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城的众长老……祷告说:「我们的手未曾流这人的血……耶和华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赎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无辜血的罪归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间。」这样,流血的罪必得赦免。(申廿一6至8)
文章来源:华播,靈語甘霖
今日打开电视或网络的新闻,常见到很多流血的画面,各处的暴乱、恐怖袭击层出不穷。个人因发洩心中仇恨,用枪用刀大杀无辜的事件也屡见不鲜。人的生命越来越不受重视。在一些人心目中,杀一个人不过像杀一只蚂蚁。 在申命记廿一章1至9节,神吩咐以色列人若在他们境内发现有人被杀,又找不到元凶的话,在尸体最近之处的城镇,他们的长老就要为杀人之罪而献上一头小母牛为祭,并郑重地表明那人的死与城中的人无关。 为一宗找不到元凶的命案献祭和祷告,表明在神眼中人的生命是非常贵重的。神会追讨人被杀害的罪,若不赎罪,应许之地也就会被污秽。数千年前神赐下这些看重生命的律法,跟现代人科技突飞猛进,却轻看生命的态度截然不同!圣经上的话历久常新,值得一读再读。 徐道励 本文转载自《传递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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