绝一切作某件事情的机会,而抑压则是指否认我们心中有想作某件事的欲望。前者,我们都知道,乃是一种正常健康的举动,(的确,对基督徒来说,这乃是一项必须的操练。)但后者则会招致各种各样的心理不平衡。对于一个信徒来说,这种失衡现象会从他的心理层面潜入他的灵性面,继而带来可怕的后果。无可否认,在我们本性中有种微妙的倾向,叫我们总是想在人前表现得比真正的自己要好看一点,但要是靠自我抑压的方法来介绍自己,是足以致命的。又无疑,撒旦也会尽量利用我们内在的罪大作文章--我们已经领教过它的控诉:「你身为一个基督徒,怎么在你思想里会有这些念头出现呢?你还算是基督徒吗?」在那一刻,我们是多么容易顿时感到失落,忘记了原来救恩是借着恩典而不是凭行为换来的、称义是借着信心而不是凭自己的义得到的,以及是基督而不是我们自己能救我们的。也许在别的时候,让人听起来觉得你胆子太大了,但在此时此刻我们一定要大胆地说:「纵使我有这些思想和欲望,但我从来没有比此时此刻的我更配得到称义,然而我仍然要靠基督,并且依靠他的恩典,我将会治死这些罪的。」但只有当我们肯正面面对这些罪,照着罪真正的面目来认清它,我们才能认识到十字架乃是罪应有的结局。 (2)把罪带到上帝的面前受光照 往往我们本性最不想做的事,就是属灵定律要求我们第一要做到的事。「因着这些事,上帝的忿怒必要临到」乃保罗对我们说的话!我若想看清楚自己的罪,好使我有心决定除掉这罪,我必须先把罪带到能让我看清楚的地方,这地方就是上帝对一切不虔不义之人的愤怒所在地(罗 1:18),这地方就是十字架。让我们把罪带到十字架前,让我心中的眼睛可以看见,耶路撒冷城门外那灰暗的下午,让我目睹基督的受辱;让我看见太阳也不忍目睹这种羞辱而隐藏起来了,看见围观的人也嚎啕捶胸而散(路 23:48);也让我们听到那位饮下愤怒之杯者的呼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为什么离弃我?」;让我们再来回头看看自己的罪,并对主懊悔地说:「主耶稣啊,我知道为什么,就是因我这罪你才要承受这样的痛苦!」我们要是来到这个地步,怎么还可能不舍得置罪于死地呢? (3)回忆起往日罪行带来的羞耻 「当你们在这些事中活着的时候,也曾这样行过。」(西3:7)。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基督徒生命成长中的「对比原则」。有时候,回头看,然后来量一量我们的属灵温度,是不太健康的事。但在这种情况下回顾以往,很可能是一种恩典。保罗问:「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罗 6:21)。 在这里的原则也是一样。为什么还要回到老路上去呢?为什么仍然活像「旧人」呢?在基督里一切旧的不都已过去了吗? (4)记住你已经是与基督联合的人了 保罗在罗马书六章1-4节中已经详细解释了这一点,在罗马书六章9-10节又再暗示这一点。这「新人」和「旧人」的概念几乎可以说是新约的专有名词。「旧人」是我们与亚当联合的本性,「新人」则是在基督里与基督联合而有的性情。「记住你在基督里」,这就是保罗对我们讲的话。「就让有这样的认知,在你一生中发挥巨大的效力。你当记住你已经与基督紧紧联合在一起了。你和他是不可分割的。」这也是保罗在提出其它教导之前的前提动机。在哥林多前书6:17那里,保罗更说道,即使我们犯罪,也不能叫我们与基督分割开。我们自己也许会觉得与主疏离了,但我们与主仍旧为一——以致于导致的结果就是,当我们犯罪,我们把主也扯进我们的罪中来了。「你们不知道你们的身体就是基督的殿吗?」 (5)祷告渴望结出圣灵的果子 这一点乃是保罗接下来正面的勉励我们的(见西3:12-17)。约翰法勒夫(JohnFlavel)说过:「以恩典迎腐败,犹如浇水于火上。」如果我们藉圣灵种,就会从圣灵收。如果借着圣灵治死肉体的罪行,就必能得到存活的应许(罗 8:13)。因此,我们最需要做的,就是在主里坚守忍耐(Preserverance)。 (选自《磐石之上》,本文收录在《傅格森文集》里,需要纸质版,微信联系:271087029)一起学圣经,请在您的社交媒体中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