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圣经《基督荣耀的身体: 教会论》24.赖恩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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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常讲论并歌颂赖恩得救,但很少有人清楚知道其中的意义。赖恩得救最简单、最正确的定义,就是靠神得救。有罪的人类所面临的问题中,再没有比如何在罪恶与死亡中蒙拯救更紧迫的问题了。世上所有的宗教都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一个答案,但只有基督教给了正确的答案。所有的宗教都说人能救自己,唯有基督教说,救恩是出于神;简言之,唯有基督教提出赖恩得救的真理。

完全本着圣经传讲赖恩得救之福音的教会真是寥若晨星,说来实在可悲,也有所谓的教会根本否认赖恩得救的道理,他们狂妄的以行为和品格来代替从神而来的救恩,他们这样做,是混淆了基督教的真理。有很多教会在这个问题上妥协,他们将得救的功劳归予神人各半,这样的信息,根本不是从神而来的。

基督教会的荣耀就是受到基督教会元首的嘱托,去传扬神恩典的福音。关于这个福音,兹提三点如下:

父神计划救恩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一4~5),根据这段与其它许多经文,建立了拣选教义的根基。

拣选的道理,在人的思想上造成一个很大的难题,可是圣经的确非常确凿的论到拣选。圣经强调,拣选的是神,而不是人。拣选是在创立世界以先,还没有人的时候,神在他的计划中就拣选了。有一个人所周知但必须摒斥的拣选观念:「人的得救乃根据拣选的工作,即是神拣选人得救,撒旦拣选人灭亡,所以拣选的关键在于人,如果他选择神,他就被神拣选了。」这种将拣选的权柄从神转移到人的说法实在太荒谬了,与赖恩得救的教训是大相冲突的。

神没有义务拣选任何一个应该灭亡的人类,假如神允许所有的罪人永远灭亡,那么所有的罪人就永远灭亡了。现代人有一个普遍的想法,认为神最低限度亏欠人一个得救的机会。此种想法表明了人的骄傲,并且也羞辱了神。神根本不亏欠人,他唯一亏欠人的是未让罪人下地狱,神拣选一些人得永生,是纯属恩典的事。

我们不知道神为什么拣选某些人得永生,理由在乎神,不在乎我们。神拣选人是按他自己的美意,神并不是预先看见某人有信心才拣选他。信是拣选的结果,而非拣选的根基。我们也知道:神拣选某人,是因为神爱他。圣经告诉我们:「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罗八29),这里所说的「预知」,意思是神从永远就爱,至于为什么神从永远就爱呢?是超过我们所能想象、理解的,我们只能说神在基督里爱他。

我们不要推想神是用外力拣选某些人,也不要想神是用暴力将未被拣选的人推下地狱,神并非将一些人高举到天上,又将一些人抛到地狱里去如同某些人所想象的;相反地,神却是拿罪人当作有理性、有道德的人看待,所以人类要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负责任。关于人的责任与神的主权这两件事,在我们的小头脑中实在是无法调合,但神的话却毫不妥协地支持这二者。因此一个罪人灭亡,是因为他不愿得救,他必须自己担当责难;而那得救的罪人也不可夸口,因他是唯独靠赖恩典而得救,因使他得救的是神的恩典,所以一切的荣耀都属于神。

圣子成就救恩

加拉太书第三章从旧约引来两处经文,其中都有咒诅一词,第10节说:「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这节经文正好用在罪人身上。第13节说:「……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这节是用在被钉十字架的基督身上。这两节经文间有密切的关系,在加略山上受死的基督,承当了罪人身上的咒诅,具体一点说,基督借着他受咒诅的死,拯救神的选民脱离神的咒诅,这是神给他的任务,他已完全地达成了。

基督不但拯救他们脱离神的咒诅,并且也为他们带来祝福;不但为他们偿还了罪债,也为他们赚得了无限丰盛的生命。正如神学家所说,基督不但借着他被动的顺服拯救选民脱离永死,是他在十字架上所显明的;他也借着他自动的顺服为选民赚得了永生,是在他顺服神的律法上所彰显的。

比方说,有一个人没有任何的产业,但却欠人一百多万的债务,一位善心有钱的朋友替他偿清了重债,当然他要对恩人千恩万谢。问题是这个人现在有多少钱呢?明显可见,他仍然和以往一样一贫如洗。基督不但偿还了我们的重债,他还为我们赚得永生无限的丰富。基督既为罪人赚得了全部的救恩,又何需我们这些罪人凭功劳再去赚取,这是非常清楚的道理。

没有一个人能凭着做好事而得救,因为「我们所有的义都如污秽的衣服」(赛六四6)。悔改的眼泪,不能代替基督的宝血,即便我们流泪到永远,也无法救赎我们一次的过犯。人得救不是靠行为乃是凭信心,赚得救恩的也不是人的信,一个讨饭的伸出手未接受布施,不能说他是因此而赚得那个布施,所以罪人无法靠着所作的来赚得救恩,乃是凭信心接受。引用司布真的一个比喻:想要凭行为与品德上天堂的人,好像一个想用沙梯爬到天上的人一样;一个想靠行为、品格,而不靠信心就想得救的人也是如此。司布真又说:「如果在我们得救的义袍上,补上一块我们自己的行为或品德,那我们就灭亡了。」要理问答也说:「信服耶稣基督是神所赐的救恩,使我们照着福音的信息与劝勉,接纳基督,唯独靠他得救。」

圣灵实施救恩

神根据他的儿子所完成的工作,将永主提供给那些听福音,凭信心接受而得救的人。

属血气完全堕落的人,所喜爱的是死亡而非主命,希奇的是他们如何得救呢?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大多数声称自己是保守派的人,对于这个问题的解说也不合乎真理,他们说,在这点上救恩不再属于施怜悯的神,乃在乎那定意的人;神那部份的工作已经完成,但人这方面的工作才开始;据说未重生的人有凭信心接受基督的能力,而人是否能适当使用这能力,全在乎他自己。换句话说,神借着他儿子的死,为每一个人作成了救恩,现在只等每一个人凭着自己自由的选择来接受基督,使救恩成为实际。

以上所说的教训,正是阿米念派的本质,特别是卫理宗派,说来可悲,这样的教训被许多诚恳、热心的布道家所传扬。但是这样的教训与靠神恩典而得救的圣经教训完全背道而驰,一个人来到基督面前,就是相信他,耶稣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六35,44)。根据圣经说,信心的产生并非在重生之前,乃在重生之后:换句话说,信心在人行实际行动之前,乃是神圣灵的恩赐,也就是说,救恩是属于神的。

这是否说罪人靠圣灵的恩典而踏上生命之路,一旦他走在这条路上,就要靠自己的力量走下去呢?这样的说法对不对呢?这并不是圣经的教训。圣经乃是说,他要靠神的恩典走下去,直到最后。

基督徒若了解,在自己得救的整个过程中,需要完全依靠神的恩典,就会同奥古斯丁一起祷告说:「主啊,吩咐我们做你所愿意的事;赐给我们能力去做你所吩咐我们的。」

传扬这样的福音是何等的光荣,这是唯一能满足罪人所需要的福音,因为罪人不能救自己。没有其它任何的福音能够像这个福音荣耀神,因为这个福音将人得救的一切荣耀都归给神,这是真正的福音。

研读回应

       1.一般宗教与基督教最大的差别是什么?
       2.人的信心是神拣选的根基,这个说法是否合理?
       3.在拣选的教义中,如何解释人的责任与神的主权这两方面?
       4.罪人靠圣灵的恩典得生命,而靠好行为及品格走生命之路,对吗?

(选自《基督荣耀的身体:教会论》,本文收录在《凯波尔文集》,需要纸质版,微信联系:27108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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